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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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节城市景观规划

第十章道路交通规划…………………………………10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第二节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一章给水工程规划…………………………………12

第十二章排水工程规划…………………………………12

第十三章电力工程规划…………………………………13

第十四章电信工程及广播电视系统规划…………………………………13

第十五章燃气工程规划…………………………………14

第十六章环卫工程规划…………………………………15

第十七章综合防灾工程规划…………………………………15

第一节防洪规划

第二节抗震防灾规划

第三节消防规划

第四节人防工程规划

第十八章近期建设规划…………………………………17

第十九章城市远景规划构想…………………………………18

第二十章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措施………………………………18

第二十一章附则…………………………………19

第一章总则

 

  1.0.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方法》 

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磐安县县城城市范围内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

  1.0.2条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

本次规划确定规划区范围为中心组团(以安文为主),东南组团(以云山为主),西南组团(以深泽、新渥为主),城市发展备用地(以冷水为主),规划区范围总面积40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13平方公里。

  1.0.3条 磐安县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1.0.4条 本规划期限确定为

  近期 

2003年~2010年

  中期 

2011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20年

  远景 

2021年以后

  1.0.5条 本规划自金华市政府批准之日起,由磐安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2.0.1条 近期(2010年)全面实现小康,中期(2015年)人民生活走向富裕,远期(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2.0.2条 磐安县全县人口规划:

近期21.65万人,中期22.36万人,远期23.04万人。

  2.0.3条 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较大进展。

到2005年人均GDP达8224元,全县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7.04亿元,年递增8.5%。

到2020年,人均GDP27900元,全县国内生产总值57.93亿元。

  2.0.4条产业结构调整战略:

加快产业多元化进程,建立新的支柱产业群,提高抗风险能力,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

改造提高四大传统行业:

塑料橡胶、服装针织、五金机械、食品饮料等行业;

发展壮大工艺美术行业;

调整优化医药化工行业;

在电子信息产业、机电一体化、现代生物工程、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初具规模的新兴产业群。

严格控制森林采伐,压缩森林工业。

加快发展房地产、市场流通、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和旅游等第三产业。

  2.0.5条城市化战略:

重点发展县城城区和二级镇(区镇)(尖山镇、方前镇、冷水镇),培育增长极核,带动县域城镇发展,同时有重点地建设一批集聚力强、功能发达的小城镇,吸引农村生产力和民间资金向小城镇集中,就近吸纳城镇剩余劳动力,走城乡一体化道路。

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3.1.1条 本次规划编制的地域范围为磐安县县域全境1198.88km²

陆域总面积。

规划编制的行政范围包括磐安县行政辖区及其发展用地。

  3.1.2条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极核中心、点轴发展、区域带动、网络演进,促进整个区域城镇发展水平的提高。

  3.1.3条 城镇化水平:

近期50%左右,远期达到65%左右。

第二节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3.2.1条 县域城镇体系等级分为三级:

  

(1) 

第一级:

磐安县县城

  

(2) 

第二级:

二级镇(区镇)(尖山镇、方前镇、冷水镇)

  (3) 

第三级:

三级镇(乡镇)(仁川镇、大盘镇、尚湖镇、玉山镇)

  3.2.2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分为三个层次(见附表一)。

  3.2.3条 县域城镇经济职能体系:

将磐安县县城建设成为以综合服务为主的城镇,县域旅游服务基地,全县政治、文化、经济中心。

建立三个二级镇(区镇),尖山镇为县域东北部经济中心,以塑料制品、茶业为主要产品的工贸型城镇;

方前镇为县域东部中心镇,以农林产品加工为主的商贸旅游型城镇;

冷水镇则是香菇贸易基地,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商贸旅游型城镇。

形成仁川镇、大盘镇、尚湖镇、玉山镇四个农贸型城镇。

  3.2.4条 县域划分为四个城镇经济片区:

