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参考答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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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来难以自圆其说。
2月15日,有记者报道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资料显示,在G公司目前生产的熊胆产品中,除了“熊胆粉”和“熊胆胶囊”获得批号外,其他30多种产品均未获得熊胆药品或含熊胆药品批号,主要为熊胆茶、清肝茶等保健产品。
不过,G公司还没有一种产品获得任何保健品批准字号。
中国保健协会表示,尽管国内目前尚未取消活熊取胆,但根本原则是“熊胆入药”,如果厂家并非把熊胆“入药”而是挪作他用,毫无疑问应予以严格限制。
亚洲动物基金中国区对外事务总监也曾表示,以G公司的一款产品为例,仅仅3克熊胆粉被包装在50厘米见方的盒子里,包装得很豪华,售价也高达400多元,“大部分的熊胆消费都是礼品消费,而不是药品消费。
而这些礼品消费都是建立在黑熊的痛苦之上的。
”G公司的这种做法,在全国医药行业具有某种普遍性。
“活熊取胆汁存废”问题也引起了舆论界的热议。
一种声音认为:
很多人吃牛肉、吃羊肉,这比插管取胆残忍多了,活熊有义务为人服务。
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
我们应该明白,人类不过是自然界中普遍而年轻的物种,就像我们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一样,我们也不能随意作践自然,作践动物。
对自然与生命以仁爱心对待,以敬畏心对待,这是人性要求的情操和素质,也是我们必须履行义务。
2.某报2012年2月27日发表了一篇学者署名文章,内容概要如下:
放在“熊胆入药以治病救人”的前提下探讨“黑熊在被取胆汁的过程中是不是舒服”这样一个颇有小资情调的话题,好像迂阔的很:
全球人口每天吃掉的动物难以计数,无论饲养还是屠宰,人类难过问过动物舒不舒服?
哪个动物不愿意活得自由自在顺其自然地“终极天年”?
但人不吃吃肉行吗?
“君子远鲍厨”不过是说“吃的人不杀、杀的人不吃”而已。
当代西方环境伦理主张赋予一切生命包括动物平等的“伦理关系”,就像人类人人平等一样。
这一“动物的平等伦理权利”的设置立意是高尚的,胸襟是宽广的,情怀是利地的,但其基本理论依据始终是成问题的。
这一理念建立在生态平衡之上:
每一物种都在地球的生态系统中有其地位,每一物种都是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起着相互平衡的作用,而每个物种都是有个体组成的,所以,每一动物个体都有平等的伦理权利。
如此论证看似严谨,实际上存在着不可克服的“伦理悖论”。
因为环环相扣的生态系统中,某个特定物种所履行的生态功能恰恰是或者给其他物种做食物,或者以其他物种伪食物,所以物种的伦理权利应该建立在该物种的个体牺牲自己的基础上,个体的牺牲往往构成了物种生存以及繁衍下去的基本前提。
将物种与个体的这层关系放到生活场景中来认识,就是说动物的伦理权利只是物种层面的权利,而不是个体层面的权利。
保护物种不等于保护该物种的没一个个体。
相反,人吃鸡越多,鸡这一物种繁衍的越多。
同样的道理,支持活熊取胆的人士提出:
“对于一部分黑熊抽取胆汁,可以避免猎杀更多的野生黑熊。
自从有了活熊取胆技术之后,野外黑熊种群增加,数量增多,所以此举客观上保护了黑熊物种。
”对此说法,但也不能完全斥之为狡辩。
然而问题在于,站在环境的立场上,即使动物个体“应该为种群作出牺牲”,也仍然享有自己的伦理权利。
首先,在乱杀滥捕的情况下,个体的牺牲并不能换取种群的生存,此时,该物种中剩下的任一个体的生存都具有生态意义上的伦理地位,否则,动物伦理就变成了对生态重要性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保护生态也便名存实亡了。
其次,在动物为其生态功能,比如供人食用、制作裘皮或者入药治病而牺牲的时候,个体的伦理表现为不应遭受无谓甚或无度的痛苦。
中国传统饮食中诸如“鱼炸熟了,嘴还在动”和“活吃猴脑”之类不顾动物痛苦的“菜肴”在国人中日渐式微,说明基本的动物伦理观念已潜移默化地影响力国人,这是民族心智进步的表现。
