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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文张氏即张惠言,亦武进人。
据戴望《故礼部仪制司主事刘先生行状》说,嘉庆五年,刘氏年二十五,举拨贡生入都应朝考。
时父执故旧遍京师,刘氏不往干谒。
惟就张编修问虞氏易、郑氏三礼之学,竟以此被黜。
至十一年方举顺天乡试。
[3]张氏之学以《易》、《礼》为尤精,著有《周易虞氏义》、《周易虞氏消息》、《虞氏易礼》等,故逢禄特往请业问学。
刘子谓乃父于《春秋》独抱遗经,自发神悟,恐未必然。
当是承外家庄氏之遗绪,而又有所独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在逢禄的众多著述中也以《春秋》之学最有条贯。
刘承宽列举了十一种:
主山东讲舍时,为《释例》三十篇,又析其凝滞,强其守卫,为《笺》一卷,《答难》二卷。
又推原《左氏》、《谷梁氏》之得失,为《申何难郑》四卷。
又断诸史刑礼之不中者,为《礼议决狱》四卷。
又推其意为《论语述何》、《中庸崇礼论》、《夏时经传笺》、《汉纪述例》各一卷、《春秋赏罚格》三卷。
凡为《春秋》之书,十有一种。
[4]除以上所举十一种外,今本《刘礼部集》中尚有《春秋论》上下二篇、《春秋公羊议礼》十四篇,故礼部《春秋》之书共有十三种。
要说明的是,《春秋答难》原本为《箴膏肓评》一卷、《发墨守评》一卷,后改名《春秋答难》。
《申何难郑》四卷,当指《谷梁废疾申何》二卷、《左氏春秋考证》二卷,共四卷。
这些著述中有七种已刻入仪征阮氏的《学海堂经解》中。
(注:
这七种书为《公羊何氏释例》十卷、《公羊何氏解诂笺》一卷、《发墨守评》一卷、《谷梁废疾申何》二卷、《左氏春秋考证》二卷、《箴膏肓评》一卷、《论语述何》二卷。
)从上述书名中可以看出,刘逢禄春秋学的特点是“墨守公羊”,排斥《左传》和《谷梁传》,即所谓的“左氏膏肓”、“谷梁废疾”。
这些恰恰是东汉何休(字邵公)的主张。
据《后汉书·
郑玄传》,何氏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郑玄(字康成)针锋相对,有《发墨守评》、《针膏肓》、《起废疾》之作。
何休见而叹曰:
“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
”本来这场争讼已息,今刘逢禄重提这段旧公案,左袒何邵公而难郑康成。
因此,刘逢禄的“春秋学”主要特点具体说便是“申何难郑”。
二刘氏“申何”最有名的著作是《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简称《公羊何氏释例》)十卷,以及《公羊何氏解诂笺》一卷。
他自述撰作缘起云:
禄束发受经,善董生、何氏之书,若合节符,则尝以为学者莫不求知圣人。
圣人之道备乎五经,而《春秋》者五经之管钥也。
先汉师儒略皆亡阙,惟《诗》有毛氏,《礼》郑氏,《易》虞氏有义例可说,而拨乱反正莫近《春秋》。
董何之言,受命如响然,则求观圣人之志,七十子所传,舍是奚适焉?