以县城、尖山镇、方前镇、冷水镇为经济发展核心,形成四个经济发展片区,其中以县城为核心的县域中心辐射整个县域。

以尖山镇为中心,形成磐安县北部经济区。

以方前镇为核心,形成磐安县东部经济区。

以冷水镇为核心,形成磐安县南部经济区。

  3.2.5条 以一个中心、两条轴线、四个片区构成磐安县城镇空间结构形态。

在远期或远景逐步构筑十字形“两轴”的设想,磐安县城向北连接尖山镇、向南连接冷水镇和仁川镇,形成带状城镇经济发展主轴;

磐安县城向东连接方前镇,形成磐安县经济发展的次轴。

按照“点——轴——网络”开发模式的基本原理,规划期内磐安县域基本形成以磐安县城为中心,以尖山镇、方前镇、冷水镇为二级镇(区镇)的,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广布的一般建制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城镇空间格局。

第三节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3.3.1条 规划新增诸永高速公路从县域内由深泽至维新乡穿越,规划县城连接诸永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新增安文向西经马宅至东阳的公路;

改造县城经尖山镇至新昌县的公路为二级公路;

改善向东经方前镇至天台县的大科公路,向南经大盘镇、维新乡至仙居的东仙公路。

建设怀万线实现玉山区与金甬高速连接。

  3.3.2条 污水处理厂:

规划建成4座污水处理厂,分别布局在县城的台口和新渥、尖山镇、方前镇。

  3.3.3条 县域电源:

由东阳变电站与横店变电站以及磐安县境内的小水电站提供。

  3.3.4条 变电站:

规划建设尖山和冷水110KV变电站各一座,建设台口、深泽、仁川、园区、维新、方前35KV变电站各一座。

  3.3.5条 2020年县域话机普及率50部/百人,装机总量11万门。

  3.3.6条 电信局:

除县城老电信局扩容外,在深泽、云山、后力、上卢新建电信支局各一处。

第四节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3.4.1条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根据金华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区,大磐山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为一类保护区。

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以内。

  3.4.2条 水环境质量目标:

磐安是钱塘江、瓯江、灵江、曹娥江四大水系的发源地之一。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磐安县水功能区划、县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执行饮用水源水质II类标准。

  3.4.3条 噪声环境质量目标:

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地区昼间不超过50分贝,夜间不超过40分贝;

以居住、文教为主的区域或商业、居住、工业混杂区,昼间50~60分贝,夜间45~50分贝;

规划确定的工业区,昼间不超过6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交通噪声控制带,昼夜间控制在55~70分贝以内;

交通噪声随机测点的超标率应低于50%。

  3.4.4条 固体废弃物环境质量目标:

明确各类垃圾处理方式,工业危险固废和医疗废物应定点收集、密闭外运、安全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应逐步提高综合利用率。

考虑到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污水污染严重,可考虑采用焚烧处理方式。

  3.4.5条 环境分区:

县域划分为建成区、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二次自然保护区五种类型。

城、镇、村庄建设用地为建成区;

目前正在耕种的农用田地或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划定范围内的农田为农田保护区;

大盘山及县域内各水库及水源涵养范围为水源保护区;

县域范围内其它自然的山地、河流等为二次自然保护区,在二次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普遍植树种草,减轻水土流失程度。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4.0.1条 城市性质:

磐安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建设以生态型加工业和制造业为主导,以生态旅游度假为特色的“生态山水城市”

  4.0.2条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8.0万人,中期(2015年)11.0万人,远期(2020年)13.0万人。

  4.0.3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8.52平方公里,人均用地指标为106.53平方米;

中期2015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1.5平方公里,人均用地指标为104.5平方米;

远期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13.78为平方公里,人均用地指标为106.06平方米。

第五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布局原则及用地发展方向

  5.1.1条 按照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完善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现代化水平等现代化城市标准进行城市用地布局。

  5.1.2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县城以安文为中心,向东南延伸至云山,形成东南组团;

向西南延伸至深泽和新渥;

