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网谷同顺园建设项目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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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规划总用地面积

91019.9

m2

/

2

总建筑面积

137910

3

地上建筑面积

118325

4

其中

研发办公楼

69973

5

配套员工宿舍

48352

6

职工食堂

2880

位于2#楼的一、二层,拟1551座,3102人次/天

7

地下建筑面积

19585

8

水泵房

260

位于1#楼外南侧下方

9

物业管理用房

100

10

变配电室

300

位于2#楼外南侧下方

11

6处进/排风机房

252

3处进风机房,3处排风机房,每处面积42m2

12

地下人防及停车区域

18673

13

建筑密度

26

%

14

建筑容积率

1.3

15

绿化率

20

16

规划研发人口

2000

17

公寓入住人数

500

18

总停车位

711

19

地上停车位

237

地下停车位

474

1.4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第三项制造业,第二十一条第5条集成电路设计,及第12条软件产品开发、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鼓励类”第三十一条第10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内容,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5园区功能定位及企业入驻条件

根据《**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青政发〔2012〕37号),本项目建设的软件研发办公楼,引进行业内容主要为:

1、嵌入式软件与芯片研发企业

引进围绕由芯片(包括设计、封装、小试、测试等)、嵌入式软件(包括嵌入式系统软件开发、嵌入式应用软件开发等)、嵌入式终端(包括设计生产、嵌入式终端产品关联服务等)等环节组成的嵌入式软件与芯片研发企业。

2、工业软件研发企业

引进围绕由业务流程咨询与创新、解决方案研发、系统部署与集成、系统支持与维护等环节组成的工业软件与行业应用产业链研发为主的企业。

3、云计算产业链企业

引进围绕上游的软件及硬件设备、基础架构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即服务(SaaS)等环节组成的云计算产业链企业。

  

4、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

  引进围绕由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营、交易、支付、物流、售后服务等环节组成的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

 

5、移动互联网产业链

  引进多元化移动终端企业,发展以新一代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子书、智能导航仪为代表的新型移动终端。

本项目引进企业主要以设计研发、测试组装、计算机编程等工作为主,部分企业存在试验产品生产,主要用于对产品性能的检测与测试,污染物产生量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营运后,若引入对环境有明显影响的企业需另行申报。

1.6施工进度及建设期限

建设项目拟于2015年8月开工,预计2018年8月竣工,建设期为36个月。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顺路以北、华中路以西、规划中11号线以南、规划中44号线以东地块内。

项目北侧为规划中11号线,隔路北侧为空地,规划建设**网谷火炬园项目,火炬园项目与本项目同顺园同期建设,产业内容相同;

东侧临近华中路,隔路规划建设**中学,东侧距离600m为祥茂河入海口河段,再向东距离900m处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100m);

南侧为同顺路,隔同顺路为在建的招商·

海德花园(商住项目)、**网谷02#和03#地块(计算机软件开发园区),再向南为待建咸水湖河道景观工程;

西侧为规划中44号线,隔路空地规划为商住用地及幼儿园小学用地,西南侧距离730m为**润丰铝箔有限公司;

项目北侧640m处为中央泻湖。

2.2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2.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地块昼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临近华中路一侧满足4a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

2.2.3地表水环境现状

祥茂河监测断面上13项监测指标中,pH值、DO、氨氮、总磷、石油类、LAS、硫酸盐、氟化物、硫化物等监测因子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V类标准要求,其余CODCr、BOD5和总氮3项因子均超出中V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4、0.3、9.0。

2.2.4地下水环境现状

12项监测指标中,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和细菌总数出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9、0.06、1.7。

其他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要求。

2.3评价范围

1.大气评价范围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餐饮废气和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确定以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作为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但考虑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以软件研发办公楼为主,废气中各大气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较小,因此,本评价重点对项目边界各外延1000m范围内的区域进行评价。

2.水评价范围

项目投入使用后,所排放的污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管网输送至高新区污水厂处理。

因此,确定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污水排放口的受纳污水管道接口处,并对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可行性、污水处理厂接纳项目废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3.噪声评价范围

施工期噪声评价范围确定为施工工地场界及场界外各敏感目标处。

项目投入使用后,噪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边界外1m处,并兼顾周围敏感保护目标。

4.生态评价范围

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地块水土流失、改变景观格局等方面;

营运期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城市景观等方面的影响。

项目建设前后,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具有较好的生态完整性,因此,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

