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运营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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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车辆线路的调配要服从车队领导安排,对于不合理的安排可以向车队长提出见意,不得与任何部门人员争吵,若有其他问题可以跃级向公司领导投诉。
2.2.3执行运输任务途中手机、对讲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路上出现堵车,遇交管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车队长;
未经车队长同意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产生的路桥费和交通罚款不予报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承担,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遇交警、路政、运管检查,配合检查,不准出言不询乱说话,了解情况上报队长,未经队长同意不得善自将证件、票据、车钥匙等交出。
2.2.4驾驶员认真执行三检制度;
出车前至少提前一小时对车辆及拖挂进行检查,严禁病车作业;
停车时做好临时检查工作,保证车辆运营。
2.2.5驾驶员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证件、备品、备件、运输单据及车辆配套设施。
换班时车辆证件和拖挂证件要交代清楚,因驾驶员工作疏忽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2.2.6驾驶员发车前18小时严禁喝酒包括所有酒精饮料;
驾驶员下班后以及在外压车期间严禁赌博,有效的利用时间休息,时刻保证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车辆;
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
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2.2.7驾驶员接收运输单据时认真检查车号、日期、载重量是否有误,如需清点检验的货物驾驶员必须清点、检验货物及包装物是否完整、全新。
2.2.8驾驶员时刻注重车容、车貌;
保持驾驶室无异味、异物,物品摆放整齐;
车头、车厢要清洁,色彩要有光泽不得有泥巴水泥等异物。
2.2.9驾驶员在外违章扣证或产生罚款必须马上报告车队领导,因驾驶员自身原因产造成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维修、维护、保养要严格按车辆保养手册执行,车辆需要维修、维护、保养或出现故障时要及时上报车队长,到公司指定的维修站点维修,费用金额要经车队长批准,监督车辆维修过程,保证修车质量并验收签字。
认真清点、保管出车备用金,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借支条;
发生费用经车队长确认即时报销,保证备用金固定额度;
因发车路线更改或停运时必须将借支条及款返还公司;
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报销,严禁虚假销。
因公他人乘坐公司车辆驾驶员必须向车队长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严禁司驾驶员私自带人上车;
严禁他人换开车辆。
第三章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3.1驾驶员考核录用
3.1.1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审查内容人:
驾驶证、上岗证、体检、年龄及个人素质);
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适用期一个月。
3.1.2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3.1.3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3.1.4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3.1.5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3.2驾驶员操作规程
3.2.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内容
(-)灯光、大灯、刹车灯、驻车灯、小灯以及牌照灯等,牵引车及挂车反光警示牌,方向灯别忘了挂车上的灯光装置,所有的警示信号灯光喇叭及报警信号,挡风玻璃雨刷及挡风玻璃清洗液,后视镜及电加热功能,转向系统,刹车空气干燥器检查储气筒并防水,油水分离器检查及放水
(二)检查油箱气罐油气量及相关连接管路,手刹车功能检查,钢圈及轮胎,货物的紧固,挂车的电线及刹车气管的连接,冬季时确认车头和挂车未经冰雪冻结,检查车辆下方无任何油液泄露,检查油液平面发动机机油离合器油方向机油。
(三)车辆启动后应检查车辆各种仪表转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3.2.2LNG燃气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本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岗证,且驾驶的车型在准驾范围内,方可上车驾驶。
第二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作业基本守则》,严格执行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严谨酒后驾车,严谨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及做与驾驶无关的事,必须集中精力,注意了望。
第四条加气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严禁在车辆附近接打电话,车辆四周不得有任何火源;
加气过程由专职加气员操作,司机严禁动用加气站的各种加气设施。
第五条燃气储气罐上的各种气管接头严禁私自折动,气罐上的回流阀旋转手柄(灰色)除专职人员外绝不允许拧动。
第六条长时间停车时,需将储气罐输出阀(红色)关闭,以防止燃气外泄;
车辆启动时先打开储气罐输出阀。
