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负债的账务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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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负债的账务处理
第5章负债的账务处理
第1节短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
概念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项款项。
短期借款的债权人:
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单位、个人。
会计科目
短期借款
账务处理
(1)借入短期借款:
借:
银行存款
贷:
短期借款
(2)计提利息:
按期(如按季)支付利息或者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其数额较大的,应于月末预提短期借
款利息。
借:
财务费用
贷:
应付利息
【注意】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联通本金一起归还,但数额不大的,可以
不采用预提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
财务费用贷:
银行存款
(3)支付利息:
借:
财务费用(未计提)
应付利息(已计提)
贷:
银行存款
(4)偿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
短期借款
贷:
银行存款
第2节应付及预付款项
一、应付票据
概述
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会计科目
应付票据
【注意】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逐笔
账务处理
(1)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银行的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
财务费用
贷:
银行存款
(2)带息票据计算利息
借:
财务费用
贷:
应付票据
(3)转销应付票据
1 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企业应将应付票据按账面余额转作应付账款:
借:
应付票据
贷:
应付账款
2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则由承兑银行代为支付并作为对付款企业的贷款处理:
借:
应付票据
贷:
短期借款
二、应付账款
概述
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会计科目
应付账款
账务处理
(1)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企业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债款入账。
因在折扣期限内付款而获得的现金折扣,
应在偿付应付账款时冲减财务费用。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2)企业外购电力、冉丽等动力一般通过“应付债款”科目核算,即在每月付款时先做暂付款处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价款:
借:
应付债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月末按照外购动力的用途分配:
借: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
应付账款
(3)转销应付账款: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予转销,按其账面月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
应付账款
贷:
营业外收入
三、预收账款
概述
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会计科目
预收账款
【注意】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通过“应收账款”的贷方核算。
账务处理
(1)收到购货单位的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2)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预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4)向购货单位退回多余款项,
借:
预收账款
贷:
银行存款
四、应付利息
概述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会计科目
应付利息
账务处理
借: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
管理费用—开办费
财务费用
贷:
应付利息
五、应付股利
概述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会计科目
应付股利
账务处理
(1)确认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
应付股利
(2)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
应付股利
贷:
银行存款
【注意1】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
中披露。
【注意2】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六、其他应付款
概述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如“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会计科目
其他应付款
第3节应付职工薪酬
一、应付职工薪酬
概述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包括
短期薪酬
1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 职工福利费;
3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 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5 住房公积金;
6 短期带薪缺勤:
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7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8 其他短期薪酬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1 设定提存计划:
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该部分费用由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2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该部分费用由企业发放)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注意1】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
【注意2】提供给高级管理人员使用的住房,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或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一定补贴
的商品或服务等,比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属于企业提供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
【注意3】职工薪酬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比如支付给因公伤亡职工的配偶、子
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抚恤金。
【注意4】职工出差预借的差旅费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
【注意5】职工本人缴纳的保险不属于职工薪酬。
会计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非货币性福利;
——带薪缺勤;
——利润分享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辞退福利等。
账务处理
职工薪酬核算
货币性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确认与发放:
1 确认:
根据受益对象或岗位(谁受益谁买单)
借:
生产成本(生产车间工人的薪酬)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部门的薪酬)
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人员的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的薪酬)
研发支出(研发人员的薪酬)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总额
——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2.5%
——社会保险费(企业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实发工资
贷: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职工房租
——代垫医药费
2 发放: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社会保险费(企业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等(企业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注意】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与其他应交税费以其扣除缴纳。
(2)
短期带薪缺勤:
1 累积带薪缺勤:
是指带薪权利可结转下期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
来期间使用。
如年休假。
确认累积带薪缺勤时(应休息未休息),
借:
管理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
2 非累积带薪缺勤:
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
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如病假、婚假、产
假、丧假、探亲假等
不必再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应该休息
休息
累积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不追加账务处理
未休息
累积带薪缺勤
企业会产生债务
非累积带薪缺勤
企业不会产生债务
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的确认和发放:
?
视同销售
1 确认时:
借: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研究支出等(公允价值+销项税额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公允价值+销项税额等)
2 实际发放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如果该产品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
借:
税金及附加(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以外购的货物作为职工薪酬的确认和发放:
?
进项税额转出
确认时,借:
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含税)
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税)
发放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税)
贷:
库存商品(含税)
(3)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
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
工薪酬。
借:
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
累计折旧
【注意】相关税费转入固定资产成本。
(4)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
确认时,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
薪酬:
借:
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含税)
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税)
实际支付租金时(两个分录不需要同时作,因为需要以后支付现金):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税)
贷:
银行存款
【注意】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第4节应交税费
一、应交税费
包括
包括: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
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不包括: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直接通过“银行存款”核算。
)
二、应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会计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
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
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
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
税额;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
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
回的增值税税额。
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
(3)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4)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5)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
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交的增值税额。
(6)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
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7)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
值税。
(8)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
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9)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
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0)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
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账务处理
当期进项税额
(1)确认进项税额:
1 基础处理:
借:
相关资产/成本费用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月已认证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未认证
贷:
银行存款等
【注意】属于购进货物时即能认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
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
2 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的分两年抵扣,当月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当月(第13个月)
抵扣比例为40%。
购入时:
借: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
银行存款等
第二年(第13个月)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3 购进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月末:
借:
原材料等(暂估价)
贷:
应付账款(暂估价)
【注意】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月初,用红字作相反分录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
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正常做账。
4 购进货物等发生的退货:
若发票已认证,则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
若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进项税额转出(已经确认的进项税额转出):
1 非正常损失:
详见财产清查和处置固定资产。
2 购进的用于不得抵扣项目:
A.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待认证的目前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
相关资产/成本费用科目(价+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B.经税务机关认证为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借:
相关资产/成本费用科目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期销项税额
(1)基础处理:
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
银行存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2)确认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早于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
银行存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
借: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确认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
借:
应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待实际确认收入时,借:
银行存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
应收账款
借: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4)视同销售:
1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2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借:
管理费用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3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借:
应付股利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4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借:
长期股权投资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借:
其他业务成本
贷:
原材料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6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
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库存商品/劳务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企业销售货物等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当月发生并应当月交纳的增值税,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
银行存款
(2)月末,
1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对于当月多交、预缴的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次月交纳时: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三、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规模纳税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规模纳税人多交纳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账务处理
(1)购进: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
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借:
相关资产成本费用科目
贷:
银行存款等
(2)销售:
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时,一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然后换算成不含税的
销售额,并按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即应纳税额):
借:
银行存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
库存商品/银行存款/劳务成本等
2 视同销售等特殊销售行为。
【注意】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
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四、应交增值税——差额计税
适用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政策的规定,对于企业发生下列业务,因无法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的,应采用差额征税方式计算交纳增值税。
1 金融商品转让;
2 经纪代理服务;
3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4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5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6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提供建筑服务。
7 其他。
账务处理
(1)企业按规定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2)企业转让金融商品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见交易性金融商品转让
五、应交增值税——税控系统
包括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
1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如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
2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
3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如税控盘和报税盘);
4 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的设备(如税控盘和传输盘)。
账务处理
(1)企业初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
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等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
管理费用
(2)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等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
管理费用
六、应交消费税
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税金及附加。
账务处理
(1)生产并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 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计入税金及附加(因为视同销售):
借:
管理费用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税金及附加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2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
在建工程等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借:
委托加工物资
贷:
银行存款等
2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继续用于生产应纳消费税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可转出的):
借: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
银行存款等
(4)进口应税消费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