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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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202x民政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范文一

202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xx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五个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一、202x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初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为基础,以特困医疗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寒门学子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

202x年,全县保障城乡低保户xx户、xx人。

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双核查”动态管理机制》、《城乡低保户死亡“月报告”制度》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阳光低保的工作要求,重点把好“两个关口”:

一是严把“入口”,全面落实“6个阳光”操作,做到了管理对象和管理地域百分之百全覆盖;二是畅通“出口”,开展专项核查。

6月份,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核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低保全面核查工作。

为确保核查效果,9月份,我局与县监察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农村低保重点村进行核查的实施方案》,以班子软弱涣散的村、村内矛盾比较突出的村、群众反映低保问题比较集中的村为重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核查工作。

目前,重点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今年以来,累计核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664户xx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阳光操作。

2、切实保障五保户基本生活。

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xx人。

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住房条件等,采取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和“手拉手”助困相结合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为确保五保户汛期安全,利用汛前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所有五保户逐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调查核销死亡五保户41户41人,对13户低保户的危房进行了修缮。

3、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

我县为自然灾害多发区。

为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组织开展及时有效的救灾工作,我局对储备救灾物资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台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充实调整了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注重加强对信息员报灾工作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灾情报送的及时性。

5月12日,在北国江南广场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下拨救灾款137万元,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对各乡镇救灾款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

4、深入开展特困医疗救助工作。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使医疗救助工作更科学更规范。

今年以来,救助困难群众990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5、认真落实孤儿保障政策。

我县现有孤儿16名,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了孤儿信息,建立了工作台帐,按时发放生活费xx万元。

6、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为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县政府建立了民政、公安、住建、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

加强救助机构建设,在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在各乡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在各村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引导咨询点。

认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次,发放救助金4.2万余元。

7、组织开展寒门学子救助活动。

为保障贫困大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救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30人,发放助学金11.9万元,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

8、组织开展结缘帮扶活动。

对90多名农村贫困户、困难职工、困难学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合计16万元。

9、认真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印发了《xx县城乡特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设计并印制了规范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的对象、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

截至目前,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16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xx元。

10、完成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印发了《xx县贫困人口扶持工作方案》,明确了贫困人口认定标准、认定范围、认定程序以及工作要求,成立了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共识别出贫困人口xx户xx人,全部建立相关档案,录入了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下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打下了基础。

(二)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

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以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强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制度建设,提升了服务老人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新建、改建、利用村委会闲置房屋等多种形成,建成7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

完成县城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

在育才社区开展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2、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从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3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xx元,为xx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34万元。

积极推进“助老健康御险”,采取重点保障和自愿参保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老年人参保,参保人数xx人,参保金额23万多元。

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对困难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

(三)全面加强优抚安置体系建设。

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1、做好双拥共建工作。

“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对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等驻军单位以及1-4级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

组织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对抗日战争时期老战士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发放了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

组织开展了为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活动等活动。

2、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全县共有优抚对象3811人。

按政策及时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1171.6万元。

组织开展了优抚对象“解三难”活动,救助困难优抚对象425人次,发放“解三难”资金25万元。

实施了优抚对象“安居工程”,对6户优抚对象的危房进行了改造,发放安居工程款9万元。

5月份为全县526名在乡优抚对象进行了体检。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工作,投资127万元,对安州烈士塔进行了修缮,建成了三台烈士墓、于庄“八路坟”烈士墓。

3、积极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202x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220名,其中转业士官22名,城镇复员士官11名,农村退役士兵187名,按照政府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23名退役士兵选择了自谋职业。

在县职教中心举办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参培人数达到68人,参训合格率和就业率均达到了100%。

(四)全面加强基层政治体系建设。

我局将村两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基层政治工作的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县换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换届方案要求,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指导各乡镇按照时限和程序要求开展选举活动,为换届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同时积极开展换届选举信访接待工作,全力维护换届秩序,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依法推进。