冷水作为城市发展备用地。

第二节布局结构

  5.2.1条 磐安县县城城市功能布局与发展方向——两个支柱、三种职能、四个板块。

  5.2.2条 两个支柱:

指带动城市发展的两大产业发展方向:

一为无污染的生态型加工制造业;

二为旅游业。

该两项产业最终成为磐安县主要的支柱性产业。

  5.2.3条 未来城市主要由三大片区组成,其职能构成为

以中心城区为代表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职能;

以东南云山分区为代表的旅游服务中心职能;

以西南深泽、新渥分区为代表的生态型加工业和商贸为特色的工贸片区职能。

  5.2.4条 四个板块:

城市发展四大开发分区,即:

中心城区、东南分区(云山片区)、西南分区(深泽、新渥片区)、发展备用地(冷水地区)。

各个板块之间空间上以山林地区为依托。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6.0.1条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住宅建设,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由于磐安县县城特有的山地地貌,不可能形成居住区级的住宅群,规划按居住小区级设施配套。

  6.0.2条 以新居住小区建设为主,结合旧有居住用地改建,全面提高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

  6.0.3条 居住用地内原则上不得安排工业项目,现状居住用地内影响生活环境质量的工业项目要逐步搬迁或改造。

  6.0.4条 禁止在单位大院内零星建设新的住宅,已有的单位大院居住用地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改造,逐步改善其居住环境。

  6.0.5条 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在县城城市周围的缓坡地上少量安排一类居住用地。

  6.0.6条 城区规划建设4大片区居住地:

安文片区的居住用地在现状的居住用地基础上进行改造,另增加新兴街、壶厅畈、下园畈三处居住用地。

该片居住用地以多层住宅为主,为中档标准。

云山片区居住用地主要布局在核心区的外围,形成以旅游接待服务为主的城市形态特征。

该片居住用地以低层住宅为主,为中高档标准。

县城西南组团南部以新渥为核心,形成以多层为主的中档标准的居住小区。

  (4) 

县城西南组团北部以深泽为核心,形成以多层为主,辅以低层住宅的中高档标准的居住小区。

  6.0.7条 2020年城市居住用地356.2公顷,占城区建设总用地面积的25.77%,人均居住用地27.4平方米。

第七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7.0.1条 城市公共设施按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三级配套,对公益性及非赢利性公共设施予以优先安排。

  7.0.2条 公共设施按其服务对象不同,布局于最有利于发挥其效益的位置。

  7.0.3条 县城行政中心规划布局在旧县政府所在地,位于海螺山脚下,海螺街东面,原地改造扩建。

在西南组团深泽片区,老磐缙公路西侧规划一个行政办公用地,作为磐安县城的城市副中心。

  7.0.4条 县城商业金融中心对安文片区原海螺街、安文街的商业金融服务街区进行改造和完善,扩大其规模;

在东南组团中心规划一个商业服务中心;

西南组团北部在深泽的下马溪公园北侧、深中路两侧规划商业街;

西南组团的南部在新渥原镇区中心规划商业金融服务中心。

  7.0.5条 规划在各组团各布局一处以上的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7.0.6条 在西南组团深泽片区,老磐缙公路西侧规划职业技术学校一所。

  7.0.7条 规划县级体育用地一处,位于中心组团安文片区的城上村。

  7.0.8条 规划县级医院3处,县医院在原地址改造扩建;

规划骨伤医院一处,位于双溪口;

县中医院规划位于深泽深中路以南。

  7.0.9条 2020年城市公共设施用地190.0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3.76%,人均14.62平方米。

第八章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第一节 工业用地规划

  8.1.1条 县城工业主要以工艺美术、五金机械、服装针织、食品工业、建材工业、药材工业等行业为主。

远期考虑工业用地的搬迁与置换。

  8.1.2条 安文片区工业用地规划为保留城区北部的工业用地;

改造环城路两侧位于城区东南部新兴街和壶厅的工业用地,调优工业生产结构,使其达到一定的规模效益;

