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足联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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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足联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国际足联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本规则于2002年7月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本规则是依照英文版规则进行的翻译。
第一章比赛场地
长度及宽度
球场应为长方形。
边线的长度必定大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
最短25米最长42米
宽度:
最短15米最长25米
国际比赛的球场
长度:
最短38米最长42米
宽度:
最短18米最长22米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这些线作为场地内各个区域的边线应该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侧较长的界线是边线。
两端较短的界线是球门线。
所有的界线宽度8厘米。
球场中线划分球场为两个半场。
球场中央点应标示在中线的正中央。
以中央点为圆心,3米为半径,划一圆圈是中圈。
罚球区
在球场两端依照下列规定各划一罚球区:
以两球门柱为圆心,6米为半径,向场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
圆弧由球门线划至从球门柱外侧与球门线垂直的假想线。
两圆弧的上端划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3.16米连接线。
两圆弧与连接线及球门线围绕的区域是罚球区。
罚球点
从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垂直于球门向场内量6米设置一个罚球点,该罚球点在罚球区的线上。
第二罚球点
从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垂直于球门向场内量10米设置一个罚球点,为第二罚球点。
角球弧
以球场四角为圆心,25厘米为半径,在球场四角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线。
换人区
换人区与球队座位在球场相同的一边。
换人区在替补席的前边。
球员替换时应从换人区进入及离开球场。
*换人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长度5米。
两侧各划一线与边线垂直,宽度8厘米,长度80厘米,40厘米在球场内,40厘米在球场外。
*两个换人区至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的距离是5米。
两换人区之间的空间,在计时员桌子的正前方,应保持空旷,以便计时员观察场上情况。
球门
球门应设在球门线的中央。
球门由两根直立门柱,上架一根水平横梁组成。
两根门柱与球场两角的距离相等。
两根球门柱(从门柱内缘丈量)距离3米,从球门横梁下缘至地面距离2米,两根门柱及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同为8厘米。
球门网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绳编成。
球门网挂在球门后方,连接于门柱和横梁。
球门网的下缘应用弯曲铁棒或其它方法支撑固定。
球门的深度,从球门柱内缘向球场外侧延伸,上方至少80厘米,地面至少100厘米。
安全性
球门可以是移动的。
但是在比赛时,球门必须安全牢固的固定在地面。
球场表面
球场表面必须平坦平直,不能有坑洞。
一般都用木材或合成物质制成,应避免用混凝土或柏油材料。
国际足联决议
决议1
球门线长度15~16米的球场,罚球区圆弧的半径只有4米。
在此球场,罚球点的位置不是在罚球区的界线上,仍然是在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米的位置,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决议2
一般比赛的球场表面可为天然草皮、人工草皮或泥土,但是不可
用作国际比赛的球场。
决议3
在球场的球门线外侧,距离角球区弧线5米可划一垂直线。
踢角球时确实执行守球员保持此距离。
垂直线的宽度8厘米。
决议4
各球队替补席座位的位置在边线外侧,邻接计时员桌子正前方的空间。
第二章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64厘米,不得少于62厘米。
*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超过440公克,不得少于400公克。
*球的气压,在海平面为0.4至0.6大气压力。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不是在比赛中,如中场开球、掷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踢界外球时,
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联决议
决议1
国际比赛不可用毛毡制成的球。
决议2
球的弹力,从2米的高度坠地时,第一次反弹的高度不可超过65厘米,也不可低于50厘米。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联核准合格」标志(FIFAAPPROVED)。
*正式的「国际足联检验合格」标志(FIFAINSPECTED)。
*「国际比赛球标准」证明(INTERNATIONALMATCHBALLSTANDARD)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
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由国际足联发布。
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联挑选。
各国家足球协会可规定其比赛使用有这三种标志之一的球。
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国家足球协会规定其比赛使用有FIFAAPPROVED标志或FIFAINSPECTED标志的球,也必须允许使用有免付费的INTERNATIONALMATCHBALLSTANDARD的标志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广告,除了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
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第三章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于5人,其中必须有一人是守门员。
替换球员程序
国际足联、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依照规则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都可替换球员。
替补球员至多以7人为限。
在比赛时,替换球员的次数没有限制。
