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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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终盘点
1、存货:
由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
由会计人员和资金保管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盘点。
3、财物:
由使用部门会同行政、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4、工程物资:
由物流中心、工程部会同各工程队在年末或项目结束时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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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物流中心、综合部、生产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抽查盘点。
)
(三)月份检查
由财务部门照会各部门主管后,会同物流中心,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二级库由物流中心为主盘,财务部根据盘点情况随机抽样复核,月末公司库存由财务部根据账面数对实际数进行盘存。
第四条、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会计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财务总监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
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
结存调整表"
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根据品名、数量及厂家造册后报财务部进行调整。
第五条、年(中)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将盘点通知呈报董事长、财务总监,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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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中)终盘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董事长核准后,才能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
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物流中心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六条、不定期抽点
(一)由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呈报董事长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
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
盘存表"
。
第七条、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物流中心,第三联转送财务总监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年(中)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
盘点盈亏报告表"
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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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流中心每三个月必须对盘盈、盘亏上报公司及财务进行处理。
第八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保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总监室或财务部门会计主管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封存,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财务总监。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
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
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
第一联存保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财务总监室,盘点结果为盘盈的应及时调账,盘点结果为盘亏的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次月第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董事长核准后才能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条、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
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填制"
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
一式三联。
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
第一联存保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财务总监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
第十一条、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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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如有特殊事由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物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如需更改,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证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监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监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二条、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
表现优异者,经由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三条、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呈财务总监、董事长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需盖章、签章或签证且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财务总监、董事长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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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流中心每三个月必须对盘盈、盘亏上报公司及财务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报财务总监、董事长议处、赔偿相同的金额,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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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GL-CW-002
