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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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

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8

㈠、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8

二、高边坡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1

三、桩基础施工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7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建设施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3

(一)挂蓝施工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4

(二)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8

五.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4

六、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8

七、大型支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3

(一)支架式现浇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3

(二)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44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49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66

(一)、工程机械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66

(二)、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70

(三)、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监理细则………………………70

(四)、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80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专项安全监理总则

一、JL2总监办监理工程范围:

K31+500-K50+760(全长19.26公里)范围的路基、桥梁、隧道、防护等工程。

本项目的安全重点是不良地质隧道施工、桥梁的深桩、高墩及连续钢构施工、路基高边坡施工、施工临时用电、特殊季节及夜间施工、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起重吊装工程等。

总监办所有监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监理工作,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承包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

二、专项安全监理的依据:

1、丽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2、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3、丽攀高速工程监理计划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4、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现行国务院《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部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6、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7、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三、专项安全监理的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专项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1、本项目安全目标为“三无一杜绝、一创建”,“三无”即:

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

“一杜绝”即:

杜绝重伤事故。

“一创建”即:

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2、督导施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防止恶性治安事件发生。

3、实现两个达标,即督导承包商达到施工人员管理达标和施工现场防护达标。

五、专项安全监理工作的原则

1、从“安全生产”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和发展过程,“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

2、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为主”是手段和基本途径。

3、综合治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利用一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

4、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不处理不放过。

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

6、安全与生产统一的原则、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中落实生产安全。

六、安全领导组织

1、JL2总监办设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副总监全面领导

安全工作;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各标段的安全监理管理;各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现场监理人员在旁站和巡视过程中随时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局面。

2、组织机构: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总监

副组长:

副总监、专职安全工程师、第一驻地高监、第二驻地高监

成员:

桥梁、隧道、路基、地质专业监理工程师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七、专项安全监理方法

1、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形式上分为两种:

以现场监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巡查为主,以驻地办、总监办开展集中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为辅。

2、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内容上也分为两种:

基础安全监理和现场安全监理。

基础安全监理是指对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有关方面的基础台帐等内容的审核把关。

现场管理监理是指采取旁站、巡视、检查等方式,对施工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专项方案是否落实、机具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进行监理。

3、驻地办开展以旬或月为单位的集中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并积极配合和参加总监办、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被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签发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安全检查通报,集中的安全监理检查要形成台帐和书面汇报材料,发现严重问题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整改结果须书面回复,监理人员及时组织复查和验证并在书面回复中签署意见后存档。

4、监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监理检查必须做好相应的监理记录(可以为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按安全监理程序进行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监理人员汇报,问题严重的可向建设单位直至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备案,必要时下发停工指令;

5、定期对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和台帐进行检查和评价,作为监理机构内部考核的依据。

6、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和专项安全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应的安全方面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开工;审查必须严格仔细,审查人员签署相应的审查意见并签名。

7、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要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9、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

监理驻地办、总监办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计入台帐。

10、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八、专项安全监理措施

1、根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检查承包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合理工期进行审查。

2、在监理工作中,经常的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做安全检查记录,总监办每月组织一次针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全过程跟踪,直到落实信息反馈为止;

3、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安全管理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迈入一个新台阶。

九、专项安全风险管理

1、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

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项目场址及场地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电器安全对策措施;其它专项安全对策措施(包括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爆破作业、安全色、安全标志、特种设备等方式);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包括粉尘、毒、窒息、噪声和振动等)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施工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规范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使必务工施工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的应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等。

3、工程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的巡视,旁站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可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可签发暂时停工令,直到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施

工单位应详细调查事故隐患,分析原因,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并录入安全管理台帐。

第二章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JL2总监办负责C8-C13合同段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的地段有C11合同段K12+790-K12+800银江互通区横跨A、B、C、D匝道的1-4.0米钢筋混凝土涵洞施工,C9合同段瓜子坪互通区兰尖排土场滑坡,滑坡位于瓜子坪互通式立交A匝道外侧兰尖采石排土场一带,A匝道AK0+800附近挖方2~3米,如施工不当或野蛮施工容易引起滑坡复活。

㈠、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上下通道的设置;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上下通道设置;排水措施;支护变形监测措施。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

