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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安全用电规定

6.1总则

6.3确保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

6.4.确保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及实施措施

6.5.用电、停电申请程序

6.6.常用电气设备及照明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6.7.接地与接零保护及防雷保护

6.8坚持检查验收制度

6.9设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7、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

1.1工程名称:

浙江嘉化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背压热电机组节能技改项目

1.2工程地点:

嘉兴市乍浦镇中山西路999号嘉化工业园区内。

1.3工程概况:

浙江嘉化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背压热电机组节能技改项目,新增两台型号为UG-220/9.81-M11的220蒸吨CFBB循环流化床电站锅炉。

两台25MW抽背汽轮机组。

本方案适用与18万吨/年合成油品装浙江嘉化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背压热电机组节能技改项目施工临时用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电气装置的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9-200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2005

3.1.1本工程用电主要集中在锅炉本体安装、水冷壁(烟风道)组队场地、生活区配电箱,塔吊、主厂房5个区域。

其中塔吊由于其设备的特殊性,需要单独敷设一路电源以确保其供电安全。

3.1.3业主电源提供点位于老主厂房低压配电室。

3.1.4根据以上情况,综合考虑后设置3台以及配电箱

3.1.4.1锅炉区域总配电箱

下设3个二级配电箱,分别为锅炉本体配电箱、水冷壁(烟风道)组队场地配电箱、生活区域配电箱。

3.1.4.2塔吊专用配电箱

塔吊设备专用

3.1.4.3主厂房总配电箱

主厂房内汽轮机施工、工艺管道施工等工作用电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厂内施工用电部分分三级供电,出线开关分回路用三相五线动力电缆引至总配箱进线开关,各动力箱制作重复接地地敷设接地极,用25mm2多股铜芯线连接至配电箱专用接地螺栓,确保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Ω:

总动力箱各出线开关采用三相五线制,使用五芯动力电缆与各负荷配电箱作电气连接,下一级设备用电源尾线一律采用专用保护零线。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台)

功率(KW)

备注

1

塔吊

 

120

2

炉本体及钢架施工场地

交流电焊机

BX3-500-1

10

15

氩弧焊机

NSA4-300

4

5

其他电气设备

3

仓库及生活区配电箱

电焊条烘箱

11.2

生活用电

35

水冷壁组队场地

龙门吊

LQ40t/42m

43

8

主厂房

4.2.1主要负荷的计算

总用电量S=1.10(K1∑P1/cosφ+K2∑P2+K3∑P3)

总计算电流I=S/3Ue

式中:

S----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

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P2----电焊机额定功率(KW);

P3----照明容量(KW);

cosφ----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素(在施工现场一般为0.6~0.8);

Ue----设备的额定电压;

K1、K2、K3----需要系数,参见下表:

用电负荷名称

数量

需要系数

K

数值

电动机

3~10台

K1

0.7

11~30台

0.6

30台以上

0.5

其它动力设备

电焊机

K2

10台以上

照明

K3

0.8~1

4.2.2根据以上计算公式和系数值,算出各负荷区域的用电总量如下:

塔吊60KW

锅炉总配226KW,其中锅炉本体90KW;

仓库52KW;

水冷壁组队场地85KW

主厂房配电箱95KW

4.2.3开关容量及导线截面的选择与确定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并按电缆和电器元件的选择原则,各区域电源电缆根据其电流值选择相匹配的动力电缆。

保护接地即将配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

这样,如果当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大部分电流即经接地体流入大地,而留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

按规范要求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5.2.1各总配电箱出线、负荷配电箱本体及开关箱所带负荷设备全部采用保护接零,即将开关箱和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专用零线直接作电气连接。

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即成闭合回路,并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短路电流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地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生安全。

5.2.2采用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时,必须注意在同一级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而对另一部分设备采取接零。

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并使所有接零的设备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5.3.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负荷配电箱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5.3.2负荷配电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注意,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5.3.3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6829-2005《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2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3.4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我国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V、36V、24V、12V及6V五种。

同时还规定: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电压时必须采取预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5.4.1有高温处及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5.4.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5.4.3在特殊潮湿的现场、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5.1配电系统设置为室内总配电屏、室外总配电箱和负荷配电箱,实行分级管理。

5.5.2负荷配电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负荷配电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5.5.3室外总配电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负荷配电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箱体必须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所有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低部。

5.5.4总配电箱内和负荷配电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排连接,但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排分设。

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气安装板以及箱内电气的正常不带电的部分金属底座与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5.5.5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5.6.1电缆线路应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5.6.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米,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毫米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5.6.3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5.6.4在有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采用埋地引入。

临时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而且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

5.7.1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有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照明配线应符合规范要求,全部采用铜芯导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

5.7.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插座接线应符合规范要求。

5.7.3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线接在与中心出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5.7.4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6.1.1为加强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安全用电,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特建立本制度。

6.1.2项目成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技术负责人任组长。

负责项目对各用电单位及部门安全用电的督察指导。

6.1.3由项目设置的现场施工电源盘由项目电气维修组负责日常运行及维护。

6.2基本要求

6.2.1现场施工电源必须根据施工要求,安全、经济、合理地进行布置。

6.2.2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6.2.2.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有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注意,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6.2.2.2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6.2.2.3经医生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6.2.3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6.2.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6.2.5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程规定;

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保护并采用插座连接;

电源线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2.6焊接设备宜按区域或标高层集中设置编号;

应设避雨措施,外壳接地可靠,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设备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意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5m;

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6.3.1用电申请工作票制度。

6.3.2定期日常运行维护检查制度。

6.3.3.工作监护制度。

6.4.1.停电;

