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炸药库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炸药库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炸药库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2/3/6ef4b50c-9a47-4c5c-b19e-dc48a71cbb46/6ef4b50c-9a47-4c5c-b19e-dc48a71cbb461.gif)
为了便于通风,箱堆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
三.爆破器材装卸规定
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
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
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
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5、
爆破器材装运量不得超过原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
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6、
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7、
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8、
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9、
爆破器材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须;
须夜间装卸时,要有安全照明设备并加强警戒;
四.爆破器材的领取清退制度
出工前,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由爆破员或爆炸班长到爆破器材临时库领取所需爆破器材;
领取爆破器材时,要对所领取的爆破器材进行仔细清点,并进行登记、签字;
领取的爆破器材要有专人保管,雷管要放在专用雷管箱内,运往施工工地后存放到安全地带备用;
当日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要及时退回炸药库,并仔细清点、登记,办理移交手续;
五.爆破器材的运输规定
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的要求;
运输时,车辆必须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并有专人负责押运,不得搭乘无关人员;
货物包装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在同一车厢内运输;
运输时,车辆要限速行驶,并远离城市中心和人烟稠密的地区。
必须经过上述地区时,要事先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过;
为了避免引起殉爆,前后车辆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车距一般应大于50米;
中途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重要桥梁和堤坝、边境要地和公共场所,并有专人看管爆破器材;
严禁在运输车附近动火和吸烟;
严禁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人力车、机动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工具运输爆破器材;
六.运输工具的条件
车辆的机械部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应使用柴油动力车;
应将排气管移至车前下侧,并加防火帽,车上应配置灭火器4KG2个,小铁锹1把,、桶一个;
车厢底板应平整无损,厢内黑色金属部分应用木版衬垫好,裸露的铁钉用橡胶皮覆盖;
应将三角形“危险品”顶灯标志置于驾驶室顶部外表前端的位置,矩形标牌“危险品”标志应安装于车辆尾部右方与车辆牌照对应;
车上有防雨、防雷的篷布;
雨、雪季路滑时应备有车轮防滑链;
必须有接地链条并保证已接地;
七.行车过程中的要求
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并尽量避免急刹车,确保行车安全;
不准在车上安装、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选择好行车路线,尽可能选择宽阔平坦的道路,避开繁华闹市集镇,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行政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及道路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急弯、狭窄道路等易发生事故的地段停放;
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
每行驶50Km应停车检查;
运输过程中如遇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经常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时应与其他车辆、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点;
运输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如身体不佳或有倦意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不得勉强行驶,停车时随行人员要负责车辆和货物的看护;
途中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等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
10、
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严禁明火照明作业,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11、
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并负责维护现场,如实汇报事故发生经过;
八.爆破器材的入库、发放和回收
准备入库的爆破器材应由临时库的保管员验收,如果发现爆破器材的规格、质量、数量与所规定的要求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请示处理办法;
经验收合格后的爆破器材,必须填写验收报告表以备查阅,验收报告表可自行设计,也可参照下表;
验收报告表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厂名
制造日期
运到日期
检验日期
结果
意见
参加人员
备注
为了掌握爆破器材领用情况,爆破员与保管员要认真填写领用清退统计薄,实物与帐目要相符,严禁涂改;
收工后统计薄交保卫科审查、存档;
九.临时炸药库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着防静电服上岗;
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禁止在值班期间有打牌、下棋、看电视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和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并及时查清原因,必要时与主管部门联系或报警;
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库区,业务往来人员及车辆要严格登记方可进入;
做到文明礼貌,处理好内外部关系;
严格执行库区内其他有关制度、规定,没有本单位领导同意严禁爆破器材出入;
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十.临时炸药库交接班制度
按时交接班,把当班未办完的事情交代清楚,做好记录;
检查值班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本班期间所发生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
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可疑迹象,并记录在值班登记本上;