第七条开、关储气罐输出阀及进行与储气罐有关的作业时,必须戴好绝热手套,防止气体外泄造成伤害,身体及面部必须避开气体直射处。
第八条储气罐燃气不足时,先打开银灰色增压阀少许,再打开蓝色增压阀,最后将银灰色增压阀全部打开;
回加气站加气时必须将两个增压阀都关闭严。
第九条严禁用明火查看燃气罐及燃气管路接头,发现有燃气泄漏时,必须立即关闭气罐输出阀(红色)。
第十条每次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开带病车,同时确认车辆附近无人和障碍物方可启动车辆;
检查车辆及更换轮胎时,必须选择宽敞平坦可靠的地点,拉紧手制动,掩好轮胎。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严格遵守场内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不得违章驾驶,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违章驾驶。
第十三条车辆的灯光、转向、制动、雨刷器及行路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有效,发现存在故障要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严禁将各种盛装燃料容器、各种铁器及重物放在驾驶室内。
第十五条严禁发动机运转时在车下进行任何作业,需要在车下作业时,必须将车辆熄火、掩牢,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调整发动机各种传动皮带时,必须使发动机熄火停转后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拉运货物需上车顶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做好安全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车上必须配置灭火器,且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十九条驾驶LNG燃气罐车时,还应遵守罐车岗位装卸车操作规程。
3.3车辆保养制度
3.3.1车辆保养的分类:
车辆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它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包括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初驶保养、换季保养和停驶车保养等五种。
3.3.2在车辆生产厂家提供免费保养的条件下,尽量到服务站进行保养。
3.3.3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对车辆的清洁和外部检查为重点。
日常保养包括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返回保养。
(一)出车前检查项目:
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液是否加足。
检查全车油、水、气有无渗漏;
检查各仪表、信号、照明、开关、按钮、雨刮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工作情况;
发动机有无异响,工作是否正常;
检查转向、传动、制动和轮胎的技术状况及紧定情况;
检查装载是否合理和安全可靠。
(二)途中检查项目(通常在行驶两小时左右进行的检查):
检查发动机、底盘、仪表及信号装置的工作情况;
检查轮毂、制动鼓、变速器和驱动桥温度是否正常;
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及紧定情况;
检查机油、冷却液的液面高度和全车油、水、气有无渗漏现象;
检查装载情况。
(三)返回后保养项目:
清洁车辆;
加添燃油,检查润滑油、冷却液,冬季无冷却液车辆应放尽冷却水;
检查三角皮带的完好情况和松紧度;
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间及表面的异物;
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检查、整理随车工具、附件、切断电源。
3.3.4定期保养:
车辆的定期保养由各车辆部根据不同的车型,严格按照该车的使用说明书,制定相应的保养项目和计划,并督促实施完成。
3.3.5换季保养(全年最低气温在-5℃以下的地区,在入夏和入冬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换季保养。
)的项目:
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和燃油;
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并进行充电;
检查供暖、通风装置和放水开关的完好情况。
3.3.6新车初驶期的保养
新车和发动机经过大修的车辆,在规定的行驶里程内的使用磨合,称为车辆初驶。
车辆初驶期的工作特点是:
零件加工比较粗糙,润滑效能降低,磨损加剧;
紧固件容易松动。
所以,必须按照车辆初驶的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
车辆的初驶期:
汽油车为1500公里,其他车辆的初驶里程参照原厂规定执行。
初驶里程从新车或发动机经过大修后出厂开始计算。
车辆初驶的使用规定:
(一)减载:
初驶期内,汽车的载重量应逐渐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的80%;
(二)减速:
发动机不得高速运转,限速装置不得任意调整或拆除。
应适当控制车速;
(三)按规定正确选用燃油和润滑剂;
(四)到初驶期的里程后,到特约维修店进行强保。
3.3.7车辆保养峻工及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标准:
经过保养的车辆,要按照车辆保养峻工验收项目检查验收。
不合格的项目要重新进行保养。
(一)发动机启动容易,各种转速下运转均匀,改变转速过渡圆滑,工作良好。
柴油发动机无“游车”、“飞车”现象;
(二)发动机温度正常,机油压力、气缸压力符合要求;
(三)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无打滑、发抖现象,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要求;
(四)变速器换档时应轻便灵活,无乱档、跳档现象;
(五)传动轴安装正确,锁止、紧定可靠;
(六)轮胎换位及安装正确、气压正常制动鼓检视孔要外露;
(七)钢板弹簧及螺栓安装正确,紧定可靠;
(八)转向机操纵轻便灵活,各部螺栓紧定、锁止可靠,前轮前束、转向角和转向盘游动间隙符合要求;