3.有网民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
一女子用尖尖的高跟鞋鞋跟对一只小猫肆意践踏,手段极其残忍,这就是轰动一时的M县女子虐猫时间。
“虐猫事件”一夜之间成为在各大网站的热帖,评论成千上万,数天内席卷了国内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
网友们愤慨万分,对虐猫女子声讨谴责,誓言要揪出凶手。
网上掀起“辑凶”狂潮,经过网友收集信息、搜索、排查,“疑犯”身份陆续曝光--除了虐猫女,M县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参与了虐猫拍摄过程。
虐猫视频中关键人物被披露后,引起了M县的高度重视。
县政府当即派出工作人员对虐猫时间当事人展开调查,并召开了紧急专题会议,纪检、宣传、检察、法制、监察、公安、文化等部门参加了会议,对虐猫事件调查处理情况作了汇报。
从调查情况看,虐猫事件拍摄现场为M县一沿江风景区,参与者中有一名已经主动承认了事实。
虽然参与者参与的原因、动机以及是否被其他组织引诱、利用还有待进一步查证,但此事在M县发生并有M县人参与,县政府对此表示愤慨、谴责和遗憾。
“考虑到参与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其行为与其从事的职业极不相称,所以,从即日起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立即停止其工作,接受调查。
鉴于其中一名可能参与事件的嫌疑人不知去向,责成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采取多方面、有力度的措施,尽快取得联系,使其主动返回本单位,就本事件作出明确的解释。
”有关部门汇报道。
据称,在这次会议上,M县人民政府还对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细致研究,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法律权威部门请求协助,为今后参与者进行处理提供事实依据和网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4.法制报报导了某市H区暴发狂犬病疫情以及随后的处理情况。
具体报导如下:
进入3月以来,某市H区暴发狂犬病疫情,截至目前,有11人患狂犬病死亡,6200多人被狗咬伤,这些数字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
随后,当政府部门为控制疫情,捕杀了三万多只狗,遭到众多爱狗人士的激烈批评,使H区一度陷入“屠狗风波”的舆论漩涡。
H区许多群众有养犬习惯。
全区拥有各类犬37万多只,这意味着平均每10人就拥有一只狗。
部分群众认识不足、管理不善,随意遗弃造成大量流浪犬,犬只随意流动是导致狂犬病疫情满眼的主要原因。
H区连续召开狂犬病防控紧急会议,指出狂犬病已严重危害带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场为期30天的几种整治犬类活动在全区紧急开展。
政府强调:
所有犬只必须进行免疫并办理相关证件,一律实行栓养和圈养。
严禁携犬进入商场、市场、学校、公园等公共场合,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强制捕杀。
记者在政府发布的通告上看到如下条文:
“各乡镇实施组织由公安、农业、城管等部门组成的专业队伍对为免疫的犬只进行捕杀,犬主不得进行阻拦、不得要求赔偿,群众也可自行组织捕杀犬只。
许多养狗人惶恐不安:
以前H区对犬类试行挂牌管理实施并不完善,大部分养狗着都没有主动进行免疫、办理证件。
这就意味着,禁令期间,如果不及时主动检疫或没有办理证件这些狗将在劫难逃。
5月23日,“禁犬令”实施,“打狗队”开始出现在H区的大街小巷,村镇市集。
随着行动成果的不断扩大,一些现场捕杀、杀狗的视频开始在网上传播。
对流浪狗的围剿,引来潮水般的争议质疑声。
“H区一直是狂犬病的老疫区,只是今年比往常要厉害些。
如果及早加强管理。
哪有今天这些事?
”H区街头,一位执勤的民警向记者坦承他并不赞同以“杀狗”代“防疫”。
“人的利益至高无上,狂犬病疫情严重,为了保证人的安全为何不能杀?
!
