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第三编 封建社会之教育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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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还有外国留学生“夷生”,年少脱颖而出的“幼勋生”。
3)教学机制
教学管理机构及人员:
国子监长官为祭酒,副长官为司业,在彝伦堂办公。
还设置“五厅”,为绳愆厅、博士厅、典籍厅、典簿厅和掌馔厅,设有监丞、博士、典籍、典簿和掌馔等职。
教学机构:
设有“六堂”,为学生编制及学习场所,率性为高级班,修道、诚心为中级班,正义、崇志和广业为初级班。
课程安排:
除四书五经外,还要习字与习射,习字日二百余,以二王、柳公权、颜真卿为蓝本,习射在每月朔望日举行。
每日分辰、午两课,辰课由祭酒主持,午课主要是背书、复讲、论课及会讲。
考核与升级:
实行升堂积分制,通四书未通五经者入初级班,在低级班一年半以后,文理通者升中级班,再过一年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者升高级班。
在高级班采用“积分制”,按月考试,一年积满8分为及格,可以待补为官,不及格仍坐监肄业。
监生历事制度:
明洪武五年(1372)为满足当时官吏不足之需而创监生历事之制。
历事即“历练政事”,系实习官吏的制度。
规定凡在监10余年者,派到六部诸司实习吏事3个月,考核勤谨者送吏部备案待选,仍令继续历事,遇到官缺,依次补用。
表现平常的再令历练,下等的取消历练资格,送还国子监读书。
4)管理与待遇
管理严格:
制定有监规,诸如晚上不许外宿,犯过之后分别给与记过、五大板、十大板和发遣的处罚。
免费膳食:
实行会馔制度,不会馔则发给相应的钱物,家属也有一份。
发放物品:
按时发给冬夏服装、文具纸张及生活用品。
公费医疗:
有病由官府给予医治。
另外,节假日有赏给,提供回家路费,厚待仆从等。
2.儒学
儒学设置:
按地方行政区划设立的府、州、县学皆称为儒学。
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各1人,副职统称训导。
儒学生统称生员,即秀才,规定府学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
生员分类:
一是廪生:
初入学者,享受廪米待遇,为正牌生。
二是增生:
系扩招生员,于额外加取一倍,无廪米待遇。
三是附生:
于额外增加若干。
生员选拔:
初入学者为附生,需岁、科两次考试。
岁试由提学官主持,按成绩分为六等:
一等为候补廪生、二等为候补增生、三等为附生、四等挞责、五等廪增附生各降一等(附生降为青衣)、六等的开除。
此为著名的“六等黜陟法”。
科考在乡试前进行,主要选拔应试人员,凡列一二等的均取得乡试资格。
奖惩:
优者可一次升补,可通过贡监入国子监肄业。
若在学十年无成,或有大过,则罚充吏役,追还廪米。
(三)明代的书院教育
书院发展到明代,先后经历一个从沉寂、勃兴到禁毁的过程。
1.书院沉寂
明初几代皇帝极力兴学和科举取士,造成书院处于沉寂状态近150年。
2.书院勃兴
自正德之后开始兴盛起来,嘉靖时达到极盛。
原因主要有:
一是统治者内部矛盾激化,宦官专权,排斥异己,在野士大夫纷纷设立书院,讲学之余讽议朝政;
二是王守仁和湛若水等名师的倡导和推动。
3.书院遭禁毁
明代中后期接连出现四次大毁书院之举:
第一次是在嘉靖十六年(1537),与湛若水讲学有关。
御史游居敬上书:
“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倡其邪学,广收无赖,私创书院,乞戒谕以正人心。
第二次是嘉靖十七年(1538),吏部尚书许赞上书,称地方官员置官学失修于不顾,反别创书院与官学争师,请求毁之。
第三次是在万历七年(1579),内阁大臣张居正以书院劳民伤财为借口,请求毁之。
第四次是在天启五年(1625),与东林书院讲学有关。
顾宪成罢官返乡后,与高攀龙讲学其中,推崇程朱,讽议朝政得失,名声大震,招致当权者和心学派的忌恨。
魏忠贤为铲除异己,把所有反对他的人都视为东林党人,对309人大加陷害,同时下令毁东林书院及天下所有书院。
4.书院特点
一是官学化;
二是科举化。
明后期规定书院考课制度、实行月课月考,内容与科举吻合。
明末实行“洞学科举”,系地方官李应升主持白鹿洞书院时提出来的,要求把科举名额下达到书院,规定书院推荐参加乡试的人数。
(四)明代的科举制度
1.确立三年大比制度:
洪武十七年(1384)规定:
每逢子、卯、午、酉年的秋季在省会举办乡试,亦称“秋闱”,中试者为举人;
逢丑、辰、未、戌年的春季在京师由礼部主持会试,亦称“春闱”,或省试;
逢寅、巳、申、亥年由皇帝主持廷试,亦称殿试,中者为进士。
分为一二三甲:
一甲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赐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赐同进士出身。
