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区本级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docWord文件下载.docx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区本级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doc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区本级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docWord文件下载.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法制宣传教育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全区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知识竞赛工作;
指导全区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指导乡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乡工作;
负责《普法简报》、《依法治区简报》,做好法制材料征订、发放工作;
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并组织实施。
(三)基层工作管理
指导并管理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组织并开展基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
督促并检查司法所的职能工作。
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人员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和基层调解组织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安置帮教、社区矫正
制订全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指导、管理全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接受矫正对象,办理衔接手续;
督促指导基层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矫正对象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负责实施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并依照规定做好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
(五)法律援助
负责对公民提出的要求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批工作;
组织协调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协调、指导区属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的援助工作;
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分派的援助案件;
接待、解答法律咨询。
三、区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90.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财政专户资金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82.82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支出
2.38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31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预备费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二十三、其他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上年结转
本年支出合计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注:
本表数据来源为区财政局批复的2017年部门预算。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科目
预算数(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406
司法
2040601
行政运行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05
医疗保障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01
2210202
提租补贴
1.30
注: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21.04
津贴
16.51
奖金
2.84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人员支出其他
医疗保险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办公费
0.90
水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汽车交通费
2.00
职工教育经费
福利费
其他福利费
工会经费
离休公用支出
退休公用支出
教育行政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
退休费
31.72
退职(役)费
遗属补助费
遗属煤电汽
其他生活补助
0.22
购房补贴
职工个人取暖费
2.59
抚恤金
救济费
奖励金
生产补贴
助学金
其他补助支出
医疗费
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
5.00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基本支出
*229
*其他支出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9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预算安排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90.5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比去年减少4.37万元,下降4.6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专项收入,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90.51万元,比去年减少4.37万元,下降4.6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专项收入,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82.82万元,占91.5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万元,占2.63%;
住房保障支出5.31万元,占5.87%。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收入90.5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1万元,比去年减少4.37万元,下降4.6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专项收入,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1万元,比去年减少4.37万元,下降4.6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专项收入,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90.5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2.77万元,占47.25%;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支出2.90万元,占3.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4万元,占44.01%;
项目支出5.00万元,占5.52%。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九、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中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拨款支出2.00万元。
占年度预算的2.2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支出,2017年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00万元,原因是按要求配备司法专用车辆1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
一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总计7.90万元,包括:
办公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2016年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总计23.6万元,2017年比2016年机关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15.7万元,减少了66.52%,原因是减少专项收入,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总金额6.66万元,全部款项为计划金额,按实际发生采购项目结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末,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固定资产总计17.0万元。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未进行全区预算绩效试评价考核工作,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对牡丹江市爱民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司法:
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
四、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保障:
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
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改革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提租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