宁波市中山路综合整治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景观工程安全监理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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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治水土污染保护措施16

四、防治施工噪声污染保护措施17

五、土方运输作业扬尘污染防治17

第七章监理工作制度18

第八章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20

一、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理组织机构20

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20

总则

本项目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控制。

为了在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过程中提高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确保施工安全以及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编制本细则。

1、经批准的本项目的《监理规划》。

2、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3、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3.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3.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3.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

4.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

4.5《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4.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4.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安全)

4.8其它相关规定及政府文件。

5、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西起江东北路,东至世纪大道

建设规模:

沿线全长约4300米,道路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等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本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特点

本项目地处江东区繁华地段,江东北路—世纪大道,东西侧均为密集人口居住的小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1、创文明工地难度大,本工程东西距离长,施工场地狭小、分散,规划场地难以满足施工。

2、施工地段位于市中心,车辆通行须办理通行证并需要避开交通高峰期,施工现场周边人员活动频繁,施工时必须密切注意。

施工环境周围应做好防尘,防噪音措施,排污管理措施。

3、本工程仅为中山路道路综合治理的一部分,存在工程量大工期紧,同一条路上施工单位多导致工作面相互交叉,施工进度相互干扰等问题。

4、工程重点部位:

(1)道路铺装;

(2)景观小品保护;

(3)广告牌安装;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5)通道口防护棚等;

三、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无事故

文明施工目标:

创文明标化工地

第三章工程风险分析及监控措施

一、工程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风险源和危险源及监控措施详见清单

序号

作业/活动/设施/场所

风险源/危险源

监控措施

1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1、施工前未充分了解、熟悉地质报告;

2、施工前未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风险源/危险源进行分析和评估。

1、熟悉和掌握工程地质和水位地质条件,组织勘察设计交底;

2、对不利的地质和水文条件组织分析和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相关施工文件和监理文件中体现。

2

应急预案及其准备

1、未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与以辨识的风险源和危险源不匹配;

2、未按经批准的应急预案备齐、备足材料和设备;

3、未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演练。

1、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2、监理编制相对应应急预案细则;

3、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做到有备无患;

4、督促施工单位适时演练;

5、实施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前组织应急预案交底和启动应急预案准备。

3

地下管线的保护

1、挖掘作业时对地下管线情况不明,盲目开挖导致管线破坏;

2、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土体变形过大,变形值超标,不及时采取措施将会造成管线的破坏或管线内容物泄露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施工前先对周围管线进行详细调查,明确管线位置、直径、内容物,并向施工人员交底;

2、施工范围距管道小于安全距离应通知管道单位到现场确认;

3、必要时进行悬吊、加固等方式加以保护,管线需迁改的待割接完成后方进行施工;

4、严格控制平衡压力及推进速度,避免波动范围过大;

5、注浆应均匀,根据推进速度的快慢适当的调整注浆的质量,尽量做到与推进速率相符;

4

施工用电作业

1、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3、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陷;

4、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6、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7、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8、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9、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10、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参数过大或不灵敏;

11、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12、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防护不足;

13、手持照明未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14、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15、使用不标准合格电箱;

16、接地不良;

17、用电行为不规范;

18、未实施“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9、过路电线的未实施保护。

1、进行巡视检查;

2、进行巡视检查;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5、进行巡视检查;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8、进行巡视检查;

9、进行巡视检查;

10、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11、进行巡视检查;

12、进行巡视检查;

13、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14、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15、电箱接地及定期检查、检测记录;

16、漏电开关检查,检查用电方向、机械;

17、设备保护接地;

18、防雨措施的落实;

19、严禁使用非标电箱;

20、过路电线采取保护措施。

5

电气、焊接作业

1、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2、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3、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4、气瓶的使用与管理不符合要求;

5、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6、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

7、气瓶违规存放。

1、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3、进行巡视检查;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6、进行巡视检查;

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6

汛期、台风与暴雨

自然天气恶劣。

1、随时掌握天气情况,提前预知预防;

2、准备足够的防汛防台器材;

3、及时加固临时设施和驳岸。

7

火灾

1、动火手续的不审批;

2、焊工未持证上岗,缺少消防器材;

3、监护人员不到位;

4、危险品未及时入库;

5、避雷、接地等装置不到位。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2、审查动火手续,现场消防器材应满足需要;

3、监护人及监护措施到位;

4、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加强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罚力度,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和验证;

6、做好动火区域环境选择,清除易燃物品,禁火区域设置醒目标识;

7、设置合格的危险品仓库并及时将危险品入库;

8、按要求做好避雷、接地等装置并加强检查;

9、购置合格动火器材、电器产品并做好进场验收。

8

起重吊装

1、吊装方案未编制或未经审批;

2、作业时指挥人员不到位;

3、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严格审批吊装方案,按规定需经专家论证的必须进行论证2、加强吊装设施检查遇维护;

3、吊装作业时作业区警戒;

4、吊装人员指挥到位;

5、机械设备的质保资料要齐全;

6、严格按照吊装方案实施;

7、要求施工单位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操作,对装卸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并定期对钢丝绳、吊钩进行检查。

9

食物中毒

未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做好食堂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食物留样工作,以备人员食物中毒时确定中毒类型;

2、要求项目部每年举行一次食物中毒的救护演习,检验并改进中毒的急救预案。

10

安全管理

1、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的管理不符合要求未按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生产责任制;

2、未对分部工程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检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不符合要求;

4、安全标志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5、防护用品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1、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