故寻其条贯、正其统纪为《释例》三十篇。
又析其凝滞、强其守卫为《笺》一卷。
[5]在他看来,五经中《诗》有毛氏传,《礼》有郑氏笺,《易》有虞氏义,都有条例可说。
作为五经“管钥”的《春秋》惟有《公羊传》有义例可寻,故“寻其条贯,正其统纪”作《释例》。
《释例》一书确切地说是给何休的《解诂》作释例。
众所周知,东汉末年的何休是汉代为公羊学作总结的人。
何氏《解诂》是“略依胡毋生条例”而作,可见公羊师说本有条例。
后世左氏孤行独兴,公羊先师传授之义法遂沉湮不明。
胡母生条例,散见于何氏《解诂》,未有专书。
何氏《文谥例》,仅见于《公羊传》杨疏。
《公羊传条例》,见于《七录》,今佚。
)今刘逢禄作《释例》,讲明何氏义例,于《公羊传》厥功甚伟,意义很大,可谓是“孤绪微茫接董生”了。
夏曾佑赠梁启超诗云:
“璱人申受出方耕,孤绪微茫接董生。
”这是说清代今文学的学术渊源,刘逢禄(申受)、龚自珍(璱人)之学出庄存与(方耕),诸氏上承西汉的董仲舒,故有此言。
见梁著《清代学术概论》第二十二节,东方出版社“民国学术经典文库”本,1996年版。
)刘氏《公羊何氏释例》的体例是,先标举经传文字,即将原本散见于经传及何氏的《解诂》的内容,分别纳入相关的“例”中,刘氏自己的见解则以“释曰”的形式表而出之,附于每篇之末。
其书三十篇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大例。
张三世例、通三统例、内外例,此三篇是阐发何氏“三科”说的,故《刘礼部集》中迳标曰“释三科例”上中下三篇(刻入文集中的“释三科例”是《公羊何氏释例》中的“释曰”部分,文辞稍异于《释例》。
又《释例》第十一篇《王鲁例》入于文集的“释三科例”中篇中)。
时月日例、名例、褒例、讥例、贬例、诛绝倒例诸篇为“释九旨例”。
三科九旨是何休从《春秋》中归纳出来的文例。
何谓三科九旨?
何氏云:
“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
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
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
”律意轻重例、建始例、主书例诸篇为“释特笔例”。
不书例、讳例、阙疑例诸篇为“释削例”。
朝聘会盟例、崩薨例、大国卒葬表、娶归终始例、郊禘例诸篇为“释礼制例”。
公终始例、致公例、内大夫卒例诸篇为“释内事例”。
此外,还有“释兵事例”、“释地例”、“释灾异例”等。
从刘氏归纳的上述名例中不难发现,这部本来充满着“非常异义可怪之论”的《公羊传》及何氏《解诂》,经如此归纳之后,原原本本,极为清晰。
更有原本晦暗不明之义,至此乃得大明。
刘书出后,时人及后进学者极为推崇,视为汉学专门名家。
与刘申受齐名,被人称为“常州二申”的李兆洛(字申耆)为其作《传》时称刘书“自汉以来,未尝有也”。
[6]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谓“淹通经传”。
[7]阮元编刻《皇清经解》于说经之书取去颇严,而此书得以收入,可见阮氏是将它视为汉学专著的。
尤为难得的是持古文立场的章太炎也称“属辞比事,类例彰较,亦不欲苟为恢诡。
然其辞义温厚,能使览者说绎”。
[8]刘氏为何如此重视何休的《解诂》,不惜花费很大心血为之作《释例》,意犹未尽,还作《解诂笺》一卷以“申何”?
