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文化传播学院综合测评实施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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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本《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说明的,在本年级中以《实施办法》为准。

若在规定学年时间内参加了校级以上的个别活动、比赛、实践,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本《实施办法》均未提及,若能出示参与证明、获奖奖状或证书的同学,可到年级辅导员处征求能否获得加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组负责解释。

 

文化传播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一日

附录:

文化传播学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思想道德素质(12%)

【基础分12分】

(一)奖励分评分细则:

一、政治表现

1、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类学习、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团日活动、党日活动均包括在内),出满勤者每人加3分。

2、参加校团委组织的“青马工程”培训、学生代表大会者加4分,参加院级学生代表大会者加3分。

(以相关文件或记录为证明)

3、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类竞赛(如征文、理论知识竞赛等)加分标准:

等级

国家级

省市级

校级

院级

一等奖

8+4

4+3

3+2

3+1

二等奖

6+4

3+3

2+2

2+1

优秀奖(只适用于不分获奖等级的竞赛)

4+4

2+3

1+2

1+1

三等奖

经选拔程序而入围(只适用于无获奖情况)

4.5

3.5

2.5

1.5

无需选拔程序参与(只适用于无获奖情况)

4

3

2

1

注:

(1)对于有设选拔程序的竞赛,只有入围者方可加参与分;

对于没有设选拔程序的竞赛,只需参与即可加参与分。

(此处未经选拔直接参加是指由老师或学院领导直接指派或推荐参加)

(2)同一活动或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即只能选择上面表格中的其中一格数字进行加分)。

(3)竞赛活动(含专业知识水平的竞赛活动)的工作人员(属学生干部执行本职工作的,不加其工作人员分)加分标准为:

校级及校级以上的每次加4分,院级的每次加2分,该类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4)参加社团组织的该类活动不加分。

(文化传播学院官方活动由社团承办的除外)

(5)活动由组织参赛单位出证明,组织单位不出具证明的,以学生会相关负责人记录证明。

4、

(1)写入党申请书者本学期加2分(原则上大学四年只记一次加分),写思想汇报者每篇加0.5分(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分),每次加分需由年级辅导员认定。

(2)参加校级党课培训合格者加10分,团课培训合格者加5分。

(3)在校期间入党者(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均可)加10分,校外入党人员同等加分。

二、社会责任

1、参加校、院组织的“三下乡”活动者分别加5分、4分,获得奖励者额外加分,校级以上加8分,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

负责联系“三下乡”活动地点及做出突出贡献者加10分。

三、荣誉加分

1、个人荣誉项

荣誉级别

加分

国家级(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20

省级(省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10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党员、十佳青年学生、十佳共青团员等)

8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

6

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军事教育先进个人等)

组织机构内部评优所获荣誉

2、集体荣誉项

荣誉级别

加分

主要负责人

其他负责人

一般成员

全国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12

全省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9

7

5

学校或地区(市)级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学院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注:

1、上述所有荣誉奖项指由各级党政机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授予的奖项。

2、荣誉奖项以表彰证书为加分凭据;

没有表彰证书的,以书面表彰材料为加分凭据。

3、同一项获不同级别荣誉,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4、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由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界定。

四、宿舍文化建设

在学校宿舍文化建设评比活动中,凡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者,宿舍长计4分,成员计3分;

凡被评为学院文明宿舍(即“流动红旗”宿舍)者,宿舍长计3分,成员计2分;

合格宿舍不加分。

(二)处罚分评分细则:

1.日常活动考勤扣分:

(1)凡规定参加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3分。

(2)应参加党(团)课培训而未参加者一次扣5分,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者一次扣3分,团员不参加组织生活者一次扣2分。

(以召集人考勤记录为准)。

(3)拥有集体活动场所(如画室、实验室、展厅等)的班级成员,须按要求安排值日表,所有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定期整理活动场所。

逃避、未按规定完成、完成效果差者,发生一次,取消“思想道德素质”项计分;

发生两次,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综合测评总积分(S)降低20%;

发生三次及以上者,受院通报批评、综合测评总积分(S)降低50%。

(4)每周宿舍检查结果定期公布,凡在学院宿舍文化建设中未建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宿舍(即不合格宿舍),每次宿舍长扣3分,成员扣2分。

3次被列为不合格宿舍、情节严重者,取消“思想道德素质”项计分,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2.违纪处理扣分:

(1)未经准假,假期未开始提前离校或假期结束未按规定时间返校者,缺勤一天扣3分,按天数累计计算。

(2)使用违规违章电器者,被相关部门发现,受院通报批评者扣15分,校通报批评扣20分。

(3)受警告处分扣2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30分,记过处分扣50分,留校察看处分扣60分。

