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紧线安全施工方法交底.docx
《放紧线安全施工方法交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放紧线安全施工方法交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放紧线安全施工方法交底.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28/309ecf33-b537-448f-94e9-9d6e0b6115bd/309ecf33-b537-448f-94e9-9d6e0b6115bd1.gif)
放紧线安全施工方法交底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
表号:
SAQ-TZh-002
单位名称:
电力建设二公司施家坪~马上坪22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部编号:
SAQX-008
工程名称
施家坪~马上坪220kv线路新建工程
交底地点
文件名称
架线工程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主持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负责人
交底容: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体检、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票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
停电联系人必须专人负责。
在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过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个人保安线并悬挂标示牌和装设围栏后方可施工。
3.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
入库、出库、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禁止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
机具的各种仪表以及制动器、限位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
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使用使用知识的人员操作和使用。
机具应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不准超负荷使用。
4.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
工作前应检查放线、紧线与撤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5.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6.放线、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的连接应可靠,线盘架应稳固可靠、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放线、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处有无卡住现象。
如遇导、地线有卡、挂住现象,应松线后处理。
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卡线处外侧,采用工具、大绳等撬、拉导线。
禁止用手直接拉、推导线。
7.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时,人员不准站在或跨在已受理的牵引绳、导线的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8.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
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加设临时拉绳。
9.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10.放线、撤线工作中使用的跨越架,应使用坚固无伤相对较直的木杆、竹竿、金属管等,且应具有能够承受跨越物重量的能力,否则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搭设跨越架应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11.跨越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宽度应超出所施放或拆除线路的两边各1.5米,架顶两侧应装设外伸羊角。
跨越架与被跨线路应不小于安全距离,否则应停电搭设。
本工程跨越有10kV及以下、35kV、110kV,其安全距离分别为1m、2.5m、3m。
12.各类交通道口的跨越架的拉线和路面上部封顶部分,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13.跨越架应经验收合格,每次使用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4.借用已有线路做软跨放线时,使用的绳索必须符合承重安全系数要求。
跨越带电线路时应使用绝缘绳索。
15.在交通道口使用软跨时,施工地段两侧应设立交通警示标志牌,控制绳索人员应注意交通安全。
16.在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采取力放线时,牵引机、力机本体、牵引绳、导地线滑车、被跨越电力线路两侧的放线滑车应接地。
17.雷雨天不准进行放线作业。
18.在力放线的全过程中,人员不准在牵引绳、导引绳、导线下方通过或逗留。
19.放线作业前应检查导线与牵引绳连接可靠牢固。
20.吊挂绝缘子串前,应检查绝缘子串弹簧销是否齐全到位。
吊挂绝缘子串或放线滑车时,吊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21.牵引场转向布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使用专用的转向滑车,锚固必须可靠。
B.各转向滑车的荷载应均衡,不得超过其允许承载力。
C.牵引过程中,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域侧严禁有人。
22.转角塔的预倾滑车及上扬处的压线滑车必须设专人监护。
23.牵引过程中,牵引绳进入的主牵引机高速转向滑车与钢丝绳卷车的角侧严禁有人。
24.导引绳、牵引绳的端头连接部位、旋转连接器及抗弯连接器在使用前应由专人检查;钢丝绳损伤、销子变形、表面裂纹等严禁使用。
25.力放线前应由专人检查下列工作:
A.牵引设备及力设备的锚固必须可靠,接地应良好。
B.牵引段的即跨越架结构应牢固,可靠。
C.通信联络点不得缺岗。
D.转角杆塔放线滑车的预倾措施和导线上扬处的压线措施必须可靠。
E.交叉、平行或临近带电体的接地措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26.力放线必须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
牵引场、力场必须设专人指挥。
总指挥在力场,副总指挥在牵引场。
27.展放的导引绳不得从带电线路下方穿过。
28.牵引时接到任何岗位的叫停信号都必须立即停止牵引;力机必须按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
29.导线的尾线或牵引绳的尾绳在线盘或绳盘上的盘绕圈数不得少于6圈。
30.导线或牵引绳带力过夜必须采取临锚安全措施。
31.旋转连接器严禁直接进入牵引轮或卷筒。
32.牵引过程中发生导引绳、牵引绳或导线跳槽、走板翻转或平衡锤搭在导线上等情况时,必须停机处理。
33.导引绳、牵引绳或导线临锚时,其临锚力不得小于对地距离为5m时的力,同时应满足对被跨越物距离的要求。