因为刘氏认为欲知《春秋》微言大义,必由《公羊传》;
欲通《公羊传》必先通何氏的《解诂》。
换句话说,何氏《解诂》是通向《公羊》的津逮,由此可知孔子“微言大义”之所在。
刘氏这样重视公羊何氏,还有一个原因,当时学者谈《春秋》言必称《左氏》,对《春秋》的书法问题表示疑问。
如乾嘉时期有大名的钱大昕就认为《春秋》之法直书其事,使善恶无所隐而已。
这种观点是刘氏绝对不能同意的,为此特作《春秋》上下二篇。
上篇专对钱氏而发,批评钱大昕以史法解《春秋》之误,他说:
“《左氏》详于事,而《春秋》重义不重事。
《左氏》不言例,而《春秋》有例。
”[9]正因为《春秋》重义不重事,故所不书多于所书,故有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
如仅以事求诸《春秋》,则尚不足为《左氏》之目录,孟子何必说“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
其实,以史法绳《春秋》的不止钱氏一人,也不自钱氏始。
唐代刘知己的《史通》已开先河。
《史通·
外篇》有《惑经》、《申左》二篇,用史法绳《春秋》,诋《春秋》有十二“未谕”、“五虚美”。
后世多沿袭这种观点,这是不解《春秋》之故。
孔子因鲁旧史而成《春秋》,并非是将鲁旧史原文抄录一过,而是经过了一番笔削加工工作,(注:
孔子与《春秋》的关系,本来不是问题,然近世以来有学者否定与孔子有关,如疑古玄同先生等。
今人杨伯峻先生虽不否认《春秋》与孔子有关,但关系仅限于孔子曾将《春秋》作为教本教授过弟子而已。
杨说影响很大,然实有可商之处。
李学勤先生有《孔子与春秋》专文纠正杨说,谓孔子修改鲁史,成为传世《春秋》,自其本于旧作而言是“修”,由其终成新书而言是“作”。
孔子自谦“述而不作”,弟子后人尊之为圣人,说他是“作”,其间没有矛盾。
李说见《缀古集》第16—1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加进了自己的政治观点,也即孟子所说的“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表面上看写的是齐桓、晋文之类的事件,用的是史书体裁,实则是一部明义的书。
《庄子·
天下篇》云:
“《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
”《史记·
太史公自序》云:
“《易》以道分,《春秋》以道义。
”又《司马相如列传》云:
“《春秋》推见至隐,《易》本隐以之显。
”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惜唐代以后学者将三传束之高阁,《春秋》之义遂多不明。
清代汉学复兴,提倡实事求是,《春秋》三传专家辈出,成就远迈前代。
刘申受肯定《春秋》是“重义”的著作,诚为卓识。
强调《公羊传》传孔子的“微言大义”,也不失为一家之言。
《公羊何氏释例》一书,梁启超对它有很高的评价,他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
“凡何氏所谓非常异义可怪之论,如‘张三世’、‘通三统’、‘绌周王鲁’、‘受命改制’诸义,次第发明。
其书亦用科学的归纳方法,有条贯,有断制,在清人著述中,实最有价值之创作。
”梁任公站在今文经学立场上发这番议论自然无可厚非。
如果我们抛开门户之见,则可以发现刘氏次第发明的“张三世”诸义,不无可议之处。
咎在刘氏偏信何邵公太过,甚至何氏误解《公羊》之处也百计为之弥缝,妄相牵合。
这只能说有功于何氏,而无利于《公羊》。
先看“张三世”。
“三世说”是何休根据《公羊传》“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总结出来的例。
《公羊传》于隐公元年、桓公二年、哀公十四年提到这个问题。
何休《解诂》于隐公元年传下说:
“所见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
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
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
异辞者,见恩有厚薄、义有浅深,时恩衰义缺,将以理人伦,序人类,因制治乱之法。
故于所见之世,恩己与王父之臣尤深,大夫卒,有罪无罪皆录之,‘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
于所传闻世,,王父之臣恩少杀,大夫卒,无罪者日录,有罪有者不日略之,‘叔孙得臣卒’是也。
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粗,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
于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狄于攢函’、襄二十二年‘邾娄鼻我来奔’是也。
至所见之世,著治太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
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
立爱自亲始,故《春秋》据衰录隐,上治祖祢。
”今案:
所见、所闻、所传闻三世。
吾师金先生有说,谓犹今人说现代史、近代史、古代史一样,远近异名、异辞是由于时间有远近,记事的详略,因而也不同[10]。
这个比喻极为恰当。
《公羊传》的本义是说所获得的史料有的是直接,有的是间接的,有的是再间接的,因而在写法上不能一样。
也就是说史料是近者详,远者略,在写法上也应该详近略远。
这本来并不费解,何氏用“恩有厚薄,义有浅深”来解释,求深反惑,此一误,何氏又将“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牵合一体,据此把《春秋》说成据乱、升平、太平三世,谬之尤甚,此二误。
“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春秋》的一条大义。
《春秋》成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娄人会吴于钟离。
”《公羊传》解释说:
“曷为殊会吴?