财务支付结算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支付结算管理制度
一、财务审批程序
1、生产性开支
(1)、在既要满足生产的正常需要,又要库存合理的前提下,供应部根据签订的购货合同和经董事长审批同意的用款计划及每周资金平衡会安排的资金,购买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生产用物资。
(2)、一般情况下采取货到验收付款,根据发票(或收款收据)、结算单(废钢、废铁)、入库单、化验单及磅房过磅单,由各部门分管人员及经手人签字后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2、耐火材料开支
(1)、日常生产用料:
结算时应出具物流中心的入库单、供应部的结算单、订货合同、磅房的磅单、化验单、使用部门的原始记录及结算意见表。
(流程:
使用单位--供应部—物流中心—财务部)
(2)、砌筑用耐火砖:
使用单位的验收单,结算单、入库单、磅单,使用质量报告,订货合同及使用单位的结算意见表,砌筑量由供应部监督核准。
(3)、整体承包:
物流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入库单、结算单、使用单位的原始记录表,承包合同,使用单位的结算意见表,由供应部监督核准。
3、工程结算
(1)、零星维修工程必须附有书面的协议或合同。
(2)、办理工程(零星工程除外)结算前,工程部根据工程量汇总编制决算表,经董事长签字认可后方可填制报销单办理结算付款。
办理结算时,附件包括:
工程决算表、工程验收单、工程合同、领用物流材料明细表、工程监理人员签证单。
(3)、工程结束后,现场遗留的物资必须办理移交归库。
4、质保金
(1)、付质保金需附上使用单位使用质量证明,厂部(工程部)指定人员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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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必须办理清算协议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结算质保金,另外还需附
上合同及当时设备入库单复印件(工程质保参照执行)。
(2)、财务部应对有质保金的设备建立质保金台账,便于监控。
5、差旅费的开支。
由于工作的需要经批准到外地开会、采购、销货、学习、参观的,根据公司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在出差归来后三天内凭据经部门经理核实后报董事长审批。
6、非生产性开支
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对于非生产性开支如办公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不含备品备件)等的购置,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提出申领,仓库没实物时由物流中心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核批后由采购部统一购置,各部门不得自行购置。
否则费用自理,不予报销。
7、财产保险、咨询费、审计费、广告费、环境污染费等的支付,须报董事长批准。
8、支付借款利息、上缴税金由公司审批后确认。
9、员工工资的支付。
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按期发放员工的工资。
各部门上报的工资,由工资审核小组会签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统一编制工资表,由财务部负责发放。
10、部门办公费、电话费等费用支付,月末统计后按公司核定的限额报支,超支部门自负,特殊情况由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核销。
11、招待费的开支。
业务招待费要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签批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确因工作需要招待的,应本着简朴节约的原则,事前向有关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招待(特殊情况除外),并在次日凭据办理报销手续。
注:
事前应填列《业务招待费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理由、陪同人员、控制的金额、事情的进展情况等留作备案。
无事由的、无事前报批的、严重超出控制额部分的业务招待费,公司将不予报销。
(各分厂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由各分厂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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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固定资产的购置
1)机器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的购置,任何单位都无权自行购置。
各部门确
需增加的机器设备、车辆由其提出申请,报董事会研究同意后,交由供应统一采购。
2)基本建设的开支,基建部门根据公司研究决定批准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
财务部根据公司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13、非正常开支。
例如职工特别贡献奖、发明奖、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的赔偿、非正常损失等开支,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经财务部核实后报董事长批准。
14、预付货款。
购买货物原则上不实行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预付货款的,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付款。
15、培训、学习的费用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审批。
16、借款。
(1)、由于业务需要,因公出差或购买货物需预支现金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支。
但核销手续务必在事毕后三日内办理结清。
(2)、部门借款:
日常零星费用等借款,需填写申请报告,经厂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照费用报销流程审批。
(3)、个人工资借款:
由个人提出借款申请,写明借款事由、还款方式、并经厂部主任级以上人员担保确认,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17、工伤费用借款:
(1)、厂部发生工伤借款时,填写申请报告、经厂部负责人、生产部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照费用报销流程审批。
(2)、月末,财务部将当月工伤费用情况通知生产部及人事部。
(3)、生产部收到通知后对发生工伤的厂部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人事部收到通知后,应建档备案,便于日后保险赔偿的收回及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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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供应单据由经办小组两个成员以上会签,除非本小组人员外出或请假,
