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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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章架子工
13.1一般规定
13.1.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恐高症、眩晕等禁忌症。
13.1.2支搭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13.1.3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配合。
13.1.4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
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
严禁酒后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3.1.5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和拆除脚手架。
严禁擅自拆卸任何固定扣件、杆件及连墙件。
13.1.6作业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杂物。
2.夜间作业时,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4.大风、大雨、大雪后应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倾斜、下沉、脱扣、崩扣等现象必须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表13.1.6中的数值。
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上、下脚手架的马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表13.1.6脚手架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10千伏
35~110千伏
154~220千伏
330~500千伏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1.
2.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3.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13.2.5采用。
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得大于25千克,宜采用Ø48×3.5钢管。
表13.2.5脚手架钢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最大长度
外径Ø,d
壁厚t
横向水平杆
其它杆
48
51
3.5
3.0
2200
6500
3钢管上严禁打孔。
13.2.6工具式钢管脚手架的杆件及配件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的杆件及配件。
13.2.7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13.2.8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配件的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的规定。
13.2.9安全网:
宽度不得小于3米,长度不得大于6米,网眼5厘米左右但不得大于10厘米。
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
密目网、小眼网和金属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13.3外脚手架
13.3.1结构承重用外架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排立杆与墙的距离不得大于1.8米,不得小于1.5米。
间距大于1.8米必须支搭双排架。
采用钢管排木的单排架,立杆与墙距离不得大于1.2米,不得小于1米。
2.双排架外层立杆与墙的距离为2~2.5米。
里层立杆离墙距离不得小于50厘米,但不得大于60厘米。
3.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质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木质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米。
4.木质脚手架的立杆根部埋深不得小于50厘米。
立杆根部应有疏水措施。
5.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度之间。
斜撑杆的间距不得超过7根立杆。
超过三步高度时,每隔三步应绑一道马梁,并设反斜撑杆。
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度。
6.顺水杆应绑在立杆内侧,绑第一步顺水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垂直,绑至四步时必须绑临时抛撑和剪刀撑。
7.剪刀撑应贴绑在脚手架立杆的外侧,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较粗大的杉篙,最下部桩杆的底部应距立杆70厘米,并埋入土中30厘米。
剪刀撑上桩(封顶)橼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顺水杆上。
8.两杆搭接的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得小于三道,杉篙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
相邻两杆的大头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面。
9.铺排木、脚手板时,排木必须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脚手板应严密、牢固,两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厘米,严禁有15厘米以上的探头板。
作业面下面应留一层脚手板或设水平安全网。
10.单排脚手架的排木,靠墙的一端必须插入墙内至少14厘米,对头搭脚手板的搭接处必须用双排木,两根排木的距离为20~25厘米,遇洞口的地方应绑吊杆或支柱,吊杆间距大于1.5米时必须增加支柱。
11.高度大于2米的脚手架,每步应设一道护身栏和高度18厘米以上的挡脚板。
结构外脚手架顶端高度必须超出构筑物顶端1.2米,自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之间,应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封绑牢固。
吊装梁柱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两侧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满铺脚手板。
13.3.2装修用外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间距:
杉篙,不得大于2米;钢管,不得大于1.5米。
钢管立杆下脚应设垫板并绑扫地杆。
顺水杆间距:
杉篙不得大于1.8米;钢管不得大于1.5米。
排木间距:
杉篙,不得大于1.5米;钢管,不得大于1.2米。
2.剪刀撑间距不得大于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度。
3.斜撑杆间距不得大于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度,与立杆之间必须绑1~2道马梁。
钢管斜撑杆的下脚应设金属板墩,如不允许排木顶墙时,斜撑杆与立杆之间除绑马梁外,必须加绑反斜撑杆,马梁和反斜撑杆的节点应与顺水杆搭接部位处于同一高度。
4.脚手架防护和连接杆设置与承重脚手架相同。
13.4里脚手架
13.4.1结构用里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宽度不得小于1.3米。
宽度大于1.7米时,必须加一排支柱。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米。
2.顺水杆每步高度(1.2米)应低于每步砌筑墙高度20厘米;高度超过2米时,每步绑一道护身栏,墙外侧离地面高度超过3米时,应采取外防护措施。
3.架子的尽端和墙角处应绑八字戗。
剪刀撑和斜撑杆做法与结构外架子相同。
4.里脚手架应搭设人行马道或斜梯。
斜梯宽度不得小于1米,踏步高度不得大于30厘米,并至少设两道护身栏。
斜梯与地面夹角不得大于60度。
斜梯高度超过5米时,须设休息平台。
13.4.2装修用里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间距及下脚、顺水杆间距、排木间距与装修外架子规定相同。
2.四面交圈架子,四角必须绑抱角戗杆,中间必须加剪刀撑。
一面架子绑八字戗或剪刀撑和抛撑。
3.距地面高度超过2米时,每步应绑两道护身栏和高度18厘米以上的挡脚板,应设有行人马道或斜梯。
13.5满堂红架子
13.5.1承重的满堂红架子,立杆纵向、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米。
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4米,檩杆间距不得大于75厘米。
脚手板应铺严、铺齐。
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板。
13.5.2装修用满堂红架子,立杆纵向、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米。
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60厘米,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米,檩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搭设高度在6米以内的,可以花铺脚手板,两块脚手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厘米,板头必须有用12#~13#双股铁丝绑牢。
搭设高度超过6米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13.5.3满堂红架子的四角必须绑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
中间每四排立杆应设一个剪刀撑,一直到顶。
每隔两步,横向相隔四根立杆必须绑一道拉杆。
13.5.4封顶架子立杆应绑双扣。
立杆不得露出杆头,封顶处一根接杆应大头向上,运料应预留井口。
井口四周应设护身栏或加盖板,下方支搭防护层。
上人孔洞处应设爬梯。
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厘米。
13.6工具式钢管脚手架
13.6.1一般规定
1.工具式钢管脚手架用于承重时,必须根据荷载及架子高度进行结构设计。
2.立柱底脚地面必须安放垫木。
3.每个节点都必须同步安装立柱、纵向水平杆与横向水平杆,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剪刀撑与斜撑。
4.搭完一步架后,应按规定检查并调整其垂直度,垂直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
5.拆卸连接部件时,不得硬拉,严禁敲打。
6.可调底座、顶托安装后应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泥土等杂物填塞螺栓的措施。
13.6.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模板支架时,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米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毫米。
2.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长长度超过300毫米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3.当梁模板支架立柱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毫米。
4.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5.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毫米处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个跨距并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米。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大于500毫米。
6.脚手架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米。
7.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毫米;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米,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毫米。
13.6.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满堂模板支架时,其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高于4米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3.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13.6.3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跨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度之间;
表13.6.3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撑与地面的倾角a
45º
50º
60º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杆数n
7
6
5
2)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层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米;
3)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装立面的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本规程第13.6.2条的第7款的规定;
5)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毫米。
13.6.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毫米与51毫米的钢管混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应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本规程第13.6.2条第7款的规定。
3.开始搭设立柱时,至少每隔5米设置一根临时抛撑,架子达到稳定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抛撑。
4.封闭型架子的同一步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固定。
5.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得小于40牛顿米,且不得大于65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