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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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位于**,开挖工程量约到**万立方,基坑开挖平均深约**米。
第二节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拟建场区地形起伏较小,总的趋势是南低北高,地面标高最大值44.48米,最小值42.24米,地表最大相对高差为2.24米。
开挖基坑长约200米,宽约50米,开挖平均深度约为9.8M。
根据地质剖面图及开挖深度,本工程基坑底处于中风化岩。
本工程采用土钉墙,加设锚杆和纵横格构梁,坑内明排相结合的降水方案,坡顶设置截水墙、坡底设置排水沟明排水。
第二部分监理工作的依据
一、工程合同文件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二、设计文件
1.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设计交底
2.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文件
3.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三、国家及政府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四、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5.《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范》DBJ/T15-20-97
6.《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
97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8.《建筑地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220-2002/JGJ79-2002
第三部分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第一节开工条件控制
一、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程序。
下发监理作业表格;
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
明确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
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二、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及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从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三、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度,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四、组织设计交底。
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建议建设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五、测量控制网移交。
在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的施工控制网点成果进审查和校验。
六、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检验。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设备是否配套和完好、完整;
检查进场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班生产率是否满足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要求。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进场使用。
(2)原材料进场检验。
在生产试验和施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水泥进场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的质保资料,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或监理抽样检测。
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审批生产试验成果。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搅拌生产试验方案(包括浆液水灰比、搅拌工艺、水泥掺入量、搅拌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桩间搭接长度等)报监理审批;
根据试验方案进行试生产,确定施工控制参数和检测方法,提交成果报告报监理批准。
监理工程师应对搅拌生产试验进行旁站监理,对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参数要严格审查。
七、下达开工令
施工单位按规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后,及时向监理报送开工报告和开工报审表。
监理工程审查具备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
第二节土钉墙支护
一、土钉墙支护监理控制要点
(1)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
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坡面,坡面平整度宜为±
20MM,喷射砂浆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2)土钉墙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
(3)施工中应及时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关键项目进检查。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土钉墙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的监测工作。
重点观测坡顶或坡面位移、沉降及周围环境地的变化。
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锚杆及土钉墙支护监理控制目标值
(1)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和基坑支护结构安全需要。
(2)施工质量符合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单位
数值
允许或允许偏差值
检查方法
主控项目
1
锚杆及土钉长度
mm
设计要求
±
30
用钢尺量
2
锚杆锁定力
现场实测
一般项目
锚杆位置
200
土钉位置
150
3
钻孔倾斜度
%
1-3
测钻机倾角
4
浆体强度
试样送检
5
注浆量
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检查计量数据
6
土钉墙面厚度
100
≥60
7
墙体强度
第三节土方开挖
一、土方开挖监理控制要点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土方开挖边线,施工过程中应校核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3)土方开挖过程做好对工程桩的保护工作。
采用小挖机开挖,桩四周的土应对称分层开挖。
严禁挖机和大型车辆直接在桩顶上行走。
二、土方开挖监理控制目标值
(1)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要求。
(2)施工质量应符合土方开挖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柱基
基坑
基槽
挖方场平整
管沟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标高
-50
50
水准仪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300
-100
+500-150
+100
经纬仪,用钢尺量
边坡
观察或用坡度尺量
检查一般项目
表面平整度
20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基底土性
观察或土样分析
第四部分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主要监理工作方法
在整个基坑围护及土方开挖的监理过程中,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实测实量的监理方法,采取签发监理通知、监理联系单的等手段,对工程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1)旁站
旁站即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进行连续不断监督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
以下关键部位及工序实行旁站监理:
1)平面定位坐标点和高程水准点的引测。
2)基坑土方开挖的边线、放坡边线和水泥土旋喷桩的桩位定位。
3)锚喷墙的锚杆和注浆施工过程。
重点控制锚杆长度、角度和注浆压力、注浆量。
(2)巡视
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主要巡视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3)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平行检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材料进场检验。
2)平面定位测量放线、标高引测。
3)基坑土方开挖的边线、放坡边线和桩位复核。
(4)实测实量
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的要求返工。
测量检测的主要内容:
1)土方开挖深度、放坡坡度。
2)锚喷墙锚杆的长度和打入角度、注浆压力和注浆量。
二、主要监理控制措施
(1)会审认可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围护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围护结构安全牢固质量良好,不渗水、漏水;
同时控制围护投资费用。
(2)基坑围护施工和井点排水施工列入监理施工质量监控范围内,监控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监理实行质量监控,重点控制每根桩的桩位、深度和水泥含量,严格控制三项指标,保证施工质量。
(3)基坑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要有开挖方案,基坑围护和围护支撑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开挖施工中围护结构位移在许可范围。
(4)基坑开挖前围护结构四周应做好位移和沉降观测点,业主应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发现情况及时纠偏,保证开挖和基坑施工及周围建筑的安全。
(5)基坑开挖严格按照分层、分段挖土,力求减小对支护结构的变形影响。
根据监测反馈信息调整挖土计划。
(6)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
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井点管和工程桩。
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土扰动。
(7)施工监测。
监测工作中监理人员控制的重点:
一是监测方案的审核,包括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测量布置是否合理,测量频率是否恰当,选用手段是否适用等。
二是控制好测试工作是否正常、有序开展及施工中的妥善保护。
三是根据设计要求,合同各方确定合理的警戒值,加强控制。
四是随时掌握、分析监测数据,研究、控制变化趋势。
会同各方分析基坑及周围环境的状况,分析、评价基坑工程的安全度,分析问题原因,提出相应对策。
如遇重大问题,必要时邀请专家专题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