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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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doc

山东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总则

1、工程管理项目是项目管理的一个大类,其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管理规范》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解释是:

“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简称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的内涵是: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施工企业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3、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

4、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分包工程的技术行为,使技术资料整理系统化,规范化,保证反映工程的真实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建立总工程师领导的公司技术管理机构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领导的基层技术管理机构。

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

2、公司生产单位技术资料负责人职责:

(1)施工过程中应负责汇总本单位及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音像资料。

(2)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签证和检查。

(3)负责监督、指导分包及专业承包施工队伍专业规范及技术要求组卷验收。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容,将工程各分包项目的施工技术资料汇总、组卷,形成完整的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3、工程资料员负责各类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二节总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各工程项目必须设专职责资料员并持证上岗。

2、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统一规定。

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应符合本专项标准的要求。

3、施工技术资料应使用原件。

对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4、施工技术资料应以打印为主。

纸质载体幅面为A4,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

施工技术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

微机形成的资料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5、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本专业特点,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目录,并报监理单位备案,单位工程资料员据此进行核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开工报告等填写内容应清晰、完整、签章齐全。

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

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变化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手续,并进行交底。

8、施工日志分建筑与结构(含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两种,应一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按专业由专业人员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完整,文字简练,时间连续,字体工整,书面整洁。

9、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

主要内容应具体,达到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措施,各项交底有关文字记录,必要时附图示,交底双方签字应齐全。

10、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均有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应提供有关证明。

11、单位工程施工前进,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检(试)验计划,明确负责人,报送监理单位备案;施工过程中,应有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样本和试件制作,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过程应有监理人员旁站。

施工试验记录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做强度、严密性等试验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必须有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签字,并有结论性意见。

12、单位工程记录填写应连续完整,内容真实可靠,签证齐全。

13、单位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填写,内容齐全、准确,不得缺数漏项,编制虚假数据。

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通用施工记录和专用施工记录。

按规范规定须进行隐检的项目,报请监理(建设)方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图示必须有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签字,并有结论性意见。

个别重要分项验收应有设计或勘察单位参加,并签字。

施工单位应填报《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

15、给排水、采暖卫生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认真做好管道、阀门、设备的强度、严密性及系统清洗试验,排水管道应做好灌水、通球、通水试验,卫生器具必须做好24h盛水试验,试验时应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见证,试验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

16、电气安装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认真做好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及电气设备安装和调整试验、试运转记录,数据应真实可靠,测试时应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见证,试验后及时办理签证。

17、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技术和验收资料应使用项目部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18、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单位工程竣工前,需将技术资料整理齐全,提前三天报质量技术部初审后,以确定初验时间。

19、工程竣工图凡使用施工蓝图绘制应使用碳素墨水标注。

蓝图反差明显,图面整洁,并加盖工程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内应注明绘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绘制时间等基本内容。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资料员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编制成四套完整的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移交监理单位三套、自行保存一套。

单位工程备案2周内,必须将全部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交档案室归档。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应有双方的验收手续,并有文字性移交证明材料。

21、资料员在施工过程中,所整理的保证资料,如:

钢筋检验批及各种型号的钢筋试拉报告、砼每个部位的试压报等各项的主要资料,每月上交总公司壹份,以便公司检验论证,跟踪工程进展情况。

第三节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编制目录:

各专业分包队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本专业特点,结合分包工程实际,编制专业工程技术资料目录,由总承包单位根据单位工程技术总目录确认专业技术资料分目录。

分包单位据此进行专业分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报总包单位备案。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告总包单位审批、备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卡签章应使用该企业法定公章,并同时加盖总承包单位企业法定公章。

3、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单:

专业分包工程的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单会签栏应有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签章应使用该企业法定公章,并同时加盖总承包单位企业法定公章。

施工过程中,分包项目发生变更,应有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将其设计变更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将其审核后的设计变更报告监理单位审批。

4、技术交底:

专业分包工程的技术交底记录应报总包单位备案。

5、施工试验记录:

(1)施工检(试)验计划: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检(试)验计划,明确负责人,报送总包单位备案。

(2)施工过程中,应当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样本取样和试件制作,有关记录上签字。

过程应有总包单位人员、监理人员旁站。

6、隐蔽工程验收:

各专业分包项目的隐蔽工程,应按先自检再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共同签字确认。

7、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技术和验收资料应使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原授权证明。

8、竣工验收资料:

分包单位资料员应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将分包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编制成五套完整的分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四套,自行保存一套。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应有双方的验收手续,并有文字性移交证明材料。

第四节奖罚

1、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得分在90分以上的,给资料员200元的奖励;得分在70分以下的,对资料员处以200元罚款。

2、每月检时,资料员或资料不在现场罚款100元。

3、每月检时,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其情节处以项目部200—500元罚款。

第五节附则

1、本办法由生产单位指项目经理部、分公司。

2、本办法由山东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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