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办法(2012年10月16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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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教师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深入实施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尽快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质量奖评奖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要有利于正确引导全体教师热爱教学、积极钻研教学,要有利于调动教师个人之间和各教学部门之间的公平竞赛,要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改革教学方法手段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要有利于形成开展教学质量竞赛的良好运行机制,促进学校优秀教风的形成。
第三条教学质量奖设一等奖、二等将两个等级,比例分别为各专业系专任教师的10%、20%。
第四条教学质量奖评选每学期评选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各专业系获奖名额按照各系专任教师的多少分配名额,获奖等次则由各专业系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根据得分值进行上报,以形成全校公平竞争机制,保障整体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第五条参加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参加教学质量奖评选的教师为学校全部专任课教师、兼职和外聘教师。
2、必须是该学期连续完成了教学任务。
3、周课时量必须符合学校考核管理规定,即专任教师不能少于每周13课时,兼职教师不能少于每周4课时。
4、严格遵守学校教学规章制度,无教学事故。
5、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加教学质量奖评选资格
1、学期内授课时间不满一学期的。
2、周课时达不到第五条第3项的规定要求的(因学校原因除外)。
3、个人1学期内发生一次以上(含一次)教学事故的。
4、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教学质量奖的评价内容及赋分比例,教学质量评价采用百分制,实施分项目赋分,然后综合考量的方法,以尽量增强客观性与合理性。
具体分八个部分:
1、教学过程评价占25%。
(教案10%、作业5%、巡查课10%)
2、学生评价占15%。
3、出勤占20%。
4、工作量占15%。
5、专业系考评小组考评占15%。
6、接受工作的态度占5%。
7、是否完成听课情况占5%。
每听一节课都必须有上课教师和教研组长的签名。
8、该学期是班主任:
硬增加3%。
上述1-7项中任何一项得分不足该项目分值的60%者,取消教学质量奖参评资格。
第八条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步骤
1、各部门根据参评条件要求,以及考核积分情况,在本专业系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
2、教务处将对各专业系所报人员进行名额和资格审核,所推荐人员经审核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审核不与通过,缺额不予递补,而后报学校办公室。
3、全部评选结果形成后报学校领导研究通过,在学校教务群上以文件方式予以公布,由学校颁发教学质量奖荣誉证书及奖金。
教学质量奖获奖情况将作为教师个人参加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九条教学质量考评领导机构
主任:
刘友林
副主任:
李远祥、李德刚、谭世波
成员:
彭刚、喻春林、谭家政、陈卫红
下设专业系教学考评小组:
机械工程系:
组长:
喻春林
成员:
邹金洋、王焱荣、曾祥兰、杨同菊、张林
电子信息工程系:
组长:
谭家政
成员:
郑绍勇、扬帆、邹水岚、王贵川
计财系:
组长:
陈卫红
成员:
邱永容、吴文斌、杜炜、唐亚莉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0日开始实施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2年9月20日
主题词:
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2012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1教学质量奖评审表
教学质量奖各项目评比赋分表
项目
分值
标准要求
得分
备注
教学过程评价
25
教案检查10%、
作业检查5%
巡查课10%
按《常规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学生评价
15
学生评教分的15%
出勤
20
根据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工作量
15
根据工作量的多少确定分值
专业系考评小组考评
15
由小组决议
接受工作的态度
5
好5,较好4,一般3,其他2
是否完成听课情况
5
完成即得分
该学期是班主任
3
是即得分
综合评分结果
103
本人签字:
评审小组签字:
专业系主任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