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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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条规定“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并将上述两条列为了强制性条文。
同样在北京市地标中也同样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建筑节能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应认真审核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若发现重要问题,应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在节能保温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培训”。
这些要求的原因在于设计是节能的源头,只有设计首先符合节能标准的要求才有可能制造出真正合格的节能工程。
目前北京所有的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都要经过节能设计审查并应符合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也将出台相应的审查办法。
在过去,有的工程因为各种原因出现设计变更,但建设单位却忽视了可能对节能效果的影响,从而导致最终的建筑不能满足节能设计要求。
因此在经过审查确认后,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当确实需要修改时,则应重新审查以确保其符合节能设计标准。
同时,在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也是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内容。
由于目前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大量应用,不同材料不同工艺的施工方法千差万别,因此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详细制订个体工程施工方案,选用适宜的材料、设备和做法,对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重点预防并有针对性的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培训,切实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1.2加强事中施工过程控制,确保每道工序质量
A.要抓好材料进场检验。
对于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把好材料质量关,是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起点,它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最终的节能效果,因此必须引起充分重视。
对于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和设备进场后,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要进行检查验收,除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外,还必须对主要材料(如:
保温材料、粘结剂、增强网、外窗……)的主要性能(如:
保温材料表观密度,粘结剂的粘结强度、增强网的抗拉强度、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进行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
对于复验项目设置的原则在于既能有效反映与安全、节能效果有关的材料最终性能,同时还不过多增加建设和施工单位的负担并且检测周期无须太长,不致影响工程正常的施工进度要求。
B.要做好样板件(间)的制作。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现场的情况千差万别,即使是相同的材料和工艺也不一定能够适合所有的情况,因此样板件(间)的制作一方面可以如实反映材料、工艺与现场的适应情况,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各方确认实际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与工艺方法是否与样板件(间)一致。
C.要做好关键工序的细节处理。
工序质量是施工质量的基础,每道工序都要按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精心施工,特别是对于涉及节能工程安全和节能效果的关键工序来说,在验收标准中都被列为了主控项目,一定要做好重点控制。
如对于墙体节能工程,GB50411中强调“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北京市地标则将主要的6种外保温系统都单列一节,对其做法简要地进行描述,然后将各道工序区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列出了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还规定:
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均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对窗口外侧四周墙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处理。
其目的都是在强调作业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强调了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还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使相关专业工序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中,从而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进而提高外墙的整体保温质量。
2.2做好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GB50300中规定: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这类现场检测是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对重要功能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查,是强化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措施。
节能工程是涉及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重要工程,建筑物外窗的空气渗透热损失和外墙的传热热损失约占全部损失的50%,属于重要功能项目。
因此,在GB50411和DBJ01-97中都单列一章“现场检验”,要求对外墙传热系数或节能构造、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检测,国标中还加入了暖通系统的节能性能检测。
由于建设部2001年发布的行标《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J85-2001)中规定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检测规定宜采用热流计法,北京市2000年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试行)》(DBJ/T01-44-2000)中还增加了热箱法。
但在近年的实际检测中发现两种方法测试的准确性都是有条件的,热流计法、热箱法的检测误差与气候条件、完工后的时间和操作水平等多种因素有关,也与检测方法本身的可靠性有关,用于现场检测时,最大误差可达20%,但对于在冬期完工且正常通暖的建筑节能工程进行实体检测时则具有较高的可靠度。
因此在2005年北京市地标编制中引入了同条件保温材料试样检测法,即在现场随机抽检保温层厚度,在试验室标准条件下对现场随机抽取或制备的同条件保温材料试样实测导热系数或热阻,进而算出保温外墙实测传热系数,这种方法经过两年的实践证明方法简单易行,检测结果可靠。
但工程有约定时在适宜的条件下也可用热流计或热箱法直接测定外墙传热系数。
在GB50411国标中还提出了外墙节能构造钻芯现场实体检验方法,通过对完工后的外墙进行钻芯取样来检查保温材料的厚度和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在当前建筑市场和建材市场不够规范、竞争激烈、鱼龙混杂的情况下,进行节能保温工程现场检测,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但从根本上讲,还应着力于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都做好了,最终产品的质量就一定能够确保。
2.3强化验收管理
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按顺序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是行之有效的现代质量管理方法。
在GB50300中明确了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并规定了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
而验收的程序同样按照GB50300的要求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顺序进行。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
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中规定了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具体划分方法,如墙体保温规定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但检验批的划分并非绝对的。
当遇到较为特殊的情况时,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每个检验批包含的施工工序又划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因此当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合格,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则确认检验批质量合格。
倘若发现检验批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整改措施,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总结经验,防止同类质量问题再发生,使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质量保持稳定且不断提高。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验收合格,且质量验收资料完整,则确认分项工程质量合格。
各分项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质量验收,验收合格标准是:
1)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外窗的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要求,在GB50411中还要求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也应合格。
对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3、结束语: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目的在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实质在于促进建筑节能工程建立过程控制为主,现场检验为辅的全过程闭合式管理。
其中核心在于过程控制,验收标准的各项条款实际上就是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具体化、规范化。
切实加强过程控制,把好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关,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通过检验批、分项工程、节能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把过程控制与强化验收结合起来,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必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一定能把北京市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到新的水平,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三大目标。
附GB50411中强制性条文(共20条)
1.0.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3.1.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3.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4.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2.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2.15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5.2.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7.2.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2.2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9.2.3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绿
4、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
9.2.10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
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且不得高于1℃。
检验方法:
检查室内采暖系统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10.2.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
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10.2.14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
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观察检查;
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验数量:
3
11.2.3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4、供热系统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温度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集中质调节、量调节或质-量调节相结合的运行。
观察检查。
11.2.1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室内空调或采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3、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允许偏差或规定值应符合表11.2.11的有关规定。
当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采暖期时,应先对表11.2.11中序号2、3、5、6四个项目进行检测,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采暖期内,带冷(热)源补做序号1、4两个项目的检测。
表11.2.11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检测项目
与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序号
检测项目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1
室内温度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
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低于1℃
2
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
0.9~1.2
供热系统的补水率
≤0.5%
4
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0.92
5
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20%
6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10%
12.2.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表12.2.2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标称截面(mm2)
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圆筒导体(不镀金属)
0.5
36.0
0.75
24.5
1.0
18.1
1.5
12.1
2.5
7.41
4.61
3.08
10
1.83
16
1.15
25
0.727
35
0.524
50
0.387
70
0.268
95
0.193
120
0.153
150
0.124
185
0.0991
240
0.0754
300
0.0601
检查方法:
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13.2.5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通风与空调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
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按总数的20%抽样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
15.0.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