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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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修改.docx

电力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修改

电力专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防范供用电风险,有效遏制重大供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营市东营区胜园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调整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东胜开管发[2017]6号)安排,东营高新区配售电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对辖区内280家生产经营单位及14个村居进行电力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工作指挥和协调,成员由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营市东营区胜园街道办事处及东营高新区配售电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组成。

组长:

孙芳(东营市东营区胜园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

燕振亮(东营高新区配售电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成员:

(东营市东营区胜园街道办事处)

常度涛(东营高新区配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维护部负责人)

(二)成立隐患排查工作执行小组,执行小组接受领导小组的领导,对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与执行,成员由东营高新区配售电股份有限公司抽调电力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人员、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执行小组分三个小组具体进行落实。

执行小组组长:

常度涛(电力高工)

执行小组组员:

赵云勇(电力工程师)、王永海(电力工程师)、明丽(注册安全工程师)、钱德泽(电力技师)、孙杰(高级技师)、吴建勇(电力高级技师)、柴瑞亭(注册安全工程师)、尹学军(电力高工、注册安全工程师)、陈东方(高级技师)

小组一:

组长:

常度涛(电力高工)

组员:

常度涛、尹学军(电力高工、注册安全工程师)、陈东方(高级技师)

排查范围:

文件东胜开管发[2017]6号所列生产经营单位序号1-100号单位。

小组二:

组长:

赵云勇(电力工程师)

组员:

明丽(注册安全工程师)、钱德泽(电力技师)、孙杰(高级技师)

排查范围:

文件东胜开管发[2017]6号所列生产经营单位序号101-200号单位。

小组三:

组长:

王永海(电力工程师)

组员:

吴建勇(电力高级技师)、柴瑞亭(注册安全工程师)

排查范围:

文件东胜开管发[2017]6号所列生产经营单位序号201-280号单位及14个村居。

(二)工作目标

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排查,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治理,达到长周期安全生产的目的。

(1)摸清区内280家生产经营单位及14个村居用电安全管理现状和用电设施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2)对每家单位做出《电力专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形成生产经营单位电力隐患问题统计,提供管委会监督用电单位隐患治理整治,实现安全生产。

(3)提交电力专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总结报告,并提出电力安全生产建议措施。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

(2)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供用电使用与供应条例》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电业安全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技术安全运行标准规程》

(5)《关于进一步调整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东胜开管发[2017]6号)

(四)工作时间进度

6月2日至17日,总工期控制在17天内完成。

(五)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统一行动,统一安排,统一指挥。

每个员工在未接到明确指令前,不得盲目行动,不得擅自爬杆、停送电、进入带电装置等。

作业前与业主充分结合与沟通,需办理作业票的必须办理。

(2)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验电程序,没电按有电来干。

(3)隔离的线路、电气装置等首尾都要挂可靠接地;同时明确线路、装置等分支或联络,在节点处也必须挂可靠接地。

在没有确认可靠接地之前不得靠近或进入工作区域。

(4)施工完成后,送电前必须全面验收、确认清查现场、清点人数,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后下达送电指令,由指定人员完成。

(5)停送电前,首先要与用电单位充分结合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停送电,并且必须先逐级甩开负荷,严禁带负荷投切。

(6)使用的施工机具、绝缘工具必须经过绝缘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配备质量合格的劳保用品,蹬杆铁鞋、安全带检查其安全有效;安全帽加装有电报警器。

(8)任何关于电力设施的作业,必须至少2人作业,其中一人负责监护。

(9)施工过程因在市区地段,施工车辆谨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10)所有参与人员都统一着工服、佩戴安全帽、工作牌、工鞋。

(11)配备工程车3台,必要的绝缘工具、劳保用品,检测试验设备(仪器)。

(六)检查方法

与企业人员就管理资料采用问答式检查;对电力设施、用电设备采用现场抽查方式,并对存在的隐患拍照留存。

(七)检查主要项目

(1)企业电力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2)企业电力从业人员持证情况

(3)着重排查企业用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4)电气设备检修、调试记录及定期开展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5)重要客户的供电方式安排及应急处置预案

