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监护作业指导书XIAC0629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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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登机口监护
5.1.1廊桥登机口
5.1.1.1工作程序
准备到岗清查履行检查职责撤岗
5.1.1.2作业标准
1、准备
1)排班员通过离港系统掌握航班信息,根据航班动态与排班顺序,提前向当班监护员下达监护任务,并填写《监护执勤登记本》。
2)监护员掌握航班相关信息(包括机位、机号、航班号、目的地及要客信息等)。
3)领取登机口钥匙,测试对讲机,着安检制服,戴制式帽,扎武装带(男性),做好上岗准备工作。
2、到岗
1)过港航班于预计到达时间前1分钟到岗;
2)当日首发航班于预计起飞时间前90分钟到岗;
3)对基地航空公司延误120分钟以上移交机务的航班,于预计起飞时间前60分钟到岗。
3、清查
1)清查区域:
廊桥、舷梯、操作台等。
2)清查重点:
无关人员、物品及门锁是否完好。
3)清查结束打开登机口玻璃门。
4、履行检查职责
1)航班登机前,监护员站在中梯门左侧,查验上下航空器工作人员的有效通行证件,对从机坪登上廊桥工作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手工检查,防止无关人员及未经安检物品进入航空器和隔离区。
2)旅客登机时,通知桥下监护员移至舷梯口,关闭登机口右侧玻璃门,站在登机口一侧查验旅客登机牌和工作人员的通行证件,防止无关人员与登机牌未盖安检章的旅客进入隔离区和航空器。
3)协助维持旅客登机(下机)秩序。
5、撤岗
1)旅客登机完毕,向服务人员核实登机人数,待廊桥撤离航空器后锁闭登机口;
航后航班在确定旅客、机组下机完毕且桥下监护员与机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撤岗。
2)将钥匙交桥下岗监护员,撤回值班室。
3)向排班员报告监护情况与旅客人数。
5.1.2远机位登机口监护
5.1.2.1工作程序
准备到岗履行检查职责撤岗
5.1.2.2作业标准
1)根据排班员上岗通知,领取登机口钥匙,测试对讲机,着安检制服,戴制式帽,扎武装带(男性),做好上岗准备工作。
2)监护员掌握航班相关信息(包括登机口、航班号、目的地及要客信息等)。
1)接到地面服务人员的登机通知,及时打开远机位登机口玻璃门。
2)位于登机口内侧,面向服务柜台。
3、履行检查职责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班客作需要进入航空器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查验旅客登机牌和工作人员的通行证件,防止登机牌未盖章的旅客和无关人员登机。
2)遇机组人员从本岗登机,了解其执行任务的航班号并及时报告排班员。
3)遇延误、备降、中转航班旅客需经本岗进入隔离区时,应与服务人员核实后及时打开登机口,并做好岗位监护。
4)协助维持旅客通行秩序。
4撤岗
1)旅客登机完毕,锁闭登机口。
2)撤回值班室,将钥匙按编号归位。
5.1.3八、九号口监护
5.1.3.1工作程序
5.1.3.2作业标准
1)着安检制服,戴制式帽,带好钥匙与《岗位交接本》,做好上岗准备工作。
1)05:
30派岗,05:
40到岗。
2)关闭8.9号中转厅的门,站于8号登机口服务柜台左侧一米处(门的对面)位置;
在18:
00后可坐岗,遇旅客与工作人员经过时应起立检查。
1)查验工作人员的通行证件,防止无关人员或通行证件不符的人员进入国内、国际隔离区。
2)非航班上下客期间,做好国内、国际旅客的区分,防止国内旅客进入国际隔离区,国际旅客进入国内隔离区。
4、撤岗
1)与下一班接岗人员进行岗位交接后方可撤岗。
2)在国际或国内进出港航班结束,通知旅检锁闭8、9号口国内、国际通道门,与旅检办理交接手续后撤回值班室,将钥匙归位并向排班员报告监护情况。
