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在藏干部职工子女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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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简历必须写清楚月份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家长在藏工作单位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1、以上工作简历是否属实:
。
2、家长(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考生(姓名)系关系。
3、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码是否在藏工作,现工作单位。
审批人(签字、公章):
父母在藏工作单位所在地(市)招生办意见
1、是否符合照顾加分条件:
。
2、分值:
分
3、备注:
月日复核人(签字):
月日
填表说明:
1.凡“不限报”的考生均须填写本表,否则,一律按“限报”论处。
“限报”考生不用填写本表
2.借考生须填写一式两份,父母在藏工作单位所在地(市)招生办和报名点地(市)招生办各留存一份。
3.“在藏服务年限”截止日期:
7月31日。
“在藏服务年限”为“周年”。
4.审批单位除加盖公章外,审批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单位名称按有关保密规定填写。
二、援藏干部子女考生父母工龄照顾
姓名
考生照片
住址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父亲照片
在藏工作简历(由在藏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
简历必须写清楚月份
年月日
母亲照片
援藏干部原工作单位县级以上组织部意见
1、以上工作简历是否属实:
2、援藏干部(姓名)与考生(姓
名)系关系。
援藏所在地(市)组织部意见
援藏干部在藏工作单位所在地招生办意见
自治区招生办意见
说明:
1.凡“援藏干部子女”的考生均须填写本表,否则,一律按“限报”处理。
“限报”考生不用填写本表。
已调回内地的“援藏干部”,“工作单位”填现工作单位。
现工作单位在照片上加盖骑缝公章。
2.借考生须填写一式两份,父母援藏工作单位所在地(市)招生办和报名点地(市)招生办各留存一份。
三、机关(事业)单位聘(任)用人员子女
在藏工作简历(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
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审批人(签字):
聘(任)用工作单位主管(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意见
2、聘用人员(姓名)与考生(姓名)系关系。
审批人(签字、公章):
父母在藏工作单位所在地招生办意见
1.报名时出示聘(任)用人员聘书原件、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有关部门批准解决其子女户籍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并由提供部门负责人在复印件后签字盖章。
聘任人员工作单位在照片上加盖骑缝公章。
2.借考生须填写一式两份,父母在藏工作单位所在地(市)招生办和报名点地(市)招生办各留存一份。
3.审批单位除加盖公章外,审批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四、投资经营者子女
投资者照片
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意见
县级以上税务部门意见
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意见
企业信息核准表粘贴处
1.报名时出示我区招商引资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信息核准表,并由提供部门负责人在复印件背面签字盖章。
投资者经营者工作单位在照片上加盖骑缝公章。
2.借考生须填写一式两份,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和报名点地(市)招生办各留存一份。
五、边境县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
考生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意见
村长(签字、公章):
考生户籍所在乡镇意见
乡(镇)长(签字、公章):
户籍招生办意见
1.边境县边境乡(镇)父母双方均为农牧民的考生填写本表。
2.审批单位除加盖公章外,审批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3.填写一份,边境乡(镇)所在地(市)招生办留存。
六、教师子女
从教简历(由学校填写):
该教师是否是正式教师:
校长(签字、公章):
县教育局意见
2、教师(姓名)与考生(姓名)
系关系。
局长(签字、公章):
地(市)教育局师资管理部门意见
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市)招生办意见
1.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乡镇基层单位)任教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工作的正式教师或从该岗位退休的教师子女一律填写本表。
2.填写一份,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市)招生办留存。
七、基层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子女
工作简历(由单位填写):
该同志是否是正式干部职工:
负责人(签字、公章):
县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2、人员(姓名)与考生(姓名)
地(市)主管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1.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农牧科技部门、医疗卫生部门(不含地市所在地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上述岗位工作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或符合上述条件从该岗位退休的干部、职工子女可申请填报。
2.填写一份,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市)招生办留存。
八、烈士子女
烈士姓名
烈士与考生关系(请选择)
□父亲□母亲
烈士评定时间
烈士原工作单位意见(由单位填写):
烈士事迹(由烈士评定部门填写):
报名点招生办意见
1.烈士子女一律填写本表。
2.审批时凭烈士证书、证明考生与烈士关系的证件原件办理,复印件粘贴本表后,并且需负责人在复印件背面签字、盖章。
3.“烈士与考生关系”请在对应选项前“□”内划“√”。
九、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现役)军人
立功时间
退役时间
现役考生
退役考生
立功事迹(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填写)
立功事迹(由县以上民政部门填写)
1.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现役)军人一律填写本表。
2.审批时凭退役证、立功证书原件办理,复印件粘贴在本表后,并且需负责人在复印件背面签字、盖章。
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
项目(请选择)
简要情况说明
残疾军人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工作单位(或父母工作单位)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报名点所在地(市)招生办意见
1.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律填写本表。
2.报审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3.此表由地(市)招办审核。
十一、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
考生类别
(请选择)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
侨居国
归国时间
职务
外事侨务部门或归国藏胞接待办意见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考生一律填写本表。
2.审批时凭归侨证、归国藏胞证、定居国外的证件、证明归侨、华侨、归国藏胞与考生关系的证件(如户籍簿)、考生的侨眷证等原件办理,复印件粘贴在本表后,并且需负责人在复印件背面签字、盖章。
3.“考生类别”请在对应选项前“□”内划“√”。
十二、台湾籍考生
在台籍贯地址
自治区台办意见
1.台湾省籍考生一律填写本表。
2.审批时凭证明台湾省籍的证件原件办理,复印件粘贴在本表后,并且需负责人在复印件背面签字、盖章。
十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子女
高考加分申请审核表
考生号:
考生户籍所在地市招办意见
地市招办负责人(签字、公章):
自治区“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1.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高考考生填写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