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性副食类商品质量验收标准文档格式.docx
《干性副食类商品质量验收标准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干性副食类商品质量验收标准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d)生产(分包装)日期,保质期或∕和保留期;
e)产品标准号。
f)增添辅料或食品增添剂的挂面标明配料表。
3.1.2内容物
3.1.2.1米类商品:
颗粒饱满,米中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
象。
3.1.2.2面粉及面粉制品:
1)面粉应色彩洁白,干燥松懈,无结块;
2)挂面及面粉无生虫现象;
3)挂面及方便面内容物无破裂现象。
3.2油脂品:
3.2.1产品标签标明:
3.2.1.1食品名称;
3.2.1.2净含量;
3.2.1.3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2.1.4生产(分包装)日期,保质期或∕和保留期;
3.2.1.5质量(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
3.2.1.6混淆油脂应标明配料表。
3.2.2内容物:
3.2.2.1油品清明、无杂质、无积淀物,无云雾状悬浮物;
3.2.2.2油品颜色应具油脂的特色。
3.3罐头
产品标签标明
3.3.1.1食品名称;
3.3.1.2净含量;
3.3.1.3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的名称和地点;
3.3.1.4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留期;
3.3.1.5质量(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
3.3.1.6含固、液两种物质的罐头(如糖水菠萝等)须标明固形物含
量(用质量或百分含量表示)。
3.3.2包装物、产品标签标明整齐,无锈迹无尘埃,无漏气漏液。
3.4调味品
3.4.1酱油、食醋
3.4.1.1食品名称;
3.4.1.2配料表;
3.4.1.3净含量;
3.4.1.4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4.1.5生产(灌装)日期,保质期或∕和保留期(食醋能够免去);
3.4.1.6质量(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
3.4.1.7注明酿造或配制。
3.4.2食用盐
3.4.2.1食品名称;
3.4.2.2产品种类;
3.4.2.3净含量;
3.4.2.4分装(包装)日期;
3.4.2.5复合食盐(如加碘盐、加氟盐)须标明配料表。
3.4.3味精(谷氨酸钠含量不低于80%)
3.4.3.1食品名称;
3.4.3.2配料表(谷氨酸钠含量大于99%的味精能够免去),谷氨酸钠
含量,
3.4.3.3净含量;
3.4.3.4生产日期。
3.4.4调味香辛料
3.4.4.1食品名称
3.4.4.2配料表(单调原料能够免去);
3.4.4.3净含量;
3.4.4.4包装(分装)日期,保质期或/和保留期。
3.4.5蔬菜腌制品
3.4.5.1食品名称;
3.4.5.2配料表;
3.4.5.3净含量;
3.4.5.4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留期;
3.4.5.5含固、液两种物质的酱腌菜须标明固形物含量。
3.4.6外观:
3.4.6.1包装整齐、无破裂、漏气、漏液,内容物无发潮、粘结、发
霉。
3.4.6.2液体调味品和酱菜类商品表面应洁净洁净,无液体外渗;
3.4.6.3干菜色彩娇艳、干燥有韧性,无破裂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3.5果脯、干货、饼干
3.5.1产品标签标明
3.5.1.1食品名称;
3.5.1.2配料表;
3.5.1.3净含量/规格;
3.5.1.4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5.1.5生产(分别,包装)日期,保质期或∕和保留期,产品标准号;
3.5.1.6单调原料未加工或单调果蔬干制品能够免去配料表
3.5.2产品特色
3.5.2.1内容物干燥、具该制品应有色彩,形状齐整,无破裂、残破,
无异味无霉变生虫等现象。
3.5.2.2包装整齐无污物,无开封、漏气现象。
3.6淀粉制品
3.6.1原淀粉
3.6.1.1食品名称;
3.6.1.2净含量;
3.6.1.3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6.1.4生产(分装、包装)日期,质量(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
3.6.1.5包装整齐,无开封漏气现象,内容物干燥无粘结,颜色正常
无杂质。
3.6.2淀粉制品(杏仁霜、糖制藕粉、虾味淀粉片、粉丝、粉条等)
3.6.2.1食品名称;
3.6.2.2配料表(单调原料的粉丝、粉条能够免去);
3.6.2.3净含量;
3.6.2.4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6.2.5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留期(粉丝,粉条能够免去),产
品标准号。
3.6.2.6包装整齐,内容物干燥,无发霉虫蛀现象,无破裂无异物,光彩正常。
3.7茶叶(花茶、红茶、绿茶、紧压茶、乌龙茶)
3.7.1食品名称;
3.7.2配料表(只限花茶);
3.7.3净含量;
3.7.4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7.5生产日期和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留期,质量(质量)等
级,产品标准号。
3.7.6包装整齐,无损坏,无发潮发霉现象,颜色正常,有特有香味无异味。
3.8糖类商品:
3.8.1食糖(白沙糖、绵白糖、方糖、冰糖等)
3.8.1.1食品名称;
3.8.1.2净含量;
3.8.1.3制造(分装)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8.1.4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
3.8.1.5白沙糖和绵白糖须标明质量(质量)等级;
3.8.1.6包装齐整,应干爽、无开封、异味、无粘化现象;
3.8.2糖果、巧克力
3.8.2.1食品名称;
3.8.2.2配料表;
3.8.2.3净含量;
3.8.2.4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8.2.5生产日期;
3.8.2.6保质期或/和保留期,产品标准号;
3.8.2.7小块糖和巧克力能够只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
3.8.2.8销售包装需标明上述3项内容。
3.8.2.9巧克力应标明可可脂的含量。
如用类可可脂或代可可脂生产
巧克力,须特别注明。
3.8.2.10包装洁净无破口,内容物无异味、发霉等现象,应整齐干爽、无杂物,保持正常形状,巧克力应无受热出油现象。
3.8.3蜂蜜
3.8.3.1食品名称;
3.8.3.2花的种类,净含量;
3.8.3.3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8.3.4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
3.8.3.5包装整齐,无漏液现象,颜色正常无杂质(新订正的蜂蜜国标
规定,凡增添或混入任何蜂蜜之外的物质,如淀粉类,糖类、
代糖类物质,以及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的产品禁止标
称为“蜂蜜”或“蜜”。
也不得有含混不清,误导花费者的定义或
标明,如“老年蜜”,“少儿蜜”的叫法等。
蜂蜜新国标为强迫性
标准)。
