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冷冷水机组规范书Word文档格式.docx
《水冷冷水机组规范书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冷冷水机组规范书Word文档格式.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0%
4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应逐条回复,并明确是否响应,对于不能响应的条款请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并说明理由。
4.1设备规范
4.2
4.2.1设备名称及用途
4.2.2
a)设备名称:
水冷冷水机组。
b)设备用途:
主要技术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表
型号A
型号B
★制冷量(kW)(不允许负偏差)
8800
4400
★压缩机类型
离心式
★设计工况下满负荷能耗指标:
≥5.6kW/kW,并提供电脑选型报告
电源参数
10KV/3相/50Hz
机组启动方式:
10KV直接启动
制冷剂种类
HFC-134a
能量调节
100%~15%负荷范围内无级调节
★冷水进出水温度(oC)
13/6
★冷却水进出水温度(oC)
32/40
压缩机数量(台)
1
噪声(dB(A))
≤90
≤85
冷冻水侧工作压力:
1.0MPa
蒸发器污垢系数:
0.018㎡·
℃/kW
冷却水侧工作压力:
冷凝器污垢系数:
0.044㎡·
设备重量(kg)
39000-44000
18000-22000
运行重量(kg)
40000-45500
19000-23000
注:
1.主要技术参数表的数据为设计推荐值,供方需根据拟提供的设备对各种参数进行确认、补充和完善,并逐项填写主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2.本章节带“★”的条款为关键性技术条款,其中有一项不满足将可能导致废标,对带“★”的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本章中的其它技术条款如超过三项不满足,投标人也将承担导致废标的风险。
4.3设备技术性能要求
4.4
4.2.1总则
(1)每一台制冷主机应由投标人提供完整的产品,包括制冷压缩机、电动机、制冷剂、润滑油、冷凝器、蒸发器、节流装置、制冷剂系统、润滑油系统、控制系统、启动柜、安全保护系统等设备组成,应满足机组常年使用的要求。
(2)提供的设备应根据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并应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做到结构合理,可靠性高,能耗低,噪声低,不污染环境,操作及维护保养简便。
(3)提供的设备必须是该品牌注册原产地工厂组装生产的全新的合格设备,是在投标时该生产厂家近三年来定型投产的该规格型号最新的成熟产品。
本技术规格仅提供本项目所需制冷机组主要的亦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机组设计制造所需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完整、详细的描述,投标人应以本章技术规格为基本条件,负责机组的设计,提供满足本章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整套成熟产品。
(4)提供的设备技术性能应符合美国ARI(美国空调冷冻协会)550/590标准的规定;
如果设备是压力容器,必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进口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证。
4.2.3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技术要求
4.2.4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到开标现场进行电脑选型演示。
(2)机组出水温度控制精度:
≤0.1℃。
(3)投标人需说明机组采用的节流装置类型。
(4)必须有可靠的措施,保证机组在15%~100%负荷范围内运转平稳(定冷却水温32℃工况下),无喘振现象发生,并说明避免机组发生喘振的主要措施和原理。
(5)机组应能实现低冷却水温正常启动(冷却水初始供水温度:
13℃),在温度达到15℃时,机组仍然可以正常运转并不会发生颤动。
。
(6)机组启动柜、控制柜主要元器件品牌应选用ABB、西门子或施奈德。
(7)机组压缩机采用离心式,单级或多级,驱动为封闭式或开启式电动机。
(8)机组压缩机性能可靠且材质优良、密封性好,如果压缩机为原装进口,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机组压缩机应具有良好的润滑系统和装置,使各部分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9)机组运转时采用高精度的机械密封,对油和制冷剂有良好的密封性。
(10)机组蒸发器和冷凝器应采用壳管式换热器,换热管采用内螺纹外翅片铜管。
(11)机组蒸发管壁厚必须不小于0.025"
;
机组冷凝管壁厚必须不小于0.028"
(12)投标人需提供机组详细的零部件清单,如果是进口部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机组采用液晶触摸屏微电脑控制器,中文显示,具有前馈控制和自适应功能,可独立完成对机组本体各部件的监控及参数的设定。
(14)机组电机应选用有成功运行经验的优良产品,需注明电机品牌及产地,如果电机为原装进口,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机组在故障断电恢复后,应可以在100秒内启动压缩机,并有在5分钟内达到满载的能力。