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m。

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

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

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明挖基础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明挖基础基坑边坡设计有防护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逐级防护开挖,设计没有防护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边坡防护,确保安全。

(2)明挖基础开挖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基坑周围应做好排水设施,距离开挖线边缘1M以上外搭设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有载重运输车辆通过的地带应确保2M),栏杆上挂设明显的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警戒标记;

(3)对于基坑深度超过2M以上时坑内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基坑深度超过4M以上的,坑壁边坡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或每2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1M台阶。

(4)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掘机械应暂停作业,挖掘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1M;

(5)开挖基坑时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

(6)夜间应设置照明,行人较多的地点应派人值班,防止人员掉入基坑内,确保人身安全。

二、高边坡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JL2总监办负责C8-C13合同段高边坡施工地段有C8合同段K34+300—400处为高边坡路基施工;C13标段高边坡开挖为K44+558~K44+600段,边坡采用普通锚杆加固,中心最大挖方高度18m,路堑边坡最大高度29.5m,

1、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高边坡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高边坡施工期间,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边坡安全监测体系,定期进行内、外部观测,用观测资料指导施工。

2、边坡开挖应按先清除危石、滑坡体,后开挖的程序施工,严禁将坡面挖成反坡;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并及时支护,在边坡架设防护墙等安全措施。

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间、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全面抽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

施工中应有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安排专人到现场监控、指导作业。

3、开挖爆破作业除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各项规定外,必须结合该部位的地质情况,组织爆破试验,选定合理爆破参数,并坚持不断优化爆破设计,防止爆破对边坡岩体和周边建筑物的破坏。

每次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效果,消除不安全隐患。

发现哑炮必须按有关排炮程序和要求处理。

对开挖的掌子面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松动的岩石散落在坡面上、路边不稳定的石块要及时清除。

如出现不稳定的危岩体,要及时报告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处理。

爆破作业需持证上岗。

爆破时,应设专人指挥,待人员和设备都撤至安全地带后方能起爆。

4、高边坡在实施梯段开挖时,应在施工平台或马道上设置拦渣墙等防护措施。

要严格按设计边坡坡度施工,削坡要随进度进行,严禁在形成较大高差后再削坡的施工方法;削坡、危石挖掘人员必须掌握安全施工方法。

严禁站在易滑坡落石块下方橇挖、严禁同一断面上下同时挖掘。

挖掘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5、在开挖边坡上部及时挖截水沟,防止水流冲刷边坡。

随着开挖高边坡的进行,一定要跟进形成边坡排水系统,防止施工用水、雨水及地下水的破坏,造成边坡失稳。

做到边开挖边防护,禁止挖完第三层,再

防护第一层。

6、高边坡开挖现场周围及工作面的危险部位、出渣路口及可能遇到溶洞、地缝、地勘洞等情况,都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置安全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需要设安全警戒哨卡的,必须确保班班落实到位。

7、高边坡施工时,应仔细检查边坡稳定性,所有危岩或不稳定块体均应及时进行撬挖、清理、支护等处理。

边坡所有暴露的岩石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喷护处理,易风化瓦解的土层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

对边坡上出现的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要及时处理,避免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

8、在开挖工作面的下方严禁人员、机械进入,除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外,还应派专人在现场监护。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

进入施工部位,必须给施工人员提供安全通道,上下爬梯应设扶手和防滑措施,较高爬梯中间应设休息平台,严禁违章攀爬。

施工中要对边坡的稳定性进行严密监测,发现有异常变化,要立即报告处理。

对风化危石要及时清除。

9、进入工作面的临时机行道路,其宽度、坡度、转弯半径要满足规范要求,施工中对其有损坏时,要及时修整,要确保机械、运输车辆行走安全。

在陡坡上修筑机行道时,必须保证机械的自身安全。

如不能满足施工机械工作水平度,要先用人工整修,不得强行用机械作业。

10、各项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确保机械设备、材料、施工通道等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停工整顿。

严禁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

严禁在高边坡下搭设临时设施、房屋。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熟悉有关高空及高边坡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高边坡及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检查。

11、坡面防护安全措施:

