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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x全会“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x规划》、《残疾人教育条例》、《x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大力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x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年)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

这几年来,我市特殊教育迅速发展,被教育厅遴选确定为“省级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

全面实现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生均6000元,市财政每年通过专项(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资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每年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实际需求引进若干专业教师,特教津贴按省级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截至x年秋季,全市共有残疾学生615名,其中特教学校157名(含送教上门学生22名),入学率为94.18%。

全市已基本实现“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但从总体来看,我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相对正常儿童少年来说仍然较低,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特教教师队伍数量仍有不足、待遇偏低、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普特结合,推进融合

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全纳教育。

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2.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

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与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残疾学生的生活技能与社会技能,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3.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

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

针对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并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

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x年,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完善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依托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好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面实现“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

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

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残疾学生普遍获得适宜的教育,全面完成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任务。

(二)重点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通过送教上门等形式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

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校企合作;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好学前教育部,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办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2.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适应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财政拨款机制。

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

依托市特教学校建立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全市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工作提供支持。

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

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初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

3.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

加强特教教师的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增强特殊教育科研能力,加强特教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组织全市特殊教育教师和送教上门工作教师开展新课标新教材全员培训工作和教学研讨活动。

(三)年度目标

实现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彻底的全面摸底筛查。

对本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做出规划,对本年度可安排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作出安置意见。

建设x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成立x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x市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不能入校学习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召开全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年末对全市送教上门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教育安置作出初步规划(学前、高中、青壮年扫盲)。

配备一名专职(兼职)特教教研员。

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出台《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依托市特教资源中心,对全市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

在人数超过10个残疾学生的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建设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

探索融合教育模式。

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依托市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师进行培训。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教育。

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师进行培训。

完善特殊教育监测制度,对全市各乡镇(街道)随班就读工作、送教上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最终实现适龄残疾学生入学率达95%以上,实现国家、省市全部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

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

在全市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

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周提供1次以上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每学年不少于40课时,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教学校学前教育部扩大接收残疾儿童数量;鼓励各类康复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

支持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扩大规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校企合作,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实施《“x”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元基础上,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逐年增加年度预算;学前阶段、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继续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

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对特困学生进行生活伙食补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就读高中提供扶助。

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拨付5%残保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与职业教育,并在教育附加中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款并逐步提高,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市教育局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组织),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教育安置意见。

建立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支持特教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全市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

在部分有条件的乡镇建设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

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统筹开展全市特殊教育教研活动。

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

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培训力度,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严格执行国培、省培计划中的特教教师培养政策。

特教学校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工作,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聋教育1:

3.5、培智教育1:

2、随班就读1:

5的师生比逐步配足配齐教师,按在校学生数对教师编制进行动态管理;适当增加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切实提高我市特教教师待遇,将特教津贴标准提高至工资总量的30%,根据特殊教育工作的必要性,依法发放值班值守补助;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

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误餐补助、工作补助。

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在评先评优指标分配及职称评聘中,给予适当倾斜。

(六)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依据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x年),组织新课标新教材全员培训。

围绕新教材的广泛使用,加强校本教研。

推进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

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辅具的开发和应用。

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整体提升随班就读的质量。

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建立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用多元的视角评价特殊教育和残疾学生,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思想认识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年),是巩固一期成果、满足残疾人群体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充分认识二期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按照“履职尽责、特教特办”的要求,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

市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的管理机制,把特殊教育发展列入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

市教育局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

牵头组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为全市残疾儿童的教育评估及适当安置提供服务。

市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条件保障和配套支持,促进特殊教育发展。

市财政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保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投入和公用经费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编制,落实特教教师工资待遇、特教津贴、职称评定等政策,对残疾青年的就业安置提供支持。

市民政局拨付10%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要配合教育、残联开展特殊儿童基数调查、筛查、医疗、康复工作。

市残联要把特殊教育纳入残疾人事业整体规划,切实做好残疾学生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等方面工作。

要拨付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残疾学生职业技术培训和贫困学生助学。

市残联牵头对全市适龄残疾儿童进行全面的筛查摸底,牵头完成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加强对康复机构的管理。

教育、财政、发改、人社、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三)统筹科学规划

各乡(镇)、街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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