3.8.4固体饮料
3.8.4.1食品名称;
3.8.4.2产品种类(按果香型、蛋白质、其余型区分),配料表;
3.8.4.3净含量;
3.8.4.4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留期,饮用方法;
3.8.4.5含果汁的须标明原果汁含量。
3.8.4.6蛋白型须标明蛋白质含量。
3.8.4.7包装整齐,内容物无结块现象。
3.9保健品/特别营养食品
3.9.1保健品
3.9.1.1食品名称;
3.9.1.2天蓝色保健食品标记与保健食品同意文号;
3.9.1.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3.9.1.4配料、功能成分、保健作用、适合人群、食用方法;
3.9.1.5生产日期(日期的标明次序为年、月、日)、保质期或/和保留期;
3.9.1.6储藏指南、产品标准号;
3.9.1.7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9.1.8特别标准内容(辐照食品、警告性标准内容)、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
3.9.2营养品
3.9.2.1食品名称;
3.9.2.2配料表、热量,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包含微量元素)];
3.9.2.3净含量;
3.9.2.4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9.2.5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留期;
3.9.2.6食用方法,储藏方法,产品标准号。
3.10乳制品
3.10.1产品标签标明
3.10.1.1食品名称;
3.10.1.2配料表;
3.10.1.3净含量;
3.10.1.4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点;
3.10.1.5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留期;
3.10.1.6储藏指南,产品标准号。
3.10.1.7奶粉须标明蛋白质、脂肪、含糖量和质量(质量)等级。
3.10.1.8外包装整齐,应无结块现象,色彩一致。
3.10.2母乳代用品
3.10.2.1特别要求切合《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方法》标准;
3.10.2.2母乳代用品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
以婴儿
3.10.2.3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余形式供给的经改制或不改制适合于部分或所有取代母乳的其余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含瓶饲协助食品、奶瓶或奶嘴。
3.10.2.4母乳代用品产品包装产品标签标明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有
说明母乳饲养优胜性的警语;
3.10.2.5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的名词。
3.11引用标准和一定讨取的法例文件:
3.11.1食品类:
3.11.1.1引用标准:
1)《食品卫生法》;
2)《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3318-94)。
3.11.1.2同意免去标明内容:
1)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m时,除香辛料和食品增添剂外可免去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留期、质量(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
2)但在其大包装上应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留期。
3.11.1.3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保质期或保留期在18个月以上的食品,能够免去原制造者的名称、地点和产品标准号。
3.11.1.4基本要求:
1)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2)所用文字一定是规范汉字;
3)所用的计量单位一定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
克,千克;
体积单位:
毫升,升。
3.11.2国产食品:
3.11.2.1引用标准:
1)各种预包装食品标签一定标明内容详尽。
3.11.2.2一定讨取的法例文件;
1)厂家营业执照;
2)厂家卫生同意证;
3)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站出具的卫生评论报告单和卫生检测报告书。
3.11.3入口食品
3.11.3.1引用标准;
1)《入口食品卫生监察管理暂行规定》;
2)各种入口预包装食品(即销售包装食品)的标签要求。
3.11.3.2一定讨取的法例文件:
1)XX省(市)卫生检疫局入口食品卫生监察查验中心出具的合格的、有效的、一一对应的卫生证书及附表原件或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市)卫生检疫局入口食品卫生监察查验中心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随货同行,证书中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留期一定与所送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留期符合);
2)动植物查验放行单。
3.11.3.3标帖标记
1)一定在每个最小销售包装上粘贴入口食品卫生监察查验标记。
3.11.4国产保健食品:
3.11.4.1引用标准:
1)《保健食品管理方法》;
2)《保健食品表记规定》。
3.11.4.2一定讨取的法例文件:
3)保健食品同意证书;
4)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站出具的卫生评论报告单和卫生检测报告书。
3.11.5入口保健食品:
3.11.5.1引用标准:
2)《保健食品管理方法》;
3)《保健食品表记规定》。
3.11.5.2一定讨取的法例文件:
1)入口保健食品同意证书;
2)XX省(市)卫生检疫局入口食品卫生监察查验中心出具的合格的、有效的、一一对应的卫生证书及附表原件或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市)卫生检疫局入口食品卫生
监察查验中心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随货同行,证书中商品
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留期一定与所送商品的生产日期、
保质期/保留期符合)
3.11.5.3标贴标记:
1)一定在每个最小销售包装上粘贴入口食品卫生监察查验标记。
2)内容总结
3)
4)
(1)干性副食类商质量量查收标准
5)
6)1.0目的
7)
8)为明确商质量量查收标准,使采买部门引进商品以及运营部门和收货部门商品查收有所依照,特拟订本规定
9)
(2)2.0合用范围
10)
11)本规定合用于企业采买部门引进商品及门店商品查竣工作
12)(3)包装(分装、生产)日期,质量(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
13)(4)专用面粉(如饺子粉)和两种以上(含两种)的混淆粮食或加工品,须标明配料表
14)(5)3.1.1.2粮食制品
15)
16)方便面、方便米粉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