”也有一些支持政府行动的声音,认为人和狗的生命同样值得尊重,但是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当然应该以人为重。
H区当地网友认为,狗是可以养的,但一定要纳入日常管理,要建立档案,发给狗证,对应当进行免疫而不愿免疫的狗主人,可以发出警告限期免疫。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公民患流感,肯定是采取有效的隔离并积极治疗。
狂犬病的传染速度和危险性与当前的流感相比要小的多,对于没有攻击性的狗和看护好狗,即便携带病毒,也应该是治疗,而不是将其杀死。
现在,屠刀伸向了没有确定携带病毒的狗!
动物救助中心的一位女士对记者说。
随着时间的推移,打狗行动出现扩大化。
疫情重灾区之一的H区Y乡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是家养犬5月底前一律自觉送到社区,由社区捕杀队统一进行捕杀和尸体处理,凡阻挡灭犬和藏匿犬只的将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再养犬只。
“我们山里人平时出门干农活,让狗看家很放心,待它也像家里人一样。
现在为了完成任务残忍地把它处死,全家人都难受得很。
”Y乡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村干部组织起来的打狗队,挨家搜查,见狗就杀,不少狗即使打过了狂犬疫苗,也被强行拉出处理。
“狂犬病疫情严重如果是事实,那么依照传染病防治和动物卫生防疫法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无可厚非。
”某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表示,但是,政府日常就应该加强犬类的管理,等到情况失控才仅仅处理,这就造成了许多养狗者的痛苦。
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把握平衡原则,尽最大努力在社会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合理界限。
该教授认为:
“毕竟狗是个人财产,公民面对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应当付出代价。
不过考虑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大范围捕杀来实现防治疫情的目的?
对那些有主人且本可以通过严格检疫、限制活动范围等方式实现管理的狗采取非常措施,其合理性就值得思考。
某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认为,全国各地政府出面捕杀狗的事件一再发生,根源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和立法的不完善造成的,此外政府和民众的动物保护意识也至关重要。
“这些被捕杀的宠物是无辜的,我国虽然还没有对驯养动物进行全面保护的法律,但目前我国对家养动物检疫防疫的法律规定还是有的。
之所以出现狂犬病,是因为饲主没有尽到对所饲养伴侣动物的防疫义务,政府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关于伴侣动物登记、年检制度、防疫制度执行不彻底造成的。
”“H区屠狗事件中很多网友称要保护的“狗权”,就指的是动物福利。
而且很多人已经感受到了动物福利层面立法的缺失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5.世界各地相继设立法律法规保护动物。
德国的《动物保护法》规定:
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的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物质条件。
德国农业部下属的有关机构有权对饲养场所和饲养者进行检查。
内容包括:
动物的活动和居住空间、饲料成份、饮水质量、卫生条件、光线强弱和气温条件等。
意大利都灵市会议的一部法律规定,狗主人可以骑自行车遛狗。
“但其速度不能使狗太劳累”;
如果狗主人连续三天不遛狗,将被处以最高达650美元的罚款;
主人不能给自己的宠物染色,或出于“美学动机”截取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如割掉狗的尾巴等。
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之后陆续出台了很多专业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家禽运输法案,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的非常细致。
2007年还出台《动物福利法》,其中规定:
造成动物体超重标的主人可能会因“失职”而面临罚款甚至监禁。
我国在2009年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篇)试图与国际通行法律接轨,针对农业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等六大类别,也会作不同的要求。
按照建议稿的内容,如果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
建议稿中着重强调了“动物福利”的重要性。
6.有专家撰文指出,影响我国动物福利立法进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动物福利法制建设的现实意义,尚有模糊的认知。
文章如下:
动物福利是指为了使动物能够康乐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和给动物提供相应的外部条件,在国际上被普遍理解为五大自由:
(1)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
(2)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3)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
(4)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悲伤的自由;
(5)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
不难看出,提倡动物福利,并不是要求人类从此再也不能利用动物,而是要求确保动物在整个生命过程中被给予道德关怀。
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人的福利尚且顾不过来,还谈什么动物福利?