5.2地面监护
5.2.1桥下岗监护
5.2.1.1工作程序
5.2.1.2作业标准
3)领取并测试对讲机,着安检制服,戴钢盔,穿反光背心,做好上岗准备工作。
4)如遇需交接的航空器,准备好《航空器交接登记本》。
以航空器为中心周围30米范围内。
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
3)清场完毕,站立于舷梯口位置。
1)航班登机前,在航空器周围巡视,查验进入监护区域人员、车辆的通行证件,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靠近航空器。
2)航班登机时,撤到舷梯口,查验工作人员的通行证件、随身物品及旅客登机牌,防止无关人员、登机牌未盖章旅客及违禁物品登机,同时严密监视航空器周围30米情况,防止无关人员、车辆靠近航空器。
1)待航空器滑行时撤岗。
2)对结束飞行任务的航空器,待旅客下机完毕并与机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撤岗。
3)撤回值班室将钥匙按编号归位,向值班班长汇报监护情况。
5.2.2远机位监护
5.2.2.1工作程序
5.2.2.2作业标准
1、准备
3)清场完毕,站立于安全线外等候航空器滑进机位。
(第5、6点删除)
4、履行检查职责
1)航班登机前,监视航空器周围30米动态,查验靠近航空器人员、车辆的通行证件及工作人员的登机物品。
前岗位于航空器前端,负责航空器前方及客舱口一侧范围的监控;
后岗位于航空器后端,负责航空器后方及货舱口一侧范围的监控,禁止无关人员、车辆接近航空器和未检物品进入航空器。
(PPT增加照片1张,标明分工位置)
2)航班登机时,前岗撤到舷梯口,查验进入航空器工作人员的通行证件、物品及旅客的登机牌,防止无关人员、未检物品和登机牌未盖章的旅客进入航空器;
后岗撤至航空器右前端,查验靠近航空器人员、车辆的通行证件和协助维持旅客上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靠近航空器。
(第7点删除)
1)当航班上客结束舱门关闭后,后岗监护员可先撤回值班室;
前岗监护员向服务人员询问航班人数,退至空侧,待航空器滑行时撤离。
2)对结束飞行任务的航班(除厦航外),前岗监护员待旅客下机完毕,与机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撤离。
3)撤回值班室向值班班长汇报监护情况和旅客人数。
5.2.3西指廊监护
5.2.3.1工作程序
5.2.3.2作业标准
1)排班员根据轮岗顺序派岗。
2)监护员着安检制服,戴钢盔,扎武装带,做好上岗准备工作。
1)监护员接到排班员上岗指令,立即到达西指廊按规范进行岗位交接(早班于05:
40到岗,清场完毕与护卫人员交接岗位)。
3、清场
摆渡车及停车场范围内。
3)清场完毕,站立于西指廊入口处的东面,18:
00后可坐岗。
1)监视停车场围栏周围情况,防止无关人员翻越围栏,防止人员传递物品。
2)查验对进出西指廊着便服人员的通行证件,及时发现无关人员。
1)与下一班监护人员交接岗位后撤岗。
2)当天出港航班结束且无靠桥进港航班时,可与护卫人员交接岗位后撤岗。
5.3检查规范
5.3.1通行证件的查验规范
5.3.1.1查验方法:
检查、观察和询问相结合。
5.3.1.2查验步骤:
1、查看通行证件种类是否有效。
通行证件种类:
1)厦门机场公安局制发的控制区通行证件,包括长期证、短期证、临时证、施工证四种。
2)民航局公安局及其授权部门颁发的《中国民航空勤登记证》、《中国民航公务乘机通行证》、《特别工作证》、《特别通行证》。
2、查看持证人与通行证件照片是否一致。
3、查看通行区域是否有效。
4、查看通行证件期限是否有效。
5、对持《临时通行证》的人员需核对引领人的有效通行证件。
6、对持《中国民航公务乘机通行证》的登机人员,查验旅检分部出具的《监护放行单》放行。
7、核对无误后放行。
8、若通行证件区域不符的不予放行,对冒用通行证件、伪造通行证件等立即将人证控制,并通知分部值班员到位处理。
5.3.2旅客登机牌的查验规范
5.3.2.1查验前使用文明用语“您好!
”,查验后使用文明用语“谢谢!
