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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至16:

30,募集期不接受申购申请。

赎回

客户所持有的产品份额在满足最低持有期限后,可于赎回开放日选择全部赎回或部分赎回,办理时间为相应赎回开放日的9:

30,募集期不接受赎回申请。

赎回、申购确认日(T+2日)

申购、赎回开放日后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客户申购、赎回是否成功,并以相应开放日日终净值计算申购、赎回资金。

理财产品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理财产品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认购起点/追加金额

客户可在募集期认购产品,起点为30万元,追加金额以10万元整数倍增加

理财账户最低保留份额

10万份

认/申购费率

0%

托管费(年化)

%,计算基准为理财产品前一日净值,按日计提,按季支付

投资管理费

固定管理费(年化)

管理费标准为%,计算基准为理财产品前一日净值,按日计提,按季支付。

浮动管理费

当理财产品相邻申购开放日的收益率年化达到%以上时,超过%的部分管理人将按照20%的比例提取浮动管理费,按季支付。

赎回费率

单位净值

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单位理财产品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四位以下四舍五入。

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认购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

赎回规定

产品开放日,客户可将其满足最低持有期限的全部或部分理财产品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万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客户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足10万份时,工行有权视为客户将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单位净值×

(1-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赎回、提前终止

资金到帐时间

工商银行在赎回日或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T+3)将客户赎回金额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分红

理财产品管理人将视理财产品运作情况进行分红

分红方式

现金分红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提前终止权

理财产品份额低于2000万份时,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为保护客户权益,中国工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变动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除本说明书第十四条约定的情形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其他规定

认购日至募集期结束日之间,资金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但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金额。

赎回日或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要紧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

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

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打算、其他债权类信托打算、附带回购权的股权投资项目、附带固定回报和逾额业绩分成的股权投资项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委托贷款、和法律法规许诺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有固定收益特点的信托打算、资产及资产组合等;

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打算优先份额、新股申购、可分离债申购、可转换债申购、定向增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证券投资信托打算、和法律法规许诺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有权益特点的资产和资产组合等;

四是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伙产治理打算或定向资产治理打算、基金治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治理打算、保险资产治理公司投资打算等。

在市场显现新的金融投资工具后,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履行相关手续并向客户信息披露后可进行投资。

其中部份资金将投资于另类资产。

投资区域及投资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影视作品等);

以实物资产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或以特定权利作为收益支付方式的投资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酒、期茶);

特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对冲基金)等。

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高流动性资产

债券及债券基金

10%-90%

货币市场基金

同业存款

质押式和买断式债券回购

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备高流动特征的信托计划、资产及资产组合等

债权类资产

债权类信托(基金)

股票收益权类信托(基金)

带回购条款的股权类信托(基金)

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

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

交易所委托票据投资

委托贷款

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备固定收益特征的信托计划、资产及资产组合等

权益类资产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

0%-30%

新股及可分离债申购、可转换债申购、定向增发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型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等

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备权益特征的信托计划、资产及资产组合等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另类资产

三、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本着中长期稳健投资的理念,通过对宏观经济的研究确信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理财产品投资以固定收益投资和中长期权益类资产配置为主。

固定收益投资方面,要紧投资于债券等高流动性资产和债权类资产。

依照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信誉环境等因素,采取久期策略和信誉策略来获取稳固收益。

在权益投资方面,要紧投资于可转债、可互换债、优先股、定向增发等中长期权益类项目。

治理人通过市场研判,对组合进行动态治理,通过具体投资品种的深切挖掘来获取权益市场收益,

四、投资限制

(一)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债券及其他有公布评级的金融工具,其债项评级应为AA以上(含AA)。

(二)本产品所投资的债权类信托、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股票收益权信托等债权类资产均对照工商银行自营业务的治理标准,严格通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挑选,达到可投资标准,所涉及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信托打算、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用款人对照我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

五、理财产品治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分私人银行部为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治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专业化的理财投资治理团队和丰硕的金融市场投资体会,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为客户甄选优质投资项目,并通过各项资产类别的动态治理,把握投资机遇,提高投资收益。

六、理财产品单位净值及份额的计算

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理财产品净值/理财产品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

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提早终止时的分派。

七、认购、申购

(一)认购

一、召募期为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13日,工商银行有权提早终止认购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

二、认购费率为%。

(二)申购

一、本理财产品申购开放日为每一个月的第1个自然日和第2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

客户可在每一个开放日提交申购申请。

召募期不同意申购申请。

二、当理财产品治理人以为申购会阻碍到客户利益时,将暂停申购,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3、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缘故致使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申购。

