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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空气质量、水质量和固体废物管理法律和规章。

环保属的管辖权涉及联邦、州、印第安人和私人的土地。

有许多项目是又环保署与州政府审核批准,在某些情况下州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定要比联邦政府的规定更严格;

环保署委托州政府执行的法律。

二、劳工部矿山安全与卫生管理署MineralsafetyandHealthAdministration(MSHA)

负责执行所有有关矿山安全和卫生的法律法规。

在1977年的联邦矿山安全与卫生法案修订以前,这部分的职责的执行由内政部执行采矿与安全管理机构(MESA)执行,自1977年后前一个机构取消,该机构产生。

三、核能管理委员会(NuclearRegulatoryCommission)(NRC)

1954年瞎改后的原子能法设立,并承担1978年铀矿选厂尾矿放射物控制法的授权,核能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铀矿的开发许可证和有关开发计划。

四、农业部所森林局(ForestService,DepartmentofAgriculture)

1982年矿业法修正以前的位于国家森林土地长的采矿申请的审批,由土地管理局负责,之后由森林局负责。

根据矿业法,假如发现一个有价值的矿床,先由森林局雇佣的矿产检查员检查确定是否可以构成一个非专利的申请,检查结束后,矿产检查员要提交一个带建议的报告。

然后森林局把报告送土地管理局的州办公室进行评论,决定是否批准构成一个可开采的矿权。

根据1982年矿业法,森林局执行的规章有:

36CFR,251、252和293部分,其职责是包括在森林系统土地上由个人经营的普查、勘探和采矿活动等。

按照1920的矿产租借法,森林局也参与土地管理局和矿管局对土地的出租管理。

森林局下包括以下地区办公室:

(1)北方地区:

蒙大拿Montana,密苏拉Missoula,

(2)落基山脉地区RockyMountain:

科罗拉多Colorado,伍德湖LakeWood

(3)南方地区:

阿布奎尔克Albuguergue

(4)盐湖城IntermountainRegion:

犹他州Utah,欧格登Ogden,

(5)加利福尼亚地区CaliforniaRegion,:

三番市SanFrancisco

(6)太平洋西北地区:

俄勒冈Oregon,波特兰Portland,

(7)西南地区:

乔治亚州Georgia,亚特兰大Atlanta

(8)东部地区:

密尔沃基(美国威斯康辛州东南部港市)Milwaukee,威斯康辛河(密西西比河支流)Wisconsin,

(9)阿拉斯加地区:

AlaskaRegion:

朱诺(美国阿拉斯加州首府)Juneau

五、内政部印第安人局(BureauofIndianAffair(BIA),DepartmentofInterior)

负责监督印第安人土地上的矿产租约的颁布和管理(包括油气租约)。

土地局与矿产局负责租约的技术和咨询。

六、内政部露天开垦与执行办公室(OfficeofSurfaceMiningReclamationandEnforcement(OSM),DepartmentofInterior)

负责执行1979年的“露天采矿控制和复垦法”,不管什么所有权,该法要求所有的露天采煤的土地都要进行复垦。

七、内政部公园局(ParkService,DepartmentofInterior)

负责执行在国家公园管理系统内的有关采矿申请方面的规章。

同时公园局也参与土地局和矿管局在国家公园内的租约的管理。

八、内政部矿管局((MineralsManagementService,DepartmentofInterior)

1982年以前美国地质调查所负责美国领土的矿产潜力、水利价值和水储藏价值进行考察和分类。

在岸上和滨岸地区,负责竞争性矿产出租租约与矿产售出以前的评价。

1982年以后矿管局成立,矿管局的职权仅限于:

(1)外海石油、固体矿产、天然气的出租、开发与监督,以及外海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执行监督;

主要负责40多万平方公里的岸外(海岸线以外3—200或300海里范围内)海域,外海的租约一般供应美国1/4的天然气和大约/8的石油产品,为美国的国家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2)全国所有矿产资源权利金的评估、收取、审核与分配。

