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常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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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只需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开户银行。
单位成立后一直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开户后是否要为职工进行补缴?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新建立的单位应当自建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因此单位成立后一直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本身已经违反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而新开户后理所当然应为符合缴存条件的职工进行补缴。
另外《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或者逾期不依法缴纳,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
外省市职工到上海就业,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转到上海?
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上海继续缴存,具体操作方式应首先由录用单位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上海录用单位的账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什么是补充公积金?
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缴纳补充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两者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但两者的区别在于:
首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自愿的;
其次,从缴存范围来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限制,规定只有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
再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7%,其缴存额有上下限的限制,而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
(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他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他人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以及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但必须得到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2)当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职工提出提取申请后,何时可以获悉是否允许提取?
职工在提出提取申请后,原则上当场就能获悉是否允许提取,特殊情况需要核实提取申请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职工如何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职工购房在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外,购买其他各类房屋都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职工购房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在放贷后,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贷款;
职工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结清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同时职工自结清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以什么方式支付?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一般不以现金形式给付提取申请人,而采用划转入以提取申请人名义开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对于少数类型提取,如购买公有住房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等提取类型,采用帐户之间直接划转的方式。
怎样用公积金还房贷?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一次性还款法。
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
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
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
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
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
(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
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
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
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
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
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
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
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
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变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
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公积金担保费用怎么算?
申请公积金贷款也要有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不用咱们自己去找,但是保费却是我们要掏的。
掏多少?
——看下面这张“每万元贷款试算表”,你自己对照着做乘法吧。
先举个例子,算一个给你作个演示,其实很简单:
假使说你要贷款20万元30年,那么你的担保费就是:
20×
154.3=3086元。
每万元贷款试算表
年限
速算额
1
9.9
11
60.2
21
107.9
2
14.7
12
65.4
22
113
3
19.7
13
70.7
23
118.1
4
24.7
14
76
24
123.2
5
29.7
15
81.2
25
128.3
6
35.3
16
86
26
133.5
7
40.2
17
91.2
27
138.7
8
45.5
18
96
28
143.9
9
50.4
19
101.3
29
149.2
10
54.9
20
105.3
30
154.3
个人公积金信息如何查询?
为了让广大市民能够更为便捷、及时地获取公积金帐号信息和相关政策,公积金网前不久推出了“公积金及时通”短信服务。
用手机发送短信DGJJ,移动用户到081568,联通用户到81568,就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个人基本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帐户资金变动信息,包括公积金最新政策、帐户状态、余额、月缴存额、支取、转移、贷款、冲还贷等。
该服务采用包月形式,收取定制信息费每月2元/月。
广大市民如需咨询该项服务,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或拨打客服热线:
62441200。
没买过房,能贷30万还是50万?
问:
老马一家三口,老马还在上班,并且公积金缴存正常,老马的妻子已经退休,儿子小马还在读大学,尚未毕业。
老马过去没买过房子,也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
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老马计划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
贷款扩额新政出台后,老马也有了两个新的疑问:
以他们家的现状,是否可以按照新政策享受最高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小马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公积金缴存正常,如果他打算另外再买一套房子,是否可以获得最高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专家解答:
一人参贷,那只有30万
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规定:
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原有政策计算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老马考虑买房的时候,一家三口只有老马一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以最高可贷额度仍然是30万元。
而小马买房的时候,如果还是仅有小马一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其最高可贷额度仍为30万元。
小马此时可以考虑两个方案:
一是请父亲老马作为参贷人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获得最高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二是待结婚后,若自己的配偶从未购房,也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小俩口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可以获得最高50万元的贷款额度。
哪些房屋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下: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
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
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房
为配合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申请公积金贷款方便不方便?
理论上不难。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买一手房时,开发商会请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场一起办理房贷手续,我们只要按照开发商和银行的要求,带好相应的材料就可以了,开发商一般都会要求咱们采用“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形式,这样他们办起来会方便一点,因为假使办纯公积金贷款的话,一些环节必须要本人亲自出面。
这个稍微麻烦一点,但咱也不怕。
下面我们以建设银行为例:
第一步:
你要向建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然后建行受理后,会代你向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第二步:
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行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这个银行方面会提前通知你。
第三步: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这个他们也会办,你就看清楚条款后签字盖章就行了,看不懂的可以要求他们来跟你解释。
最后:
签完合同后,建行会给你一个帐户,你每月记得还钱就是了。
整个过程顺利的话,15个工作日肯定能搞定了。
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离婚了还能贷50万嘛?