(九)轮毂轴承、制动蹄片隙等各部调整适当,工作温度正常车辆滑行性能良好;
(十)蓄电池外部清洁,电解液面高度和密度应符合要求;
(十一)发电机工作性能良好,皮带张力符合要求;
(十二)发电机调节器工作性能符合要求;
(十三)起动机工作性能良好,调整适当,防尘箍完好;
(十四)各仪表、灯光、信号、开关工作正常,全车线路齐全完好,固定可靠;
(十五)各总成内润滑油数、质量符合要求,各润滑点及各活动关节按要求加注润滑剂;
(十六)全车各部无漏油、水、气现象,所有连接螺栓紧固、锁止可靠;
(十七)车容整洁,车门、车箱、驾驶室、发动机罩、翼子板等应无明显缺陷。
3.4车辆油料管理使用规定
3.4.1车用油料的管理
(一)加注油时要严禁烟火,冬季烤火注意安全,不准高温接触油箱;
(二)不准用汽、柴油清洁车辆发动机;
(三)严格车辆油料消耗指标,大力提倡节约用油;
(四)润滑油必须由维修中心根据不同的车型统一购买,严禁司机自行更换润滑油。
3.4.2油耗管理规定
(一)严禁私自拆卸里程计数装置,如出现故障必须立即修复;
(二)供油系统要完好无损,防止跑、冒、滴、漏;
油箱不能加注过满,油箱盖必须封盖严实并上锁,严禁使用非制式油箱盖,油箱盖丢失必须立即配置;
(三)因车辆机械故障造成油耗增加,应立即主动排除。
如司机不能排除时,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维修店给予修复;
3.5车辆检查制度
3.5.1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3.5.2要定期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消除隐患。
3.5.3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
3.6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3.6.1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
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
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报告公司领导,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
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3.6.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
如有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3.6.3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
驾驶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拨打110报警,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
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
4.1驾驶员行车管理4.2.1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2作业前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严禁驾驶技术状况有缺陷的车辆作业;
4.3作业时要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登记驾驶车型与所驾车型必须相符;
4.4车辆在厂内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厂内各路段的限速规定,严禁超速、超载、超高行驶,控制物料洒落;
4.5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超限运输,严禁将车辆交与其他人员驾驶,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4.6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4.7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4.8不准超速行驶;
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
不准直流供油;
4.9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4.10车辆进入加油站加油时,必须熄火加油;
严禁在油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附近调整车辆的油、电路;
4.11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
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
4.12车辆通过平交道口时,应遵守道口安全管理规定,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
4.13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应遵守转弯车让直行车、支线行驶的车辆让干线行驶的车辆,严禁抢道强行;
4.14车辆在路边临时停车时应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地方,坡路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必要时要掩住车轮;
4..15车辆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
4.16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
4.17行车中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4.18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行驶,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
4.19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4.20车辆发生故障,尽快将车辆拖离公路,打开双闪警报灯,设置警告标志;
