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流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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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单位选址意见书完善后,到规划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四)地质勘测招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地质勘测,并签订有关合同)。
(五)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并签订有关合同)。
(六)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审图机构进行图纸审查,并签订有关合同)。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住建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面申请。
(2)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住建局规划科提交项目批文、勘测、设计合同、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合格书等资料。
(3)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4)符合要求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监理招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理,并签订有关合同)。
(1)应具备法人资格、法定资质、可承担建设工程监理资格。
(2)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的费用是否进行招投标(3)监理单位应确定项目总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单位应根据图纸设计、施工现场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5)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理。
(6)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的全部过程质量、安全、工程实体、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九)施工单位招标
(1)施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法定资质、可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资格。
(2)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3)施工单位应按招投标的项目管理班子全套人员,全部到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的全部过程质量安全,工程实体、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1、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2、委托招标代理:
(1)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编制:
(1)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采用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文件。
4、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1)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
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都有权报名并索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2)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3)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均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项目的实施地点、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日期、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及获取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5、对进行资格审查
6、发招标文件
7、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8、组建评标委员会
9、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10、确定中标人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11、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三、建筑工程施工前期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负责,向当地住建局写出书面申请。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立项批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金落实证明、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委托监理合同书(监理资质)、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施工组织设计书、质量安全监督注册证书。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经取得。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填写;
2、提交相关报建资料(详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须具备的文件或材料);
3、到质监站、安监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做好五通一平:
一般包括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和平整场地,一般基本要求是三通一平,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和平整场地。
(三)准备开工
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需要;
3.已获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工人已到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5、建筑工程施工
(一)工程施工步骤:
1、测量放线;
2、;
3、;
4、垫层浇筑;
5、防水及保护层施工;
6、基础底板施工;
7、地下室结构施工;
8、地下室防水及保温施工;
9、;
10、主体结构施工;
11、屋面防水及其他;
12、抹灰施工;
13、;
14、外墙装饰;
15、内墙抹灰;
16、楼地面;
17、门窗安装;
18、室外工程施工、19、
(二):
1、地基与基础: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控制→渣土和地下障碍物清理并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土方分区分层开挖,并将多余土方外运→按挖方清理整平→验收→做基础→土方回填。
2、主体结构:
要看是什么结构形式,砖混、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砖混结构:
砌砖→浇筑构造柱、圈梁→现浇(预制)顶板;
钢筋混凝土:
绑扎钢筋(柱、梁板)→支模板(柱、梁板)→浇筑混凝土→填充墙;
钢结构:
加工、安装钢柱→加工、安装钢梁、钢架→屋面板。
4、屋面:
分刚性、柔性屋面,、混凝土属于刚性屋面;
卷材、防水涂料等属于柔性屋面。
施工顺序:
焦碴找坡层→保温层→找平层→SBS防水层→保护层→镶贴面砖
5、装饰与装修。
分几部分:
地面、墙面、门窗安装等。
6、设备管道包括:
、灯具安装;
给排水管道器具;
设备与管道安装;
暖气;
消防等。
(三)现场质量检查:
(1)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持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和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隐蔽工程必须检查认证后方可隐蔽覆盖;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并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工程的的施工;
(4)应客观因素停工或处理质量事故等停工复工时,经检查认可后方可复工。
(四)质量验收资料:
1、验槽记录
2、基桩
3、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及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5、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7、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申请当地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1)建设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的质量、资料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后,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建设单位对工程全面进行质量评估,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
(4)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勘测设计文件、签署设计变更的通知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报告。
(5)以上全部资料,报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审查。
符合要求后,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
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4、竣工验收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备案部建立备案。
七、竣工决算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决算。
1、编制竣工决算的依据
(1)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合同。
(2)施工图预算、预算定额、材料差价、费用标准等资料。
(3)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验收单。
(4)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现场签证以及其他有关记录和资料等。
2、编制竣工决算的原则
对未完的工程不能办理决算,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要返工补修,达到合格后才能办理决算。
八、整理
1、施工单位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单位(子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3、(由建设单位填写)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