202x年,我县被评为“保定市202x年度第十届村“两委”换届先进单位”。

(五)全面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逐步转变角色,强化服务功能。

1、深化殡葬改革。

按照上级要求,印发了《关于的通知》、《关于推进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的通知》、《关于专项治理乱建坟墓的公告》。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

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开展了xx县殡仪馆(骨灰堂)新建项目,现已动工。

结合白洋淀连片美丽乡村建设,对白洋淀主航道、大淀观光游路线以及旅游西路两侧坟墓,采取围坟植绿的方式进行了生态化改造;开展了赵村公益性公墓和东淀头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目前正在施工。

2、加强地名管理工作。

投资2万元,对新修路段以及破损、丢失的街道牌进行新设和修补。

按照白洋淀连片美丽乡村建设总体部署,从村庄地域特点、文化传承等实际出发,在村庄标识的设计和施工上充分体现白洋淀水乡特色和文化底蕴,投资197.8万元,完成淀区45个重点村的村庄标识进行设置和治理。

3、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类、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类社会组织,202x年新增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家,社会团体总数达到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49家。

认真做好社会组织进行年检,逐年提升社会组织参评率。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力量进一步壮大,社会组织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

二、202x年工作安排

202x年,我们将继续以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五个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五个创新”,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和谐xx和秀美京南水乡做出新的贡献。

(一)创新扶贫举措,在精准扶贫上实现新突破。

按照“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的要求,重点在创新扶贫举措上下功夫。

一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脱贫一批。

在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打好“组合拳”,落实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困难职工救助等多项救助举措。

二是加大助学救助力度脱贫一批。

与教育、工会、团委等部门一起整合教育救助资源,积极开展金秋助学、福彩助学等活动,加大对因求学致贫家庭的救助力度。

三是通过低保政策兜底脱贫一批。

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按照程序纳入低保,并于明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通过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实现脱贫。

(二)创新管理机制,在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在低保核查上,建立低保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加强协调沟通,搭建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低保家庭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共享范围和内容,提高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准度、精准和速度,破解当前低保信息渠道不畅,信息核实不准,退出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在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管理上,建立年龄梯次核查机制。

对于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五保对象,按照年龄越大核查比例越高的原则,每年分年龄阶段进行核查,破解优抚对象、五保对象死亡核销不及时的问题。

三是在医疗救助上,建立分类分段救助机制。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医疗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把低保户、五保户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其他困难群体,综合考虑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等因素,实施分类分段救助,破解当前医疗救助审批自由裁量难以把握的问题。

四是在临时救助上,建立分级分层审批制度。

强化乡(镇)、村两级在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查审核的主体责任,实行谁入户调查,谁签字负责,规范程序,逐级申报,破解当前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核职责不落实的问题。

(三)创新服务方式,在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公共职能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培育品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理清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

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培育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会组织承接从政府分离出来的部分职能,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地名标识管理,服务旅游事业发展。

从村庄地域特点、文化传承等实际出发,充分体现白洋淀水乡特色和文化底蕴,搞好村庄标识的设计与施工,完成36个村的村标设置工作,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添砖加瓦。

三是大力倡导绿色殡葬,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

树立文明节俭、绿色殡葬的时代新风。

总结美丽乡村建设经验,积极培育和推广一批典型村、示范村,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

积极倡导树葬、花坛葬等葬法,鼓励墓碑小型化、艺术化,解决坟墓占用耕地,污染环境的问题。

(四)创新建设模式,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一是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建设。

抢抓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机遇,对接京津,重点推进由北京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国白洋淀健康医疗·休闲养老·旅游度假大型综合性项目”。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相关乡镇建设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区域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三是推进农村养老创新。

探索通过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中心城镇养老机构、“手拉手”扶老护理工程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

(五)创新管理载体,在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上实现新突破。

要做好民政工作,需要一支讲政治、顾大局、守法纪、善服务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理念。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团结协作、实干创新、优质服务、纪律严明”主题教育活动,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本领。