取消月山路两侧位于城区西南部的工业用地,采用土地置换等方式,使其成为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8.1.3条 云山片区工业用地规划布局在云山片区的南部,主要为食品工业和旅游产品生产基地。

  8.1.4条 深泽、新渥片区工业用地规划布局在城区的西南部,为磐安县城新的主要的工业园区。

产业布局由工艺美术、五金机械、服装针织、食品工业、建材工业、药材工业等行业为主导的框架体系。

  8.1.5条 2020年工业用地面积302.97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21.92%,人均工业用地23.31平方米。

第二节 仓储用地规划

  8.2.1条 仓储布局规划两处仓储用地,一处位于安文片区的根溪磐安中学的南面,主要为日用品仓库;

另一处位于西南组团新磐缙公路以西,新三路以南,主要为工业产品仓库。

  8.2.2条 城市危险品仓库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卫生防护规定,与建成区保持一定的隔离距离。

  8.2.3条 2020年仓储用地38.00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75%,人均2.92平方米。

第九章 绿地、城市景观规划

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

  9.1.1条 加强城区周边大环境的绿化建设,利用有条件的山头、丘陵、水库周边、江河沿岸等地,扩大和开辟林地、果园及防护林带等,形成强有力的城市绿色大背景。

通过河道绿化及道路绿化将城区周边的绿色背景引入城区,连接城区绿地系统,构成大环境绿化网架。

  9.1.2条 充分利用安文溪、深泽溪流经城区的自然条件,以沿江、河带状绿化为主,同时形成面积大小不等的城市街头绿地和城市公园,形成城区内点、线、面相结合的完整绿地系统。

  9.1.3条 城区根据现有地形,利用周围山地,规划设置十三个公园:

北部地区的台口公园、梅岭公园,中部地区的花台山森林公园、海螺山公园、中心公园,南部地区的松岭公园和半月山公园。

西南组团深泽片区规划设置两个公园:

北部的白云山公园,中部的下马溪公园;

新渥片区规划三个公园:

上马坑公园、翠峰寺公园、马汪塘公园。

云山片区在其西部规划布置岩头山公园。

  9.1.4条 本次总体规划至2020年共设置市区级综合公园三处,片区级综合公园九处。

结合居住区规划按标准配套建设街头公共绿地和小区级公共绿地。

  9.1.5条 规划绿地指标2020年城市绿地面积达到244.11公顷,占建设规划用地的18.78%,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61.3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41平方米。

第二节 城市景观规划

  9.2.1条 立足于磐安现有的景观风貌特点,创造具有山区城市空间和特色风貌的形象,为城区居民提供景色秀丽、舒适宜人的城区空间环境。

  9.2.2条 促进城区景观与山体、水系的有机联系。

加强对河流沿岸地区的建设与保护。

  9.2.3条 通过宏观层次的城区设计手段,把握城区整体空间格局,创造磐安富有山区城市地方特色的城区形象。

  9.2.4条 城区特色景观区:

主要由城市河滨区、城市山林区、城市商业中心区、城市文化中心区、城市行政中心区构成。

第十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10.1.1条 城市对外交通主要由公路网组成。

规划由诸永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对接线新磐缙公路,以及东磐线、东仙线、磐缙线、磐新线等省级公路形成县城对外交通网络。

  10.1.2条 公路客运站规划占地面积为7.35公顷。

规划在中心组团安文片区县现有长途客运站改造扩建;

在西南组团深泽片区六冲村规划一新长途客运站;

在新渥片区规划一货运站。

第二节 道路交通规划

  10.2.1条 规划路网结构以环状及网格状为主,结合土地使用,地形、地物、河流走向进行调整。

  10.2.2条 道路等级分为三级:

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

快速干道规划设计车速为60-80公里/小时,规划快速干道一条,总长33公里,道路断面22米。

主干道规划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规划主干道道路断面为24-32米,总长68.28公里。

