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604829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41.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

《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动态Word文件下载.docx

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交纳的最重要税种,这部新法势必会阻碍企业的日常经营生产行为。

在最近一次面对企业的政策解读中,有关专家认为,企业最关怀的是税前扣除、优待和关联企业间交易行为等两部分内容。

  工资全额税前扣除,使企业净利大增

  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的总额减掉不征税收入,减掉免税收入,再减各项扣除,再减承诺补偿的亏损额。

因此,哪些费用能够被扣除直截了当关系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最终阻碍企业利润。

  在这部新法中,有关税前扣除的最大变化在于职职员资。

以往内资企业在运算企业所得税时,现行的政策规定税前扣除的必须是计税工资,也确实是只有计税工资才列为扣除范畴,现在规定是人均月工资1600元,也确实是内资企业最多扣除人均年工资19200元,剩余的就要列入应纳税所得额去运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新的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将实行统一标准,所有的工资都能在税前列支,现行的计税工资标准将失去作用,这一扣除将使企业增加专门可观的利润。

再加上内资企业所得税率由从现行的33%调低至平均税率25%,内资企业可享受到专门大的实惠。

  有一家制造企业,一共232名职员,人均年收入3.88万元,全年工资支出约900万元。

去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173万元,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896万元,当年计税工资上半年为960元,下半年7月1日起为160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1563万元,适用税率33%,因此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516万元,净利润为380万元。

按现行企业税法经纳税调整后,这家企业全年工资薪金实际超出全年计税工资总额544万元。

  按新的税法规定,这一超出部分将被全额扣除,而不需计于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这家企业仅工资一项就能够在税前多扣除544万元。

新法实施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019万元,适用税率25%,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5万元,比起516万元的数字,可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61万元。

这也意味着企业因此能够多赚261万元,使净利润上升为641万元。

  关联企业借贷比例限制逐步放宽

  某国税局处长说,针对关联企业交易行为的内容单独成章,一共分成8大条款,不管是占用的篇幅和调整的力度都专门显要。

这些内容是首次立法,往常只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存在。

  关联公司之间借款来往在企业间十分常见。

比如一家母公司和一家子公司,母公司投资子公司时,往往只情愿提供专门少的注册金,假如可供投资的资金有1000万元,母公司大多会选择注册金200万元,然后分批借款800万元。

  假定子公司年度利润为100万元,其中40万元作为利息支付给母公司,子公司将扣除40万元,再为60万元缴纳税款,母公司获得40万元也需缴纳相应税款。

  投资企业分红属于权益性投资,借款然后获得利息属于债权性投资。

前者由子公司为100万元利润交纳税款才能向母公司分配股权收益,后者是由双方各自承担税负,利息可由双方商定。

  在两种投资方式的权衡下,投资方情愿选择债权性投资。

这一做法往往存在于双方公司有税率落差,高税企业向低税转移,低税向无税转移。

在现行政策里,关联方借贷不能超过注册金的50%.超过部分的利息,子公司就不能税前扣除。

  关联企业借款问题一直被视为资本弱化避税的手段,因此国税局现行的内部规章对此要求专门严格。

随着企业待遇趋于平等,税率落差存在的空间越来越小,还有部分企业对借贷融资的需求增加,这一法条在新法中变得更为宽松。

  依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说法,考虑到一些行业的借贷比重比较大,因此限制将会放宽,新的比例确信比50%要高,目前倾向于100%来实施,也确实是注册资本和借款额能够等额,这也符合目前国际通行做法。

新旧所得税法对比

2006年3月16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新的«

〔以下简称新税法〕,于同日以主席令第63号形式公布,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法将取代1991年4月9日公布的«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旧外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公布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旧条例〕。

拟通过对上述3部法规涉及的纳税人、税率、扣除、税收优待等相关法律条文的盘点和梳理,以供大伙儿学习讨论。

 

 

1.纳税人

◆旧条例: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要紧包括: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旧外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

◆新税法: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治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治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是对投资人或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2.税率

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运算,税率为33%。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运算,税率为30%,地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运算,税率为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缺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承诺补偿的往常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1〕销售物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同意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收入总额中的以下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纳入财政治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以下方法运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运算应纳税所得额。

4.扣除

◆旧条例:

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缺失。

以下项目,按照规定的范畴、标准扣除: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运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百分之十四、百分之一点五运算扣除。

〔4〕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缺失能够于税前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运算的应纳税额。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缺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按照规定运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按照规定运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以下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运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不得扣除

以下项目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缺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难或者意外事故缺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承诺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未直截了当对此进行规范,但我们能够明白得为与生产经营所得不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缺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缺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预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运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连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运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以下无形资产不得运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运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6.税收优待

对以下纳税人,实行税收优待政策:

〔1〕民族自治地点的企业,需要照管和鼓舞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能够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都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都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舞的其它项目的,能够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款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能够连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对鼓舞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依照实际情形决定免征、减征地点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截了当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许多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对以下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

〔1〕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3〕外国银行按照优待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4〕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进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能够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待的,能够免征所得税。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舞进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待。

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的以下所得,能够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爱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民族自治地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点分享的部分,能够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企业的以下支出,能够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舞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舞的创业投资,能够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缘故,确需加速折旧的,能够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爱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能够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依照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缘故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阻碍的,国务院能够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待政策。

7.关联方及其交易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那么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同意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那么进行分摊。

企业能够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那么和运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形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操纵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企业从其关联方同意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8.征收治理

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运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当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备查。

各项会计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有合法凭证作为记帐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同国务院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税收的规定运算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时,其资产净额或者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所得税,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

扣缴义务人每次所扣的税款,应当于五日内缴入国库,?

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新税法: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治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运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能够选择由其要紧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运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事实上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