采购部出具证明传递给物流中心。
19、内部矿山结算管理:
(1)、晚20:
00至早8:
00到货铁粉当天办理结算,早8:
00至晚20:
00到货铁粉次日办理结算手续。
(2)、矿山结算经办人与供应部9点办理化验单交接手续。
(3)、矿山结算经办人11:
00前到供应部办理结算手续
(4)、供应部15:
30前办理好结算手续,单据交还给矿山经办人。
物流中心17:
30前办理好入库手续并开具入库单。
(5)、次日矿山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办理签字审批手续,审批完后财务部安排付款。
二、资金支付的管理规定
1、凡须支付的开支,如暂付款、外购货物款等,应由各业务组全部签字,部门经理审核、财务审批后报副董事长以上批准。
2、预付款的监控
(1)、申请预付款时,报销单上必须附有合同。
(2)、财务部要针对预付款建立具体的预付台账,对预付款进行监控。
(3)、供应部经办人在物资到货并验收入库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冲账。
(4)、供应部经办人应对自己所预付出去的款项做好记录避免多付货款。
3、凡支付现金的所有原始单据,均须有领款人签字。
支付单位的货款一律不准支付现金。
4、本公司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和供应部人员)不能为任何人、任何单位代领现金。
5、付款时,超出现金支付管理规定但又必须使用现金支付时,应注明原因及用途。
6、在资金正常的情况下,财务部收到客户付款报销单开始三天内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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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支付管理制度
付清货款(除耐火材料)。
三、结算单据丢失管理
1、磅单丢失,由客户打申请报告,供应部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刘董事长审批,物流审核后持丢失声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2、化验单丢失,由客户打申请报告,取样小组人员及供应部人员签字确认,刘董事长审批,物流审核后持丢失声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3、入库单丢失,由客户打报告,财务部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刘董事长审批,客户持丢失声明、入库单财务结算联至物流中心重新开具入库单,并将原丢失的入库单做作废处理。
四、对虚报冒领工资奖金等的处罚
1)虚报:
扣除虚报人虚报的工资、奖金,加罚同等金额,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倍或一倍以上的罚款。
2)冒领:
除扣除冒领工资奖金外,对当事人处以冒领金额的1~2倍的罚款。
3)顶替:
扣除顶替人员的工资、奖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4)各项费用、支出如发现有虚报、冒领的行为,根据大安公司员工管理条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对于公司员工违反财务收支的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规定者,处罚办法参照相应规定执行。
2013年1月1日
3.0
DA-Gl-CW-003
成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三章、成品销售管理制度
公司成品的销售涉及到公司日常经营和后期的发展,因此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成品销售流程,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节、销售价格管理制度
一、销售定价流程管理
1、销售定价由董事长、副董事长、销售经理共同协商提前一天确定基准价格。
2、价格确定后,早9点前通知销售部,销售部填制定价单,定价单必须由董事长、副董事长、销售经理两人以上签字。
3、每日九点前新的价格未确定时,销售部可按旧的价格销售。
4、遇到特殊情况,销售部可以采用临时封盘,并将情况上报公司,由公司处理。
5、如董事长、副董事长、销售经理因出差、开会等原因不在公司,可电话通知销售部、财务部先执行价格,待回来后补办定价单手续。
6、定价单确定后,销售部应报财务一份,作为财务收款的依据
二、销售量差价格优惠管理制度:
(1)、单笔订货量在100吨以下(含100吨)在基础价格上加价30元/吨。
(2)、单笔订货量在100以上至500吨以下(含500吨)执行基础价格
(3)、单笔订货量在500吨以上至1000吨以下(含1000吨)执行在基础价格上优惠10元/吨。
(4)、单笔订货量在1000吨以上2000吨以下(含2000吨)执行在基础价格上优惠20元/吨。
(5)、单笔订货量在2000吨以上价格由董事长、副董事长、销售经理重新议价。
(6)、销售部可以高于以上基准价格销售,但不得低于以上基准价格销售。
三、销售异地价格差异返还
为规范异地销售客户的价格优惠补贴,避免成材销售到本地或除区域价格以外的地区,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外发上站的短途运输由销售部与运输中心签订运输担保协议,由运输中心负责短途运输。
2、异地销售客户订货时价格执行包头本地的销售价格。
3、每笔订单结束后,由销售部开具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火车运输票据及发货明细清单,财务部审核无误后,返还价格优惠款。
4、汽车外发异地由销售部派人到指定的地点负责签收及照相,结算时附上照片及发货明细,财务部审核无误后,返还价格优惠款。
第二节、销售结算方式及成品出库流程
一、预收款方式销售
1、客户与销售部联系订货,销售部经办人员持订货单或合同往财务查收账款,线材含税及钢坯货款由财务外出纳查收,其他货款由销售部出纳查收(包括现金货款)。
2、财务部根据订货单收款,收到款项后由出纳开具二联式收款通知单并加盖销售收款专用章,一联至物流中心,一联留存。
3、物流中心根据财务开具的收款通知单上面注明的订货总量控量安排发货。
4、销售部根据每日客户提货车数开具提货单,提货单应写明客户名称、规格、车号、是否含税等。
5、物流中心根据销售部的提货单上注明的内容装车过磅。
6、过磅后,物流根据过磅后的重量、是否含税等分类开具产品出库单。
二、零售方式销售
1、客户至销售部开具提货单,提货单注明客户名称、单价、规格、车号。
2、客户持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至物流中心,物流中心见单后安排装车过磅
3、过磅后,物流中心根据销售部提货单装车过磅,过磅后通知销售部装车吨数。
4、销售部根据物流中心上报的吨数结算并通知财务部收款
5、财务部收款后,开具收款通知单至物流。
5、物流根据销售部的提货单和财务部的收款通知单开具产品出库单。
三、其他规定要求:
1、销售部根据公司要求制订销售合同,财务安排收款、物流中心根据生产及库存情况安排发货。
2、发货吨数超出订货量,提货单上无销售人员签字担保的,物流中心应通知销售部,销售部收到通知后,办理补签担保手续或由物流中心开具零售业务结算单,销售部签字确认后财务收款。
3、零售业务提货单必须有别于预收款方式提货单,零售提货单必须注明零售价格并签字确认。
4、发货吨数不够整车,客户要求凑整车吨数发货,销售部必须在提货单上表明,并签字盖章。
发货后,销售部负责追回余款,如追不回由销售部承担。
5、补收货款涉及到以前剩余货款的,销售部出具退款单经财务部核对完后,
以前剩余货款按退货款方式办理退款。
补收的货款财务再重新按新的合同或订货单开具收款通知单至物流中心。
6、物流中心应严格根据订货量发货,发货量不得超过订货量。
7、每日8:
30前物流中心应将产品出库单财务联和磅单送至销售部,销售部根据出库单及磅单编制收款、发货及订货情况日报表上报公司。
8、物流中心根据产品出库单、生产入库单编制收发存日表上报公司。
9、销售部根据物流中心上报的收发存日报表安排客户提货并开具提货单。
10、销售部编制完日报表后应及时将产品出库单送至财务核对发货。
11、销售定期编制收款、发货及订货情况表上报公司,物流中心每日按时将产品库存明细表上报公司。
12、销售部应及时建立收款和发货台账,定期和财务部核对,物流中心应建立发货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销售部核对未发货量。
13、销售合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