这其实是对动物福利的误解,也是缺乏远见的认识。
因为规定动物的福利,限制的只是不文明、不合理的虐待动物的行为,并没有妨碍人的基本福利。
许多人从动物福利立法得到了切实的利益,整个国家和社会因动物福利立法获得了长远的、可持续的利益,包括因动物健康成长和动物产业繁荣所带来的利益;
因环境保护事业和动物福利产业的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善待动物就是善待我们自己。
对于动物福利问题,在畜牧业有这样的反对声音:
如果动物的福利提高,会导致行业成本增大,进而降低畜牧业的生产效益。
实际上,人们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维护动物福利是必要的、正当的,并且因保护动物福利而获得的利益也是实在的或无价的。
动物福利的提高固然使投入增加,但同时也增加了产品的产量与质量。
同时,动物福利立法也可以让我们获得看得见的、可计量的现实利益。
目前,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运用动物福利条款对国际贸易施加影响。
动物福利的贸易作用已经显现,极大地影响我国动物及其产品的贸易。
中国2001年正式加入WTO以来,在出口的动物产品中遭国外退货或销毁的事件时有发生,原因之一就在于动物福利立法缺失导致执行标准严重不足。
保护动物福利,还体现了动物对于人类的精神价值,达尔文就认为:
关心动物是一个人真正有教养的标志,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其道德关怀的范围就越广。
提倡维护动物福利和善待动物,正式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的需要。
在现代社会的公共评价尺度内,人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用法律来保障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强调动物福利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人类谋求自身发展与维持自然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一个平衡点,它将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国际趋势。
因此,中国应积极主动地接纳动物福利。
我们只有认真了解了天空才能扎根大地。
我们只有认真了解了地球才能使生命扎根于地球,我们只有认真了解了生命才能扎根生命。
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资料1”、“活取熊胆”事件中存在一些具体争议,请归纳争议的焦点问题并作简要说明。
(20分)
要求:
准确、全面、简明。
不超过400字。
二、根据“给定资料4”中的媒体报导,针对H区暴发狂犬病疫情一级“屠狗”行动的前后所暴露出的问题,请提出你的解决建议。
(15分)
所提建议具体简明、条理清楚,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不超过200字。
三、为了维护M县的声誉,挽回“虐猫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请以M县政府的名义就“虐猫事件”的处理情况写一份宣传稿,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5分)
1.态度诚恳,对象明确;
2.内容全面,条理清楚;
3.不超过500字。
四、结合“给定材料”,自拟题目写一遍文章,谈谈你对“人与动物”关心的体会思考。
(40分)
1.自选角度,立点明确,有独立见解;
2.可联系自己的经验和感受;
3.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参考答案:
【解题思路】
1.阅读题干,审清题意
阅读题目,首先可以确定作答任务是归纳“活熊取胆”事件中存在的“具体争议”的焦点,并需要“作简要说明”;
其次,确定作答范围,本题的作答范围是要根据“给定资料1”;
最后,要注意作答要求,本题要求答案要“准确、全面、简明”,字数不能超过四百字。
因此答案对要点的阐述一定要详细。
2.阅读材料,提炼要点
“给定资料1”一共有15个自然段。
第1~3段讲述了第一个争议,即活熊取胆汁的过程中黑熊是否疼痛。
第1段讲述了网友披露的活熊取胆汁过程中黑熊痛苦的表情,第3段世界保护动物协会项目协调员也指出对活熊开始第一次手术准备取胆汁起,对熊的疼痛的虐待就存在了;
而第2段中某医药协会的有关负责人F认为“熊在无管引流过程中很舒服”。
第4~10段讲述的是第二个争议,即熊胆有没有替代品。
第5段中指出,F认为熊胆没有替代品,亦有专家对此做出过表示。
而第6~7段J教授指出人工熊胆已经研制出来,并且第8~10段系统论证了人工熊胆的胆汁质量更好更有保障。
第11~14段讲述的是第三个争议,即活熊取胆是不是保护中医。
第11段某医药G公司指出活熊取胆是保护中医的论点。
第12~14段论述了当前大部分的熊胆不是用于制药,而是制作成为保健品,同时很多熊胆产品都是作为礼品销售的,并不符合“熊胆入药”的原则。