和征收所有矿山企业的权利金。

其具体职责有:

(1)推算与标售出租可供性资源。

将推算出的海外矿产资源分给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勘探,并对其发现的有商业价值的矿床进行开发生产。

石油和天然气的租约通过竞争性租约进行授权,最早归于5年的时间,后根据法律又扩大为10年。

安排销售的地区每五年制定计划,划定区域(一般25个左右)

(2)保护人类、海洋和沿海的环境。

在所有的租约中,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是首要的任务。

这些任务通过建立环境标准和租约的条款实现。

并在检查勘查和开发计划、申请许可证、检查计划执行的标准等方面予以实现。

(3)计划未来(制定规划)

(4)征收和处理权利金。

有三个系统:

审计和财务系统、产量和审计系统、红利和租金统计系统。

(5)支付和解释支付。

http:

//www.doi.gov/美国内政部网站

九、内政部土地管理局(BureauofLandManagement,(BLM)DepartmentofInterior

为了调查、管理和处置公共管理的土地上的资源,1812年国会决定成立总的土地办公室。

1946年,与放牧局合并成立土地管理局。

现在土地管理局主要负责公共土地及其资源的管理,包括牧草、木材、矿产、修养、娱乐、鱼和猎物栖息地的管理。

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土地被称为“自然的资源土地”,现在总计约180.8万平方公里,相当于美国国土的1/5左右,这些土地主要位于西部的11各州。

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公共矿产资源所占的土地的面积大约为328.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包括上述的土地和其它露天管理机构管理的土地,或已经取得专利的土地(专利地区给联邦保留了一些或全部的矿产)。

土地管理据通过六个法律和程序处理量产土地资源。

(1)修正的1872年的总的矿业法,给予当局定位和批准采矿申请专利的权力。

申请专利权是指申请标定矿而言。

(2)修改的1920年的矿产出租法,授权石油、天然气、钾、煤、和其它矿产进行竞争性和非竞争性土地的出租。

(3)1953年大陆架以外的法律,允许在大陆架以外的海洋的土地上的油、气和其它竞争性矿产的出租

(4)1947年获得出租法授权,通过出租方式从获得的土地处理矿产

(5)修正的1947年的材料法的授权,对材料矿产的出售和自由使用某些矿产如石灰石、粘土、砂石等,无需遵守矿业法和矿产材料出租法

(6)1970年地热法的授权,通过竞争或非竞争的方式对在公共土地上地热和伴生的副产品的出租。

此外,土地管理局还有以下其它职责:

(1)根据1976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指示所有联邦机构,凡是对人类环境有影响工程计划,都要撰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根据综合利用土地的原则,制定土地资源未来长期开发计划;

进行系统的多方面的综合研究,并根据其重要性,从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角度处罚,进行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结合的后果评价;

并与各方协商,公布于众,使民众参与。

(3)根据1964年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划定野生动物保护区;

(4)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出卖公共土地;

(5)划定特别区域为生态研究区、风景区、特殊文化资源区等

(6)处理申请路权,包括电缆、公路、水管、电话线等

(7)从事采矿申请记录和整理每年的申请矿产评估的文件审阅采矿计划。

对堆浸(HeapLeaching)采矿的监督。

(8)负责金、地热、砂石、油气矿产资源的检查,重点是产量的核准及检查钻井的安全

第二节美国的矿业法概述

美国的矿产资源立法分联邦和州两个层次。

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开发与利用矿产资源,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了多部与矿产开发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有1872年的《通用矿业法》、1920年的《矿产租赁法》、1947年的《建材矿业法》、1953年的《外大陆架土地法》和1977年的《露天采矿控制和复垦法》等。

这些在不同时期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不同的矿业权内容,都是针对联邦土地上的矿产资源的。