4、申购费率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理财产品单位净值

申购份数保留至份理财产品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八、赎回、提早终止

(一)赎回

一、本理财产品赎回开放日为每季度第1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

客户所持有的产品份额在知足最低持有期限后,可于赎回开放日选择全数赎回或部份赎回。

假设客户持有份额在最低持有期限之内,那么不同意赎回申请。

召募期不同意赎回申请。

二、理财产品治理人将按客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和理财单位净值状况进行一次性分派,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理财产品份额*(1-赎回费率)*单位净值

赎回费率为%。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3、巨额赎回

认定:

开放日,理财产品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总份额的20%时,即以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处置:

当显现巨额赎回时,理财产品治理人能够依照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份赎回。

全额赎回:

当理财产品治理人以为有能力兑付客户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部份赎回:

当理财产品治理人以为支付客户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以为支付客户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理财产品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同意赎回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总份额的20%的前提下,理财产品治理人按客户申请赎回份额占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信该客户办理的赎回份额。

客户未能赎回部份,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数赎回为止。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置,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理财产品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部份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不可抗力缘故致使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赎回。

(二)提早终止

一、本理财产品无固按期限,当理财产品份额低于2000万份时,本理财产品提早终止。

提早终止时按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和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状况进行一次性分派。

为爱惜客户权益,中国工商银行有权依照市场变更情形提早终止本理财产品。

二、在提早终止日,按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和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之乘积向客户进行分派,分派时不收取赎回费。

九、浮动治理费的收取

当产品相邻申购开放日的收益率年化达到%以上时,超过%的部份治理人将依照20%的比例提取浮动治理费,按季支付。

浮动治理费计算公式为:

当N>

%时,该期间计提浮动治理费=申购开放日当日提取浮动治理费及分红前的单位净值*(%)*20%*本周期天数/365*开放日产品总份额。

当N≤%时,该期间无浮动治理费。

其中N为产品的相邻申购开放日的年化收益率,N=(这次申购开放日提取浮动治理费及分红前的单位净值-上个申购开放日产品单位净值)/上个申购开放日产品单位净值/本周期天数*365,其中“上个申购开放日单位净值”是指未提取浮动治理费及分红的产品单位净值;

十、理财产品估值

(一)估值日

本理财产品估值日为每一个开放日。

(二)估值对象

理财产品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贷款及单据类信托、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三)估值方式

一、股票估值方式: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布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B.第一次公布发行有明确锁按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C.第一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本钱估值;

D.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假设收盘价高于配股价,那么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

假设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那么估值为零;

E.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二、债券估值方式: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路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取得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

(3)债券按由理财产品治理人和理财产品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报价、收益率曲线、本钱价等因素确信的反映公平价值的价钱估值。

(4)未上市债券按由理财产品治理人和理财产品托管人综合考虑本钱价、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信的反映公平价值的价钱估值。

(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银行存款(含证券交易保证金)及回购(包括正、逆回购)以本钱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4、债权类信托估值公式=本钱×

(1+债权类信托收益率×

上一付息日至估值日之间天数/360)。

五、证券公司集合伙产治理打算或定向资产治理打算、基金治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治理打算按份额法估值,初始份额按初始委托资产金额计算,每份额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T日份额净值等于当日资产净值除以份额总数。

六、其他资产:

存在并能够确信公平价值的,以公平价值计算,公平价值不能确信的按取得时的本钱计算;

7、假设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持有其他投资品种,以理财产品治理人和理财产品托管人一起认可的方式计算其价值。

八、在任何情形下,如采纳以上规定的方式对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以为采纳了适当的估值方式。

可是,若是理财产品治理人或理财产品托管人以为按以上规定的方式对理财产品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平价值的,可提出动议,协商一致后,变更公平价值的确信方式,并从领导财产品治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日起执行。

十一、资金到账

理财产品治理人在赎回日或理财产品提早终止往后3个工作日内(T+3)将客户赎回本金与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十二、信息披露

(一)理财产品成立事项公告

假设召募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适宜本理财产品的运行等缘故,那么理财产品治理人可宣布本理财产品不能成立,并在召募期终止后第二个工作日公告。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或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效劳机构发布产品成立报告。

(二)理财产品运作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方式

该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效劳机构告知客户或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披露。