2002年,陆先生为了结婚,曾作为主贷人申请过一笔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婚房。
去年,陆先生夫妇因种种原因,选择了协议离婚,经法院判决,房子和债务归女方所有。
最近,陆先生准备再婚,也有了再次购房的意向。
恰逢贷款扩额新政出台,陆先生考虑可以多贷点公积金,以减轻还贷压力。
在研究了新政之后,陆先生作出了以下两个贷款方案:
一个是和自己现在的太太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新太太公积金缴存正常,也从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
另一个是和自己还在工作的父亲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父亲的公积金也缴存正常。
陆先生为此咨询了住房公积金网专家,以确定这两个方案是否可行。
都可行
虽然陆先生曾经在市场上购买过住房,并且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但陆先生现在由于离婚导致了房屋归属和相应债务的变更,只要及时办妥有关的变更手续,无论是和自己现在的配偶还是和自己的家人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都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
申请过了公积金大修贷款,还能贷50万吗?
2005年,小林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曾经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建造、翻修、大修贷款,用于修缮住房。
今年7月,小林和女友领取了结婚证,并且考虑另外购置一套新房用于结婚。
目前,小林夫妇公积金缴存都很正常,所以,小林也希望能够通过扩额新政多贷点公积金。
不过,他的担心是,曾经贷过一笔公积金建造、翻修、大修贷款,不知是否还能享受本次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
是不是第一套房是关键
能不能贷到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小林申请公积金“建、翻、修”贷款用于修缮的那套房子是小林自己买的,那么小林就不能再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了;
如果那套房子小林虽有产权,却不是其本人购买的,那么小林夫妇是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
我能贷多少公积金?
贷几年?
一、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市民,在原有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时,若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条件的,经认定,可按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具体执行办法为:
1、申请纯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委托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担保公司)认定,认定条件如下:
(1)借款人用于申请贷款的房屋为改善型的普通住房。
(2)通过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不超过1套。
2、申请组合贷款的,其中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的认定,由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根据该笔组合贷款中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等审核标准确定。
以上经认定可按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以2人以上,含2人计算)基本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二、对于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户家庭(以2人以上,含2人计算)基本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对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执行现行的贷款政策,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其他已有明确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条件不变,继续执行。
四、上述一、二项的执行期限,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在贷款年限上,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是一样的,一手房最多可以贷30年,二手房最多可以贷15年。
年限再具体到借款人,最长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后的5年(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
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申请人和配偶以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身份证(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
每人各1份
如申请人需办理银行借记卡,再增加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户口簿(并随带户口簿复印件)
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开发商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房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或《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现房)原件
如是中介商销售的,还应提供开发商与中介商签定的《委托销售协议》及中介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房价20%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1份
房产商的收款帐号
借款申请表
借款、抵押合同
1套
借记卡申请表或已有借记卡确认书及委托还贷协议
借记卡申请表或已有借记卡确认书1份、委托还贷协议书3份
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复印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单位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或职工公积金结存单)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书
我有没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交了公积金,可我为什么没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那你肯定是刚参加工作或者刚跳过槽还没超过半年,或者是你公司没按期帮你交。
简单点说,如果你工作已经满了6个月,并且所在单位帮你按时缴纳公积金的话,一般来说你都是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询问所在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
假使你是个潇洒的自由职业者,没有单位组织帮你交也不要紧,你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己去缴存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也一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细节可以去问一下你所在小区或街道的居委会阿姨。
解读公积金住房贷款扩额新政
9月1日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每户50万(限第一套自住住房),这对于广大有购房需求的市民来说,无疑是个特大的利好消息。
随着扩额新政的出台,如何正确理解新政,如何用好、用活新政也成为了大家共同关心的话题。
为此,我们特邀了住房公积金网的专家,通过一些典型的购房案例,对扩额新政进行深入解读。
案例一:
用过了还能贷50万吗?
2005年,小林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曾经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建造、翻修、大修贷款,用于修缮住房。
案例二:
离婚了还能办吗?
2002年,陆先生为了结婚,曾作为主贷人申请过一笔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婚房。
陆先生为此咨询了住房公积金网专家,以确定这两个方案是否可行。
案例三:
老马一家三口,老马还在上班,并且公积金缴存正常,老马的妻子已经退休,儿子小马还在读大学,尚未毕业。
假设老马一家总共要贷款50万元,我们可以通过下表比较,新旧政策下不同贷款方案所产生的支出:
公积金贷款金额
商业贷款金额
贷款年限
还款方式
每月还款
总利息支出
总计节约
原贷款方案
30万元
20万元
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