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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5、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6、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

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

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4、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使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3、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4、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5、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6、下班前进行总结评比,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生产班组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前几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2、交班应做到:

(1)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

(2)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

(3)将其他应该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

(4)填写交接班记录。

3、交班人和接班人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

接班人员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生产情况介绍后,应对生产现场或机械设备做详细检查,看是否与交班情况介绍一致,对机械设备还应进行试车、制动检查,向交班人员了解安全情况。

4、交接班实行“十交”、“五不交”。

“十交”:

(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7)交原材料使用和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交跑冒漏情况;

(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五不交”: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交;

(2)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4)当班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5)记录不完整、填写不清不交。

5、生产班组交接班内容

(1)交工艺。

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2)交设备。

当班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卫生。

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库房、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4)交工具。

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记录。

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巡视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6、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上级反映。

交接班经双方认可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交班后,生产设备等所出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部颁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开工前,工地必须向公司送报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

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

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

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

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3、平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其中: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

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验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

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

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

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

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

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

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

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

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

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

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五牌一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及消防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巡视:

①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②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③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④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6)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①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②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③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

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

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2)电缆

①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

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②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

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③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

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

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

所有的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2)防雷保护:

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

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

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

停电操作顺序:

2)熔断器和插座

①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

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②熔体应有保护罩。

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

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③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①本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的漏电保护器。

②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③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4)电焊机

①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②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5)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①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②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

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

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安全消防组织机构

(1)管理组织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专业安全工程员、各专业施工员、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 

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 

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

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 

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

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施工用电检查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2、编制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造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器。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器和移动电压(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施工场所或金属构架、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4、电气线路的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性能是否良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

6、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电气安全教育,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施工现场必须健立和健全电气安全管理。

8、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电气安全的行为。

9、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10、现场临时变电所及其高低压线路装置均应严格按《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1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地区低压用电气装置规程》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格禁止乱拖乱拉。

12、施工现场的架空线与建筑物、大型起重设备,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架空线与地面道路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高度。

13、每幢建筑物的电源进线不得超过两路,如需用多路电源,应从分电箱合理配电,六级以上大风、雷电等天气,应立即组织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按规程要求做好防雷雨、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

14、项目部规定每月10、25日对临时用电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

模板安装与拆除施工

1.模板安装施工安全要求

(1)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和拆除钢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防止伤及行人。

(2)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3)现浇整体式的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楼板及其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下层楼板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才能上料具。

料具要分散堆放,不得过分集中。

2)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要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

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是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3)如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其支撑结构必须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5)采用分节脱模时,底模的支点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6)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网距不宜大于2m,纵横向水平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5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

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

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

当楼层高度超过10m时,模板的支柱应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接头不宜超过2个。

(7)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若采用多层支架支模,则在两层支架立柱间应铺设垫板,且应平整,上下层支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

2)模板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节点上。

(9)预拼装组合钢模板采用整体吊装方法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使用吊装机械安装大块整体模板时,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连接牢靠后,方可脱钩。

并严格按照吊装机械使用安全交底的机关要求进行操作。

2)拼装完毕的大块模板或整体模板,吊装前应按设计规定的吊点位置,先进行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运安装。

3)安装整块柱模板时,不得将柱子钢筋代替临时支撑。

(10)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安装和拆除组合钢模板时,吊机起重臂、吊物、钢丝绳、外脚手架和操作人员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如不符合下表的要求时,要停电作业;

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施工设施和操作人员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显露电压/kV

1kV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11)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2)用钢管和扣件搭设双排立柱支架支承梁模时,扣件应拧紧,且应检查扣件螺栓的扭力矩是否符合规定,当扭力矩不能达到规定值时,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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