次干道规划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次干道道路断面为18-24米。

  10.2.3条 城市道路通过规划高速公路对新线即新磐缙公路与对外交通公路相接。

  10.2.4条 城市道路新磐缙公路与高速公路交叉口设互通式立交,深新大道与高速公路交叉处设上跨式立交,老磐缙公路、道新路与高速公路交叉口设下跨式立交。

  10.2.5条 在长途汽车站前建设交通集散广场。

  10.2.6条 在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双溪口、下马溪公园南部、云山片区西部建设集会休闲广场。

  10.2.7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分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其中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布置在城市主要出入口附近,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布置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大量人流集散地及成片工业区内。

  10.2.8条 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布置。

  10.2.9条 2020年道路广场总面积220.89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5.98%,其中城市道路用地215.09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5.56%,人均16.55平方米。

第十一章 给水工程规划

  11.0.1条 居民人均用水量为300[升/人•日];

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指标0.8[万M3/(km2•d)],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指标0.35[万M3/(km2•d)],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1.5[万M3/(km2•d)],对外交通用地用水量指标0.5[万M3/(km2•d)],仓储用地用水量指标0.3[万M3/(km2•d)],道路及公共绿地用地用水量指标0.2[万M3/(km2•d)]。

即整个磐安县城总规划用水量为115430M3/日。

  11.0.2条 水源由水厂供给,根据现状,安文片区已有两座各1.5万吨/日水厂,故它能满足安文片区和云山片区的每日供水量。

而深泽和新渥片区,则需利用山区水库水建立一座新的,日产水量为85000吨规模的水厂;

如该水厂水源供水量不足时,可在新渥原水厂的位置上扩建一日产水量为15000吨规划的水厂。

  11.0.3条 要求在各片区沿主干道路环网布置,以确保供水安全可靠性。

其中安文片区环网管径为DN500,云山片区环网管径为DN300,而深泽和新渥环网管径以DN800为主。

第十二章 排水工程规划

  12.0.1条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体制。

管网顺势排水,以节约资金和能耗。

  12.0.2条 居民生活污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85%,其余污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70%,未预见污水量取总污水量的10%。

到2020年县城总污水量为81180M3/日。

  12.0.3条 规划污水以深泽和新渥片区诸永高速公路为界,以西污水汇总后一并排入统一新建的规模为3.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

诸永高速公路以东污水与云山片区和安文片区污水汇总后一并排入新建的规模为5万吨/日统一污水处理厂。

  12.0.4条 雨水按当地暴雨公式进行计算,重现期取1~2年,经流系数采用0.51,雨水管道按地形,由高地势排向低地势,最后就近排入河道。

第十三章 电力工程规划

  13.0.1条 2020年磐安县城总电力负荷26.4万kW,其中,中心组团6.2万kW,东南组团2万kW,西南组团18.2万kW,平均为179kW/ha。

  13.0.2条 规划在城区内新建或扩建110kV变电站3座,每座容量为3x50MVA,共计为450MVA,其中,中心组团1座,作中心组团和东南组团主供电源,西南组团2座,作西南组团主供电源,每座变电站占地面积为0.5ha。

  13.0.3条 城区采用110kV、10kV、380/220V三个电压等级,规划留出110kV高压走廊,宽度为27米。

10kV主干线采用环状接线,开网运行,线路供电半径不大于5公里。

第十四章 电信工程及广播电视系统规划

  14.0.1条 磐安县城2020年市话普及率规划50门/百人,总容量为3.7万门。

  14.0.2条 规划在中心组团邮政中心和电信局。

在东南、西南组团设邮政所。

在商业、住宅和各个工业区设置电信所或邮政代办处,接入网机房。

  14.0.3条 在容量规模上实现电话网与数据网联网。

大力发展宽带服务,建立信息高速公路。

实现上网覆盖全区域。

  14.0.4条 电信光缆由市局接入规划区电信局,由电信局引出的电信干线采用光缆埋地敷设,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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