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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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的一切资产均为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必须纳入公司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
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第二条财务部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一节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公司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四条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第五条公司只有总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第六条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对每笔超过___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
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
不得坐支现金.
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除差旅费和必须以现金支付的1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借用现金应说明用途、归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
逾期不还者将从工资中扣除。
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八条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第九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经理复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___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领取后10日内报账。
4)对末及时报账者财务人员应该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归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发新支票.
6)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
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账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并传至总经理。
月终前可根据公司资金变动的频繁程度和公司业务的需要,按照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要求临时报送.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部副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6)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7)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专人妥善保管。
8)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十条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银行规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的结算制度办理。
第十一条每日的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末与总账核对。
必须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应收款的发生:
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计财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台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催收应收款项。
应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收回欠款。
所有应收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
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财务经理审核。
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公司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
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的基础,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填制并发送催帐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
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
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公司财务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下的坏账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签批准后,可作为坏帐处理。
100万元以上的坏帐,应由董事会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
所有处理的坏帐,均应撰写情况摘要汇总到董事会。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
财务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将比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管理执行。
第十三条预付款和定金,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人申请,各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财务部门核对无误,金额在___元以内的,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___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加签。
第十四条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三节存货管理
第十五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管理
1、工程物资的采购:
1)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
2)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2、工程物资的入库:
1)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工程物资入库验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负责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
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采购人员向财务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3、工程物资的领用:
1)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领料批准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的规定办理。
4、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
5、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部门。
2)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
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相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帐帐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帐、卡、物、资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6、工程物资的稽核:
1)财务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公司的中、远期规划中,视公司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
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
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相应的管理措施也很有专业技术性,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工程物资资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算反映的存货资金使用情况的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规定2000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双签批准。
3.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2)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3)负责验收
4)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4.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5.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6.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