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金山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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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居住用地

452.77

38.69%

R2

二类居住用地

417.02

35.63%

 

中小学用地

35.75

3.06%

2

村民建设用地

102.58

8.77%

3

C

公共设施用地

77.35

6.61%

C1

行政办公用地

28.99

2.48%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19.31

1.65%

C3

文化娱乐用地

9.73

0.83%

C4

体育用地

9.91

0.85%

C5

医疗卫生用地

6.42

0.55%

C9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2.99

0.26%

4

S

道路广场用地

214.87

18.36%

5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9.15

0.78%

U1

供应设施用地

2.05

0.18%

U2

交通设施用地

3.44

0.29%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1.76

0.15%

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9

0.16%

6

G

绿地

313.46

26.79%

G1

公共绿地

277.4

23.71%

G2

生产防护绿地

36.06

3.08%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1170.18

100.00%

7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183.61

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

E1

水域

84.11

滩涂绿地

99.5

规划总用地面积

1353.79

第四章“三线”控制

4.1.1城市黄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主要包括:

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大型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污水泵站等污水处理设施;

垃圾转运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瓶装燃气供应站、燃气加气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变电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

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

防洪堤、排涝站等城市防洪设施。

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34.83公顷,主要位于JS-5、JS-7、JS-8、JS-9、JS-11、JS-16、JS-17、JS-23、JS-24、JS-25、JS-26、JS-27和JS-28号地块中。

其中,JS-5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99公顷,JS-7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54公顷,JS-8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42公顷,JS-9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51公顷,JS-11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50公顷,JS-16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39公顷,JS-17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3.97公顷,JS-23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80公顷,JS-24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54公顷,JS-25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53公顷,JS-26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97公顷,JS-27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79公顷,JS-28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0.09公顷。

惠沙堤控制面积为8.35公顷,排涝站控制面积为1.26公顷。

城市黄线的管理按《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执行。

4.1.2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包括西枝江水域、金山湖水域以及河桥水、冷水坑水、莲塘布水三条河涌。

城市蓝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87.56公顷。

规划范围内河桥水的控制宽度为58米,冷水坑水的控制宽度为50米,莲塘布水的控制宽度为70米。

金山湖湖面最小控制宽度为80米,最大控制宽度为280米。

城市蓝线的管理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执行。

4.1.3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包括生产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66.13公顷。

规划金山湖两岸绿带最小控制宽度为25米,最大控制宽度为130米。

规划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30米。

规划街头公园绿地主要位于JS-1、JS-2、JS-3、JS-5、JS-8、JS-10、JS-17、JS-21、JS-24号地块。

其中,JS-1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4.24公顷,JS-2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8.57公顷,JS-3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83公顷,JS-5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17公顷,JS-8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64公顷,JS-10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3.53公顷,JS-17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56公顷,JS-21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53公顷,JS-24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54公顷。

城市绿线的管理按《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执行。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5.1路网规划

5.1.1规划路网按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控制。

5.1.2三环路和四环路这两条城市快速路行经本规划区,构成了本规划区与其它区域联系的快速通道,道路红线宽度均按60米控制。

5.1.3主干路系统由惠澳大道、惠南大道和金山大道构成,惠澳大道和惠南大道道路红线宽度按60米控制,金山大道道路红线宽度按50米控制。

5.1.4次干路系统由横一路、惠沙堤二路、沿湖二路、沿湖三路、纵三路、纵一路和金湖路构成,道路红线宽度均按36米控制。

5.1.5支路系统包括环湖一路、横二路、横三路、横四路、横五路、横六路、横七路、纵二路、纵四路、纵五路、纵六路、纵七路、纵八路和纵九路,道路红线宽度按18米、21米和24米控制。

5.1.6城市公共交通主要采用常规公共交通、快速公共交通和城市轻轨三种方式。

近期采用常规公共交通,远期增加快速公共交通和城市轻轨。

规划轻轨线路两条:

1号线和2号线。

规划范围内的1号线是从河南岸片区沿规划的环湖三路往南延伸至惠城南部新城;

规划范围内的2号线沿三环路向西至陈江,向东至马安。

轻轨走廊按30米控制。

5.1.7各条道路的具体指标见下表。

金山分区规划道路一览表表5-1

性质

道路名称

道路长度(m)

道路宽度(m)

道路面积(m2)