外吴也。
曷为外也?
《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
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
言自近者始也。
”可见《公羊传》的这番解释是从礼制的等级制度引申出来的,由近到远,由深到浅。
与前之所见、所闻、所传闻“三世”本不相涉,何氏却妄相牵合,制造出一个据乱、升平、太平的“三世说”来,实在没有道理。
顾颉刚先生批评此为汉儒臆说,顾氏云:
“此三世之说殊难稽信也。
事实上春秋世愈降愈不太平,政乱民苦无可告诉,可谓太平乎?
使孔子而果修《春秋》,当不至扬乱世指为太平也。
”[11](P15)顾氏所云诚有卓识,而近世说《公羊》者往往将“三世说”视作圭臬,目为《公羊》之核心,郢书燕说,皆由何氏而起。
弄清了这一点,则申受“张三世”的大义不待辨而明,无非是将何氏的怪异之论推进一步而已。
梁任公盛赞之语,不可据为典要。
再看“绌周王鲁”。
此说也见何休《公羊解诂》,千载诟病。
而自刘申受以下近世治公羊学者却喜谈这个问题,认为这也是公羊学说的核心之一,舍此似不足以谈《公羊》,门户之见,可见一况。
刘氏《公羊何氏释例》第十一篇即《王鲁例》,将何休学说发挥到了极至,请看他的“释曰”:
王鲁者,即所谓以《春秋》当新王也。
夫子受命制作,以为托诸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故引史记而加乎王心焉。
孟子曰:
“《春秋》者天子之事也。
”夫制新王之法,以俟后圣,何以必乎鲁?
曰:
因具史之文,避制作之僭,祖之所逮闻,惟鲁为近,故据以为京师,张治本也。
圣人在位如日丽乎天,万国幽隐,莫不毕照,庶物蠢蠢,咸得系命,尧舜禹汤文武是也。
圣人不得位,如火之丽乎地,非假薪蒸之属,不能舒其光,究其用。
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故曰:
归明于西,而以火继之,尧舜禹汤文武之没而以《春秋》治之,虽百世可知也。
“王鲁”即以《春秋》当新王,《春秋》当新王即须“绌周”,此又牵涉“通三统”诸义,董仲舒《春秋繁露·
三代改制质文》已有斯意。
董仲舒说:
“故《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时正黑统。
王鲁,尚黑,绌夏,亲周、故宋。
”又说:
“《春秋》作新王之事,变周之制,当正黑统。
而殷周为王者之后,绌夏改号禹谓之帝禹。
录其后以小国,故曰绌夏存周,以《春秋》当新王。
”何休取以注《公羊》,《春秋》宣公十六年说:
“成周宣谢灾。
“成周宣谢灾,何以书?
记灾也。
外灾不书,此何以书?
新周也。
”何休《解诂》说“孔子以《春秋》当新王,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
因天灾中兴之乐器,示周不复兴。
故系宣谢于成周,使若国文,黜而新之,从为王者后记灾也。
”案:
《公羊传》的“新周”应读为“亲周”,古亲、新通。
孔广森对“新周”有别解。
孔氏云:
“周之东迁,本在王城,及敬王避子朝之难,更迁成周,作传者据时言之,故号成周为新周,犹晋徙于新田,谓之新绛。
郑居郭郐之地,谓之新郑云尔。
”说见《春秋公羊通义》(《清经解》卷六八五)。
陈澧对此评价甚高,谓“新周”二字,自董生以来,将二千年,至巽轩乃得其解云云,说见《东塾读书记》卷十,(《清经解续编》卷九五四)。
案:
孔陈二氏之说皆非。
)前引董仲舒文作“绌夏、亲周、故宋”可证。
又《史记·
孔子世家》说:
“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
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
”可知《史记》也作“亲周”。
司马贞《索隐》谓孔子作《春秋》以鲁为主,故云据鲁。
亲周是说孔子之时,周室虽微,然究为天下之宗主。
此说甚是,“亲周”是表明鲁与周有特殊关系。
鲁之始封伯禽为周公之子,正由于有这层特殊的关系,焉能不亲?