(4)同一违纪事实只扣最高分。

文化素质(4%)

【基础分4分】

一、文艺活动

1、经院领导和辅导员批准参加各种艺术团体长期训练且无缺勤记录者每人每学期加10分(以相关证明或证书为准),未经批准的不加分。

2、文艺演出

凡参加校级文艺演出者(如主持、歌唱、舞蹈、朗诵、演讲等非竞赛类活动),如是以学院名义,经学院登记或委派,非私人关系,参加校级演出者,加5分,个人名义参加者不加分;

凡参加院级文艺演出者,活动由本学院组织的加4分。

以学院名义或经学院登记委派,参加其他学院组织的文艺演出者加3分。

其他文艺类活动如由校、院组织派出,非以个人名义参加,由该组织出证明,参照评分。

3、文艺竞赛

凡参加文艺竞赛者,校级及以上加8分,院级加6分,社团活动加2分,如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9+1.5

6+1

6+1.5

4+1

经选拔程序而入围(只适用于无获奖情况)

(2)同一节目重复参加演出或同一作品重复参赛只计一次参加分、重复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

(即只能选择上面表格中的其中一格数字进行加分)。

(3)院艺术团成员参加院办演出属职务所在,不予加分。

如以学院名义,经学院登记或委派,非私人关系,参加校级、外院的演出,参照评分。

二、文笔书写

1、参加非思想政治类讲座、“每周一讲”等写心得体会者每5000字加1分,若评比中获奖额外加4分。

2、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未获奖者加1分,获校级奖励者按等级分别加4分、3分、2分;

获院级奖励者按等级分别加3分、2分、1分。

对于未按等级评奖的征文活动,每人加2分。

同一篇作品只记最高分。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撰写报告者,每篇加2分。

三、社团活动

对于加入校级社团获得相关奖励与荣誉的成员,每人加4分。

无相关证明材料者不加分,院会所有成员不加分。

四、大型非竞赛类集体活动

参加其他各类大型非竞赛类集体活动满勤者,校级(除校团委、学生处组织的常规活动)每人每次加10分(不超过3次),凡代表学院参加者(如运动会表演方阵、团体操等)每人每次加8分,若有评奖按获奖等级分别额外加6分、4分、2分。

参加学院大型活动(如迎新晚会、送大四晚会等)每人每次加8分,非演出类人员每人每次加4分,院会工作人员不参与此项加分。

同一演出活动不累计加分,“文艺演出”类和“大型非竞赛类集体活动”参与人员均只计一次最高分。

(二)处罚分评分细则

1.凡要求统一参加的文艺活动或大型集体活动不参加者,每人每次扣4分。

2.凡院会工作人员及各班班委,未按要求组织或参与校院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者,每人每次扣6分。

科研及能力水平(7%)

【基础分7分】

一、学业表现

1、媒体刊物发表稿件

发表处

分/篇

备注

全国性有正式刊号的刊物

消息报导类的稿件最多可加至7分

省市级有正式刊号的报刊

消息报导类的稿件最多可加至5分

全国性有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官方新闻网站

省市级有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官方新闻网站

消息报导类的稿件最多可加至3分

(1)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在校外非官方新闻类网站上投稿或发表者不予加分。

(2)校外刊物或官方新闻网站发表文章必须署名“山西财经大学”方可加分。

(3)各类活动、比赛应提前向学院备案并得到认可方可加分。

(4)在各报社发表的文章,在署名“山西财经大学”,或有宣扬学校、学院性质的情况下,经查实,参照评分。

(以个人名义参与的除外)

(5)在校园网、校报或学生工作简报上发表通讯报道及其他文章的每篇加2分;

属职务性发表,署名文化传播学院者可同等加分,但此类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有工资或稿费性质的稿件不计分。

2、发表论文和译文

发表处或采用处

专业学术论文

与专业相关的译文

国家级刊物

15

有CN或ISSN登记号

省级刊物

市(设区的市级)刊物

本科学校学报

----

专科学校学报

国际性学术会议

全国性学术会议

省级学术会议

市级学术会议

专业学术网站

被收入没有公开出版的学术文集

(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发表译文加分最多可加至20分,在专业学术网站上发表译文最多可加至10分。

(2)专业学术网站上的论文加分最多可加16分。

(3)同一篇论文被多家刊物转载或多次学术会议采用,在计只一次最高分原则的基础上,可适当加2-4分。

(4)同一论文为多人合作者,按第一作者得分高于其他作者的原则进行分配。

(5)凡需要加分的学术论文和译文,必须提供署名“山西财经大学”的登载刊物原件或学术会议信函,并经有关专家鉴定文章的性质和级别。

3、学术竞赛

经过选拔或不设选拔程序不必经过选拔直接参加院级以上有关我校所有专业学科的专业知识水平竞赛(如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时报金犊奖等)、“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的正式参赛者(不含工作人员),加分情况如下:

12+2

9+2

6+2

(2)各类比赛应提前向学院备案并得到认可方可加分;

各类刊物的加分资质由学院素质测评小组认定。

(3)同一竞赛活动重复参加(多项作品属于重复参加范畴)或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分(即只能选择上面表格中的其中一格数字进行加分)。

(4)对于在团体比赛中获得个人单项奖的,校级加4分,院级加2分。

(5)“挑战杯”创业大赛按校级参照评分

4、科研活动

事由

校级

参加科研活动并且有科研成果的

同一课题多级立项,只算最高分。

二、职务加分

担任

职务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三级

14

1、各级学生干部:

(1)校级学生干部:

①校一级:

校学生会正、副主席、副秘书长,校社管办正、副主任,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正、副大队长,学生委员会委员,校学生发展服务中心正、副主任,广播站正、副站长,学通社社长;

②校二级:

校学生会部长级,校社管办部长级,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部长级,校学生发展服务中心正部长,广播站学生干部,学通社干部,校社团负责人;

③校三级:

校学生会副部长,校社管办副部长,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副部长,校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副部长;

④校四级:

校学生会各部干事,校社管办各部干事,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各部干事,校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各部干事,广播站干事,学通社成员,校社团干部。

(2)二级学院学生干部:

①院一级:

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

②院二级:

学院学生会、分团委正、副部长;

③院三级:

学院学生会各部干事,校社团成员。

(3)班学生干部:

①班一级:

班长,团支书;

②班二级:

班委、团支部其他干部;

③班三级:

舍长、科代表。

2、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的,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学生参加多个社团,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学生干部同时担任社团干部的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3、学生干部获得个人职务方面荣誉的,不重复累计,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4、学生干部任期需满一学期以上者(含一学期)方可加分,只任一学期的加分折半计算。

5、在就读双学位期间,担任第二专业学院班委职务的,需第二专业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可以比照本学院班委加分细则予以适当加分,即按应加分数的50%计算。

三、经批准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考试并取得证书者加10分。

非本专业技术技能考试并取得证书者加3分。

四、实用等级技能考试加分标准: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加15分,六级加20分;

2、通过计算机二级10分,三级加15分;

3、通过普通话测试一级加10分,二级加8分,三级加6分;

4、通过其他国家专业部门资格认证者,每项加10分。

(必须有证书等相关证明)

1、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工作马虎、考核不合格、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多者参照相关标准扣分。

2、学生干部工作极不负责、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强烈的,经学院测评小组审定通过可不给予职务加分。

身心素质(7%)

1、体育竞赛

院级

非球类比赛1-3名

6+3

非球类比赛4-8名

非球类比赛参赛但无获奖

球类比赛1-3名(主力)

10+3

5+2

球类比赛1-3名(替补)

球类比赛4-8名(主力)

球类比赛4-8名(替补)

球类比赛参赛但无获奖

非球类体育比赛裁判

3分/次

2分/次

1分/次

校级最多5分,院级最多3分

球类体育比赛裁判

(1)院级和校级的体育比赛,属同一项目的只记一次最高分(即同一项目的比赛只能选择上面表格中的其中一格数字进行加分)。

(2)田径、游泳比赛破院、校、省高校、全国大学生记录的运动员每项分别加4、8、16、20分。

(3)文化传播学院班际比赛、院级(参照评分)第1—3名的队伍,上场者均按主力加分。

(4)校级比赛海选阶段参加不加分,必须在进入八强后后才能参照评分进行加分。

教练、领队属工作人员,另加2分。

(5)参加校运动会的运动员,除参照评分进行个人加分外,每人每次额外奖励2分。

(6)省级竞赛校内无名次不加分,得奖参照评分

(7)其他比赛如由正式校级、院级或以上机构举办,由体育部门出证明,参照评分。

2、校运会、篮球赛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人员加分标准参照“文化素质”项目中第四条“大型非竞赛类集体活动”类奖励分评分细则。

1、未按要求参加相关体育竞赛者,每人每次扣4分。

2.不参加体育达标测试者扣5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者除外),体育达标测试未通者扣5分。

3.体育课不及格者扣5分。

专业素质(70%)

1、学习成绩包括全部考试课、考查课,计算公式如下:

Σ(课程成绩×

课程学分) 

学习成绩= 

————————————— 

∑ 

课程学分

2、必修课、必选课每补考1门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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