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交代不清楚或接班人员不履行职责,出现问题后,交接人员同时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临时炸药库警卫班长职责
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本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模范遵守库区内各种规章制度;
负责本班组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值班员的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单位领导和保卫科;
抓好库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库区内重点防范治安状况;
负责本库区“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事故)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督促检查本库区人员的着装、值班情况,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遇到突发事件要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上报。
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十二。
临时炸药库值班员职责
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严禁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
负责临时库出入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检查出入库区人员的证件和手续;
负责库区的警戒和治安巡逻,及时观察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确保临时库爆破器材安全储存;
负责维护门卫区域秩序、卫生清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协助保管员清点爆破器材的出入库工作;
严禁各种无线通讯工具进入库区;
严格执行库区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章出入库现象;
协助警卫班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
临时炸药库保管员职责
必须熟练业务,持证上岗;
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保管、出库工作,认真检查出入库手续,并做好记录;
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负责爆破器材的动态记录和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做到帐、物相对应;
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与相关人员共同进行检查验收,检测符合要求后入库储存;
负责库存物品归类,按要求存放,确保库存物品的数量符合要求;
掌握库存爆破器材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认真做好报废爆破器材的登记工作;
负责爆破器材的储存质量、安全,定期对库房开窗通风通气;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押运员职责
确保所押运的爆破器材品种、数量无误;
监督爆破器材运输车按规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监督装载爆破器材不超高、不超重,而且符合其它运载规定;
看管好爆破器材,严防中途丢失、被盗或发生其它事故;
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果断判明情况,必要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爆破器材;
货物运到后,要监督收货人将爆破器材妥善保管,并做好交接手续;
十五爆破作业各岗位职责
驾驶员负责工地运输,停车看护,发放爆破器材时的安全工作
包药工负责领取、清退爆破器材、工地运输押运,雷管炮线测试,制作炸药包的安全工作;
下药工负责炸药包的监护、下井和检查井口的安全工作;
爆破员负责井口检查、连接炮线、警戒监视、放炮操作和班报登记的安全工作;
清线工负责放炮后检查井口、回收炮线、填埋废炮井的善后工作及协助爆破员监视跑点警戒区的安全工作,发现有残余爆炸物品应回收登记,待后处理;
十六爆破班长职责
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在爆破现场,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细则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有权制止没有《爆破员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十七爆破员职责
保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用;
按照爆破指令和施工设计进行爆破作业;
合理选择爆破作业站实施爆破;
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不得违章操作;
爆破后检查作业现场,发现哑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及时上报或妥善处理;
收工后将剩余爆破器材及时、如数交回临时炸药库;
保管好爆炸机、电台和其它作业工具;
十八小折射工岗位职责
根据队长下达的生产任务书,按时完成每日的生产任务;
做好施工的准备工作,备齐当天所用的爆炸器材及爆炸班报;
按操作规程启动仪器、录取合格日检及月检、年检;
认真填写仪器班报;
严格按施工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炮点周围的警戒工作,录取合格的生产记录;
当日生产完毕,及时清点所剩炸药、雷管,上交炸药库;
做好生产中HSE工作,及时恢复地形地貌;
十九设立临时库的要求
库区周围20m内为禁行区,设置围栏,并有“防火、防爆、禁行”警告标志牌;
禁止库房设在河道、堤坝旁或洪水冲击区和风口处;
库区一般设在距高大建筑物边缘500m以外,并远离居民区、铁路、高压供电网等重要设施;
库区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小于10欧姆;
库房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库内温度不超过35度;
雷管库最大存放量为10000发,有防鼠害措施;
炸药库最大存放量为10t(沙漠边远地区另定)
库房内不得堆放无关的物品、材料和设备;
二十临时炸药库管理规定
设专职人员(不准用民工)负责库区的警卫、保管、装卸和押运工作,配置4—6人;
建立值班制度、检查、登记和验收制度,按时填写值班记录;
无关人员禁止入库,警卫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巡查,发现爆破器材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
建立防火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库内严禁明火、吸烟,人员入库所带火种应存放在门卫室,汽车进库区后应熄火;
建立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和两把锁、两本帐制度;
爆破器材入库应检查物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数量、包装等项目,合格后方准入库,上帐;
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同库存放;
不准穿带铁钉鞋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包装、拆箱;
夜间进入库房内除防爆手电外,不准使用其他照明工具;
按时核对帐目,做到收支平衡,帐物相符;
二十一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时库的保卫工作,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存放,必须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外来人员指除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所有车辆出入库都必须登记,并填写《要害部位出入登记表》;