如宣公十六年“成周宣谢灾”这件事,倘若发生在别国,完全可以不必记,而发生在“成周”就不能不记了,这就是“亲周”,《公羊传》写作“新周”,其意正同。
何氏妄涉三统说,硬要解作“孔子以《春秋》当新王,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荒谬之至。
毋怪后之杜预驳之曰:
“(《春秋》)所书之王即平王也。
所用之历即周正也。
所称之公即鲁隐公也。
安在其黜周王鲁乎?
”[12]王祖游也说:
“《公羊》附经立传,经所不书,传不妄起,于文为俭,通经为长。
任城何休训释甚详,而黜周王鲁,大体乘硋,且志通《公羊》而往往还为《公羊》疾病”[13]宋代苏东坡《论春秋变周之文》也谓“黜周王鲁”,《公羊》无明文,何休因其近似而附成之。
[14]清代陈澧也谓《公羊》无此说,且举《春秋》成公元年“王师败绩于贸戎”。
《公羊》云:
“王者无敌,莫敢当也。
”既以周为王者无敌,必无黜周王鲁之说。
[15]上引诸家驳议,可以澄清这一问题,很显然,孔子作《春秋》本欲兴周,怎么会“黜周”呢。
如说“王鲁”,则诚如孔颖达所质问的“鲁宜称王,周宜称公”,显然这是说不通的。
[16]我们还可以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
前引《王鲁例》是发挥何氏之义,在《春秋公羊议礼·
制爵第四》中守的也还是何氏之义。
刘氏云:
“以《春秋》当新王,始朝当元勋,进小国为大国,滕子进侯并其父以恩礼卒之,所谓善善也长。
其书公朝王所,不为公朝起也。
王使来聘,公使与诸侯同文,著新周也。
鲁使如周不称使,当王也。
公如京师,如齐、晋、皆不言朝,当巡狩之礼也。
”从这一段话可知刘氏守的是何氏之义,且又有进一步的发挥。
)但《刘礼部集》卷四的《释三科例》中篇却说:
《春秋》之托王至广,称号名义,仍系于周,挫强扶弱,常系于二伯,何尝黜周哉?
《春秋》可以垂法,而鲁之僭,则大恶也,就十二公论之,……而免于《春秋》之贬黜者,鲜矣。
何尝真王鲁哉?
在这里刘氏又谓“黜周王鲁”非真,未免是前后不一,令人无所适从。
陈澧就提出质问“然则《春秋》作伪欲”?
大概刘氏也觉得自己发挥何氏之说过偏而难圆其说,故有所修正。
前举《公羊何氏释例》成书在前,此或晚年改定之说。
刘氏“申何”,不但体现在说《春秋公羊》中,还有《论语述何》之作,以何氏之学说《论语》,认为孔子“微言大义”惟何氏一家得之。
这实在是尊奉何氏太过而走向极端的例子,此不作深论。
以上探讨了《公羊何氏释例》的一些得失,或问《春秋》到底有没有例呢?