2.4环境保护目标及控制标准

本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详见表2-1。

表2-1项目附近敏感点一览

名称

性质

相对项目方位、与用地红线距离

受影响人口数

水质标准

施工期

祥茂河

景观

东侧,600m

地表水V类

中央泻湖

北侧,640m

营运期

本项目员工宿舍楼

居住

500人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中央智力岛

行政

西北侧,1080m

本次评价的环境控制目标是不因项目的建设而使周围大气环境、声环境和水环境质量有所下降。

3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扬尘、噪声、污水、固体废物等各污染源对环境会造成影响,项目新建时严格按《**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采取遮盖易起尘物料、大风天气限制施工、清洁车辆、设置围栏等措施减少扬尘的扩散;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科学布局各类施工机械;

及时合理的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在严格执行环保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引进的企业类别为:

嵌入式软件与芯片研发企业、工业软件研发企业、云计算产业链企业、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移动互联网产业链。

引进企业主要以设计研发、测试组装、计算机编程等工作为主,部分企业对研发产品进行小试,主要对产品性能进行检测与测试。

项目以研发测试为主,在研发办公楼内进行,不会有明显噪声污染或生产性废水产生。

软件、芯片及相关产品研发企业,可能会产生少量废弃电路元器件,以及电路板、芯片研发过程中极少量的点焊工序产生的微量烟尘,产生量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除此之外,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研发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职工食堂餐饮废水、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厨余垃圾、浮油渣废油脂、职工餐厅餐饮废气和配套设备噪声等。

3.2.1污染物排放量

1、废气

项目在电路板、芯片研发过程中会出现极少量的点焊工序,产生微量烟尘,无组织排放。

研发过程在研发办公楼内进行,点焊烟尘产生量极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总量为:

烟尘0.047t/a,SO20.067t/a,NO20.586t/a。

油烟排放总量0.028t/a。

餐饮废气排放量约2.92×

107m3/a,其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SO22.28mg/m3,NO220.08mg/m3,烟尘1.60mg/m3,油烟0.97mg/m3。

地下车库总排气量分别为3.49×

109m3/a、2.15×

109m3/a,CO、THC、NO2排放量为177.75kg/a、17.78kg/a和14.22kg/a。

2、废水

所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

生活污水总量约为68887.9t/a。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市政管网,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油脂等。

COD≤31.00t/a、BOD5≤17.22t/a、SS≤13.78t/a、氨氮≤2.07t/a,油脂≤1.38t/a。

3、噪声

项目营运期车辆噪声来源于场区内车辆行驶、地下车库出入口车辆进出以及地面停车场车辆启动,其噪声源强范围在65~67dB(A)之间。

设备噪声70~85dB(A)之间。

4、固废

项目固废见下表。

表3-1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表

来源

污染物

年产生量(t/a)

处理情况

电子垃圾

废弃电子元器件

1.6

分类收集,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员工宿舍楼

生活垃圾

126

日产日清,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

硒鼓,废旧电池、电器单独分类回收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办公垃圾

365

职工餐厅

厨余垃圾

113.2

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的相关单位统一处理。

浮油渣

1.0

废油脂

0.31

总计

607.11

3.2.2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3.2.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投入使用后,项目产生及排放的废气主要是餐饮业经营产生的油烟废气以及地下车库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拟采用以下措施:

1、职工食堂设置专用排油烟道,于所在楼座楼顶排放,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应高于楼顶1.5m,周围20m范围内易受影响的敏感建筑。

2、小汽车发动机排放的尾气要符合欧盟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之第Ⅳ阶段标准要求。

地下停车场配有专用通风系统,汽车尾气通过机械强制排风,经排烟风道于地面排放。

对于设于地面的风道口,建议建设方将其设置于地面绿化带中。

并且,在设置排风口时,排风口离地面不应小于2.5米,与周围建筑物相距10米以上。

根据同类型工程的实践表明,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建议采用的环保措施,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

3.2.2.2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经隔油沉渣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与居民生活污水均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于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建议项目建设方在排水管网施工时,做好防渗、接口密封工作,防止因管线破裂、接口渗漏而影响到周围水环境;

对项目内部的污水排水管网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在检查井施工时,检查井内部全部采取HDPE膜防渗,减少污水渗漏进入地下水的几率。

以上环保措施技术可行,污水管道防渗、防漏处理又可防患于未然,将污水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3.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在设计中考虑了配套设备的安放位置,噪声大的设备放置在设备室内并与其上住宅错位布置,可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过程中噪声主要有配套设备噪声、进出车辆噪声和日常社会噪声等。

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如下:

1、合理布局,水泵房、风机房和配电室等设备间,尽量与主体建筑错开,各设备间独立设置基础,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均采取防震减噪措施,均设消声器,机房门采用密闭隔音门(消声量为20dB(A)左右),隔音采用不小于180mm厚的实体墙;

所有水泵等产噪设备基础均设减振器,并在水泵与管道接头处设置隔振喉;