其他因工作需要出入临时库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单位领导陪同,或者持本队队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应注明外来人员入库的目的、姓名、人数、车号等主要内容),出库时将介绍信留库存档;
遇夜晚有公安、安全部门入库查岗时,值班员必须先查验证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准入,填写《要害部位出入登记表》,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检查人员不出示证件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库查岗,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倘若有人不遵守规定强行入库的,值班人员要立即报警;
二十二临时炸药库防火管理规定
库区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
库房周围无杂草、无易燃易爆及其它杂务堆放;
库内不准安装电气线路、禁止使用电气设备和不安全照明装备;
不准存放、使用易打火金属工具、设施;
进入库区后的车辆必须熄火或有防火帽:
库区内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库区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实行每日防火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制定灭火和紧急疏散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在重要醒目部位,设置“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吸烟”等安全标志牌;
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等进入库区;
12、
实行责任承包,挂牌管理;
二十三爆破器材销毁规定
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
报告中应写明被销毁的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时间和地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爆破器材库和当地(县)市公安局;
销毁场地应尽量选择在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区,如山谷、丘陵盆地、河滩等;
场地周围50米内要清除杂草及其它可燃物;
场地与周围的建筑、铁路、高压线以及通航河流之间,应尽量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销毁场地应修筑必要的道路,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场地应选择在居民区、建筑物的下风方向,以防因风大造成火势蔓延或销毁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居民区的污染和威胁;
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
区内设置安全警戒人员,销毁过程中,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
严禁将销毁不彻底的爆破器材随地散失和任意处理;
二十四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包括爆破员、包药员、下药员、库房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都必须参加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经保卫科审查后方可上岗。
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禁止穿戴化纤服装和有钉子鞋;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按照领取、清退制度执行,必须做到仪器班报、施工现场登记表和炸药库收支帐目“三对口”(爆破器材的编号必须与井口的编号相对应);
在施工现场制作炸药包时,与拉运爆破器材的车辆距离不小于10米,并设警戒区15米,禁止在车上制作炸药包;
钻机未撤离炮井时,不准将药包置于井口15m之内,炸药包应随时有人看守;
取用雷管要随用随取,取用后雷管箱上锁,雷管脚线用专用工具剥皮,禁止用牙咬、手拽,脚线剪断后必须短路;
制作炸药包前,应先检查炮线,确认完好并有足够
长度,将一端短路盘好,另一端接雷管;
做好药包后,炮线要绕在炸药包上并打结,若炸药包为多个药柱组成,应最后装起爆药柱;
同一炮点禁止同时包装、存放两个或两个以上炸药包,多井组合应包完一包下井一包;
炸药包下井前必须把测线号、桩号、炸药编号、雷管编号、使用数量、领取炸药人、包药人员逐一登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炸药包;
下炸药包时,炮线应避免打结,松紧适度;
使用下药工具时,应用稳定压力,不得用力冲击、振动,禁止用钻杆和利用钻机之力强压炸药包,下完药后,要轻提炮线,检查炸药包是否上浮;
13、
炸药包下井遇卡,不得硬性下砸或提拔,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置;
14、
在放炮前,爆破员必须检查井周围的危险区内有无房屋、桥梁、水堤、输电通信线路和输油输气管道等建筑物、构筑物,如有并对其构成威胁时禁止放炮;
15、
爆炸机操作员放炮前要检查并确认炸药包无上浮,方准将炮线带往爆炸站,由爆炸机操作员自行连接炮线,严禁使用爆炸机以外的任何电源进行爆破作业;
16、
爆炸站设置在井口通视良好的上风方向,安全距离一般为:
(1)、炮井为粘土、沙土层,不少于30m;
(2)、炮井为岩石、冻土层,不少于60m;
(3)、地面炮坑炮,不少于100m;
(4)、特殊情况应根据爆炸方式、药量计算确
定;
17、
爆炸机的操作如下:
(1)、爆炸机操作员不得提前将炮线接入爆炸机,不得提前充电;
(2)、放炮时正确操作,爆炸机各插孔专孔专用,各插头不得插错或交叉,正确选择工作开关,严防错误操作造成爆炸事故发生;
(3)、当放炮发生拒爆而临时决定测试信号时,必须先将炮线从爆炸机上取掉;
(4)、在接近危险区的边界处(即安全距离)应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车进入危险区域内;
18、
受地形限制从爆炸站至炮井为盲区时,放炮前必须派专人到看得见井口与爆炸站的安全地方设置岗哨,用旗语传递信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放炮;
19、
当发现炮点与爆炸站之间穿越高压线时,静止放炮,可采取炮点到爆炸站与高压线平行的方式,并在放炮前把炮线固定在井口的地面上,放完炮立即拔掉爆炸机上的炮线;
(安全距离见下表)
地震炮点与高压电网之间的安全距离
高压电网电压KV
水平安全距离m
6—10
20
>
10—35
50
35—66
100
66—110
120
110—220
150
220—500
200
20、
放炮之前,爆炸机操作员要再次检查危险区内的安全情况,发现井场有双炮线时,严禁放炮。
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报告仪器操作员准备放炮,仪器操作员收到爆炸机操作员的放炮通知后才能下达放炮指令;
21、
爆破信号一般应有三次:
(1)、预告信号:
信号发出后,所有与爆炸机无关人员应立即撤退到危险区域以外,或到指定的安全地点躲避,并在危险区边界上设立警戒人员;
(2)、起爆信号:
经现场爆炸机操作人员进行检查,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
(3)、解除警戒信号:
装药起爆后,担任警戒的人员不能听到炮响后立即撤离岗位,要等爆破员对爆炸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险情并经现场指挥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方准撤离;
22、
产生哑炮时,必须拔掉爆炸机上的主炮线,并短路再查找原因,在电磁波干扰源附近施工放炮时,安全距离应为20m—40m;
23、
当天下井的炸药包应当天放完,因故没有放完时,要派专人看管;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