(16)要求说明压缩机叶轮的转速(转/分),并说明是否有齿轮增速装置。
(17)说明机组有无节能装置及节能措施,如有请详细说明。
(18)投标人需为每台制冷主机提供质保期满后3年内的冷冻油及油过滤器(冷冻油、油过滤器的数量需是全部制冷主机更换的额定量,其费用(含人工费用)应包含在设备投标报价中。
(19)除机组本体外,卖方应随机配置机组控制器、启动柜及其他与机组调试与正常运行不可分割的所有附件、辅材和工具(如橡胶减振垫、流量开关等),同时应充注开机调试所需的冷媒及冷冻油等。
4.2.5机组控制系统要求
4.2.6
(1)装置:
每台机组应配备一套可独立工作的微电脑控制器系统,无需人工干预即能完成调节、控制、安全检测、诊断、远程监控等功能,人机界面采用液晶屏,具有中文操作界面,可以快速访问、获取、修改。
(2)功能:
①需要采集和显示的操作参数,应包括(但不限于):
冷冻水回水/供水温度
冷却水回水/供水温度
蒸发器/冷凝器工作压力
油压变化
电动机荷载变化时电动机的电流变化情况
油箱温度
运转时间
压缩机启动次数
油排出时的温度
实际设置反馈点
蒸发器饱和温度
冷凝器饱和温度
压缩机状态
准备启动
启动确认
就地启动
就地关停
安全停机信息
内部故障检测系统
②控制功能:
机组应具有下述基本控制:
·
冷冻水温控制;
安全保护控制,包括压缩机吸气压力过低、排气压力过高,冷凝器冷凝压力过高,电机绕组温度过高,电动机过载,系统油位过低等;
应能按设定程序完成启动和停机等必要的安全检测和润滑以及与冷水机组本体工作相关设备的控制,如自动连锁水泵等(机组与水泵对应连锁,机组在冷冻、冷却水泵开启、水流开关发出流动信号后延时启动);
③报警功能:
分级报警功能;
报警的存储、复位功能;
④通讯功能:
冷水机组现地控制器可上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冷水机组正常运行;
冷水机组正常停机;
冷水机组事故停机;
分级报警;
接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冷水机组开机;
冷水机组停机;
⑤编程功能:
通过触摸式键盘对关键点的数据编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冷冻水出水温度;
电流限定百分比;
缩小要求的限定范围;
制冷机启动和停机7天计时;
远程温度控制范围
★4.2.4机组控制柜配置要求
提供通过硬接线方式外接暖通PLC控制盘的接口,从而可由暖通PLC控制盘对冷水机组进行远程启停,并能将冷水机组运行/停止状态、远方/就地控制状态和故障报警等信号传输至暖通PLC控制盘上显示。
同时提供开放协议的通讯接口,基于RS485的MODBUS或BACNET。
控制箱内的低压电器(如接触器、各种开关、继电器、电磁阀等易损件)应选用优质的产品,满足设备的可靠运行。
4.5设备制造要求
4.6
4.3.1供方应提供优质的全套冷凝器、蒸发器、电动机、压缩机、控制装置和控制箱,并作好保温和制冷剂及润滑油的初次灌充。
4.3.2
4.3.3冷水机组应配置吊耳及吊环以便设备的吊装。
4.3.4
4.3.5冷水机组蒸发器及其他低温管道和部件均需保温,保温由供方在工厂内进行。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32W/m.℃,应保证冷水机组的外表面无凝结水产生。
4.3.6
4.3.7叶轮为全封闭式,材质为高强度铝合金。
叶轮必须做动平衡,并做1.2倍转轴速度的超速试验。
4.3.8
4.3.9控制箱包括下列仪表和保护装置
4.3.10
a)低压蒸发器压力保护
b)
c)高压冷凝器压力保护
d)
e)低温水温度保护
f)
g)蒸发器压力表
h)
i)冷凝器压力表
j)
k)运行计时器(显示总运行数)
l)
m)蒸发器用防结冰保护加热器
n)
4.3.11镀锌钢制底座外涂环氧树脂,底部为双层隔板,可降低机组振动及噪声。
4.3.12
4.3.13冷凝器采用卧式壳管式,壳程采用喷丸及磷化处理并涂以环氧树脂漆,全部焊接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确保机组洁净无杂质。
4.3.14
4.3.15制冷剂液体循环管路由铜管连接。
4.3.16
4.3.17压缩机应为离心式,并应配防震装置。
压缩机应选用欧美日知名品牌。
4.3.18
4.3.19根据具体设备情况可增加冷水机组所必需的控制,保护,监测和显示装置,在不影响设备性能和设备布置的情况下,也可对该技术条件书进行补充完善。
4.3.20
4.3.21机组应考虑搬运起吊的措施。
4.3.22
4.3.23配套电动机应为世界名牌电动机
4.3.24
4.7其它的特殊要求
4.8
4.4.1设备清洁
4.4.2
a)出厂之前,设备内外应进行清理。
b)所有的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4.4.3表面处理和涂层
4.4.4
a)供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和本规范书所指定的环境条件下运行时不被腐蚀。
b)供方应提供防腐保护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的涂料的特殊说明。
c)机组外表面颜色在技术协议签订时由需方确定。
4.4.5有符合国标的铭牌。
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设备正常运行时其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4.4.6
4.4.7供方有对需方进行现场免费培训技术操作及维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4.4.8
5质量保证及考核试验