所有通风系统的主风管上均采取消音措施,管道采用弹性吊支架,支架固定点避开承重柱,管道穿墙孔采用柔性材料填堵。

2、项目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进行通风换气,其进/排风口会产生气流噪声。

经类比调查,其噪声源强约为60~62dB(A),项目设计时可通过对车库各排风口加设适当的成品消音箱,对排风口噪声源强起到适当的衰减作用。

上述措施落实后,地下车库风口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多联机空调室外机类似一个小型风冷机组,机组主要声源也是压缩机和换热风机。

单个机组噪声在50-60dB(A)左右,多个机组时,在60-70dB(A)左右。

室外机在屋顶布置时,应尽量远离厂界。

当机组较多时,项目厂界噪声不能达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时,需在室外机边界采取全吸声屏障结构,隔声量在15dB(A)以上。

机组距离厂界距离10m以上,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贡献值小于50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上述隔音降噪措施皆为目前较通用的常规措施,技术上是成熟的、可靠的,经济上是合理的。

3.2.2.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针对固体废弃物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所述: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研发测试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垃圾分离收集贮存,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日产日清。

商业垃圾统一收集,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餐饮业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统一收集,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餐饮区域产生的油渣及油脂由有资质专业处理机构定期回收处理。

项目产生的垃圾应分类存放,实行袋装化,尽可能回收有用物资,最大限度地化废为宝,循环利用,且要日产日清,收集统一运往有关部门处置。

同时,项目在场区放置足够分类垃圾箱,收集和存放各类固体废弃物,垃圾箱须进行良好的防渗、密封处理,并且加盖。

项目内设置废弃电池专用有盖垃圾箱,收集的废旧电池由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是常规性的,针对其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上是成熟的、可靠地,经济上是合适的。

3.2.3环境影响分析

3.2.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点焊烟尘

2、餐饮废气

本报告对职工餐厅的排烟风道设置提出要求:

职工餐厅须预留专用排油烟风道。

根据相关设计要求,排烟风道出口应位于所在建筑2#员工宿舍楼8F楼顶,并高出楼顶1.5m。

由于2#员工宿舍与周边建筑直接的间距均大于20m,因此,其顶端餐饮烟道排放口满足与周边易受影响敏感建筑距离大于20m要求。

另外,本项目职工食堂餐饮厨房属于大型规模,按照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和《**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纲要(2013-2016年)》中对餐饮业的严格规定,大、中型油烟净化设备效率大于95%,项目拟设置二级油烟净化设备(格栅+静电),油烟净化效率大于95%,对油烟废气进行净化处理,以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标准浓度限值。

3、汽车尾气

地面停车位主要设置在用地四周或底层建筑物周边,地面停车位较少,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地下车库根据设计规范,划定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有进/排风风道。

地下车库均设有通风系统,采用机械进、排风方式进行通风换气,按照通风设计标准,每小时需换气5~6次,汽车尾气经机械强制排风于风道口排放。

进风口与排风口应当保持水平间距及足够高差,防止进风与排风短路;

进风口布置在排风口的常年主导风向上风侧。

在合理布设风口位置、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落实上述措施情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2.3.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使用后,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项目所在区域管网配套设施齐全,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线全部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排放指标符合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且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能接纳本项目的废水。

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建设时对污水管网等进行良好的防渗处理,合理选择防渗材料,达到防渗目的;

污水管道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3.2.3.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配套设备噪声、进出车辆噪声。

水泵房、配电室、地下车库风机房等均位于地下车库设备间中。

主要产噪设备均按规范安装减振器,设备间墙体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水管、风管设置隔音喉,车库排风口设置成品消声器。

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2.3.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研发测试电子垃圾,生活垃圾、职工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隔油渣及油烟机清理的油脂等。

电子垃圾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日产日清。

厨余垃圾统一收集,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浮油渣及废油脂由有资质专业处理机构定期回收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3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加强天然气的使用管理、日常检查,完善防火、灭火设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项目的变配电室全部位于地下车库内,为避免地下车库进水造成短路触电事故,建议地下车库完善自动控制的排水设施,排水能力设计应考虑最大暴雨量、自来水水管破裂等因素。

在严格做好防火、防水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

3.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为5.6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6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06%,能够确保本项目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从而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运营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从而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3.6污染物排放总量

结合本项目排放特征,涉及到“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

污水排放量约为68887.9t/a,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1.00t/a和2.07t/a,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后,COD和氨氮外排环境量分别为3.44t/a和0.55t/a。

4公众参与

4.1公众参与的意义与作用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决策的一种有效方法,它有助于加深扩建项目潜在影响的了解,有助于确定出符合实际的替代方案和设计方案以及减缓措施,有助于广泛取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也要求:

“建设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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