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区初中学区划分调整方案为做好今年我市城区初中学区划分工作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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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越山路—解放大路—珲春街—光华路所围区域为吉林三十一中学区。
3、吉林八中范围:
解放大路—越山路—松江路—珲春街—河南街—南京街—桃源路—昆明街—珲春中街4、吉林二十三中学:
原部分学区范围:
长春路—解放大路—农林街以南—温德河所围区域,沈吉铁路西侧与西安路南所围区域。
长春路—松江西路—解放大路—农林街所围区域,沈吉铁路以西—西安路北所围区域划给吉林三十中学。
5、吉林三十中:
原学区、吉林二十三中学部分学区范围:
长春路—平山街—沈吉铁路,长春路—松江西路—解放大路—农林街所围区域。
长春路—松江西路—解放大路—农林街所围区域,沈吉铁路以西—西安路北所围区域为吉林二十三中学学区。
6、吉林三十一中:
光华路以北—珲春街以西区域。
越山路—解放大路—珲春街—光华路所围区域划给吉林七中。
7、桃源中学:
无学区。
二、昌邑区范围内所属初中学区1、吉林九中:
原学区、十三中学区、桃源中学部分学区范围:
松江路—珲春街—解放大路—吉林大街—成都路—原制材厂铁路线—吉沈图铁路—松江东路其中:
吉沈图铁路—原制材厂铁路线—松江东路所围区域为十三中学区;
成都路—原制材厂铁路线—上海路—吉林大街为桃源中学学区。
2、吉林十三中:
3、博达中学:
原部分学区、桃源中学部分学区范围:
长吉图铁路—中康路—吉林大街—吉沈铁路—中兴街—通江街—解放北路所围区域。
长吉图铁路—中康路—吉林大街—吉沈铁路为原桃源中学学区。
4、汇文中学:
原学区、博达中学部分学区范围:
长吉图铁路—解放北路—通江街—中兴街—吉林大街—松江东路所围区域。
解放北路—通江街—中兴街—吉林大街为博达中学学区。
5、通潭实验学校范围:
中兴街—吉林大街—解放北路—松江北路所围区域。
6、昌邑一实验中学:
原部分学区、桃源中学部分学区。
范围:
珲春中街—昆明街—桃源路—吉林大街—沈吉铁路—中兴街—松江北路—林荫路—幸福街所围区域其中:
昆明街—桃源路—吉林大街—沈吉铁路为桃源中学学区。
7、逸文中学:
原学区、昌邑一实验部分学区。
和平路两侧住宅区、新建社区(中钢搬迁后归逸文中学,未搬迁属昌邑一实验中学)。
新建社区(中钢搬迁后归逸文中学,未搬迁属昌邑一实验中学)8、吉化实验学校:
三、龙潭区范围内所属初中学区龙潭区具体划分3个区域:
铁东地区、土城子地区、山前—泡子沿—靠山地区。
1、铁东地区:
吉化第九中学范围:
清源街—遵义东路—滨江北路所围区域及以东地区和滨江东路龙潭山西侧(原吉林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新开发小区。
2、山前—泡子沿—靠山地区:
吉林市江机中学范围:
前进街—吉哈铁路—华丹大街所围区域,遵义路以北—汉阳街以西—吉哈铁路所围区域。
3、土城子地区:
吉化三中、吉化六中、吉林十六中、龙潭实验学校(初中部停止招生)范围:
滨江北路—清源街以西—遵义西路以南—汉阳街以东—吉哈铁路—前进街以东所围区域。
由于历史遗留(隶属关系、改制校)等因素,导致此区域内学校学区重叠,拟采取“共有学区,电脑派位”的办法,即这一区域的学生,由龙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分配到吉化六中、吉林十六中、吉化三中。
四、丰满区、高新区范围内所属初中学区1、丰满区实验中学范围:
烽火街—滨江中路—滨江东路—会展街—恒山东路—恒山西路所围区域,北华大学新校区,江南乡兴隆村、建华村、裕民村、永安村、二道沟村、三家子村、大孤家村、小孤家村、腰岭村。
2、松花江中学范围:
烽火街—滨江西路—吉林大街—深圳路—台北路—厦门街所围区域,吉丰东路—南山街—深圳东路—环山路所围区域,吉丰东路南侧。
3、吉林二十九中范围:
吉林大街—深圳路—台北路—厦门街—恒山西路——恒山东路—南山街—荣光路所围区域。
4、丰满经开区实验学校范围:
温德河、松花江和城市外环绕城公路所围的南部新城区域,小白山乡各村。
附件2关于登记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认定办法为了保证小学毕业生按照学区、相对就近入初中学习,现对登记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相关省份和地区小学升初中学区划分的做法,学生家庭住址登记以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的住址为准,而不是以户籍为准,房屋产权证说明家庭住址,户籍说明法律关系。
二、登记本市学生的家庭住址时,学生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的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所谓“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
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时间是学生入学当年的4月1前),持有者应是该生的父母,而不是共有权证;
“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
三、持老人(特指学生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产权证登记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学生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
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
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学生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学生父母的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四、学生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内,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吉林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学区内实际常住的,均可按学区内住址登记。
五、如果小学毕业生家庭住房已拆迁,应出具吉林市拆迁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材料。
证明自己确实没有重新购房的,按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如已有自己的住房或已重新购房,则应将户口迁入到所购房的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六、小学毕业生应跟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居住在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登记时要持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本。
凡迁到老人及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按照原户口所在地登记。
对于弄虚作假,无法核实情况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七、登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家庭住址时,需要出示暂住证明,原则上按照学生的暂住证明登记住址,对居住在生源密集学区的可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规定中,初中入学半径3千米左右,相对较近的学区进行住址登记。
对进城购房的农民工子女,只需持房屋产权证(购房时间是学生入学当年的4月1前)、吉林省公安厅监制的“暂住证”或暂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务工单位证明即可。
全市各小学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登记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认定复核工作。
各初中学校在复核学生的家庭住址时,可让学生出具证明其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供热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收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