二、电气设备运行标准与检查主要内容

(一)基本安全规定

1、企业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凭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2、企业内部停送电程序

停送电联系应有指定的专人进行。

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与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二)户外变台

(1)变压器油位正常,外壳干净,无漏。

(2)变压器台架、根开距离符合设计要求,变压器底部对地距离不得小于2.7m变压器外壳、中性点、金属构架要可靠接地;

(3)变压器铭牌及台区标志齐全、规范变压器高、低压引线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松弛一致;

(4)高压熔断器安装高度不应小于4.5m,熔断器水平相间距离不应小于0.5m;跌落式熔断器要求正确安装固定;避雷器与地面垂直距离符合规定铜引上线截面不小于16mm2,引下线不小于25mm,引下线应可靠接地。

对树木、构筑物距离负荷安全规程要求。

(三)高低压配电室

1.有配电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现场操作规程,巡视检查记录,一次系统接线图等图表资料。

2.消防器材齐全,绝缘垫及安全操作工具试验合格;地面环境清洁。

3.变配电站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大中型变配电站和爆炸危险场所的距离,应大于事故时爆炸性混合物可达到的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30米。

4.变配电室的门、窗符合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开,高低压室之产的门应向低压室开,要邻配电室之间的门应能向两个方向开。

5.通往室外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进户管等处均应设有防止小动物和地下水进入的措施。

6.充油电器设备应根据安装位置、充油量等条件,设置必须的档油或贮油设施。

7.配电装置中在断路器和刀闸(隔离开关)之间,必须装设动作可靠的安全联锁装置。

电源侧刀闸和配电装置网门(或安全遮栏网门)之间也应装设安全联锁装置。

8.高压配电装置应配备必要的绝缘监视,接地、过负荷、短路等继电保护装置和相应的灯光音响信号装置。

9.配电装置各回路相序排列应一致。

硬导体的各相应按规定涂色,绞线一般只标明相别。

配电装置应编号。

各种开关的“分”“合”标志要明显。

10.高低压配电装置和各项安全净距应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配电装置室内不应有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线路通过。

11.户外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的上面或下面,严禁照明、通讯和信号等架空线路通过。

户外高压配电装置之间和周围必须有保证人身安全的操作、巡视通道。

12.低压配电装置室内裸导电体与各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a.跨越屏前通道的裸导电部分其高度不应低于2.5米。

b.屏后通道裸导电体的高度低于2.3米时应加遮护,遮护后通道高度不应低于1.9米。

13.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加强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预试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严禁“带病”运行

(四)厂区架设临时线路及电力电缆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并满足对各类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要求。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电力安全规程规定的数值。

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6.电缆的走经应选择不易遭受各种损坏、足以保证安全运行,并在技术、经济上最有利的路线。

电缆型号应根据环境条件、敷设方式和用电设备特点等因素选择。

电缆长时间允许的载流量按敷设处的介质温度和敷设方式进行校正,并按短路电流条件验算其热稳定性。

7.直埋电缆的起点、终端、转折处、预留段、中间接头和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应该有明显的永久的电缆路径标志。

8.在有易燃气、液体管道的隧道内、沟道里严禁敷设电缆。

在电缆隧道内敷设和室内明设电缆时,不应有黄麻或其他可延燃的外被层。

9.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有防火墙。

电缆隧道在进入建筑物和变电所围墙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用非易燃材料制作并加锁。

(五)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严禁架设1kV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符合爆炸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相关设计要求。

3、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

并按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4、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

如果电线需要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

(六)移动电气设备

1.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

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

2.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

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

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

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3.使用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4.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5.电动机及附属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整。

(七)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1.接地装置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明设的接地线表面应涂黑漆。

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和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合“”。

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

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2.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

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

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3.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a.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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