”。
5.3.2.2核对登机牌盖有本场安检章后放行。
5.3.2.3发现登机牌未盖章的请旅客在旁边稍等,报告分部值班员立即到位处理。
5.3.3航材检查规范
5.3.3.1监护员核对该航材与排班员事先通知的相关信息是否相符,同时检查厦航航材证明上的日期、航班号是否相符、是否盖有厦航货运安检的蓝色安检章。
5.3.3.2核对无误后,让机务人员将自己的姓名和通行证件号码都写在航材单上后予以放行。
5.3.3.3若事先没有接到通知则询问排班员,根据指示处理。
5.3.4遇单个机组人员的检查规范
根据厦空港安护字(2011)第008号文件规定,登机口岗位在执行空勤人员放行标准时,对于未与机组整队进入的人员和着便装的机组人员,应该核对确认航班任务书上名单,确认其执行飞行任务后才验证放行,否则不予以放行。
5.3.5持公务乘机证加机组的检查规范
检查旅检分部开具的《监护放行单》,确认日期、航班号、目的地及旅检分部的安检章,核对加机组人员的身份证或者通行证的名字与《监护放行单》一致、证件上头像与本人吻合即可放行,同时将监护放行单回收交回本分部排班处。
5.3.6中转旅客检查规范
根据调度员通知,对指定的航班核对登机牌上的中转章放行。
5.3.7过站旅客检查规范
凭服务员发放的过站登机牌予以放行。
5.4行为规范
5.4.1交接岗规范
5.4.1.1接班人员应按时到岗。
5.4.1.2按分部统一的交接岗规范动作进行交接。
5.4.1.3航班监护情况、注意事项交接清楚,不得遗漏。
5.4.2行进及站岗形象规范
5.4.2.1上岗途中需保持“单人成样、两人成行、三人成列”的形象要求,做到动作整齐划一,禁止勾肩搭背、嘻笑打闹。
5.4.2.2站岗时应保持跨立或立正姿势。
5.4.2.3岗位上遇见集团领导、公司部门领导或要客、本站分队长以上领导应敬礼。
5.4.3迎接航空器规范
5.4.3.1当航空器滑进机位前,监护员将位置调整至机位正前方安全线外靠右2米。
5.4.3.2当航空器滑进停机位,机头摆正时,监护员举手行礼,至航空器停稳后礼毕。
5.4.4航空器送行
5.4.4.1当航空器撤桥后,退至安全线以外,在航空器滑行时站在牵引车右后侧2米处,向航空器敬礼8秒左右礼毕(远机位航班不执行)。
6航空器交接
6.1基地航空公司的航班交接:
6.1.1当日首次出港航空器的监护时间:
6.1.1.1监护人员应在起飞时间前90分钟与机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6.1.1.2从机务人员将民用航空器移交监护人员开始,至旅客登机后民用航空器滑行时止;
6.1.1.3对执行航班任务延误超过90分钟的航空器由安检部门交由机务人员管理,至确定起飞时间前60分钟由机务人员移交安检部门实施监护。
6.1.2过港航空器的监护时间:
6.1.2.1对过港民用航空器的监护从其到达机坪时开始,至旅客登机后滑行时止;
6.1.2.2对执行航班任务延误超过90分钟的航空器由安检部门交由机务人员管理,至确定起飞时间前60分钟由机务人员移交安检部门实施监护;
6.1.2.2对执行国际、地区及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线飞行任务的进港民用航空器的监护,从其到达机坪时开始至旅客下机完毕机务人员开始工作为止。
6.1.3航后航空器的监护时间:
6.1.2.1靠桥的航后航空器的监护从其到达机坪时开始,至旅客下机为止;
6.1.2.1旅客及机组下机后由安检部门交由机务人员管理;
6.1.2.1签订安全协议的基地航空公司和太古公司机务代理的不靠桥航后航空器以及调机、训练机由其机务人员自行负责安全监护。
6.2非基地航空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航班)的交接:
6.2.1根据厦空港集[2003]3号文件《航空器监护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机场代理航班的监护实施程序为:
非执行通用航空任务的航空器以及我司代理的航班在本场停场或延误超过90分钟以上的(故障航班,机务正在检修的除外),仍由安检护卫中心监护人员负责监护,至航空器离港开始滑行止。
6.2.2需停场过夜的航空器,由安检监护人员于当日21时45分交由机务至次日05:
45分机务人员再移交给监护。
执行航后航班的航空器从其到达机坪时开始至旅客下机完毕机务人员开始工作为止。
6.3航空器交接规范
6.3.1监护、机务双方人员共同对航空器外观等进行例行检查。
检查内容:
6.3.1.1机号及机位是否相符。
6.3.1.2机表外观是否正常。
6.3.1.3航空器周围是否有无关人员及车辆,停机地面是否有不安全可疑物品。
(清场已有,是否再写)。
6.3.2检查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在《航空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7航空器清舱
7.1航空器清舱的程序
7.1.1接到机长申请清舱的信息后,安检护卫部值班通知相关分部、队按要求实施清舱。
旅检分部值班副经理根据需要组织2-4名检查员,进行明确分工对客舱实施清舱;
监护分部值班副经理根据需要组织2-4名对货舱实施清舱。
7.1.2清舱完毕,根据各小组清舱结果,向当班机长做出反馈,清舱人员在《清舱申请单》上填写清舱结果。
7.1.3监护分部值班领导将清舱情况报告部门值班领导和股份公司运行指挥中心。
8其他事项
8.1遇到进港航班有限制物品时,监护分部值班副经理指派一名班长在该航班下客时找该航班安全员领取限制物品,并送交行李查询室,填写《限制物品收转记录》。
8.2出现异常情况,用对讲机报告值班副科长及时到位处理。
8.3监护分部值班副经理在当日航班结束后,填写当日《值班记录本》。
9相关文件
9.1《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9.2《航空器监护员岗位职责》
10记录
10.1《监护执勤登记本》
10.2《航空器监护交接表》
10.3《限制物品收转记录》
10.4《厦门航空港航空器清舱申请单》
10.5《值班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