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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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页码
(一)基层定报表式
V220表
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网签备案数据)
月报
选中的150个调查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地局)
选中调查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地局)
相关调查总队自定
4
V222表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
原有70个大中城市辖区内进行房地产活动的企业、二手房中介机构、事业、行政机关等单位
选中的进行二手房中介活动的公司、机构、事业、行政机关等单位
5
V223表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网签备案数据)
新增80个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地局)
6
V224表
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价格调查问卷
150个城市中开发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的重点企业
7
V225表
重点经纪机构住宅销售价格调查问卷
150个城市的重点房地产经纪机构
9
(二)综合定报表式
V420表
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价格)汇总表
原有70个大中城市辖区内进行房地产活动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等单位
相关调查总队
报告月后6日16时前,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10
V421表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汇总表
新增80个城市辖区内进行房地产活动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等单位
11
V422表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汇总表
12
三、调查表式
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表
(网签备案数据)
表号:
V220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20〕105号
城市代码:
□□□□
20年月
有效期至:
2022年1月
项目
类别
名称
地址
幢号
总层数
所在
层数
住宅
结构
(合同金额)
成交总价
建筑
面积
签约时间
1
甲
乙
丙
2
3
丁
戊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本表适用于150个城市,统计单套新建住宅网签备案数据结构内容。
报送时间及方式按统一规定执行。
2.网签备案数据结构内容的指标定义见附录(六)报表填报简单说明。
3.项目类别是新建非商品住宅和新建商品住宅的类别,分别用数字“0”和“1”区分。
4.格式要求:
甲(项目名称):
文本格式;
乙(项目地址):
丙(幢号):
丁(住宅结构):
戊(签约时间):
文本格式,例如:
2021-07-12;
其他指标为数值格式。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V222表
单位详细名称:
国家统计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
20年月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区域
地段
住宅类型
本月销售
(平方米)
金额
(万元)
销售均价
(元/平方米)
上月
本月
己
1.本表由统计范围内城市(原有70个)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所选中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填报。
2.调查表结构内容的指标定义见附录(六)报表填报简单说明。
3.住宅类型及其编码:
4000二手住宅
410090m2及以下
420090—144m2
4300144m2以上
V223表
交易
中介
机构
小区
签约
时间
朝向
行政
区划
建成
年份
庚
1.本表是新增80个城市所统计的单套成交二手住宅的网签备案数据结构内容。
3.格式要求:
甲(交易中介机构名称):
乙(小区名称):
丙(小区地址):
丁(幢号):
戊(住宅结构):
己(签约时间):
庚(朝向):
V224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01
项目开发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2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103
项目开发商名称:
104
项目备案名称:
105
项目推广名称:
106
项目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街号(门牌)
107
项目类型:
1纯新盘2加推盘3间歇性盘4其他
108
本次开盘均价:
元/平方米
109
1上次开盘均价:
元/平方米;
2上次开盘时间:
年月
110
项目容积率:
111
项目车位比:
112
物业费用(可多选):
1低层元/平方米2多层元/平方米3中高层元/平方米
4高层元/平方米
113
土地级别(推盘时):
114
项目包含的住宅类型(可多选):
1低层2多层3中高层4高层
115
项目预售许可证号(项目产权证号):
116
项目本次开(推)盘日期:
117
项目本次供应套数:
套
118
截至调查日本次开(推)盘去化率:
119
不同住宅类型装修标准(可多选):
120
1项目优惠措施:
2与上月相比变化情况:
1增加2不变3减少
二、生产经营情况
201
本月本楼盘商品住宅销售情况:
01
1销售面积:
平方米;
2销售金额:
万元;
3销售套数:
02
销售速度与预期相比1加快2不变3放缓
03
销售速度与上年同期相比1加快2不变3放缓
202
本月售楼部来访量与上月相比1增加2不变3减少
三、市场情况及房价预期
301
对本市新房价格变动感受:
与半年前相比
1上涨20%及以上2上涨10-20%3上涨5-10%4上涨5%以内5下降5%以内(不包括0)
6下降5-10%7下降10-20%8下降20%及以上
与一年前相比
1上涨50%及以上2上涨20-50%3上涨10-20%4上涨5-10%5上涨5%以内
6下降5%以内(不包括0)7下降5-10%8下降10-20%9下降20%及以上
302
未来半年内房价走势预期:
1快速上涨2缓慢上涨3保持稳定4缓慢下降5快速下降
303
对当前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评价:
1政策适度,宜保持政策的稳定性2政策过紧,需放松部分政策3相对宽松,需采取进一步调控措施
调查对象:
调查人:
调查日期:
年月日
调查对象为辖区内重点楼盘。
V225表
20年 月
一、经纪机构基本情况
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机构地址:
1本月本门店二手住宅成交套数:
套;
2总成交面积:
3总成交金额:
万元
1近三个月二手住宅成交套数:
203
1上年同期对应的三个月二手住宅成交套数:
204
本季与上一季相比,成交周期:
1加长2不变3缩短
1本月本门店新增挂牌量:
2新增挂牌总面积:
3新增挂牌总价:
1本月带看数量:
人次;
2上月带看数量:
人次
议价空间变化:
1增大2不变3减小
304
平均挂牌价与上月相比1上升2持平3下降
305
对本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感受:
与半年前相比1上涨20%及以上2上涨10-20%3上涨5-10%4上涨5%以内
5下降5%以内(不包括0)6下降5-10%7下降10-20%8下降20%及以上
6下降5%以内(不包括0)7下降5-10%8下降10-20%9下降20%及以上
306
307
1政策适度,宜保持政策的稳定性2政策过紧,需放松部分政策3相对宽松,需采取进一步调控措施
调查日期:
调查对象为辖区内重点房地产经纪机构。
V420表
综合机关名称:
20年月
权数
以2020年
价格为100
的指数
以上年同月
以上月
新建商品住宅
一、90m2及以下
二、90—144m2
三、144m2以上
二手住宅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本表适用于原有70个城市。
V421表
城
市
总指数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以2020
年价格
为100
以上年
同月价
格为
100的
指数
价格为
格为100
8
13
14
15
…
报出日期:
本表适用于新增80个城市。
V422表
四、附录
(一)调查方案
1.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城市房地产市场变动情况,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满足国家宏观调控需求,为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和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基础统计信息。
二、调查任务
按月调查和收集150个重点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并计算价格指数。
三、调查城市及范围
调查城市包括原有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和2019年1月起新增的80个城市。
调查范围为各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和(三)。
四、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
(一)原有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方法与内容。
1.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方法与内容。
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备案数据。
其网签备案数据内容主要包括:
住宅所在项目(楼盘)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成交总价(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签约时间等。
2.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方法与内容。
(1)调查方法。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二手住宅样本时遵循以下原则:
①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注重代表性。
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尽量兼顾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不同注册登记类型。
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总营业额一般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②各城市按照具体情况划分统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商圈、片区、街道、住宅小区或社区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下辖门店等),要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
(2)调查内容。
按月调查成交住宅所在统计单位(商圈、片区、街道、住宅小区、社区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下辖门店等)名称、住宅位置、住宅类型、住宅所在区域、住宅所在地段、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上月销售均价、本月销售均价等。
(二)新增80个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方法与内容。
新增80个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均为全面调查,采用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网签备案数据。
新建住宅网签备案数据内容主要包括:
二手住宅网签备案数据内容主要包括:
交易中介机构名称、住宅所在小区名称、小区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成交总价(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签约时间、朝向、行政区划和建成年份等。
五、指标设置
各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均设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
六、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一)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各城市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计算步骤与方法:
第一,计算某一新建商品住宅项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
第二,采用双加权计算全市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即分别利用本月销售面积和金额作为权数计算价格指数,然后将两个价格指数再简单平均计算。
具体计算过程为:
(1)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
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计算公式为:
和
(1-1)
其中:
、
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t-1期(上月)销售金额,
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t-1期(上月)销售面积。
(2)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连续性销售项目和新开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
连续性销售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和上月对应分类都有成交记录;
新开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第一次进入市场销售(本方案中连续四个月没有成交记录的在售项目也视为新开项目)。
对于新开项目,需对上月该项目各分类平均价格进行增补,具体增补方法如下:
如果新开项目附近区域存在可比在售项目,则按照该可比项目对应分类成交价格增补新开项目上月价格;
如果没有,则根据区域、地段、价格同质可比原则,选取与该项目位置属同一级别区域的相似项目,按照其对应分类成交价格增补新开项目上月价格;
如果上述项目都不存在,则根据该项目附近区域内本月二手住宅交易价格变动幅度或有关价格数据变动幅度进行增补。
连续性销售项目和新开项目基本分类环比指数。
(1-2)
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1期(上月)平均价格(对于新开项目则为增补的平均价格),
为t期(本月)平均价格。
间断性销售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
间断性销售项目是指,由于市场供求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当月有交易,对应分类上月没有交易,而在上月之前的两个月内曾经有交易的项目。
对于该类项目,依据项目上月之前两个月内离本月最近的各分类成交数据计算各分类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