二、理财产品净值披露

理财产品申购开放日为每一个月第1个自然日和第2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

理财产品赎回开放日为每季度第1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

理财产品成立后,理财产品治理人在每一个开放往后第二个工作日(T+2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或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效劳机构,披露T日的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作为客户申赎的依据。

3、理财产品季度报告

理财产品治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产品季度报告,向客户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并将季度报告正文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效劳机构告知客户或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披露。

(三)理财产品临时信息披露

本理财产品在运作治理进程中,发生以下可能对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权益及理财产品份额的交易价钱产生重大阻碍的事项之一时,理财产品治理人或/及理财产品托管人必需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效劳机构告知客户或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披露。

(1)终止理财产品。

(2)转换理财产品运作方式。

(3)改换理财产品治理人、理财产品托管人、投资顾问。

(4)理财产品召募期延长。

(5)涉及理财产品治理业务、理财产品财产、理财产品保管业务的重大诉讼。

(6)理财产品治理人、理财产品托管人、投资顾问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7)理财产品收益分派事项。

(8)投资治理费、理财产品保管费及信托治理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9)理财产品单位净值计价错误达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0)变更理财产品份额发售机构。

(11)理财产品暂停估值。

(12)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采纳部份赎回时,理财产品治理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效劳机构告知客户或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并说明有关处置方式。

(13)理财产品生效后,如理财产品说明书内容有所变更,应在变更前进行披露,并将更新后的说明书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效劳机构告知客户或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披露。

(14)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四)信息披露文件的寄存与查阅

理财产品说明书、季度报告、理财产品财产净值公告、临时公告等公告文本寄存在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客户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刻内取得上述公告文本的复印件。

客户也可直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效劳机构相关人员查阅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十三、风险揭露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收益,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的某些投资工具(如债券、股权和股票)市值会由于各类因素的阻碍而波动,将使本理财产品财产面临市价下跌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客户无权随时终止该理财产品,假设客户有临时资金需求,每一个开放日,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效劳机构赎回全数或部份理财产品。

(三)信誉风险:

客户面临所投资的信托打算、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誉违约。

假设显现上述情形,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四)治理风险:

不排除信托打算受托人、资产治理打算治理人、相关运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受体会、技术、判定力、执行力等因素的限制,对本理财产品及相关信托打算的运作及治理造成必然阻碍,使理财资金蒙受损失。

(五)汇率风险:

本理财产品为全世界投资精选理财产品,投资的某些投资工具(如债券、股票等)市值会受到汇率波动阻碍,将使本理财产品财产面临市价下跌的风险。

(六)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转变等不能预见、不能幸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信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显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阻碍,乃至可能致使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关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致使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收益下行风险:

由于市场利率变更、政策变更等因素阻碍,可能会致使以后理财产品收益下行。

(八)最不利的投资情形:

理财产品的收益偏低或造成损失,产生上述可能结果的缘故要紧包括:

一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受市场价钱波动阻碍而产生市场风险;

二是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类信托打算在到期后不能有效变现处置;

三是投资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产生亏损;

四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因违约造成的风险。

(九)信息传递风险:

工商银行将依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

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

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致使工商银行在其以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阻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十四、重要须知

(一)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能够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客户发售。

客户保证理财资金系其合法拥有,且不违背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其他有效法律文件的规定。

  

(二)客户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

客户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详细咨询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专职人员。

  (三)客户如对工商银行理财产品或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进行反映,工商银行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四)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各私人银行服务机构专属的理财服务地点或工商银行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在赎回开放日赎回产品终止与我行理财关系。

客户本金和收益(如有)将在赎回开放日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

赎回开放日以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公告为准。

十五、专门提示

  客户所能取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中国工商银行将固守勤勉尽责的原那么,合理配置财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效劳。

客户应紧密关注工商银行与本理财产品有关的信息披露,以避免造成没必要要的损失。

网站发布数据(假设有)仅供参考,实际内容以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发布为准。

本产品说明书生效日为2016年7月11日。

客户签字(盖章):

    中国工商银行

年月日年月日

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

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采用多人拼凑方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其拼凑人的债权和收益权不受法律保护。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

PR3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私人银行客户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级别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重要提示

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风险和收益较为适中的投资品市场,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对本金及收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理财产品直接投资于股票等高风险投资品的比例在30%之内。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

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十三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请全文抄写以下文字:

本人已阅读风险揭露,情愿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签名(盖章):

日期:

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工商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

等级

水平

评级说明

PR1级

很低

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

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PR2级

较低

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适中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4级

较高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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