2.考试科目:
只设进士一科
3.考试内容:
永乐年间颁布的《四书大全》和《五经大全》为唯一教本,考题均出自该书。
4.考试文体:
八股文,又称八比文、时文、制义、制艺、四书文,为朱元璋和大臣刘基首创的一种文体,要求:
一是考题出自四书五经;
二是“代圣人立言”;
三是采用排偶对比的格式写作,全文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
每一大股必须用两句排偶对比文字说出,叫两小股,合为八股。
5.南北卷之争
明初会试录取名额并无南北之分。
洪武三十年(1397)会试时,主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中的五十二名贡士都是南方人。
朱元璋又令侍读张信等十二人重新审阅会试的全部答卷,结果仍不令朱元璋满意,于是将刘三吾革职充军,张信、白信蹈等人论死。
随后,朱元璋亲自审阅会试答卷,选取北方人任伯安为第一。
六月廷试,以韩克忠为状元,所取六十一人全是北方人。
这一事件,时称为“南北榜之争”。
洪熙元年(1425),大学士杨士奇建议“试卷依例糊名,但在外面写上‘南’或‘北’二字,如当取百人,则取南方人六十名,北方人四十名”,得到仁宗的赞同。
宣宗宣德二年(1427)会试时分南北卷取士。
不久将南北卷细分为南、北、中三卷,如果会试取中一百人,则南卷占五十五名,北卷占三十五名,中卷占十名。
南卷包括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和广东等地,北卷包括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
中卷包括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等地。
成为有明一代科举取士的定例。
(五)王守仁的教育思想
1472-1529.浙江余姚人,曾在阳明洞读书讲学,自称为阳明子,后世称其为阳明先生,明代杰出的思想家、教育家。
28岁进士及第后步入仕途,多年仕途磨练感慨道“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为破“山中贼”,统帅军队多次镇压农民及少数民族起义。
为破“心中贼”,每为官一处必兴学教化,在讲学过程中形成“心即理”、“致良知”及“知行合一”等命题,创立阳明学派(或姚江学派、王学),对日本明治维新影响甚大。
《王文成公全书》是研究其教育思想的主要资料。
1.论教育作用
王守仁用“心学”观点来论述教育作用。
心即理:
理在心中,故心即理。
致良知:
“良知即是天理”,是指伦理道德。
如“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良知”会受物欲所染而导致“昏蔽”,教育的作用就在于去除物欲对良知的昏蔽,以“明其心”。
称:
良知“不能不昏蔽于物欲,故须学以去其昏蔽。
2.论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目的:
旨在“明人伦”。
“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家齐国治而天下平矣。
是故明伦之外无学矣。
外此而学者谓之异端,非此而论者谓之邪说,假此而行者谓之霸术,饰此而言者谓之文辞,背此而驰者谓之功利之徒、乱世之政。
道德教育内容:
主要是“五伦”,据此拟订《训蒙教约》,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目。
道德修养方法:
立定志向:
“立志者,为学之心也;
为学者,立志之事也。
”“凡学之不勤,必志之未笃也”。
静处体悟:
皆在“去蔽明心”。
事上磨练:
皆在知行合一,“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省察克制:
以存天理、去人欲。
贵于改过:
“夫过者,自大贤所不能免,然不害其卒为大贤者,为其能改也。
故不贵於无过,而贵於能改过。
3.论儿童教育
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中集中论及儿童教育问题。
1)对当时束缚儿童、摧残儿童的教育进行了尖锐的抨击
2)新教育应该顺应儿童的性情
他说:
“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萎。
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
3)教育内容为歌诗、习礼和读书
教学安排为:
上午学童背书诵书,然后习礼。
下午诵书讲书,然后歌诗。
歌诗安排:
“每学量童生多寡,分为四班。
每日轮流一班歌诗,其余皆就席敛容肃听。
每五日则总四班递歌于本学。
每朔望集各学会歌于书院”。
4)教育方法要“随人分限所及”
分限,即儿童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
“人资质不同,施教不可躐等”。
故要“量其资禀,能二百字者,止可授以一百字。