第15段讲述的是第四个争议,即人与熊之间义务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活熊有义务为人类服务;
另一种观点认为人类有义务对自然与生命以爱心、敬畏心对待,不能随意作践自然、作践动物。
3.加工要点,组织答案
对以上进行合并、加工,梳理作答逻辑,即可得到答案。
考生要注意答案既要有对争论焦点的概括,有要对焦点进行说明,同时注意作答字数。
【参考答案】
活熊取胆事件争议的核心焦点问题在于“活熊取胆汁存废”的问题,具体争议有四点:
一是活熊取胆汁的过程中黑熊是否疼痛,对黑熊是否有影响。
某医药协会的有关负责人F认为熊在无管引流过程中很舒服;
有网民披露熊在被取胆汁的过程中很痛苦,世界保护动物协会项目协调员也指出对活熊开始第一次手术起,对熊的虐待就存在,且可能引发疾病和并发症。
二是熊胆是否有替代品。
F认为熊胆没有替代品,亦有专家对此做出过表示;
而J教授指出当前已经研究出了人工熊胆,且质量保障更高于引流出的熊胆汁。
三是活熊取胆是不是保护中医。
某医药G公司认为活熊取胆是保护中医;
而当前大部分的熊胆消费都是礼品消费而不是药品消费,且部分胆汁没有用于药品。
四是活熊是否有义务为人服务。
二、根据“给定资料4”中的媒体报导,概括H区爆发狂犬病疫情以及“屠狗”行动的前前后后所暴露出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你的解决建议。
1.对存在问题的概括准确、扼要;
2.所提建议具体简明、有针对性;
3.不超过500字。
本题的作答任务是先概括H区爆发狂犬病疫情以及“屠狗”行动中暴露的问题,之后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作答时首先要明确给定资料中所反映的问题是什么、有哪些,然后根据这些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并写出建议。
2.阅读材料,提取要点
题目中明确指定了作答范围“给定资料4”,因此本题的作答要点集中在此则资料中。
“给定资料4”第三段提到“部分群众认识不足、管理不善”,以及最后一段提到“此外政府和民众的动物保护意识也至关重要”,由此引出在疫情和“屠狗”行动中政府和民众的认识不足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得到对策:
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给定资料4”第六段提到“以前H区对犬类实行挂牌管理实施并不完善”,可以得出相关部门在对犬类的日常管理上并不完善,未能做好及时对饲主进行免疫和证件办理等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问题。
由此可以得到对策:
政府加强动物饲养管理工作。
“给定资料4”的第五至十五段具体描述了疫情爆发及“屠狗”行动的一系列演变,从第五、十、十三、十四、十五段中我们可以总结出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过于偏激,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
从中我们也可以推出对策:
合理制定政策和执行行政措施。
“给定资料4”的最后一段提到,“根源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和立法的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这又是问题之一。
从中不难得到对策:
加快出台并完善相关立法事项。
对以上要点进行合并整理,先详细阐述问题,再根据问题推出对策即可。
主要问题有:
一是政府和民众的认识不足。
民众在养犬过程中对犬只的证件办理及免疫意识欠缺,未尽到防疫义务,并随意遗弃造成流浪犬只随意流动,造成狂犬病疫情的产生与蔓延;
政府部门在“屠狗”行动中对动物的保护意识远远不足。
二是相关部门在对犬类的日常管理上并不完善,未能做好及时对饲主进行免疫和证件办理等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是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过于偏激,不够科学合理。
四是我国在动物保护立法方面缺失和不够完善,缺乏法律上的保障。
应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强化防范意识。
通过媒体推广、发放宣传手册等手段和途径,提高民众的日常防范意识以及政府的动物保护意识;
二是政府加强动物饲养管理工作。
在管理过程中要有预见性地加强对饲主的监督,按照规定使饲主对犬类进行必要的免疫并办理相关证件;
三是合理制定和执行政策。
政府的行政行为要把握平衡原则,协调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保证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是加快出台并完善相关立法事项。
设立并完善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各类情况全面、标准细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