二是强化“法不授权不可为”意识。

“晒出权力清单”,公开行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防止乱作为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

“亮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义务,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职尽责,防止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范文二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围绕全年八项工作和四件实事,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核心职能,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创优争先,打造现代民政,服务沿海开发,促进大丰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一、大力改善民生,提高社会救助福利水平

1、保障冬春困难群众生活。

下拨91万元,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慰问18所敬老院,发放慰问棉被1100条,大米18吨,猪肉3018斤,色拉油2200斤。

慰问农村特困户560户,发放慰问金12.4万元,棉被60条。

春节临时救助221人次,发放救济金8万余元。

2、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927户16330人,城乡重残对象2442人,发放各类低保金2519万元,重残补助金524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180元,按照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城乡低保标准的25%三次发放物价补贴。

3、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印发传单xx份,制作宣传图板6块,横幅4条。

建立市、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制度,确保灾情发生后能够在两小时内上报。

4、落实五保供养政策。

落实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集中和分散五保户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为3800元和2700元。

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保证五保老人安全。

投入资金204万元,推进“关爱工程”附属设施项目建设。

5、调整医疗救助政策。

第三次修订《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及时调整医疗救助平台数据,累计救助大病患者1356人次,发放救助金192余万元。

低保户、五保户、重残人员全部由政府买单参加新农合。

6、实施移民致富工程。

落实移民政策,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56万元。

帮助117户移民改造危旧住房,发放补助资金175.5万元。

加强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百户移民致富大户”工程,落实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工程补助170万元,移民沼气、三相电补助23万元。

二、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1、优抚政策得到普遍落实。

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遗孀抚恤定补标准提标,增发抚恤定补500多万元。

实施“慰烈工程”,搬迁散葬烈士墓316座。

为残疾军人补评残、调残、换证、补证,给80岁以上残疾军人配制了助听器、假肢等康复器材,为纪念抗战65周年,向在乡抗日老战士、抗日烈属发放了生活补助和慰问金108万元。

2、双拥共建工作扎实推进。

在春节、“八一”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领各双拥成员单位分别对驻丰部队、军休所、农场、一关三检、老红军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慰问,在全市开展“向最可爱的人献爱心活动”,制定了新一轮部委办局与困难优抚对象(计80名)结对帮扶方案,分解为驻丰部队办理42件实事的目标任务。

3、退役士兵得到有效安置。

完成了**年冬季退役士兵及**年春季转业士官的接收工作,免费培训287名退役士兵,兑现了部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立功奖金和安置保障金310多万元,安置3名立功退役士兵。

三、推进社区建设,深化基层群众民主自治

1、村民自治活动深入推进。

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调研,召开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动员大会,部署全市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民政部对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活动。

2、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围绕创建国家和省和谐示范社区,高标准高起点打造了新德和滨河两个精品示范社区,社区服务用房均达到级标准,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老年人活动站、司法调解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部到位。

3、社区服务效率显著提升。

向大龙、红花、新德和东宁等社区配发了电脑和打印机,并进行安装调试。

会同市委组织部、社区工委,联合举办了一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

完善民政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台帐资料,拍摄了城乡村(居)民依法自治宣传片。

四、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依法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

认真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重点抽查了9家社团xx年以来的收支情况、是否设有“小金库”等,通过重点检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2、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

将发展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引导、逐步规范,帮助它们完善工作机制、自律机制,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27个、社区民间组织42个。

3、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

组织会计事务所对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工作,针对一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跨区域和对非社员放贷,存在着一定的金融风险,提出了今后促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4、开展争先创优。

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开展“自律诚信比贡献、服务社会当先锋”的活动,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发展能力水平,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作用,引导新社会组织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五、发展福利事业,提高社会公共福利水平

1、保障孤残儿童权益。

全面开展孤儿核查,完成111名孤残儿童信息系统数据输入工作,积极争取每月600元的生活标准救助孤残儿童,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组织实施“重生行动”,将4名符合重生行动的手术对象材料及时上报省厅,安排手术治疗。