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恶之患,而有自得之美。
六、清中叶之前的教育
(一)清代的文教政策
清代文教政策的特点是压制与笼络兼施,主要体现在:
1.尊孔读经
多尔衮遣官祭祀孔子,封孔子65代孙孔允植为“衍圣公”。
顺治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视六经为“帝王修身治人之道”,“天德王道备载于书,其万世不易之理也。
”康熙亲书“万世师表”悬于各地孔庙。
乾隆九次亲临曲阜祭拜孔子。
2.提倡程朱理学
顺治时召朱熹十五世孙朱煌为翰林院五经博士。
康熙时召朱熹十六世孙朱坤为翰林院五经博士;
亲书“大儒世泽”悬于考亭书院;
将朱熹升配孔庙,列为十哲之次;
命熊赐履、李光地等人编写《性理精义》、《朱子全书》、《周易折中》等理学书籍。
为《朱子全书》作序称:
“非先王之法不可用,非先王之道不可为”,“朕读其书,察其理,非此不能知天人相与之奥,非此不能治万邦于衽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内外为一家。
3.兴学校,严订学规
在中央及地方广立学校,同时加强管理,最有名的学规为:
1)《卧碑文》:
顺治九年(1652)颁布,亦称《训士卧碑文》,内容有八条:
世祖章皇帝钦定卧碑文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
各衙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
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知者,子当受教。
父母愚鲁或有为非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二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
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便民之事,更宜留心。
三生员居心,忠厚正直。
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
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
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
四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
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五生员当爱身忍性。
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
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
不许干预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六为学当尊敬先生。
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
如有未明,从容再问,勿妄行辨难。
为师长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七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
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八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
所作字文,不许妄行刊刻。
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顺治九年二月初九日
2)《圣谕十六条》:
康熙三十九年(1700)公布,每朔望日向学生宣读。
内容为:
①敦孝弟以重人伦;
②笃宗族以昭雍睦;
③和乡党以息争讼;
④重农桑以足衣食;
⑤尚书俭以惜财用;
⑥隆学校以端士习;
⑦黜异端以崇正学;
⑧讲法律以儆顽愚;
⑨明礼让以厚风俗;
⑩务本业以定民志;
(11)训子弟以禁非为;
(12)息诬告以全良善;
(13)戒窝逃以免株连;
(14)完钱粮以省催科;
(15)联保甲以弭盗贼;
(16)解仇忿以重生命。
3)《圣谕广训》:
雍正二年(1724)就《圣谕十六条》改订。
4.严禁结社会盟,大兴文字狱
顺治十四年(1657)谕令:
“不许大小各官投拜门生”。
顺治十七年(1660)规定:
“士习不端,结社订盟……著严行禁止,以后再有此等恶习,各该学臣即行黜参奏。
如学臣徇隐者,事发,一体治罪。
从康熙到乾隆133年内,文字狱多达108起,著名的有:
1)庄廷龙的《明史》案:
浙江湖州富家子弟庄廷龙自幼双目失明,想学左丘明著《国语》而流芳千古。
从邻居朱国桢处得一手稿,请江南名流编修,增加天启、崇祯部分,使用南明年号,顺治十三年(1656)成书后定名为《明史辑略》。