5.1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及检验所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5.2
5.1.1规范和标准
5.1.2
5.1.3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及检验所遵循的规范和标准为:
ISO标准或等效的国家标准。
供方应在投标时,向需方提供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证书及企业制造标准目录清单。
5.1.4
5.1.5对执行规范和标准的说明。
5.1.6
5.1.7超越上述规范和标准的设计,其产品必须达到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且必须取得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
5.1.8
5.1.9当规范、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有明显矛盾时,供方应将问题提交需方协商解决,且在制造前取得需方同意的书面文件。
5.1.10
5.1.11从订货之日起至供方开始投料制造之日这段时间内,如果规范或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需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5.1.12
5.3设备性能保证
5.4
5.2.1供方应保证该设备在寿命期内能经受本技术规范书第二款中规定的环境条件影响并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2.2
5.2.3供方应有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其中还应包括转包合同产品和服务工作。
5.2.4
5.2.5供方的所有制造、加工工序,设备或材料运行效果的试验和检查验收都将接受需方或其代表的监督。
5.2.6
5.2.7设备的重要部件若需外购,则外购件生产厂商必须经需方确认。
5.2.8
5.2.9供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单列条款说明设备采用的新技术及新工艺。
5.2.10
5.2.11供方应将下列文件提供给需方:
5.2.12
a)说明所有用于制造设备的材料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b)注明变更的文件。
c)材料合格证。
5.2.13对于不符合规范的所有偏差,供方必须要有文件记录,并委托需方处理。
5.2.14
5.2.15供方应为需方提供双方直接参与制造和试验期间的注意事项,该事项至少在双方共同工作前五天提出。
5.2.16
5.5设备的试验要求
5.6
5.3.1材料试验
5.3.2
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并将试验资料提交需方。
5.3.3工厂试验
5.3.4
设备制造完成后,供方应进行必要的试验及检查。
压力试验的项目和要求应在图样上注明。
为了证实试验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供方应对设备的装配和工厂试验负全部责任,并提供表示所有这些试验的合格报告。
供方应妥善地保护设备,以防止在试验中损坏,并修理或更换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东西。
5.3.5现场试验
5.3.6
a)设备安装后,需方只做验证性的运转试验。
b)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供方应派人到现场帮助、指导解决试验中暴露的缺陷。
5.7寿命要求
5.8
5.4.1供方应提供该设备的保质期及使用寿命,并经需方认可。
一般设备质保期定义为电厂发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后一年,在质保期内由于供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设备缺陷或故障,供方应免费更换、修理设备,所更换(或修理)零部件的质保期再顺延一年。
5.4.2
5.4.3设备及其附件的使用寿命必须考虑到本规范中设备使用期间经受各种环境条件的综合影响。
5.4.4
5.9其它
5.10
5.5.1设备的噪声水平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
5.5.2
5.5.3如果供方预料达不到以上规定时,应采取防噪声措施,以满足标准和需方的要求。
5.5.4
6包装和运输
需方进行设备采购时,应参照相关的标准向供方提出设备包装及运输的要求。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供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供方应提供所有进口部件的原产地和商检证明。
1.6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供货范围
2.1供方应交付完整成套的水冷冷水机组。
2.2
2.3设备数量:
A型3台,B型1台。
2.4
2.5成套供货范围内的各种管材、安装材料和附件(包括冷水和冷却水流量开关及其安装连接示意图)。
2.6
2.7冷水和冷却水管进出口配套的法兰盘(每个水管接口法兰的反法兰)、相应的连接螺栓螺母及法兰橡胶垫。
2.8
2.9机组随机附件。
2.10
2.11仪表测量元件及控制操作装置。
2.12
2.13设备的组装由供方负责,起吊、就位由需方负责。
供方应提供最大起吊件的外形尺寸及重量。
2.14
2.1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6
2.16.1随机备品备件
2.16.2
