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复习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
《经济法 复习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 复习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n、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n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n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n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n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n三)无效合同财产的处理
n1、返还财产。
n2、折价补偿。
n3、赔偿损失。
n4、收归国库所有、返还第三人。
4,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²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
无代理全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
五,产品责任的免除事由P186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六,低价倾销的例外情形P168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七,有限合伙的企业
八、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P129,P135
n
(一)概述
1、概念: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行为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意思表示,法律并不使之无效,而是权衡当事人的利害关系,赋予表意人以变更权、撤销权的合同。
2、种类
一、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是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四、是因胁迫成立的合同
五、是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九,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股东决议的事项
@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职责:
?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c、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d、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e、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f、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g、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h、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i、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j、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关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b、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定期会议:
每年召开1次。
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会议:
两个月内召开。
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总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
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那些人不可以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
3、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一、合同效力概述
n
(一)概念:
n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n
(二)合同的效力
n1、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联系: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区别:
但是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什么时候生效,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2、分类
(1)绝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
n
(2)以下合同,成立时并不生效,而是等生效要件完成后才生效。
nA、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nB、附条件生效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nC、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生效
nD、实践合同。
(3)以下合同虽成立,但不能生效。
nA、当事人未能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
nB、条件未成就的。
nC、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nD、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二、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
n
(一)附条件的合同
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一定条件的成就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根据。
n2、条件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在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
(2)客观不确定,须属于成就与否不能确定的事实。
(3)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4)必须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n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如你考上中央音乐学院就赠你一架钢琴。
n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如我哥哥从国外回来,房屋租赁合同就终止。
n期待权:
当事人取得利益的可能和希望。
n附条件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与否职能任其自然,不能为自己的利益而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或者阻碍条件的成就。
n
(二)附期限的合同
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一定期限的届止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根据。
n2、期限的构成要件
(1)所附期限是当事人任意选定的。
(2)所附期限是将来确定到来的事实。
(3)所附期限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n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n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三、效力未定的合同
n
(一)概念
又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虽已成立,但因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代订合同的资格或处分能力,致使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须事后有权人表示追认才能有效的合同。
此类合同在有权人决定是否追认之前,效力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n
(二)双方当事人的相关权利
1、有权人的追认权
(1)概念:
是指有权人事后承认无权利人超出其缔约能力所订立的合同的效力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
(2)特点:
nA、主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有代订合同的资格或处分能力的人
nB、行使方式——单方的意思表示。
nC、指向——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得向另一方当事人为之。
nD、形式——明示。
沉默和推定都不是追认的方式。
有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nE、追认的效力——溯及于成立时发生效力;
反之,拒绝追认的,溯及成立之日无效。
2、相对人的催告权
n
(1)概念:
是指相对人告知并催促有权人决定是否追认的权利。
n
(2)条件
A、催告权通常应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或其他有代订合同的资格或处分能力的人行使;
B、行使催告权应当有相当的期限,催告有权人于期间内作出是否追认的确定答复。
n3、相对人的撤销权
是指善意相对人撤回其意思表示的权利。
(2)条件
nA、应在有权人行使追认权之前
nB、相对人主观上应为善意,即在缔约合同的当时应不知对方缺乏缔约能力的事实;
nC、撤销的意思表示,既可以向有权人作出,也可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处分权、无代理权的人作出
nD、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当采取通知的方式,即以明示的方式做出。
(三)分类:
n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n2、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n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n4、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订立的合同。
四、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
n
(一)含义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具有代理权的表面要件,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无过错的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法律规定被代理人须对之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二)表见代理产生的原因
1、因授权不明产生的表见代理。
2、因授权表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3、因代理关系终止但未采取必要措施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三)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因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如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有效。
五、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二)导致合同变更、撤销的事由
1、重大误解
(1)含义:
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内容或当事人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该行为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2)构成条件。
A、重大误解与合同成立和合同条件有因果关系。
B、误解应当是重大的。
C、当事人不愿承担对误解的风险
2、显失公平
(1)含义
是指自始(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对价不充分)。
A、客观要件,双务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B、主观要件。
一方故意利用其优势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轻率,对己方的误解等订立合同。
n3、欺诈
(1)含义。
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掩盖真相,致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n
(2)构成条件
A、欺诈一方在主观上是故意。
B、欺诈行为的客观表现是对订立合同的有关事实的虚假介绍和隐瞒。
C、欺诈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欺诈。
D、被欺诈一方因对方的欺诈陷入错误,因错误而订立合同。
n4、胁迫
是指一方采用违法手段,威胁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因恐惧而订立合同。
。
nA、胁迫一方出于故意。
nB、胁迫一方的威胁属于违法的威胁
nC、被胁迫一方因陷入恐惧而订立合同
5、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
(2)乘人之危的条件。
nA、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
nB、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
nC、乘人之危行为人主观状态为故意。
nD、乘人之危订立合同,一般是为了取得不正当利益
(三)变更权、撤销权
n1、权利的归属
n
(1)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是显失公平的,都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
n
(2)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请求变更、撤销权专属于受损害方。
n2、救济方法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
n为什么这样规定呢?
?
3、撤销权的消灭
(1)除斥期间经过。
(2)明示或者默示放弃撤销权。
n4、合同被撤销后财产的处理
n
(1)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n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n(3)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无效合同
n
(一)无效合同概述
n1、概念:
n2、无效合同的效力
n无效合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
n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n(三)无效合同财产的处理
课堂测验:
n1、甲和乙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等甲90岁的父亲过世后,就把房子出租给乙。
n?
此合同是附条件合同还是附期限合同?
n2、若三年内不结婚就赠给你一万元。
这是附条件合同还是附期限合同,或者是无效合同?
n3、祖母向正上中学的孙女允诺,若孙女将来考上大学,祖母将赠与孙女金钱若干以资鼓励。
允诺后不久,祖母因病去逝,众继承人对祖母为其允诺而单独置办的存折财产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
n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处理?
一、合同的履行概述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是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过程。
(二)合同的履行的法律特征
1、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2、履行是当事人全面、正确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3、履行是当事人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过程。
(三)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
4、经济合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