康熙二年(1663)被告发,辅政大臣鳌拜力办此事,被抓2000余人,被杀70余人,其余判刑、流放、充军。
2)戴名世的《南山集》案:
康熙五十二年(1712),戴名世著《南山集》,叙述南明抗清事实,引用南明年号,被告发,受牵连数百人。
3)查嗣庭案:
雍正四年(1726),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查嗣庭到江西主持乡试,因考题“维民所止”(出自《诗经》)被诬告。
4)吕留良、曾静之狱:
吕留良反对君主专制,认为君民之间应该象朋友一样相处。
曾静不仅接受这些思想,还于雍正七年(1729)派弟子联络川陕总督岳钟琪,让其继承先祖岳飞遗志起兵反清,岳告发。
5)胡中藻之狱
乾隆时,因其《坚磨生诗钞》中有一句“一把心肠论浊清”而被凌迟处死。
6)徐骏之狱
因“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而被斩首。
(二)清代的官学教育
亦称国学或太学,创设于顺治元年(1644),具有双重性质。
1)监生资格
监生的成分比较复杂,大致分为两类:
贡生和监生。
贡生来自地方学校,分为六种情况:
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和例贡。
监生来自特殊阶层,分为四种情况:
恩监、荫监、优监和例监。
2)教学机制
国子监设六堂三级:
率性、修道为高级,诚心、正义为中级,崇志、广业为初级。
课程设置:
一是经义课,以钦定四书为教材;
二是治事课,涉及兵刑、河渠、乐律等。
学业考核:
一是月考,国子司业主持,列一等给1分,二等给0.5分,一年内积够8分为及格,可直接录用;
二是季考,祭酒主持。
监生拨历:
监生坐监期满,即拨历各部院衙门实习吏事,每三个月考核一次,一年期满后送朝廷考察授官。
康熙以后停止拨历。
2.俄罗斯学馆
雍正六年(1728)为俄国留学生创办,学习满汉语文和经史典籍。
乾隆六年(1741)在理藩院设置俄罗斯学堂,选满汉子弟学习俄文。
3.儒学
依据地方行政区划设置的府、州、县学及卫学,皆称儒学。
儒学由专职提学官来管理,即提学道,或称提学御史、提督学政、督学、学政等。
儒学设施很有讲究,孔庙与“学宫”并立,棂星门是学宫外的标志性建筑,泮池则是学宫内特有的设施,学宫的主建筑为明伦堂。
生员学习之地称为“斋”,一般是府学四斋、州学三斋、县学两斋。
(三)明清的私学教育
1.私学类型
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家塾,或称教馆、坐馆;
二是私塾,或称学馆;
三是村塾,或称义学、义塾。
2.私学教学内容
一是识字:
多先集中识字,有指物识字、卡片识字、书本识字、对比识字等几种方法。
日教10字,以1000字为限。
二是写字:
又称习字,有字帖,先从研墨、润墨、持笔、运笔等基础练习起。
开始习字时,让儿童在用红边勾出字体轮廓的字帖上描画,俗称“描红”。
接着是照着字帖临摹,也可以脱离字帖,上格字为教师所写,下格为空格,让学生依上面的字去仿写,是为“跳格”。
三是读书:
先从《三字经》、《百家姓》或《小学》读起,然后读《四书》。
读书方法,先是教师念一句,学生跟着念一句。
然后教师大声念,学生同时小声念。
再就是学生自己读,教师给予必要指正。
同时注意学生读书习惯的培养,强调“心到、眼到、口到”。
四是作对:
古代文体注重对仗和工整,故私塾普遍重视“属对”训练,即对给出的字词句配上与其对仗的字词句。
一般从“一字对”练起,进而到“二字对”、“三字对”、“五字对”、“七字对”以至“长句对”。
如《声律启蒙》所载: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雁,宿鸟对鸣虫”。
五是习文。
在广泛涉猎经史之作、诸子百家、历代诗文的基础上练习作诗写文章,大多运用“先放后收”原则,即先鼓励学生大胆地写,以增强其兴趣和自信心。
有一定基础之后再逐步提高要求。
3.私学教材
私学教材已相当完备,大致有以下几类:
一是以识字为主的教材。
主要是《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
二是伦理道德教材。
主要有宋代朱熹的《小学》、吕祖谦的《少仪外传》。
明代吕得胜、吕坤父子编的《小儿语》、《续小儿语》,吸取流行的格言、谚语编成,分四言、六言、杂言,如“一切言动,都要安祥;
一差九错,只为慌张”,“自家过失,不消遮掩;
遮掩不得,又添一短”。
清代李毓秀的《弟子规》等。
三是综合知识类教材。
唐代李翰的《蒙求》,宋代方逢辰的《名物蒙求》,明代萧良有的《龙文鞭影》、赵南星的《史韵》、程登吉的《幼学须知》,清代邹圣脉增订的《幼学琼林》等。
四是诗歌类教材。
以《千家诗》、《神童诗》以及《唐诗三百首》为代表。
(四)清代的书院教育
与明代书院相比而言,有以下特点
1.教育内容:
明代传习陆王心学,清代侧重汉学,即考证训诂之学。
2.空间分布:
明代以长江以南为多,多在山区,清代比较均衡,新建书院多在城镇。
3.类型划分:
明代有会讲、考课两种,清代发展为四种类型:
一是以讲求理学为主的书院;
二是以博习经史词章为主的书院,如1800年阮元创办的杭州诂经精舍和1824创办的广东学海堂;