随机备品备件的定义是为保证安装、调试直至现场开车连续运行至性能考核试验结束所应准备更换缺损的、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
如果是由于制造缺陷的原因所造成的更换,在性能考核试验后,供方应免费予以补足或增供(如果发生随机备品备件清单以外的损坏更换)。
2.16.3专用工具
2.16.4
专用工具的定义是为保证供方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正常操作或维护维修所必须使用的非通用性的工具或器具。
供方需提供一整套冷冻机组维修所需要的工具(包括真空泵、管道清洁装置等)。
2.16.5供方应提出推荐的备件表和估计的使用寿命(业主可根据情况定购)
2.16.6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器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
推荐用三年备品备件(按设备分项填写,由需方选购)
附件3设备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交付进度
1.1提供的资料应满足设备运行和检修(含检修步骤及测量方法、技术工艺标准等)的需要,所有文本资料(除图纸外)要求A4纸、激光打印,所有文本资料及图纸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语言为中文。
同时提供按1:
1比例绘制的AUTOCAD2004电子文件。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4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5供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有关的资料。
1.6供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均应有本工程专用标识,即盖有“广西华电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工程专用”图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或标注。
2供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2.1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初步资料)
a)有关资料
-工厂质量认证材料(扫描件),工厂概况;
-拟提供设备的正式出版的产品样本;
-同类产品业绩表(包括运行小时数;
机组型号及使用单位名称等);
-重要部件的外购情况;
-已投运产品曾发生过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效果,本次拟采取那些完善措施。
b)图纸及说明书
-主要技术参数表;
设计工况
蒸发器:
形式:
满液式
设计承压等级:
铜管壁厚:
0.025inch
水流量(m3/h):
进口温度:
6℃
6℃
出口温度:
13℃
流体类型:
水
流体密度:
1000Kg/m3
最大压降:
8m(max)
污垢系数:
冷凝器:
壳管式
0.028inch
32℃
40℃
最高工作温度:
34℃
最低工作温度:
压缩机及电机
压缩机形式:
电动机形式:
半封闭式/开式
电动机转速:
(RPM)
压缩机叶轮转速:
设计工况制冷能力(KW):
8800(4400)
设计工况满载效率(kW/RT)
NPLV(kW/RT)
相/电压/频率:
额定电流(A):
跳闸设定电流(A):
线路选型功率(A):
启动器形式:
启动电流(A):
油泵:
3Φ/380V/50Hz
油泵控制:
由制冷机厂家提供
隔振:
1.本表投标时需根据自己产品的技术参数逐项填写,并可补充细化。
但不能照抄表
-技术差异表;
-设备外形图;
-设备安装尺寸图。
图上必须标明其外形尺寸,各种定位尺寸及设备重量,水管接口的管径等;
-设备的荷载,应包括基础荷载和地震荷载;
-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外接线尺寸,接线位置及电气要求;
-设备安装说明(含布置空间要求及有无抽管检修空间要求)。
2.2供方在技术协议签字时应提供的资料(设计配合资料)
a)主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b)图纸(应注明供货范围的分界线)
-设备的基础和支撑荷载;
图上必须标明其外形尺寸,各种定位尺寸及设备重量;
-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外接线尺寸,接线位置及电气要求。
2.3供方在技术协议签字生效后应提供的资料(正式资料)
c)说明书
-满足运行、检修(含检修步骤、测量方法、相关工艺标准等)的说明书;
-设备安装说明;
-设备说明:
部件说明、规范表;
-运行说明:
一般要求、安全措施、启动措施、停止措施、启动顺序、停止顺序及运行维护要求等;
-维护说明:
尺寸记录、性能测试、现场拆卸和组装、特殊部件的现场大修、衬垫规范。
2.4供方提供技术文件数量及时间
初步资料投标时提供;
设计配合资料签技术协议时提供。
正式资料2份(含可编辑、修改的电子文件1份),技术协议签字生效后10天内(或在技术协议签字时)提供给设计院。
正式完整设备资料提供的份数为一式12份(另附电子文件2份),在设备发运前,提供给需方。
设备装箱资料(含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等)2份随设备发运。
附件4设备监造(工厂检验/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供方发生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