断面形式

备注

快速路

三环路

3858.656

60

268201.26

A1-A1

四环路

4045.886

121376.58

A2-A2

主干路

金山大道

4240.535

50

212026.75

A5-A5

惠南大道

538.124

16143.72

A4-A4

计一半

惠澳大道

2567.165

154029.9

A3-A3

次干路

横一路

3307.884

36

119083.824

A6-A6

环湖二路

3543.8

127576.8

A7-A7

环湖三路

3916.994

不计入

纵三路

3448.926

124161.336

金湖路

2106.477

75833.172

惠沙堤二路

2581.569

92936.484

B2-B2

纵一路

1580.41

56894.76

纵九路

453.982

8171.68

支路

环湖一路

6760.414

24

162249.936

B1-B1

横二路

1226.113

29426.712

A8-A8

横三路

1204.498

28907.952

横四路

1420.645

12785.81

横五路

550.838

6610.06

横六路

915.898

21981.552

横七路

1561.739

21

32796.519

B3-B3

纵二路

1241.918

29806.032

纵四路

487.807

18

11707.368

A9-A9

纵五路

755.442

18130.608

纵六路

992.74

23825.76

纵七路

462.613

11102.712

纵八路

1036.052

24865.248

5.2道路交叉口规划

三环路与惠沙堤二路、金山大道、惠澳大道,四环路与惠南大道、金山大道、惠澳大道采用互通式立体交叉;

金山大道与环湖一路(2处),四环路与纵三路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

其它主要道路交叉口采用平面灯控交叉方式。

5.3交通设施规划

5.3.1规划公交首末站两处,位于JS-7号地块和JS-17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44公顷。

5.3.2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一处,占地面积为0.50公顷。

5.4道路竖向规划

5.4.1道路高程最低点设计控制高程为13.7米,道路纵坡按控制1.0‰~3.0‰控制。

5.4.2本规划采用56黄海高程系,54北京坐标系。

第六章绿地系统规划

6.1规划市级公园一处,命名为金山湖公园。

规划金山湖公园范围包括金山湖、冷水坑水面、河桥水面、莲塘布水面及其两侧绿地和西枝江南岸的滨水绿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63.81公顷,其中绿地面积约183.81公顷,水域面积约180公顷。

6.2规划110千伏高压走廊防护绿地一条,控制宽度为30米。

6.3规划绿地面积为313.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79%,包括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

其中规划公共绿地面积为277.4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为17.9平方米/人。

第七章公共设施规划

7.1公共设施规划以《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报批稿)为依据,以规划控制人口15.5万为基础,按照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八大类别进行综合设置,主要确定市、区、居住区级的公共设施。

7.2规划区内公共设施设置详见《公共设施配置一览表》。

公共设施配置一览表表7-1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数量(处)

规模(公顷)

所在地块

教育设施

小学

9

1.55

JS-1

独立占地,每校24班,共计216班

1.81

JS-5

2.03

JS-6

2.3

JS-7

1.82

JS-15

2.2

JS-17

2.18

JS-19

1.86

JS-26

1.41

HNA-47

中学

4.74

JS-3

独立占地,每校36班,共计180班

4.39

JS-4

2.72

JS-18

4.02

JS-21

医疗卫生设施

医院

5.59

独立占地,设500床位

门诊

0.82

独立占地

文化娱乐设施

综合文化中心

JS-2

3.04

JS-8

0.53

0.52

体育设施

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2.48

1.6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敬老院

1.06

独立占地,每处设200-300床位

0.92

JS-16

1.02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街道办事处

0.3

派出所

0.15

0.13

社区居委会

12

JS-1、JS-2、JS-3、JS-5、JS-7、JS-15、JS-16、JS-17、JS-20、JS-23、JS-27、HNA-47

可附设,建筑面积200-300平方米/处

社区服务站

可附设,建筑面积300-400平方米/处

社区警务室

可附设,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处

商业服务设施

居住区级商业设施

1.88

2.86

市场

0.38

市政公用设施

邮电支局

JS-4、JS-18

可附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处

电信支局

可附设,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处

片区管理站

可附设,建筑面积30平方米/处

接入网机房

液化气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JS-22

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

燃气加气站

0.54

消防站

0.51

JS-9

0.43

JS-23

变电站

0.58

110KV变电站

污水泵站

排涝站

1.26

公交首末站

1.63

1.91

小型垃圾转运站

JS-2、JS-7、JS-22、JS-23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处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8.1给水工程规划

8.1.1确定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7.40万立方米/日(其中金山A区最高日用水量为3.17万立方米/日)。

8.1.2确定规划区的用水由江北水厂、河南岸水厂和桥东水厂联合供给。

8.1.3利用现状DN1200、DN600给水主管及河南岸给水管网接入规划区给水管网,各配水干管沿现有或规划道路布置,考虑近远期管道的实施计划,根据道路宽度布置给水管道。