6.4.2.验电;

6.4.3.装设接地线;

6.4.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6.4.5.凡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运行班组进行接引或变动,接引前应对设备作好电气检查记录。

进行接引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

6.4.6.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提出拆除申请,防止电源使用作业点无人管理。

对没有及时提出拆除申请而又无人管理所造成的事故,由用电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6.4.7.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地清扫和检修;

在台风、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特殊性的检查、维护,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6.4.8.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缆。

6.4.9.施工电源的二级、三级即作业面的动力箱、作业点的电源接线板应装设漏电保安器。

漏电保安器一般由电源使用单位装设,在用电申请时,用电管理部门对其要进行审核,投用时进行检查。

没有按规定装设的,禁止供电。

6.4.10.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6.4.11.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6.4.12.用电单位要经常性对漏电保安器进行检查、试验。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保安器要及时调换。

6.4.13.施工班组临时用电的接引,应采用铜芯多股橡皮软电缆。

严禁使用塑料护套线及塑料灯头线拉设。

6.4.14.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

6.4.15.开关柜或配电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

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

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6.5.1各个专业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提前1天提出申请,经工程师审核容量和接线位置后备案,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小组组长批准后,送项目电气维修组负责落实。

6.5.2固定式三级盘及移动式三级盘每月应做好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表。

6.6.1.动力柜和配电箱

6.6.1.1动力柜、配电箱进线口,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柜、箱门都要加锁,统一管理。

6.6.1.2柜、箱门内侧标明电气回路及负载能力,接线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

6.6.1.3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闸刀及分路闸刀。

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

6.6.1.4动力柜、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严禁带故障运行。

6.6.1.5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

6.6.1.6柜、箱内的熔断器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

熔体不得削小或全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使用。

6.6.1.6.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

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绝缘的电工工具。

6.6.1.6.2检查与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6.6.1.6.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并有出分路标记。

6.6.1.6.4总配电箱门和分配电箱门均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

负责。

施工现场当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6.6.1.6.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此外,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6.6.2.电动工具及电焊机

6.6.2.1电动工具的使用应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杜绝电动工具自身带病而仍使用。

6.6.2.2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绝缘测试。

6.6.2.3电动工具的外壳及人员能触及的部位,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

6.6.2.4电动工具应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开关应就近安装在施工点上。

6.6.2.5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提倡使用橡皮插头、插座。

6.6.2.6使用电动工具时因故离开,暂停工作或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6.6.2.7根据施工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集中、集束设置。

6.6.2.8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6.6.2.9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防护罩。

直流电焊机的调谐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6.6.2.10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5m。

6.6.3.照明

6.6.3.1照明的灯具、器具安装,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6.6.3.2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架上。

在竹木脚手架使用照明时,应注意安全距离,防止引燃物体。

6.6.3.3现场的工作照明装设110V或220V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安全措施应经批准;

灯具必须有保护罩,电源线必须用软橡胶电缆,穿过墙洞、管口处应设保护套管,装设高度应为施工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

严禁用110V或220V的临时照明作为行灯使用。

6.6.3.4现场110V以上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

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

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6.6.3.5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环境潮湿场所,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

6.6.3.6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和电缆隧道内使用。

6.6.3.7现场办公室、宿舍、工具间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套管。

6.6.3.8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

6.6.3.9在光线不足或夜间工作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7.6.3.10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导线应采用防爆橡胶绝缘线或穿保护管。

6.7.1.接地与接零保护

6.7.1.1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严禁使用工作零线兼作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6.7.1.2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接地截面应符合规定要求。

6.7.1.3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压接、螺栓连接或其它可靠方法连接。

严禁缠绕或挂钩。

6.7.1.4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6.7.1.5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

6.7.2.易燃易爆场所及特殊环境

6.7.2.1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产生火花或电火花。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7.2.2使用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应采取防爆措施。

6.7.2.3严禁带电作业。

更换灯泡应断开电源。

6.7.2.4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接地或接零。

保护零线不得随意断开。

6.7.2.5贮存爆炸危险物质的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装置、贮罐和金属管道等,应采取防止直接雷击、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而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的接地措施。

6.7.2.6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

6.7.2.7潮湿场所电气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应接地良好。

6.7.2.8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7.2.9潮湿环境使用电动工具,施工人员站在绝缘垫上。

6.7.2.10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的安装与验收,应严格按照《电气装置的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9-2006)的有关规定执行。

6.7.2.11.施工电源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6.7.2.12从事用电设施管理、安装、运行和维护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城乡建设环保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8.1安全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及时掌握电气运行情况,尽早发现隐患,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具体内容有:

6.8.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规定:

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分公司每季度一次。

分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6.8.1.2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6.8.1.3临时用电检查验收的内容:

6.8.1.3.1电缆线路敷设、路径保护是否完好,电缆接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8.1.3.2检查箱内开关、电器固定是否牢靠,箱内接线、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的端子是否分开设置。

6.8.1.3.3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是否有效,特别是非常潮湿的场所。

6.8.1.3.4检查保护接地、重复接地的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接地电阻的电阻值,机械设备的接地螺栓是否紧固

6.8.1.3.5检查照明箱内有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

检查零线截面及室内导线型号与截面,室内外灯具距6.8.1.3.6地高度,螺口灯接线、开关断线是否是相线;

检查开关灯具的安装位置。

6.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6.9.1.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6.9.1.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6.9.1.3技术交底资料;

6.9.1.4临时用电工程验收表;

6.9.1.5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6.9.1.6定期检(复)查表;

6.9.1.7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9.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6.9.3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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