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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全生产保底行动

全市安全生产“保底行动”

开展情况(4月份)

禹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

1、危险化学品工作线………………………………………1

2、粉尘涉爆企业、涉氨涉氯企业、涉及煤气发生炉企业、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工作线………………………………2

3、建筑施工工作线…………………………………………5

4、城镇燃气、长输油气管道工作线………………………8

5、火灾消防工作线…………………………………………10

6、特种设备工作线…………………………………………12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工作线……………………………14

8、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工作线……………………………16

全市安全生产“保底行动”开展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工作线(责任单位:

安监局)

工作开展情况:

深刻汲取平原联化科技“4.3”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4月5日德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4月4日德州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我市4月5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保底行动”,我局积极组织准备,认真部署安排,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安全检查,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一)制定方案,立即安排企业进行自查。

按照德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德安办明电[201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立即制定了《关于印发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禹安监发[2016]10号),并印发到企业。

要求企业集中力量、安排专人,对企业内是否存在涉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安监局。

同时,积极聘请安全专家帮助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尤其是存有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更要组织专家力量和技术人员开展重点排查,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二)聘请专家,开展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检查。

根据《实施方案》计划安排,市安监局依托专家技术力量,组织赛飞特安全专家,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重点存在现场无职业危害告知牌、缺少应急救援和防护设备设施、未加装安全警示标志、防爆区域未划分、部分电器防爆等级不够等隐患问题,专家当场书面告知企业,并提出合理整改建议和措施。

此次专项活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7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问题105项。

(三)积极调度,督促企业整改隐患问题。

专项检查结束后,危化品科进一步将存在隐患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隐患动态档案,积极督促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并定期调度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掌握企业隐患整改状况,对无法一时整改完成的问题,要求企业严格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和预案“五落实”,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二、粉尘涉爆企业、涉氨涉氯企业、涉及煤气发生炉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工作线(责任单位:

安监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制定了《全市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保底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高新区安监局和各乡镇安监办(安监中队)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开展“保底行动”,并对企业进行检查。

同时,根据工贸领域企业风险程度不同,对工贸领域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将涉氨制冷企业、规模以上的涉爆粉尘企业和使用煤气发生炉企业列为重大风险企业。

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市安监局聘请专家组成检查组,对高新区、乡镇及重大风险企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即实现了对工贸企业的全覆盖,同时又突出了重大风险企业的重点监管。

(二)扎实保底行动。

4月19日至21日,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对12家涉氨、涉爆粉尘及涉及煤气发生炉的重大风险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排查出隐患和问题106条。

高新区、各乡镇共检查企业106家,排查出隐患和问题258条。

在行动中,我们将隐患排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相结合,督促2009年8月1日以后的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即杜绝了胎生性隐患的形成,也避免了胎生性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将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相结合,实现了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督促禹王蛋白在原来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上努力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督促福泉钢铁、航盛金属制品、禹飞面粉等30家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三)集中治理重点隐患问题。

在涉及煤气发生炉工作线上,我们重点督促东晟玻璃制品公司对煤气发生炉区域内电器、灯具实施了防爆改造,并安装了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

督促企业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建议,在煤气发生炉与生产车间之间加设一道防火墙,有效解决了煤气发生炉到生产车间距离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在涉粉爆炸危险企业工作线上,我们重点督促坤达木业公司整改甲醛罐区间距不足等问题。

督促企业将甲醛罐区按照设计要求搬迁至距车间15米的地方,新增设的防火提距甲醛罐距离改为3米,防火提高度提高到1.2米;增设液位计,甲醛有毒气体报警仪,设置洗眼器,增设安全警示标志。

同时,督促企业将车间内的灯具换为防爆防尘型灯具,将配电箱、设备、地面堆积的大量粉尘进行了清理,车间安全生产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

重点督促禹飞面粉公司整改粉尘积累问题。

督促企业对积累在设备、地面配电箱内部的粉尘进行集中清理,对杂乱的电器线路重新敷设。

同时,制定《粉尘清理制度》、《粉尘爆炸危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企业也投入100多万对除尘及部分陈旧设施进行了更换。

在涉氨工作线上,集中督促非法建设项目。

我们督促德邦食品公司、和美食品公司两家涉氨制冷企业完善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在其他工贸行业里,汇嘉粉末自2015年3月至今,在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

(四)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监管。

4月12日,对我市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暗查暗访”,结合“保底行动”检查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级存放;是否存在超量存放、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等情况;“四防一控”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并督促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整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工作,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三、建筑施工工作线(责任单位:

住建局)

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落实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进一步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工程开工前我局和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了各方主体责任及奖惩办法。

(二)不断深化安全专项治理。

1、突出治理工作重点。

着重对薄弱环节、专业施工、分包项目、零星工程的重点治理;特别是对深基坑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倒塌等建筑业“五大伤害”事故以及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等的重点治理。

2、强化安全检查。

4月份,共检查23个在建工地,检查范围包括市区和高新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23份,提出安全隐患200多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架、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施工机具、消防安全、扬尘治理等分部分项工程十余项。

(1)不断加大巡查力度。

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中,以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安全行为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点为监管重点,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建立巡查档案,加大巡查密度,提高巡查质量,及时纠正与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有效增强监管力度。

(2)深化安全专项检查。

结合实际、主攻难点。

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外脚手架的专项检查、大型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专项检查、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等。

(三)全力推进安全费用落实。

全面推进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着重从解决“支、收、用、管”四个主要环节,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措施费以支(预)付工程款的方式进行,在支(预)付凭证中应当注明“安全措施费用”字样;要求施工企业收取安全措施费用应当设立专户核算;明确安全措施费用的用途;确定了安全措施费用的监管方式。

(四)全面强化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观念,深入广泛地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不断提高创建标准,不断夯实创建基础,不断规范创建行为,全面提升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棕合治理工作水平。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全面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

明确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制度、资金、技术、设施设备等各项保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各参建单位对其参与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扩大安全标准化工作覆盖面。

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三是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一是转变监管思路,改进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二是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资质许可、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等各管理环节的效能,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整体合力。

三是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排查与监控。

四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切实加强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大、难、新”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预防高处坠落等为重点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层级督查,督促企业切实承担隐患排查治理与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做好各类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城镇燃气、长输油气管道工作线(责任单位:

油区办)

工作开展情况:

城镇燃气领域:

油区办4月份继续对全市18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分项的排查摸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的燃气经营单位18家,共排查发现隐患36项、整改完成28项。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

在企业制度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的责任制、职责、投入、培训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查验燃气企业证照、资质、定期校验报告等。

同时,组织各燃气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四个台账”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

在设备设施方面,针对燃气经营企业,重点排查门站、主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庭院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用户安全用气及用户设施安全等情况。

针对加气站,重点检查加气设备设施运行、电源及用电安全、加气车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宣传提醒加气车主安全使用等情况。

针对液化气站,重点检查厂区储气罐、输气管线、灌装间、泵房的防火、防雷、防泄漏、钢瓶充装倒气、残液的处理、电源及用电安全等情况。

三是严格监管执法。

在检查过程中,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刚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

将执法监察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明确执法范围,加大执法频次,完善“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执法。

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长输油气管道领域:

油区办4月份开展了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宣传月活动,有4家管道企业参与配合了此次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共制作挂板12副、立地展板4副、宣传手册1200份,出动宣传车4辆,内容涵盖了管道保护法主要内容、近年来油气管道爆炸事故案例以及一系列警示标语,涉及市中办、房寺、十里望、辛店、梁家、安仁、伦镇等多个乡镇。

一是加强管道沿线地区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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