路幅宽度小于42米的,原则上按单管布置,但在另一侧应预留给水管的位置,以备远期发展需要;

路幅宽度42米及以上者按双管布置。

给水管布置在道路的西、北侧。

规划设计给水干管管径最小为DN200。

8.2雨水、防洪工程规划

8.2.1确定规划区内防洪堤按10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标准设计。

8.2.2确定规划区内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1天排干。

规划白沙仔排涝站和红楼排水闸布置于金山湖河口处,装机容量为5200千瓦。

8.2.3雨水流量根据汇水面积采用惠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q=1337.74(1+0.546lgP)/(t+3.98)0.56

一般地区采用:

P=1年,立交桥处采用:

P=3年。

根据《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园绿地径流系数采用¢=0.4;

除公园绿地外的规划小区,综合径流系数采用¢=0.7,地表集水时间采用10分钟。

8.2.4规划区内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布管原则:

路幅宽度42米以下,原则上按单管布置,路幅宽度42米以上(包括42米)按双管布置。

雨水管布置在道路的东、南侧。

8.2.5惠州大堤南堤是城市重要防洪设施,惠州大堤范围内不得进行一切城市建设活动。

8.3污水工程规划

8.3.1确定平均日污水总量为5.333万立方米/日(其中金山A区为2.008万立方米/日)。

8.3.2确定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8.3.3在JS—8号地块设污水泵站一处,称为金山污水泵站,占地为2000平方米,污水量为2.99万立方米/日。

8.3.4路幅宽度小于42米的,原则上按单管布置,路幅宽度42米及以上折按双管布置。

污水管布置在道路的西、北侧。

金山A区污水汇至金山污水泵站,经提升后采用重力流汇至四环路上的主干管。

污水支管沿规划道路敷设,然后汇集到四环路的污水主干管上,最终送至金山污水处理厂。

8.4电力工程规划

8.4.1预测规划区内总用电负荷约为11.2~19.5万千瓦。

8.4.2规划新建两座110千伏变电站,每座主变容量均按3×

63兆伏安考虑,建设采用GIS型,预留用地约4500平方米。

8.4.3110千伏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30米。

8.5通信工程规划

8.5.1预测规划区内总市话用户数约为5.6~8.5万门。

8.5.2规划建设电信支局一座,该局终局容量10万门,占地4000平方米。

8.5.3新增光纤接入网机房3座,每座预留独立用地150平方米,特殊情况下可按附建方式预留,预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8.5.4统一规划建设综合通信管群,原则上在道路东侧、南侧人行道下;

通信管道采用φ98PVC管群。

道路交叉口应预留足够数量过路管,并根据要求预留足够数量的横过管。

8.5.5规划新增3座邮政支局,每座需独立占地1500平方米(或预留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8.5.6规划新建有线电视片区管理站3座,采用附建形式建设,每座需预留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8.5.7移动通信普及率按60%~90%计,则移动用户约为9.3~14万户,在新区规划及旧区改建中应预留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基站服务半径按300~500米控制,在距离天线较近的位置预留设备用房,一般设备用房需预留15~25平方米建筑面积。

8.6燃气工程规划

8.6.1气源规划

⑴、近、中期气源选择:

以液化石油气作为管道近、中期主气源,新建燃气场站,敷设燃气管网。

⑵、远期气源选择:

规划使用长距离管输天然气作为惠州的远期管道气气源。

8.6.2供气对象及规模

⑴、供气对象:

主要包括居民、商业、燃气空调及燃气汽车用户。

⑵、确定2020年用户管道燃气气化率90%。

⑶、供气规模:

管道天然气全年平均日供气为6.4万标立方米/日,全年供气为2354万标立方米/年;

折合液化天然气为1.9万吨/年。

8.6.3输配系统规划

⑴、场站规划:

瓶装供应站:

规划设置一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燃气汽车加气站:

规划设置一座燃气汽车加气站,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输配管网规划:

规划区中压燃气主干管道成环布置,管径分别为DN150~DN400,管线敷设在道路东南侧。

管道敷设应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或做好预留管位工作。

8.7管线综合规划

8.7.1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惠州市区管线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惠州市道路标准横断面管位示意图》及各工程规划图进行管线综合。

8.7.2本规划综合设置了给水、燃气、电力、电信、污水、雨水等管线。

电信管线为综合电信管群,包括了电信业务、数据业务、移动通信、交通监控、有线电视等各种信息传输所需管孔。

8.7.3规划区内除惠澳大道沿线的110千伏电缆线路近期架空敷设外(线路走廊宽度控制为30米),其余管线均埋地敷设,远期逐步实现所有管线埋地敷设。

管线的断面尺寸及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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