一名已经替换出场的球员,可以再进场替换另一名球员。
当球在比赛中或在死球时都可以替换球员。
替换球员的规定如下:
*球员离开球场,必须由自己球队的换人区离开。
*球员进入球场,也须由自己球队的换人区进入,但是应等到离场球员完全越过边线时,才可进场。
*换人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当换人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
此时,换人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换人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份。
守门员可以和任何其它球员交换位置。
违规/判罚
当替换球员时,如果换人球员在被换人球员尚未离开球场前,即先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指示被换人球员离开球场
*警告换人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罚球区内,
踢间接任意球的地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换球员时,换人球员进入球场或被换人球员离开球场末经由换人区:
*停止比赛
*警告违规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罚球区内,
踢间接任意球的地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国际足联决议
决议1
比赛开始时,每队上场比赛球员人数至少5人。
决议2
有球员被判罚离场,如果任何一队球员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这场比赛应停止。
第四章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它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球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里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腿板
*球鞋---脚上穿的装备只允许用帆布或软性皮革制的训练或运动用的鞋子,鞋底为橡胶或类似的材料制成。
球员必须穿球鞋上场比赛。
运动衣或球衫
*所有球衣的背面应有号码。
号码由1号至15号。
*号码的颜色应与球衣的颜色明显不同。
国际比赛,短裤的正面也要有号码,字体较小。
护腿板
*全部覆盖在长袜内
*用合适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类似材料)
*具有相当程度的保护作用。
守门员
*守门员可以穿长裤
*每一名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它球员及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
如果一球员替换守门员并换穿守门员的球衣,球衣背后必须注明该球员的号码。
违规/判罚
凡是违反本章规则:
*裁判应指示违反规则的球员离开球场调整装备或穿戴缺少的装备。
该球员应先向裁判报告,并经裁判检查装备已经符合规则,才可再进场。
只有当球不在比赛中时,才可允许球员进场。
第五章裁判员
判决的权利
每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
从裁判进入球场所在地开始,直到离开为止,裁判对于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权力及职责
*执行规则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件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有利的条件没有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记录比赛事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采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它事件。
*未指派计时员时,兼任比赛计时员的职务。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或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
停或结束比赛。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离场的犯规时,应予以警告或者罚出场地。
*确定没有未经允许的人进入球场。
*认为球员严重受伤时,停止比赛,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认定比赛用球符合第二章的规定。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于比赛事实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国际足联决议
决议1
如果裁判与第二裁判同时对一犯规吹哨,而两人对处罚那一队的判决不同时,以裁判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决议2
裁判与第二裁判都有权警告球员或判罚球员离场,当两人的判决不同时,以裁判的判决为终决。
第六章第二裁判
职责
比赛应指派一名第二裁判,在球场与裁判相对的一边执法。
第二裁判可使用哨子。
第二裁判协助裁判依据规则控管比赛。
第二裁判还有下列的职权:
*对于违反规则的任何行为,有权停止比赛。
*确定球员替换是否正确完成。
当第二裁判有不当干扰的行为时,裁判应停止其职务,安排替代的第二裁判,并向主管单位报告。
国际足联决议
在国际比赛中,必须委派一名第二裁判员。
第七章计时员及第三裁判
职责
比赛应指派一名计时员及一名第三裁判。
计时员与第三裁判的座位应设在换人区相同一边的球场外中线处。
计时员与第三裁判应配备适用的码表(定时器)和可显示累计犯规次数的计数器,这些器具应由安排比赛球场的协会或俱乐部提供。
计时员
*确定比赛时间和第八章规定的相符合。
1比赛开始后,开始计时。
2当球在比赛外,停止计时。
3踢界外球、掷球门球、角球、罚球点球或第二罚球点球、暂停或坠球之后,重新开始计时。
*控制1分钟暂停之计时。
*有球员被判罚离场时,控制离场2分钟处罚之计时。
*用其它与裁判不同的声音信号,表示上半场、全场以及加时比赛和暂停时间终了。
*记录两队的所有暂停,并使裁判和球队都明白知道。
当球队教练要求暂停时,表示许可暂停。
*记录两队在上下半场比赛经裁判登记的前五次犯规。
并在某队第五次犯规的时候发出信号音。
第三裁判
第三裁判协助计时员,职责有:
*记录两队在上下半场比赛经裁判登记的前五次犯规。
并在某队第五次犯规的时候发出信号音。
*记录停止比赛的事件及其原因。
*记录进球球员的名字及号码。
*记录警告及罚离场球员的名字及号码。
*提供与比赛相关的其它讯息。
当计时员或第三裁判有不当干扰的行为时,裁判应停止其职务,安排替代的计时员或第三裁判,并向主管单位报告。
裁判或第二裁判受伤时,第三裁判可替代裁判或第二裁判执行职务。
国际足联决议
决议1
国际比赛必须指派一名计时员及一名第三裁判。
决议2
国际比赛使用的定时器与计数器,须具备各种必要功能包括
要能精确计时,
能够同时对4名判罚离场的球员各计时2分钟,
能够显示两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