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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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___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管。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___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应及时___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4、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安监部门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二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___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2在公司在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职责
。
3定义/术语
。
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罹患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
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___(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内容与要求
4.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归档范围:
(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2)健康监护档案册。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4)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5)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___及复查结果报告。
(6)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7)丛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4.1.2职业病诊断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所有资料;
(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4.2.1职业卫生健康档案须专人进行管理;
4.2.2档案资料一经取得须立即进行存档保管;
4.2.3档案资料须保存在适当地点,以免档案损坏;
4.2.4档案资料借阅须经安全环保科科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
4.2.5档案资料人借阅时不得卷折、损坏,归还时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存档。
4.2.6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7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2.8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___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4.2.9安全环保科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4.2.10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4.2.11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5引用标准/支持性文件
5.1___第六十号《___职业病防治法》
5.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6记录
第三篇: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按照《___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建立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工作。
三、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2.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2.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四、借阅
1.各有关部门、单位到本部门查阅档案资料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
2.本部门为所需借、调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复印材料。
3.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4.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一般情况下,外借期限不超过一周。
5.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拆卷等。
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五、保管
1.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2.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___、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品。
3.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
5.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四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样例)
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掌握职工健康损害情况,预防职业病,根据《___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
条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责任部门
公司部门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档案管理,依法___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
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本公司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原则上安排在(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称)。
员工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视同正常出勤。
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___)。
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本公司,在招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
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范本)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
项目___劳动者进行定期岗间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交公司部门,安排复检。
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治疗。
3、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劳动者离岗时___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未进行离岗前职
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于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即使___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公司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日常工作由负责。
职工离职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
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青岛___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第五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体检计划并___实施。
二、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取得自治区职业健康监护资质。
三、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四、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___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
五、对即将离岗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___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井按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问,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沿疗。
七、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___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井根据上級主管部门的意见积极做好职业病病人的复查和康复治疗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要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劳动合同告知书和教育培训考核资料;
6、其它需要的资料。
九、企业不得安排末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职业健康、复查、医学现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十ー、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裆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十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客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十三、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十四、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十五、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六、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十
七、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成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要如实提供。
十八、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九、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二
十、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