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2798857 上传时间:2023-04-28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5.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宿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宿州市教育局(2011年3月10日)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教育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奠基阶段。

教育改革发展,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必将遇到新的挑战。

我们要抢抓机遇,科学谋划,积极推动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措施创新,更好地推动全市教育科学发展。

一、“十一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教育坚定不移地实施内涵发展战略,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切实优化教育管理,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幼儿及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截至2010年底,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64%,全市105个乡镇有86%建立了公办中心幼儿园;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在85%以上。

“两基”水平不断提升。

2010年底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99.93%,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1.9%,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7%以上。

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积极创建省示范高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市现有省示范高中9所。

高考录取人数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1%。

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较快。

全市有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6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3所,省级重点建设职业学校1所,国家级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数控)基地1个,省重点建设专业9个,重点实习实训基地7个,建成并投入使用县级职教中心2个,新建民办职业学校2所。

全市职业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成人教育有序发展。

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培训工作,积极推进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实现了技能培训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有机结合,盘活了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

积极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及校舍安全工程。

5年通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逐步消除,实施危改项目972个,建设校舍82.36万㎡,消除D级危房82.97万㎡,累计投资49739万元。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高校舍综合抗震防灾能力。

2009、2010两年已加固和重建改造校舍面积111.57万㎡,累计投资78440万元。

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上新台阶。

中小学“校校通”工程进展顺利,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实验教育条件极大改善,信息技术教育水平逐步提升。

全市现有一类实验室100个。

中小学生均图书分别达到15册和12册;有计算机教室798口,计算机近3万台,多媒体演示教室663个,校园网107个,生机比达到32:

1。

教师及校干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教师培训工作稳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加强,教师、校干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全市小学、初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快速提高,分别达到99.96%、98.89%。

5年选派教师参加国家培训135人、参加省级培训2200人、参加市级培训1800人,评出中学高级职称教师2006人、特级教师12人、学科带头人58人、骨干教师74人、获市级以上表彰1193人;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培训4.6万多人;选派264名校干参加国家、省级培训,选派374名校干参加市级培训。

(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育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日臻完善;“分级管理,以市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顺利进行,强化了县级政府的教育责任。

全面推开办学体制改革。

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形成公办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275所(其中普通高中9所,职业高中2所,初中38所,小学35所,幼儿园178所,非学历培训机构13所)。

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义务教育阶段课改成果不断巩固,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有序实施。

积极推行普通高中学分制管理、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推进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积极实施教育民生工程。

从2007年开始,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市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

到10年四年全市义保改革(免学杂费补助、补助公用经费)共投入资金11.86亿元,其中:

中央资金8.2亿元、省级资金3.49亿元、市级资金264.2万元、县区级资金1386.75万元。

享受义保补助学生359.83万人。

四年免费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3.2亿元、享受学生339.5万人。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行生活补助,四年发放生活补助费4428.35万元、享受学生69976人。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工程,帮助困难学生及时入学,三年共计发放生活补助费11399.1万元,享受学生148776人次;发放免学费补助资金1515.5万元,享受补助学生14857人次;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程,三年共计发放资金2742万元,享受补助学生37473人次。

(四)教育教学管理不断强化,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坚持教育走内涵发展的道路。

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教科研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教育走内涵发展的道路。

规范小学和初中招生,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市区小学平均班额52.8人,初中平均班额61.6人,小学、初中班额超百人的状况得到解决。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按志愿录取考生,严格按照考生分数录取,严格控制招生总数和班额,各年级班额控制在60人以内。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强化教科研考核评估,在县区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把教科研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围绕课改和课堂教学,经常开展教学调研、视导、听课、评课等活动,转变了教师的教学理念,提升了参与教科研的能力和水平。

3所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承担的课题通过省教育厅的结题,其中1所学校获省课题成果一等奖。

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加强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和调整、推进市区学校布局规划和调整。

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网台的应用,产生省级农远教学应用新星8名。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制等,努力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着力推进教育均衡。

加强机关建设。

通过实行岗位责任制、接待首问负责制和AB岗制度等,着力打造具有执行力、公信力的服务型机关,改进了机关作风,提升了机关整体效能。

实施了非涉密文件的电子流转。

建立教育工作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和问责问效体系。

同时,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新闻曝光奖励制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与管理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五)大力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完善了职教体系规划。

制定了《宿州职业教育2008-2012年分类创建规划》、《宿州市职教园建设规划》。

提出“市区重点建设市职教园区,县区重点建设一所职教中心,在农村初中渗透职业教育因素,乡镇中心校挂牌成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形成市、县区及各部门之间密切互通的大职教发展体系”的思路。

加快了职教体系建设。

做好市职教园区工作。

职教园概念性规划设计已完成,入园学校建设方案初步制定,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推动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

灵璧县朝阳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被教育部和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评为“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学校”。

提高了职教整体质量。

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扩大职业教育发展规模。

落实招生政策,实行招生“五放开”,将中职招生完成情况、所辖区域普职比例纳入对县区年度考核中。

狠抓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整体质量。

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工作,组织开展省级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学分制试点工作。