2、老龄工作不断进步。

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8.16万元和重阳节尊老慰问金30.1万元。

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3.5万多份,组织46个居委会负责人参加居家养老业务培训,推进5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完成两个省级示范点的建设。

积极参加省首届老年书画展并获奖。

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服务楼正式投入运行。

老龄工作受到全国老龄委表彰。

3、福利企业运行良好。

全市现有福利企业21家,在职职工总数998人,其中残疾职工人数达336人,比例为33.36%。

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达913.64元,残疾职工月人均投保额达456.59元,较好的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4、切实履行救助职责。

全年共接待求助人员70人次,救助68人次,其中,未成年10人次,受助人员中资助返乡的18人,护送返乡的11人。

同时投入10多万元,完善站内设施,创建“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单位”。

5、慈善活动接连不断。

召开慈善劝募大会,现场募集慈善资金432万元,认捐慈善母基金6120万元,开展玉树灾区募捐活动,募集救灾资金26万元,开展在校学生大病救助活动,救助30名患病学生。

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资助173名贫困生圆梦大学。

开展万向助孤活动,资助103名孤儿读书。

6、福彩销售持续增长。

通过强化宣传,抓站点建设;全面培训,抓队伍建设;明确责任,抓内部管理;培植市场,抓新品营销,福彩销售再创新高。

目前,销售彩票1975万元,其中,电脑彩票1572万元,网点即开票4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9%。

六、规范事务管理,增强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1、实施地名服务工程。

慎重稳妥地办理行政区划及内部调整,完成大中、新丰等4镇和友爱、建设等5村组的合并,另外,还对南新、和瑞、七灶河等6村居管理进行了的内部调整。

完成各镇行政区划图的核实、修改工作,签订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妥善处理原王港居委会部分群众和草堰镇王达银等人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2、提高婚姻登记水平。

增加婚姻登记大厅视频投入,加强婚姻登记软硬件建设。

组织婚姻登记员参加了省、盐城市培训学习,应对联网条件下婚姻登记出现的新问题。

加强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目前,办理结婚5856对,离婚977对,补领725对,出具婚姻证明1337对。

3、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以“优质服务、阳光殡葬”为主题,开展了“殡葬优质服务月”活动,清明期间,接待祭奠人数3万余人。

殡仪馆火化遗体5527具,整容300多具。

福安公墓年销售墓穴240套。

范文三

一年来,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政政策,真心为民政对象服务,范文之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分管的城市低保工作,按市民政局和局党组的安排,认真开展复查,如期发放低保金,保障了城市困难居民生活,为社会发展和稳定发挥了较好作用。

分管的老龄工作在县老工委领导下和市老龄办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

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低保工作

城市低保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和市民政局业务指导下,我与低保股的同志一道,踏实工作,认真做好低保复查和低保金发放,完善低保制度,加强低保管理,使我县低保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完善操作办法,实行规范管理

202x年,全县低保工作基本实现管理规范化、发放社会化、信息网络化。

低保人数已达12265人,每月发放低保金65万元,人平补差达省政府要求的53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651万元。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政策。

我们将县政府印发的文件发至各乡镇、各居委会,多次以会代训培训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每年都要召开一两次培训会,培训相如办及各乡镇居委会干部,并将低保的申报条件、程序、所需材料等内容公示在县、乡镇政务公开栏上,以方便群众了解。

二是严格审查申报对象。

低保的申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报,防止重报、漏报。

并逐级审查上报,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督促一级,层层把关。

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公示和审批。

三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三榜公布。

低保申报必须经居委会、办事处(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核,并将审核情况逐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我县低保金提前按季预拨到乡镇,乡镇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坚持按月发放,并在全县推行银行代发,90%的低保户可直接在银行领取低保金。

为方便群众领取低保金,对居住地与户口地不一致的,低保户可以申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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