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

砌石作业必须自上而下进行。

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

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牢固,并设防滑条。

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

严禁在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作业在脚手架上进行。

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边坡支护应紧跟开挖进度进行,以确保施工安全和边坡稳定。

即挖完一层,必须进行相关防护后才能挖下一层。

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支护作业区及周边边坡的稳定情况。

排除危石及障碍物,确保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边坡支护施工。

边坡支护应在工作平台、脚手架上进行,工作平台、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并确保满足作业操作或承重荷载要求,承重连接部位应采用双扣件。

在临空面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在工作平台、脚手架上进行打孔、安装锚索、锚杆和混凝土喷护等作业,要严格执行其操作规程和高空作业的各项安全规定。

作业人员在进行混凝土喷护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

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

12、人员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绑系安全带。

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的栓在树干或插固的钢钎上,绳索应垂直。

不得同一安全桩上栓2根及以上的安全绳或在一根绳上栓2人及以上。

作业发现有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工作,待安全措施到位后才能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低)血压、癫痫、恐高症其他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严禁违章赤脚作业、酒后作业。

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面作业时,脚手架应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栏杆。

脚手架上的架板必须铺满,且牢固固定在脚手架上。

13、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必须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确保安全运行。

施工机械进入施工部位,必须检查行走路线,确认道路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回转半径内停留。

配合机械作业进行清理、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并制动好以后方可工作。

机上机下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挖掘机工作位置要平坦,工作前履带要制动,回转时不得从汽车的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许装车。

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基础上。

大型设备进入工作面,必须保证道路有足够的承载力。

钻爆机械要确保扑尘装置完好,风管接头必须绑扎牢靠,严防脱管伤人。

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站人。

)推土机在开山辟路时,要严格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规范的规定以内。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为辅助制动。

运输车辆必须确保方向、制动、信号等安全可靠。

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要防止行进中掉石伤人。

喷射机施工机械停止作业,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地方。

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严禁在大于15°的斜坡上停放,夜间有专人看管。

喷射机、注浆器等带压力工作的设备,均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确保其灵敏可靠。

施工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禁止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机械运转中不得上、下人。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严禁超载,严禁人、物混载。

14、安全监测:

为了确保施工期的安全施工,应进行安全监测。

监测的部位包括开挖结构面和开口线上部岩体,通过人工巡视检查和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掌握边坡岩体内部作用力和外部变形情况,评估和判断高边坡的稳定状况。

施工期巡视检查:

定期进行边坡的巡视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边坡是否出现裂缝,以及裂缝的变化情况(裂缝的深度及宽度)、是否出现掉渣或掉块现象,坡表有无隆起或下陷,排、截水沟是否通畅,渗水量及水质是否正常等,并做好巡视记录。

边坡外部变形监测:

在边坡重点部位,布置变形观测点,采用水准测量的方法,用水准仪、钢尺等进行检测。

要求每5~50m一个断面,每断面4~9对测点。

三、桩基础施工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JL2总监办所管辖的6个合同段中,C8合同段有大桥3座、中桥1座,C9合同段大桥1座、瓜子坪主线桥及A、B、C、D匝道桥,C10合同段五道河大桥1座,C11合同段大桥4座、中桥6座,C12合同段特大桥1座,C13合同段大桥7座、中桥1座;桥梁工程比较多,钻孔桩和挖孔桩均有,工程大面积开工之际,桥梁桩基施工监理监督工作任务比较重,监理应严格按如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监督施工。

1、桩基施工安全监理控制一般规定:

(1)施工方案要根据设计文件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河流的流水量,季节等情况具体确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开工;

(2)项目部应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小组,针对各工序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坚持每天施工前安全讲话制;现场监理人员上班的第一件事是安全环境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易出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提醒、警告;特种工人(起吊.机手.电焊工.架子工)应接受操作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3)所有工地和机械设备安置应按要求悬挂操作规程牌、警示牌,规程牌上应标明机械名称.型号种类.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

(4)起吊设备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破损部件及时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发现一处通知整改一处,整改不到位不得施工,确保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5)工地上的用电器器材应安全可靠。

2、钻孔灌注桩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钻孔作业面要求平整密实,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防止雨后积水。

(2)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3)各类钻孔作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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