4.21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4.22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五章处罚制度
5.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停职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酒后开车;
人工自流供油;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车辆的。
5.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私自带学徒开车;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维修,保养费用提前发生并超额的;
不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检查车辆的;
人为造成燃气消耗过高的;
矿粉水大、雨天装车不按规定铺好彩条布的;
装完车后苫布不扎进盖严,行驶中导致铁粉刮飞的;
不按操作规程启动车辆和熄火,停驶三小时以上不关闭阀门的;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5.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不按公司规定严重超载、超速的;
驾驶室超员的;
车容、车貌,是否有跑、滴漏、螺丝松动脱落、管路有磨损、灯光、转向、刹车经检查不合格的。
5.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穿拖鞋开车的;
未经同意善自乘载他人的;
不参加公司培训的。
5.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票据示安规定时间上交的;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5.6司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生的罚款全部由司机本人承担。
5.7司机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发生的事故,按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损失,对司机处以10%的经济处罚。
5.8因交通事故遭成的车辆停驶损失,按总价值的5%对司机进行处罚。
5.9对存在以下违规情况下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全部自负,并依据相应的责任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转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9.1驾驶者因酒后行车或违反交通法规等严重违章行为。
5.9.2驾驶者未按公司规定(对外营运车辆未履行调度派车单签
发手续)私自出车。
5.9.3驾驶者未按公司规定路线、车速、操作规程行驶、停放。
5.9.4擅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的,以及非公司专职驾驶员擅自驾
驶公司车辆。
5.9.5违反规定私自带人。
5.9.6在特殊情况下,未经请示主管领导,自作主张改变正常工
作生产的各项事故。
5.10车辆各部零件不是因质量问题提前损坏的,按零件造价的10%给予经济处罚。
5.1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运输流程执行,对违反公司流程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
5.1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线路运行,如有突发事件立即请示车队长,经批准后方可改变路线,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500元罚款,因不按路线行驶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价赔偿。
5.13司机要文明理让行车,不准恶意抢道,工作时间不准与他人争吵,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素质,打造高素质利通队伍,如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公司处以200-5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5.14严格遵守发到货现场要求,不得与发到货现场人员发生争吵或打架,保持现场清洁,不乱扔垃圾和杂物,不准随地大小便,对于现场指挥不当可以向车队长汇报,由车队长上报公司协调处理,对于不服从装卸现场指挥的及与现场发生争吵或打架的,视情节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造成后果的诉讼于法律。
5.15行驶中前车遇到交管路政检查,及时通知后续车辆,接受检查了解清楚指法部门及检查内容后及时上报车队长我们的现实情况,等待公司协调处理。
对于不及时通知后续车辆、不及时上报或与执法部门争执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200-500元罚款。
5.16车辆行驶前后保持距离,前车通知后车路检时,后车因不与前车保持距离被查扣的,后果由司机本人全部负责。
5.17驾驶员违反规定并不能如实诚认的,经调查核实奖处以三倍以上罚款。
5.18出现严重交通事故,车队长、主管经理负有领导责任,或因管理沟通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车队长、主管经理负有领导责任处以200-2000元。
第六章奖励制度
6.1安全奖:
每季度评比一次,对没有发生任何事故,违章,违纪以及其他情况的司机奖励300元,运行时间不足二个月的不予奖励。
6.2节能奖:
每季度评出最佳节能司机一名,奖励200元。
6.3设备完好奖:
每季度评出一台车,维修保养费用最低的奖励200元。
6.4轮胎奖轮胎使用寿命超过核定公里数,还能继续使用的,按设备折旧率的15%奖励。
6.5能够及时为公司提供见意(包括技术)及整改方案,为公司减少损失,增加效益的每次给予100-500元奖励。
6.6全年运输严格遵照本制度执行没出现任何违反本制度规定,并全年经济指标优良的给予最佳优秀员工奖励500-1000元。
6.7公司全年运输无安全事故的给予车队长、主管经理给予2000-5000元奖励。
吉林省利通物流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