宋代的洪兴祖认为,《春秋》本无例,犹如天本无度,治历者即周天之数以为度一样。
[17]洪氏的说法是对的。
我们可以悬想孔子作《春秋》时必定有他自己的著书原则,这些原则体现在《春秋》之中,只不过没有明说。
后之传《春秋》者众,传闻异辞,各尊所闻,因此各家归纳的例不尽相同。
也可以这样说,所谓例是后人研习《春秋公羊》时,从书中归纳总结出来的条例。
如传《春秋公羊》的胡毋生就作过条例,何休《解诂》就是略依胡毋生条例,隐刮成辞的。
何氏本人也作过《春秋文谥例》。
再如晋代的杜预也作过《春秋释例》,都属同一回事。
而在刘申受看来,作为五经管钥的《春秋》是有例的,《春秋》的例只能从《公羊传解诂》中求之,那就失之偏颇了。
这里不妨套用宋代洪氏的两句话:
“独求于例,其失拘而浅;
独求于义,则失迂而凿。
”[17]综观《公羊何氏释例》不免有既拘而凿之弊。
三刘氏一方面倡导《公羊》,做了大量的“申何”工作;
另一方面大力排斥《左传》、《谷梁传》。
贬低《谷梁》的专书有《谷梁废疾申何》二卷。
由于《谷梁》在历史上素不能与《公羊》、《左传》争长短,因此刘氏对此二传的攻击程度不一。
诚如章太炎所说:
“《谷梁》见攻者止于文义之间,《左氏》乃其书与师法之真伪。
”[18]可见刘氏攻击《左传》的程度要大于《谷梁传》。
《谷梁废疾申何》的主旨同样是为了“难郑”。
盖郑玄《六艺论》说《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而迹近孔子。
刘氏最不满意的是“《谷梁》善于经,而迹近孔子”一语。
如说《谷梁》善于解经,其义又符合孔子微言大义,岂非是《谷梁》压倒了《公羊》?
为此他要大力说明“微言大义”惟公羊氏得之最多,而《谷梁》所传十不得二三,只能说是为《公羊》拾遗补阙而已。
刘氏说:
窃尝以为《春秋》微言大义,鲁论诸君子皆得闻之,而子游、子思、孟子著其纲。
其不可显言者,属子夏口授之公羊氏,五传始著竹帛也。
然向微温城董君、齐胡母生,及任城何邵公三君子同道相继,则《礼运》、《中庸》、《孟子》所述圣人之志,王者之迹,几乎息矣。
谷梁子不传建五始、通三统、张三世、异内外诸大旨,盖其始即夫子所云“中人以下不可语上者”。
[19]这里从传授师承上力争公羊氏是传《春秋》的正宗一脉,虽也承认谷梁氏也出于夏氏传授,但所得的“日月之例”、“灾变之说”终是皮相之谈。
至于如“建五始”、“通三统”、“张三世”之类高深的“大旨”,是公羊氏的独家之秘,不是中人以下者随便可得与闻的。
刘氏从《春秋》十二公中摘出一些事例,说明《公羊》之义为长,贬《谷梁》之义为短。
道光年间,丹徒柳兴恩作《谷梁大义述》,于刘氏之说多有所辨正。
柳氏沉潜此学达二十年之久,其说多有可观,此从略。
刘氏攻击《左传》的专书有《左氏春秋考证》和《箴膏肓评》二种。
其要旨约有以下二端。
一、认为《左传》的名称应是《左氏春秋》,而不是《春秋左氏传》。
此书性质犹如《晏子春秋》、《吕氏春秋》,冒称《春秋左氏传》则是东汉以后人以讹传讹造成的。
他还进一步指出:
“太史公时名《左氏春秋》,盖与晏子、铎氏、虞氏、吕氏之书同名,非‘传’之体也。
《左氏传》之名,盖始于刘歆《七略》。
”[20]刘氏这一番话,不仅仅是简单的书名异辞问题,而是关系到《左传》的地位问题。
如果说是《春秋》的“传”,那就意味着是解释孔门思想的书,倘非《春秋》的“传”,意味着与孔门无关,充其量不过是与《晏子春秋》、《吕氏春秋》之类等量齐观。
前者属于神圣的“经”,后者不过是子部家者流。
这个问题在我们今天看来殊属无谓之争,无论是经是子都不过是研究古代文化的史料而已,而在当时无疑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汉代今文博士反对《左传》立于学官,理由是“不传《春秋》”,目的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