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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8〕32号)、《益阳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益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益教通〔2009〕89号)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赫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全区教育实际的招生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美誉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梓山苑小学成立201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唐志光

副组长:

孙尚志廖凤群王鹦向卫国冷灿华

成员:

陈艳张洲波蔡艳红徐贤蔡京明胡莎肖智慧黄伟红曹苹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学校阳光服务办公室,由张洲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教导处具体组织和安排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合理划定招生区域,确保学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二)坚持计划到校、阳光招生原则

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一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

区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区招生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各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为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四、入学条件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免冠寸照两张以及生源排序中规定的其他凭证(见“招生方式”)。

五、招生计划与招生区域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计划、招生区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及生源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定到学校。

学校

招生区域

招生班级

招生人数

梓山苑小学

台家塅社区、毛家塘社区、朝阳路社区、罗溪社区(金泰路以东以南)、茂林社区(桃花仑东路以南、十洲路以东)、龙山社区梓山路以北、东方维也纳小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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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方式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采取“生源排序+摇号派位”方式招生。

1.生源排序:

根据学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和住房等情况,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入学。

(1)第一批:

有户有房。

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并已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以户口薄和住房产权证原件为入学依据。

(户口薄持有者是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户”即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

住房产权所有人为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产权证暂未办妥的,以住房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下同)

(2)第二批:

有户无房。

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落户时间在当年1月1日及以前),但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均无房产,以户口簿原件为入学依据。

(3)第三批:

有房无户。

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但在学校招生区域没有户籍(“无户”即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但学龄儿童本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或学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但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

下同),以住房凭证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

第一类,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供住房产权证原件;第二类,居住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签发的住房证原件;第三类,购买小产权房的,须提供社区证明、购房合同。

(4)第四批:

无户无房。

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户籍,没有购买住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或经商,且至当年8月31日止,持续合法居住8个月以上,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

第一类,已办理居住证的,须提供居住证或辖区内派出所出示的居住信息登记卡。

第二类,未办理居住证的,法定监护人系务工人员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备案用工合同,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2.摇号派位:

招生学校按以上4批生源排序分批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若某一批(类)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此批(类)及之后批(类)次生源分别参与摇号派位安排入学。

具体操作办法:

区教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审核确定的摇号派位新生名单,统一将摇号派位新生信息录入摇号派位系统,按照生源序列先后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分校、分批、分类进行摇号派位,依次安排新生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其中,无户无房类新生参与摇号派位后,若城区各学校富余学位仍不能安排其就学的,则回原户籍地就读。

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提供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住房证明,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按当前居住地安排其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七、招生时间及申报办理

月4—6日:

入学申报。

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申报手续(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申报时间安排和申报资料一览表见附件3)。

学龄儿童到划定区域招生学校办理入学申报手续时,须携带好规定的相关入学申报资料,并按实填写《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4),填表说明见附件6。

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申报手续时,须收集新生相关入学申报资料复印件,做好新生“一人一档”工作。

月7—10日:

资格审查。

学校集中审核新生入学申报资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生源排序批次分类确定注册新生(一年级)、摇号派位新生名单,对经审核不符合本校入学资格的新生,通过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向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说明不符合本校入学资格的原因,告知其及时向所属招生学校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月12—13日:

招生公示。

学校按照注册新生(一年级)、摇号派位新生类别公示招生结果。

月15—17日:

上报审核。

8月15日,学校上报《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填表说明见附件6,汇总电子表册统一excel格式发邮箱。

8月16、17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各学校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

月20—23日:

摇号派位。

区教育局组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摇号派位,确定摇号派位新生就读学校,公示摇号派位结果,并将摇号派位后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

月25—26日:

新生预录。

各招生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预录名册,办理新生预录手续,发放新生预录通知单(样本见附件7)。

月27—28日:

新生报到。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正式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龄儿童持新生预录通知单到所在学校报到。

月25—27日:

注册录取。

区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办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的注册/录取工作。

