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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和使用应建立相关台帐,并留存相关凭证。

6、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等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7、补充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施工方案

编审制度

TL-003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

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TL-004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概念: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又叫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是指以改善企业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主的一切技术组织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有计划地逐步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工具,是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一项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能把改善企业劳动条件的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建设计划之中,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重大劳动保护问题;

其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能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项目,从根本改善劳动条件方面发挥更大的效能;

另外,通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地编制,可使职工都能参加劳动保护的管理工作。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地依据和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地依据主要是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规、政策。

国务院在《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明确规定:

“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地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以切和实际,,符合当前经济、技术条件,花钱少,效果好,保证计划实现的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主要根据是不安全因素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危害程度。

确定是否需要的因素有: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法规政策和指示等;

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3、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而可能方面则是指经济技术能力允许限度,确定是否可能的因素有:

1、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是否能够做到;

2、应结合本企业生产、技术、设备以及发展的前景考虑;

3、本企业人力、物力、财力是否允许;

4、讲求措施产生的安全效果和效益。

在选择方案时,要尽可能采用效果相同而花钱少的方案。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在编制公司的生产、财务计划地同时进行。

生产、财务计划是公司综合性生产活动的整体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纳入整体计划中,安全与生产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与执行,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由各公司、各部门、各职能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具体执行。

公司的安全部门或专职安全员,在这一工作中,应成为领导的助手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效果大的原则,从公司的实际出发,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便集中力量有计划地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减少不安全因素。

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负责人,对

本公司、本部门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主要责任。

其他有关领导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责任。

财务部门要对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负责,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首先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分别向各分公司、项目部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

共同订出各自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送交安全部门审查、汇总。

经安全部门审查、平衡、汇总后,由安全部门编制出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与生产计划同时逐步下达。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有:

1、安全技术措施的名称;

2、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和目的;

3、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4、负责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

5、施工开始日期、施工计划进度和完成日期;

6、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与效果。

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在同一个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甚至多单位施工。

为理顺、协调各方面关系,使其紧密配合,保证施工安全,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组织。

因此,必须编制指令性的施工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针对该工程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具有指导安全施工的规定,也是检查施工是否安全的的依据。

在安全施工方面,尽管国家有指令性文件,公司有各种规章制度。

对分部分项工程,还需要具体要求,应根据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施工方法,要制定针对性的、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它不仅指导施工,又是进行安全交

底,安全检查和验收的依据,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因此,安全技术措施在安

全施工中十分重要,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

七、工程分两种:

一种是结构共性较多的一般工程;

一种是结构复杂、施工特点较多的特殊工程。

因此,即同类结构的工程,施工条件、环境等不同,即有共性,也有不同之处。

不同之处在共性措施中无法解决。

因此,应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将不同的危险因素,遵照有关规定结合以往施工经验与教训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对危险因素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加以控制。

八、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时,应经原则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的项目负责人、班组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诡,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好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双方签字和交底日期。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应列入施工单位,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对其及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

各级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为准则,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建立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TL-005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五、各工种作业前应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人、接底人、项目部安全员三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六、项目安全员按照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督。

七、补充内容: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TL-006

1、构成架体的各种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3、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4、架体、设备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种准用证与合格证,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有电阻测试记录,塔吊验收资料中还应包括拆装单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作业人员《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TL-007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

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

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TL-008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检查,时间和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一月份检查供暖、电气设备运行保养情况。

2.四月份对公司、公司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变电室等重点部位和防火情况进行检查。

3.七月份重点检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安全防护措施。

4.十一月份重点检查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二、各部室、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采取措施。

三、各施工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日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各部室、公司项目部在设备换季时应加强检查力度,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公司根据季节和上级要求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检查组由经营部、综合部、工程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六、公司将按检查出的隐患大小签发隐患通知书,各部室、公司项目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于整改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方案上报公司进行审批。

七、公司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生问题的部室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TL-009

一、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对全体员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暂行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育和培训范围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公司(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和内容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Ⅰ.公司级。

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如下:

a)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b)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c)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Ⅱ.项目级。

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

a)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b)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d)施工过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Ⅲ.班组级。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

a)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b)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d)本工种事故安全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一般由公司的安全、培训、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按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施工;

b)节假日前后;

c)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d)工作对象改变;

e)工种变换;

f)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g)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h)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和考核。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形式

a)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b)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c)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d)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e)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f)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a)上岗交底。

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b)上岗检查。

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应包括:

1.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

2.新入厂工人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内容是否全面。

4.操作人员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5.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序。

6.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

7.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报告制度

TL-010

一、目的

为及时根据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

2.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程序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程序逐级上报。

3.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

四、建设工程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程序

1.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a)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b)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a)项所列部门。

2.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3.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1.公司和安全生产事故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2.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执行公司的《安全检查奖罚规定》。

安全考核奖罚制度编码:

TL-011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司项目部以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公司《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的规定,经公司研究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在公司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法定代表人是最高管理者,除直接的领导作用以外,在公司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并明确管理者代表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作用、职责和权限。

项目部经理,应在每年初或项目开工前与最高管理者或已被授权的管理者代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本单位或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对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

项目部经理拒签《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免除其项目部经理职务。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只要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即免除项目经理职务,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安全事故的性质属于非责任事故的,被免职的项目经理本人在一年内不能重新任用;

安全事故的性质属于责任事故的,被免职的项目经理在三年内不能重新任用。

第三条公司、公司项目部应当在公司经营范围内承接建设项目,公司、公司项目部自行承接公司经营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并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其给予“合同”价款20%的罚款,并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否则,不允许开工,已经开工的必须停工,并对公司经理给予5000元的罚款,更换具备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后方可复工。

项目经理任用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且该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拒不更换不具备资格项目负责人,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免除公司经理职务,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公司经理和其任用的不具备资格的项目负责人自负。

第五条已列入建设工程预算中安全管理费和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各公司、公司项目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条件的改善,不能挪作他用。

未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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