私人土地上的矿产资源的开采,需与矿产资源所有权人协商,向矿产资源所有权人协商费用。

1、1872年《通用采矿法》(GeneralMiningLaw)

这是美国颁布的第一部矿业法,目前仍在沿用。

为鼓励人们开发中西部(美国大部分联邦公有土地在中西部),该法规定,只要发现矿产资源,就可在公有地上自由地立杆标界,在地面上圈定出范围,从而可获得勘探或开发的权利。

政府对开发者的唯一条件是,每年用于该地的开发费用不得少于100美元,矿产开采后不需要向政府交纳租金和权利金。

按每亩2.5美元的价值可获得土地所有权。

《通用采矿法》中适用的矿产称为“可标定矿产(LocatableMineral)”。

2、1920年《矿产租让法》(theMineralLeasingAct)

该法将价值高、面积大、人们争相开采的石油、天然气、煤炭、磷、钾、硫、沥青等矿产从《通用采矿法》中划分出来。

这些矿产只能由采矿者向国家租用,开采者不仅要向国家按矿区面积缴纳每英亩1.5-2.0美元的矿地租金,而且要逐年缴纳不低于矿产品销售额8.5%-12.5%的权利金。

这些矿产在租矿法中被分为两类,一类为已知矿产地,用竞标的方法出让矿权,中标的申请者缴纳标金(红利)后方可取得矿权;

另一类为未知矿产地,开采者向国家申请后便取得矿权,不需缴纳费用,只在开采后缴纳租金和权利金。

所以《矿产租让法》中所适用的矿产被称为“可租让矿产(LeasableMinerals)”。

3、1947年通过的《建材矿法》(theMaterialsofMiningAct)

该法将砂石、石材粘土等建筑原料矿产从《通用采矿法》中分离出来,规定对这些矿产采取标价出售的方法出让采矿权。

采矿者一次性买下矿权后,不再向政府交纳租金和权利金,这类建材矿产通常被称为“可售矿产(SalableMinerals)”。

《通用采矿法》中没有包括地热这一矿产,因此,1970年《地热法》专门规定了对地热也采取与租矿法相类似的方法出租矿权。

4、对煤的特殊规定

为加强对煤炭的开发和管理,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对租矿法中煤矿出租方式的修正案,规定对煤矿开发,不论是已知矿产还是末知矿产,一律以竞标的方式出让矿。

5、1987年的矿法修正案

1978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另一租矿法修正案。

其修改背景是,由于当时油气矿区的出租速度很快,以致政府因来不及对已知矿区进行划定和评估而将其按未知矿区出租,使政府损失了本应得到的这部分已知矿区的标金(红利)。

因此在1987年的修正案中对陆地石油和天然气矿权均以“口头竞标”的方式出租,即“拍卖”,政府对油气矿区不再评估标底,大大节省了管理的人力和精力。

4、1977年《地表采矿管理与复垦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煤矿的开采和土地复垦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美国矿产管理法律制度

美国矿业权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主要分为三类:

可标定矿产、可租让矿产、材料矿。

一、可标定矿产(Locatableminerals)

1、定义

1872年的矿业法,对任何矿山规定:

只要发现矿产资源,就可在公有地上自由地立杆标

界的矿产,只要交纳很少的钱就可以开采。

后来由于各项法律的规定,将可租让矿产及有关的矿产分离出去,这样就只包括金属矿呈脉状、块状、砂金状的金属矿区叫miningclaim,经过检验该矿区的有经济价值的矿物,可申请专利矿权(patent),有了此权属矿脉就属于私人所有,可从事开采或转让。

2、管理机构

美国内政部土地管理局负责矿业权的申请和审核。

3、基本条件

在每一个矿区范围内,发现可以开采并可以销售的有价值的矿产。

4、申请

(1)测量。

在土地管理局州办公室地籍测量员的的授权下进行测量,包括选矿厂址(注:

选矿厂址如果与矿山的合法分区相分离,要单申请土地)。

首先向办公室获得申请书的格式,主任地籍测量员将提供联邦矿产调查员的名单表,申请者必须从这个名单中选择他的测量员,并与其签订私人协议。

然后,由土地管理局州办公室的主任地籍测量员批准和监督。

(2)公告标定矿。

在提交专利申请前要公布一份将要申请专利的平面图和申请专利的意

图通知。

(3)提交申请书。

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并负25美元的交档费。

申请书的内容:

主要要说明标定矿区发现了有价值的矿床,(注:

应适当地包括:

数据、

讨论和分析,包括这样一些项目,如申请的矿产、普通地质、经济地质、钻探的结果、取样、矿化性质、可能的采矿方法、估计的采矿和选矿费用等),而且每一个矿区的开发已经花费了500美元以上;

并要说明与开发原子能的计划与关系。

申请人可以申请多个矿区的矿权。

对矿脉的标定的描述:

第一,矿脉标定。

对矿脉进行完整的描述,在哪里有脉和矿脉的暴露;

第二,砂金标定。

假如申请砂进矿床要根据探矿和开发情况指出每立方米的产量、含金沙砾层的厚度、覆盖层和底层的厚度、矿床的宽度和所有其他的数据,指出申请砂金的矿床和值得的。

假如申请金以外的其他矿床,充分描述它的数量、性质和矿床的宽度、范围并说明理由,为什么它是一种有价值的矿床。

假如申请的砂金是地面砂金,在申请书中要说明事实,并以文件证据支持。

专利申请书的支持文件:

(1)野外笔记两份和测量图两份;

(2)公布标定的证明;

(3)矿区地契的证明;

(4)公民身份证明(如果是公司,还要提交公司证明及其复印件);

(5)发现矿床的证明:

普通地质的完整的描述、经济地质和狂话作用的完整描述、矿床的数量和质量的完整描述、所有发现点的描述、钻探、采样和样品分析的结果和图、采矿和萃取的方法的描述、选矿或冶炼的处理方法的描述、从矿山到碾磨或选矿厂和假设到市场的运输方法、经济分析(包括实际的估计的采矿、选矿和其他费用,产品的价值和价格和估计的赢利的能力等。

(6)交纳申请费用25美元;

(7)出版者的协议,土地管理局办公室指定报纸出版申请通知。

(8)出版通知必须在指定的报纸上每周一次出版的报纸上连续刊登九次,或在日报上发行,连续九个星期三刊登;

(9)出版通知书公告在土地管理据州办公室。

5、最后程序

土地管理局州办公室对收到的文件进行审查。

调查土地情况,如果申请的土地涉及国家森林内,经森林管理局的矿产调查员进行审查,然后发给专利证明书。

6、矿权专利的权利

一般地来说,对可标定矿床的专利,将转让政府所有的产权,如标定矿区所覆盖的土地。

采矿标定者,从此可以使用土地如同私人财产。

土地将付税和有地方法令管理。

但在下列情况下产权有限制:

(1)采矿标定属于多矿产开发法,即该法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矿种属于政府;

(2)土地归属与联邦权利法,及对铀的所有权保留给政府;

(3)标定的矿床专利位于饲养牲畜的家宅的土地上,仅有矿产财产,可以使用地面,其它权利没有(如土地的抵押等);

(4)采矿专利如在特殊的区域内,则有相关的法律进行限制(保护区等)

二、可租让矿(LeasableMinerals)

来源于1920年的矿产租让法,可租矿是石油、天然气、煤炭、磷、钾、硫、沥青等沉积岩矿,可出租。

1935年、1942年、1945年、1960年、1976年等多次修改和完善。

1920年的矿产租让法确定了矿产勘查发给许可证制度,主要是针对油气田的,许可证的面积最大可达到2560英亩,在同一个州内,不超过3个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假如在许可证期限内发现了有价值的油气,许可证获得者可申请矿权租约,其面积是许可证内土地的1/4或160英亩最小面积,租约给予20年,给付租金5%的权利金;