11

生活设施管理

1、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

2、厕所及洗浴设施不符合要求;

3、活动板房无搭设方案及未验收;

4、食堂采购不认真;

1、定期检查;

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风险预案的落实

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施工方案,要求对各工序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一一加以确认和排除,对确认可能对后续工序产生风险的部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方案中应加入预防措施,并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专项方案,加以解决。

遇到风险发生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要求施工单位建立抢险小组,配备相应的抢险设备和人员,以确保发生险情后及时抢险。

1、根据市政施工事故发生的特点、以及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统一、规范、有序、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在处置时,严格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映、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确保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险工作,做到“发现早、处置早、损失小”的原则实施各项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员生命安全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制定监理机构应急预案。

3、根据工程特点、质量技术要求、地质、水文情况、工程周边环境、周围交通情况以及工程工期情况等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4、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按照事故等级分类、事故报告时间及事故上报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三、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如遇到重大的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总监,并按风险发生紧急上报程序及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

2、审查施工单位的抢险措施,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及时投入运行,控制险情的发展和减少损失;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项目风险规划和施组、方案中的措施进行险情的抢救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抢险人员、设备、物质在规定时间内调运至现场。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一、安全文明施工过程控制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是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必须纳入日常监理工作的内容,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

因此,监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开展正常性的安全文明监理工作。

1、安全文明施工的事前控制

(a)由于工程位于宁波市区交通繁忙道路,因此,除要做好驻地安全、施工安全外,还必须搞好交通安全和文明施工,保护好周围环境。

为此,要求承包人必须结合国家、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方案必须切实可行,便于管理,反映安全文明施工全部活动和相互关系,预料可能发生的问题。

(b)项目总监审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审查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保证措施有力,各种应变措施可操作性强,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c)仔细审查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科学,从环境上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d)监督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包括防火、防灾、防毒、爆破、防洪、安全用电、安全运输、安全操作等。

(e)加大培训力度,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文明施工,先培训后上岗。

(f)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g)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各种预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h)协助业主考察工程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意见;

协助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监督实施;

(i)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及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提出意见;

(j)核查项目管理人员、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件。

(k)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l)负责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核查进场的安

(m)防护材料、设施的质量证明资料和检测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

(n)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2、事中控制

(a)监督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得到有效控制。

(b)督促承包商按图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以质量保安全,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现场临建搭设,材料堆放应严格按照土建施工平面图的要求进行,做好现场排水措施,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废料应及时清理。

(c)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各种预案实施。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d)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定期向工程监督部门评估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e)定期组织安全专题会议,参加工地例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予以改进;

(f)按规定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安全监理旁站。

3、事后控制

(a)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计划发生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督促承包单位,采取得力措施,控制局势,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实现。

(b)监理工作总结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a)项目部全员参加,总监负责,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员具体负责。

(b)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监理员实施、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经常检查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c)改善外部配套,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的调度。

(d)定期召开安全文明专题会议,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参加会议。

(e)由监理牵头,组建由业主、监理、承包单位三方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现场领导小组”。

2、经济措施

(a)建议承包单位推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包干制,与经济利益挂钩。

将安全文明达标情况作为工程进度款付款条件之一。

(b)建议签订安全文明生产抵押金合同,用经济手段约束承包单位自学履行安全文明职责。

(c)监理内部要奖惩分明,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监理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对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在分析原因和责任的基础上,推行一票否决。

3、技术措施

(a)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检查吊装工程、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风险源清单等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要求。

(b)采用新技术,为安全与文明施工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本质安全。

(c)督促承包商及时分析安全与文明施工不安全因素,把不文明事项、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d)备足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资料。

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制度,以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4、合同措施

(a)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合同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b)对合同条款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纠偏、修改补充。

(c)对照合同规定、责令承包商严格履行安全文明生产合同条款和安全施工协议。

三、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手段

编号

监理手段

实施办法

审查核验

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填写相关报验核验表。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及时审查核验。

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巡视检查

1.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2)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3)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3.对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应保留记录。

告知

1.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

2.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通知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停工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会议

1.总监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2)安全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

3)下一步安全监理工作打算。

3.项目监理机构宜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办法。

4.必要时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各方代表会签。

报告

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对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的那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监理日记

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2)当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3)当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月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月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及分析(必要时附影像资料);

2)当月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效果;

3)当月签发的安全监理文件和质量;

4)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第五章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一、设备及构件吊装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吊装专项方案(包括设备或构件尺寸、重量、吊点位置、钢扁担强度计算、履带吊把杆倾角)并对其进行审查,要求吊机起吊能力有富余、钢丝绳、卸扣抗拉能力有富余。

2、吊装设备进场均应严格检验,若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失灵,不准进场,每次吊装前再次检查。

3、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4、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5、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天作业应填写运转记录、例保记录。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准”和“十不吊”。

6、吊装设备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GB-74《圆股钢丝绳》标准。

7、吊钩与吊环均不得使用铸钢,吊钩应装有防止吊物后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定期检查吊钩、吊环有无变形、磨损。

起重吊装所用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坚硬物体摩擦

8、7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9、拆卸吊绳时,下方不应站人。

10、钢筋笼吊装前必须填写“安全吊装令”。

吊装时,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二、钢筋工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完线和其他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4)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

5)切割机使用前,经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漏电,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6)电焊、气割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

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迸出线有完成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7)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8)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三、混凝土工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用泵车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管人员与泵车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扶管人员要站立稳当,防止泵管碰人造成坠落。

2)使用振动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保护的配电源线路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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