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电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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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防雷电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防雷电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配合协调。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雷电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
发生雷电伤害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各部门都要服从项目防雷电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五、内容程序
1、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书记为组长,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兼副经理、财务总监、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及各施工队负责人为组员的防雷电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xxxx
副组长:
xxxxx
组员:
xxxxxx及各作业队负责人。
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项目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通讯录(见综合应急预案附表)。
5.2应急救援专职部门及职责:
项目经理部下设应急领导小组,安质环保部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事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应急响应预案实施效果的日常检查工作,并负责与各队及当地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保持经常性的联系,项目综合办公室配合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联系,确保事故发生的救治工作。
(1)负责研究和制定本区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4)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6)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以便实施更高一级应急计划。
(2)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有针对性的决定工程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
(4)与外界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5)在紧急状态结束后,组织对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安排寻找受伤者等工作事宜。
(3)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1)通讯联络组职责:
①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②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2)技术支持组职责:
①提出抢险抢救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②指导抢险抢救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③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现场保卫组职责:
①保护受害人财产。
②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③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畅通,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④抢险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4)抢险抢救组职责:
①实施抢险抢救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②寻找受害者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③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④抢险救援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5)医疗救护组职责:
①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感染等)。
②使重度受伤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③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伤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进行护理。
(6)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②提供合格的抢险救援的物资及设备。
(7)各应急小分队(作业队)职责:
①在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行使本项目区域的应急预防措施。
②服从安排,提供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种应急需求。
③组织得力,指挥好一线抢险队伍的救援工作。
六、预防与预警
6.1预防措施
预防雷电电击总的原则:
一是人体的位置尽量降低,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
二是人体与地面的接触部分如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愈好,以减少“跨步电压”。
6.2预警行动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安全事故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
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由应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安质环保部负责发布。
发布可以通过广播、通信、警报器、宣传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的方式进行。
七、信息报告程序
7.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发生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项目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或事故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外部应急通讯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邕宁区安监局
邕宁区人民医院
邕宁区质量监督站
邕宁区卫生防疫站
邕宁区环保局
邕宁区供电局
95598
邕宁区交通运输局
邕宁区人民政府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
火警
119
邕宁区卫生局
公安报警
110
邕宁区气象局
邕宁区建设局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单见综合应急预案附表)
7.2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手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
7.3当事故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7.4项目部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八、应急处置
8.1响应分级
8.1.1发生事故(险情)可能造成人员特大伤亡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为Ⅰ级应急响应。
由项目部按照事故报告规定逐级报告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借助属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8.1.2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为Ⅱ级应急响应。
由上级负责应急响应。
8.1.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一次负伤4人、一次重伤2人或死亡1-2人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为Ⅲ级应急响应。
由项目部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报上级。
8.1.4发生事故可能造成轻伤、一次负伤3人以下或一次重伤一人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事故,为Ⅳ级应急响应。
由施工队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逐级报至项目部备案,由项目部统计上报。
8.2响应程序
(1)响应级别确定后调度值班员立即按项目经理指令,立即按“重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雷电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全体成员到事故现场或临时指定聚集地集中。
(2)领导组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聚集地集中,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听从项目经理安排,各专业组组长接到命令后立即按照规定职责分头开始行动。
(3)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理人员迅速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应急所需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
(1)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①当雷击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②立即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③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副组长、组长和县政府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①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②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8.3处置措施
8.3.1发现有人雷击后,立即将其转移该地点。
由救生员对呼吸和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挤压,直至呼吸和心跳恢复为止。
如呼吸不恢复,人工呼吸至少应坚持到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如出现尸僵和尸斑时方可放弃抢救。
8.3.2现场负责人在指挥就地抢救的同时,尽快向有关医疗单位求援。
根据具体情况,就近送往医院救治。
8.4救援措施
九、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9.1应急物资(见综合应急预案)
9.2项目部及各施工队都设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对于应急物资,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以确保其使用性能。
9.3在应急物资的使用上,除每年的定期演练外,各施工队安全员还定期对实际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准确无误的进行操作。
十、应急结束
当事故已得到控制,不再扩大发展,伤员已得到相应的救护,现场险情已排除,现场经检测没有危险,现场救援工作视为结束,此时可以由指挥中心发布指令,解除紧急状态,并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
事发单位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写出事故报告,拟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信息发布
由上级组织实施的应急预案的事故信息,由上级相应业务部门及时准确的向新闻媒体通报;
由本级组织实施的应急预案的事故信息,由应急总指挥及时准确的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布原则:
实事求是、掌握原则、统一口径、归口发布。
十二、后期处置
12.1善后赔偿:
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由项目部按照当地或公司有关赔偿条例组织实施。
12.2污染物处理:
项目部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当地部门做出的评估,制定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12.3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项目部要组织对事故发生的过程分析,重新制定施工工艺和防范措施,消除施工人员的畏惧心里。
同时要向周边住户做出解释,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12.4生产秩序恢复:
现场处理完毕,一切安全隐患被清除掉,新的施工工艺得到批准后,项目部要积极恢复生产。
12.5应急预案的修订:
通过事故,进一步对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不断完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