对于许可证剩余的部分,给予另一个租约(B),要交纳12.5-33.3%的石油权利金。

两种租约的土地租金都为每英亩1美元。

1935年的法案,将探矿许可证及其权利取消,直接改为租约,及探矿和采矿许可同时进行。

将许可证都换为了采矿租约。

其它的新的租约分为竞争性租约和非竞争性租约,竞争性租约是指已经有经济价值的矿区,用招标方式获得开采租约;

非竞争性租约是指必须由勘查许可者勘查获得具有经济价值的矿产而直接获得优先租矿权(lease)(称PerferenceRightLease),无需经过招标,其用以是鼓励勘查,寻找。

发现矿产前收取5%的权利金,发现矿产后收取生产权利金。

之后的法案主要是规定了调整权利金和地租的收取数额等内容。

内政部土地管理局和矿产开发局(外海岸的矿产,3至200到300海里)。

发现可以开采并可以销售的有价值的矿产。

4、优先租让权的申请PerferenceRightLease

(1)提交材料。

包括:

I有关勘查许可区内发现矿产的数量和质量的资料。

“矿产数量”涉及探明储量和推定储量。

这种资料展示和描绘所有开采矿层的顶板构造等高线图和描绘所有开采层、上伏盖层的厚度矿床等厚度图。

质量数据包括除煤以外的所有矿产的平均品位,对煤的要求提供平均大致分析数据BTU(BritishThermalUnit英国热量单位)。

II地形图,表示自然和农业情况。

III其它的说明,包括开发经营;

采矿的方法和步骤;

在邻接土地上已经存在的或计划开采的经营活动;

由于采矿活动可能影响的土地使用;

保护环境和开垦土地的建议措施。

IV矿床发现的证明.

(2)审查和环境分析

土地管理局收到申请后,要在地质调查所矿山督察员的帮助下,进行技术检查和环境分析。

授权的人员要形成一份环境分析报告,报告包括的内容有:

可能达到的复垦的面积;

复垦的步骤;

租约最初的5年期间,影响土地复垦的保证金;

租约的租期和条件。

完整的报告送给申请者。

(3)最终陈述

申请者收到分析报告和建议的租约后,提交以下材料:

I估计的年收入;

II估计的费用,包括开发、开采、选矿、运输、权利金、税收、复垦和按照租约所有条款的费用;

III估计的费用和估计的年收入的比较。

假如在规定的时间没有提交材料,将拒绝核批租借申请书。

(4)颁发租约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官员将发给租约,如果被拒绝,可申诉办公室对此进行听证。

5、交纳的费用

(1)土地租约,每英亩1-2美元;

(2)权利金:

5%,或12-25%不等

三、材料矿Materials或可售矿产(SalableMinerals)

主要针对砂、石、浮石等。

最早在矿业法中此类矿产可以免费采用及出售,但在1974年的建材矿法中,将砂石、石材粘土等建筑原料矿产从《通用采矿法》中分离出来,规定对这些矿产采取标价出售的方法出让采矿权。

采矿者一次性买下矿权后,不再向政府交纳租金和权利金。

四、印第安人土地

对印第安人土地上的矿产资源,国家实行代管,矿业申请人对该土地上的矿产资源的开采要申请许可,国家收取权利金,在将权利金返还于印第安的土地。

五、权利金的收取与分配

权利金统一由内政部矿产开发局征收,征收收入67%归美国国库,23.3%作为专向基金,(如:

土地和水保护基金,国家历史保护基金),11.2%拨给各州,2.8%拨给印第安。

对海外的权利金50%归各州,阿拉斯加作为例外,它收取90%。

对印第安人土地上的权利金全部拨给内政部印第安人局BureauofIndianAffairs,在返回给适当的印第安人不落或个人。

 

思考题:

1、美国矿产资源的管理分为几?

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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