34.为预防雷电、感应电以及临近高压电力线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技术规定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架线施工安全措施
第1节安全责任制
9.1.1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是:
a.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未经体检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
c.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
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拴牢。
d.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小件材料(如螺栓等)应放在工具袋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e.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
f.作业人员在上下铁塔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
在间隔大的部位转移作业位置时,应增高临时扶手,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
g.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h.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监护人。
无安全监护人不得登高作业。
i.不准酒后人员高处作业。
9.1.2搭跨越架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是:
a.明确搭设的跨越架的高度、跨距等技术参数。
负责按搭设方案组织施工。
b.负责现场技术交底及安全措施交底。
c.负责检查工器具是否齐备和完好。
d.在带电体附近搭设跨越架,必须交待最小安全距离。
e.跨越架搭设后负责检查是否牢靠,是否符合跨越线方案要求。
9.1.3放线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是:
a.熟悉放线区段的交叉跨越情况及交通道路情况。
b.负责现场全面指挥和安全责任。
c.放线前,负责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护线及领线。
d.负责及时与各岗位人员取得联络,明确信号,发现异常现象,应派员处理后再继续放线。
e.力放线时,放线负责人即总指挥,应在力场负责全面指挥。
f.力放线中,应指定一名副指挥,让其在牵引场负责指挥及联络。
g.负责放线前的检查,放线过程的联络,放线后进行临锚等。
9.1.4紧线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a.紧线负责人应在操作塔处进行指挥并全面负责。
b.负责与紧线段各岗位人员联络,特别是与弛度观测人密切联系,尽量避免过牵引。
c.负责紧线前的系统检查。
d.负责指挥按规定方法进行挂线。
e.负责检查各处的接地设施。
第2节搭设跨越架的安全措施
9.2.1跨越架施工前应进行专门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完全明了跨越架的技术参数及搭设要求等。
9.2.2组立金属结构的跨越架在带电体附近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施工前应向供电部门或调度所申请,被跨电力线附近施工期间,退出重合闸,并请供电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b.应随时监视拉线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严禁拉线大幅晃动。
c.跨越架接近电力线的部分应改用木架。
9.2.3上下传递物件必须用绝缘尼龙绳吊运,严禁抛掷。
9.2.4跨越架搭好后要打拉线固定,防止大风。
9.2.5电力线跨越架搭设后要挂警示牌:
“有电危险,禁止攀登”。
第3节力放线的安全措施
9.3.1吊挂绝缘子串前,应检查绝缘子串弹簧销是否齐全到位。
吊挂绝缘子串或放线滑车时,吊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9.3.2牵引场转向布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使用专用的转向滑车,锚固必须可靠。
b.各转向滑车的荷载应均衡,不得超过其允许承载力。
c.牵引过程中,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域侧严禁有人。
9.3.3转角塔的预倾滑车及上扬处的压线滑车必须设专人监护。
9.3.4牵引过程中,牵引绳进入的主牵引机高速转向滑车与钢丝绳卷车的角侧严禁有人。
9.3.5导引绳、牵引绳的端头连接部位、旋转连接器及抗弯连接器在使用前应由专人检查;钢丝绳损伤、销子变形、表面裂纹等严禁使用。
9.3.6力放线前应由专人检查下列工作:
a.牵引设备及力设备的锚固必须可靠,接地应良好。
b.牵引段的即跨越架结构应牢固,可靠。
c.通信联络点不得缺岗。
d.转角杆塔放线滑车的预倾措施和导线上扬处的压线措施必须可靠。
e.交叉、平行或临近带电体的接地措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9.3.7力放线必须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
牵引场、力场必须设专人指挥。
总指挥在力场,副总指挥在牵引场。
9.3.8展放的导引绳不得从带电线路下方穿过。
9.3.9牵引时接到任何岗位的叫停信号都必须立即停止牵引;力机必须按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
9.3.10导线的尾线或牵引绳的尾绳在线盘或绳盘上的盘绕圈数不得少于6圈。
9.3.11导线或牵引绳带力过夜必须采取临锚安全措施。
9.3.12旋转连接器严禁直接进入牵引轮或卷筒。
9.3.13牵引过程中发生导引绳、牵引绳或导线跳槽、走板翻转或平衡锤搭在导线上等情况时,必须停机处理。
9.3.14导引绳、牵引绳或导线临锚时,其临锚力不得小于对地距离为5m时的力,同时应满足对被跨越物距离的要求。
第4节液压的安全措施
9.4.1使用前应检查液压钳体与顶盖的接触口。
液压钳体有裂纹者严禁使用。
9.4.2液压机启动后先空载运行检查各部位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使用;压接钳活塞起落时,人体不得位于压接钳上方。
9.4.3放入顶盖时,必须使顶盖与钳体完全吻合;严禁在未旋转到位的状态下压接。
9.4.4液压泵操作人员应与压接钳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并注意压力指示,不得过荷载。
9.4.5液压泵的安全溢流阀不得随意调整,并不得用溢流阀卸荷。
第5节紧线施工的安全措施
9.5.1导地线升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升空作业必须使用压线装置,严禁直接用人力压线。
b.导、地线升空作业应与紧线作业密切配合并逐根进行;在转角杆塔档升空作业时,导、地线的线弯角侧不得有人。
c.压线滑车应设控制绳,压线钢丝绳回松应缓慢。
d.升空场地在山沟时,升空的钢丝绳应有足够长度。
9.5.2紧线的准备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按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现场布置及选择工器具。
b.杆塔的部件应齐全,螺栓应紧固。
c.紧线杆塔的临时拉线和补强措施以及导、地线的临锚准备应设置完毕。
9.5.3牵引锚桩距紧线操作杆塔的水平距离应满足安全施工技术的规定;锚桩布置与受力方向一致,并埋设可靠。
9.5.4紧线前应由专人检查下列工作:
a.通信畅通。
b.埋入地下或临时绑扎的导、地线必须挖出或解开;导、地线应压接、升空完毕。
c.障碍物以及导、地线跳槽应处理完毕。
d.分裂导线不得相互绞扭。
e.各交叉跨越处的安全措施可靠。
f.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