三是考课式书院,设置最为普遍;
四是着重“经世致用”之学的书院,如颜元的漳南书院。
(五)清代的科举制度
1.分为初试和正试两种
1)初试
正试科考之前的考试,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为童试:
应试者称童生或文童。
先进行县试,四场淘汰制,合格者参加府试;
府试合格者参加院试;
院试由省督学院主持,合格者称为秀才,可入府州县学为生员,这是清代的首创。
第二步为岁试:
提学官检查生员的学习情况。
第三步为科试:
选拔乡试人员,经正试和复试,凡廪生列一二等及三等前三名者可取得应试资格。
2)正试
为科举考试,分三场进行:
第一场为乡试:
8月在省城举行,中者为举人,是为正科。
遇大典加开恩科。
武科在10月举行。
第二场为会试:
次年3月在京城举行,各省举人参加,中者称贡士,各省名额依据考生人数、省之大小、人口多寡而定出比例。
武科在9月举行。
第三场为殿试:
贡士参加,先复试,再由皇帝在保和殿主持正试考试,内容为时务策一道,分三甲列榜,同明制。
2.文体使用八股文和制策
八股文:
由破题、承题、起讲、领题、提比、出题、中比、后比和束比九个部分。
命题形式有通章题、通节题、单句题、双扇题、三扇题、四扇题、截搭题等。
制策:
有定制,起首必书“臣对”、“臣闻”等。
“钦惟皇帝陛下”,“钦惟”必须书写到底,“皇帝陛下”必须顶头双写两行。
着重格式和书法。
3.对八旗及满蒙子弟的考试
每三年考取秀才两次、举人和进士各一次。
秀才考试:
满洲人初试马步和射箭,正试则翻译四书300字为满文;
蒙古人只将四书满文翻译成300字的蒙文。
乡试及会试:
翻译成满文和蒙文,同一考场,同一榜上张贴。
(六)清代的教育思想
1.黄宗羲的教育思想
1610-1695.浙江余姚人,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明末清初著名的思想家、史学家和教育家。
自幼随父读书,厌弃举业,致力于讲学和著书立说。
教育活动:
一是康熙七年(1668)在宁波创办证人书院,讲学十年,奠定清代浙东学派的基础;
二是康熙十五年(1676)应学者、海宁知县许三礼之邀,主讲正学书院和黄冈书院,历时五年,对浙西学术文化的发展贡献巨大。
学术活动:
著作达112种,约1300卷,2000多万字。
其中《明夷待访录》猛烈抨击封建君主专制,集中阐发民主启蒙思想,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命题。
《宋元学案》和《明儒学案》开史学编辑“学案体”的先例。
1)民主教育论
他认为,学校应该行使议政职能,即“公其是非于学校”。
一是将各地寺观庵堂改为书院或小学,使人人都受教育;
二是太学每朔望讲学,天子、大臣皆应去听讲,执弟子礼。
朝政得失,祭酒可直言不讳;
三是地方官学每朔望日讲学,士绅皆应听讲,无故缺席者罚。
2)取士制度论
《明夷待访录》置“取士”上下两篇,集中探讨取士问题。
首先揭露科举制度的三大危害:
一是科举盛而学术衰;
二是“举一先生而废百”;
三是“陷溺人心”,败坏学风和社风。
提出“取士八法”:
一为科举之法:
考试分为经、史、子、时务策四场;
二为荐举之法:
各郡推荐人员,宰相主持面试,量材授官;
三为太学之法:
太学生分为三等,上等同进士,中等可直接参加礼部会试,下等罢归;
四为任子之法:
六品官子弟15岁入州县学,三品官子弟15岁入太学,肄业15年学无成就者退学;
五为郡县佐之法:
各郡县设置户、礼、兵、工、刑、吏六曹,选郡学生员优异者担任六曹职务,三次考核合格,可贡入太学肄业,优者直补六部衙门。
六为辟召之法:
宰相、六部及各省巡抚,可自辟属吏,试以职事,能者重用;
七为绝学之法:
在历算、乐律、占候、火器、水利等方面有特长的可以上报委任。
八为上书之法:
危难之时敢于上书直言者,或所撰书籍可以传业者,予以重用。
3)科学教育论
为培养实学人才,主张实用知识及自然科学教育。
重视自然科学研究,曾撰写天文著作10种、数学6种、地理类5种以及乐律1种等。
4)教师论
教师的作用:
“古今学有大小,盖未有无师而成者也”。
教师的地位:
《明夷待访录》中置有“学校篇”,提出国子祭酒当与宰相等位,甚至宰相退其次。
郡县学官当与地方官员等位。
教师的任务:
除传道授业解惑外,还要从事“清议”。
教师的任用:
应该由“郡县公议”产生,不应拘泥于“已仕未仕”。
2.王夫之的教育思想
1619-1692.湖南衡阳人,晚年隐居石船山,后人称之为船山先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
自幼勤奋好学,有“神童”之称。
14岁中秀才,24岁中举,曾投靠南明政权,举兵反清。
晚年专以从事学术研究和讲学活动。
一生著作有100余种,400多卷,800多万字。
1)教育作用论
首重教育的社会作用,“王者之治天下,不外政教之二端。
语其本末,则教本也,政末也。
教育对人的作用在于“日生日成”。
“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
2)教学论
首先认为教学是师生共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