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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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上海财政出台补偿资金鼓励机构支持中小企业
上海财政局印发《上海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代偿损失风险补偿暂行办法》,表示市、区(县)两级财政将专门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对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融资发生的担保代偿损失予以补偿。
《办法》表示,对担保机构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达到净资产的3-5倍(不含5倍),且其在已取得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类融资担保专项补助后,仍不足以弥补代偿损失的,可按其担保项目代偿实际损失的20%-30%进行补偿。
担保项目代偿的实际损失额,由担保代偿额已追回的金额和已取得的其他财政融资担保专项补贴资金决定,对于担保机构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达到净资产的5倍以上的,补偿比例可提高到30%-40%。
对于属于张江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部分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补偿比例还可进一步提高,最高到60%。
天津市出台“担保+保险”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1月,天津市出台了《关于推动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
其中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险服务等,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广泛关注。
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正在综合运用各险种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担保+保险”模式或将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渠道。
解决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
“担保+保险”模式是指中小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贷款担保协议后,由担保机构向保险公司购买保证保险,共同承担风险。
若贷款到期时,中小企业无力还款,则由担保机构代其偿还,并按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待保险公司审查后,按照条款规定对担保机构给予保险赔偿,担保机构则向中小企业追回代偿款;如果款项收回,则将保险赔偿归还给保险公司。
天津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担保+保险”模式的推出,在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
此次《意见》指出,对经天津市科委认定推荐,但信用等级、质押资产、担保方式、还款保证等不能完全达到银行等信贷机构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险公司需帮助其通过投保商业保证保险方式进行增信,缓解其融资难度,并给予保费补助。
此外,允许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列支有关的科技保险费用;支持出口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
天津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市多家保险公司正在综合运用各险种产品为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建立科技保险机制,并组建科技保险专家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搭建科技保险营销平台。
2012年福建新增300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
今年福建省将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涉企收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要比去年增加300亿元。
2011年,福建省通过各项惠企政策,减征、缓征部分涉企税费,减轻企业负担达40亿元。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福建将争取在2012年出台《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意见》,支持符合条件但尚未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县(市、区)开展试点;鼓励大公司、大企业在产业集聚地设立典当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性融资服务。
同时,将全面启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发行,力争发行若干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福建将继续落实2011年10月份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12项金融财税措施,逐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激励机制。
2012年河南省小微企业将获得多方面的融资支持
进入2012年,河南省小微企业将获得多方面的融资支持。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的意见》确定,河南省将通过创新金融产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建立集合债券发行机制等多项措施为小微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的这份《意见》提出,今年将通过多种方式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长。
其中特别提到,对为大中型企业生产配件或提供加工、营销等配套服务的小微企业,只要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订单、合作协议或有效委托合同,大中型企业有担保或还款承诺,金融机构均可适当放宽贷款条件。
《意见》还提出,各金融机构要专门成立针对小微企业的服务部门,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建立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
在如何确定贷款利率上,《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可综合考虑小微企业成长周期、行业特点、区域集群情况、信用状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企业的利率水平,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和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幅度。
为了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意见》还提出,省政府金融办应选择一批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库,通过扶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上市融资。
在加大税费政策支持方面,《意见》也提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的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清理对小微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暂免征收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费用。
山东试点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中小企业融资更多
1月,《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出台,中小企业将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并在担保费率上获得更多优惠。
该方案旨在以信用担保为工具,由专业担保机构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投标、履约或融资保证。
试点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方案》规定,试点期间,供应商可以使用省财政厅确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一种方式。
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原则,财政部门负责政策引导和执行监管,供应商自主选择担保方式。
财政部门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具体操作,不干预是否使用信用担保和具体担保形式。
《方案》还明确了支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
对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需求给予费率优惠,对于同时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担保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免收投标担保费或进一步给予费率优惠;融资担保综合年费率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50%;试点期间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担保费率应当适度下调等。
《方案》确定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省东西结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我省试点工作的专业担保机构,并要求试点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快捷通道。
此次试点工作暂定两年,从2012年1月1日始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河北科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发布
1月,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对外发布,该平台以服务科技型企业和投融资机构为宗旨,促进资金投入方式和金融产品的创新,进而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
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是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与河北金融学院共同建设的河北省公益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整合政府、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资源,免费为企业和投融资机构提供完整真实的政府、企业和金融信息,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牵手”金融机构提供机会,实现网上信息互动和对接交易。
通过该平台,企业能够获取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畅通融资信息通道;金融机构能够充分了解科技型企业的全方位需求,发现和挖掘潜在的优质客户,最终实现企业和投融资机构的“双赢”。
该平台除进行有力的政策引导外,还整合了河北省及国内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形成特色的金融机构信息,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及特点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此外,该平台还聚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源,形成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网上集群。
企业注册成功后,网站将根据企业的需求建立企业网上展示,为企业提供一个全面展示自身特色的信息平台。
当企业提出融资项目需求时,网站将通过专家评审,对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形成优质的融资项目资源,并根据项目特点和金融机构融资产品特点进行匹配,向金融机构和企业双向推荐,从而实现融资需求与供给的高效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