年级

申报时间

申报类别

申报资料

8月4—6日

有户有房

户口簿、住房产权证以及水电或燃气缴费凭证(无凭证的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和免冠近照两张。

有户无房

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和免冠近照两张

有房无户

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住房证或社区证明(含购房合同)以及水电或燃气等缴费凭证(无凭证的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和免冠近照两张

无户无房

户口簿,居住证(居住信息登记卡)或社区证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备案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免冠近照两张

说明:

其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的学龄儿童入学申报,须提供户口薄、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或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住房证明以及水电或燃气等缴费凭证(无凭证的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免冠近照两张。

八、相关规定及招生纪律

(一)相关规定

1.学龄儿童必须按照“一人一校”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域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提供真实资料。

符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申请入学条件,但“一人报多校”的,一律通过摇号派位安排入学。

凡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学校入学资格,重新提供真实资料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

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位已满,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一律通过摇号派位安排入学;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是乡镇和龙光桥街道、鱼形山街道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的,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由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乡镇学校就读条件的,由属地招生学校审核后报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统筹安排。

2.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严密科学的招生方案,通过媒体、公开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纪律

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出规定班额招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

2、明确各招生学校校长和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区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招生工作的督查,对“打招呼、写条子”、弄虚作假、不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等有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照《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苑小学

附件:

4.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

5.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

6.附表4、附表5填表说明

7.新生预录通知单(样本)

 

附件4:

 

赫山区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

学生姓名

毕业学校

(幼儿园)

免冠寸照

申请就读学校及年级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学籍号

联系电话

是否服从派位调节

父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姓名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姓名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监护人承诺

学校为同学唯一申请就读学校,本人对提供的入学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不能在学校就读的后果。

监护人签名:

监护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学校审核

审核情况

生源

类别

户籍

情况

住房情况及入住时间

从业类型及从业时间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5:

 

赫山区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

学校(公章)年级:

填报人:

校长签字:

学生

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

学籍号

毕业学校(幼儿园)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生源

类别

审核

结果

备注

附件6:

 

附件4、附件5表册填写说明

一、《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4)填表说明

1.“学校审核栏”由学校填写,其他由学生及家长填写。

2.“生源类别”栏分别填“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第几类”“无户无房第几类”。

3.“户籍情况”栏填户籍所在地。

4.“住房情况”栏填商品房、公租房、廉住房、小产权房、租赁房是否有相应的证件,以及是否已实际居住情况。

5.“从业类型”栏填工作调动、部队转业、进城务工、进城经商等相关情况。

6.“审核意见”栏分别填“经审核,该生符合××类第几批注册/录取新生条件”,或“该生符合××类摇号派位条件”,或“该生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

二、《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填表说明

1.此表依次按审核结果类别分类汇总填写。

2.一年级新生若无身份证件,则在“身份证件号”栏内填出生日期;一年级新生“学籍号栏”不用填写。

3.“毕业学校(幼儿园)”栏内小学一年级填毕业幼儿园,七年级填毕业学校。

4.“现住址”填写“附件”招生区域对应的社区名称。

5.“生源类别”依次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顺序分类填写。

6.“审核结果”栏按注册新生(一年级)/录取新生(七年级)、摇号派位新生顺序填写。

7.凡文件中对某生源类别有具体分类的,要在“备注栏”内注明所属类别。

如:

“生源类别栏”填“有房无户”,“备注栏”则根据文件分类填“第一类”或“第二类”或“第三类”;“生源类别栏”填“无户无房”,“备注栏”则根据文件分类填“第一类”或“第二类”。

8.此表由招生学校填写,于8月15日,纸质表报区教育局基教股,电子表以excel格式发邮箱。

 

附件7:

新生预录通知单(存根联)

新生注册/录取编号:

001

同学:

已通过我校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准予发放

新生预录通知单

×××学校(公章)

2018年月日

----------骑--缝--章---------

新生预录通知单(学生联)

新生注册/录取编号:

001

同学:

你已通过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符合我校年级新生入学条件,请于8月27、28日来校正式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学校(公章)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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