推进“双证书”制度,做好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学生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鉴定初级以上通过率达90%,中级证书获得率达30%。

加强就业服务,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专业对口就业稳定率不断提高。

(六)教育改革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发展总体水平不高。

农村基础教育条件较差,职业教育发展不足。

教育观念、内容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教育发展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能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

二是投入不足。

地方财力对教育的投入仍然不足,仍滞后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

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较慢,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展较慢。

三是师资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教师数量不足、结构性短缺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学校师资不能及时补充等,成为影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是发展不均衡。

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的发展速度不平衡。

二、“十二五”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基本国情、省情、市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十二五”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和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有序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逐步实现“高中基本进城、初中基本进乡镇、小学合理布局”的目标;扎实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打造特色和品牌学校;建设宿州大职教;建立现代宏观教育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与宿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逐步提升宿州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实现我市教育“皖北创一流、省内争上游、全国有特色”的目标,为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转变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育发展的主要原则:

一是教育优先发展。

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通过优先发展教育引领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努力提升全市人民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是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实现区域协调、城乡协调,保证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效率,使我市各地及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是教育内涵发展。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把提高质量作为办学的第一任务,大力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紧密结合实际,找准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推行特色办学,推进教育走内涵发展的道路。

四是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

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十二五”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并强化其指导村办幼儿园的作用。

到2015年,创建省级一类幼儿园5所(每个县区至少1所),市级10所,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每个乡镇(街道)有1所公办幼儿园,使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5%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市区、县城和条件好的乡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其他乡镇积极发展学前二年、三年幼儿教育。

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二)注重发展特殊教育

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到2015年,实现县(区)都有一所较高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

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三)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到2015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8%以上,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达98%;初中阶段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农村3%以内,城区1%以内)。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增强学生体质。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

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

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

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增强学生体质。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以县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重点,大力推进学校间、城乡间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通过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结合教育民生工程、初中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努力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加强教师资源整合,打破学校界限,健全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加强农村教师的培训培养,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做好教师传帮带工作;落实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五)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

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年招生4万人,在校生12万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87%,市城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其他县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以上。

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

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

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消除大班额现象。

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优化组合优质高中资源,促进普通高中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

打造品牌学校、特色学校,并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加大省级优秀示范高中的创建工作力度,2015年,争取3—5所创建成功。

(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坚持建设宿州大职教,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

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

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推进职教体制和机制创新。

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在农村初中渗透职业教育因素,在乡镇中心校挂牌成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形成市、县区及各部门之间密切互通的大职教发展体系。

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基础能力建设领先皖北,接近沿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平均水平;职业教育布局、专业和层次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成较为完善的区域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初步实现职教现代化。

----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到2015年,全市中职年招生3.6万人,全市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0.8万人左右。

适度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年培训总量、质量逐年提高。

----强化全市职教资源整合与配置。

完成全市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市区重点建设职教园区,县区重点建设一所职教中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至20所左右,高等职业院校增加至3所;组建市区职业教育集团,初步形成学校、行业、企业合作联盟框架,初步形成职业学校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合作机制;重点建设好7所主体中等职业学校(县区各1所,市城区2所),全部达到国家重点或省示范性学校建设标准,2所达到国家级示范学校标准。

统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全市重点建设1-2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依托重点企业,引进国内外资源,共建1-2所技术培训中心。

----加强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建设。

高等职业院校实践教学条件达到《安徽省高职高专评估指标与标准》良好等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全部达到省级示范专业建设A级标准;依托重点院校,引入市场机制建成机电、精密加工、汽车、印刷、建筑、纺织服装、现代农业等7大开放式实训中心。

全面贯彻国家、省技能竞赛制度,提升师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在职业教育研究、特色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技能竞赛水平等达到省内领先水平,1-2个专项领域在国内具有特色。

实施宿州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到2015年,所有省级以上示范专业完成新课程体系的过渡;加快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到2015年,每所院校的骨干专业全部建成省级特色专业或品牌专业(其中特色专业不少于1个,达到或超过国家同类专业建设标准),每个专业建有1-2门省级精品课程。

----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质量。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积极探索新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加强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全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规范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建设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中职、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分别达到95%、90%,中职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不低于95%,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70%以上,不断提高对口就业率。

市内新增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比例在80%以上。

职业教育被公众的认可程度逐年提高,职教“吸引力”不断增强。

(七)建立一本多专高等教育格局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支持宿州学院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积极推动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建成省级师范高职院校,鼓励宿州卫生学校、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宿州工业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加快发展宿州技师学院。

(八)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更新继续教育观念,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

重视老年教育。

倡导全民阅读。

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九)打造特色和品牌学校

坚持教育内涵发展战略,多种形式打造独具特质的品牌和特色学校。

到2015年,全市建成品牌和特色学校,普通高中8-10所、中等职业学校5-10所、初中30-50所、小学100-120所。

五、发展的措施和保障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更新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

注重知行统一。

注重因材施教。

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

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加强考试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手段。

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舞弊行为。

――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

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

加强各级教育工会组织建设,实行校务公开、校务会议、民主评议领导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

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

探索多种形式办学,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

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

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二)保障经费投入

――加大教育投入。

教育投入是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育儿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