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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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工程一次报验合格率达85%以上;
(3)履约项目的台帐资料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4)履约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达到业主下发的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和《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并满足国家和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5) 履约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廉政合同"
和“资金监管协议"
的行为;
(6) 考核期间未发生质量责任问题或安全责任问题.
(7) 考核期间未发生未经批准的更换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的现象。
3、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且工程实体履约考核抽测评分在70分及以上,并未发生第4款所列情况者为“中”:
4、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或工程实体履约考核抽测评分在70分以下,或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差"
:
(1)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项目分项、分阶段进度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计划进度,将对合同总进度产生不可挽回的影响;
(2) 分项工程一次报验合格率在70%以下;
(3) 履约项目的台帐资料不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将对交、竣工文件的编制产生较大影响;
(4)履约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未达到业主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和《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工伤死亡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以省交通工程质量和交通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5)履约期间有违反“廉政合同"
的行为;
(6)有违反“资金监管协议”的行为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
(7) 发生工程转包或未经业主批准的分包情况;
(8)发生未经业主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的情况。
(9)有其它严重违纪行为,对在建项目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
二、对监理单位的季度履约考核得分满分100分。
施工单位在工程组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管理方面的得分直接体现了监理单位控制管理工作的成效,其得分的60%(如一个监理合同标下有多个施工单位,则按各中标价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作为监理单位的相应得分。
另外,监理单位自身得分占40%(人员设备5分、质量保障9分、试验检测6分、变更管理6分、计量管理6分、台帐资料4分、廉政建设4分),单项扣分累积值不超过该单项的标准分值。
在与本工程建设和管理相关的部省级评比和检查中获得表彰的考核得分增加10分,在市级或省有关厅局检查中获表彰或排名前三的考核得分增加5分。
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履约考核等级,共分“优”、“良"
、“中"
、“差”四个等级:
1、符合下列条件,且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者为“优"
(1)履约期间未发生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的更换;
(2) 履约项目的档案资料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3)履约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廉政合同和“资金监管协议”的行为.
2、符合下列条件,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者为“良”:
(1)履约期间未发生未经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的更换;
(2)履约项目的档案资料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3)履约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廉政合同和“资金监管协议"
的行为。
3、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有第4款情况者为“中”: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考核得分70分以下者为“差”.
(1) 由于监理单位原因,项目分项、分阶段进度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计划,将严重影响项目合同总进度;
(2)履约项目的档案资料不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将对交、竣工文件的编制产生较大影响;
(3) 履约期间有违反廉政合同等的违法行为并构成犯罪,对在建项目造成影响;
(4)在检测、计量和质量评定工作中,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
(5)有违反“资金监管协议”的行为并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三、项目办将在考核结束后次日,把季度履约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2日内向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诉。
指挥部在收到被考核人的书面申诉材料后,应当在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按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变更考核等级的决定.
第八条 考核组织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的7日前对上季度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填写相关考核表格,形成季度考核意见。
并于15号前将上季度的考核情况(并电子文件)及时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将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并于下季度同时上报。
为配合上级对工程施工的检查,还可能不定期地组织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特定考核"
,按评分细则进行特定的考核。
特定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期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履约考核的结果将按照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录入中标人信用档案中,作为中标人在后续的江苏省交通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和评标中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同时也将记入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档案,作为各类年度评比、表彰活动的主要依据。
项目办将结合劳动竞赛等活动,对表现优异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奖励。
第十条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类评比表彰活动。
1、季度考核结果为“差"
级;
2、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
4、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行为;
5、未经业主批准,擅自更换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主要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工程现场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单位履约考核评分表》;
2、《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表》;
。
3、《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实体履约考核抽测评分表》
4、《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中标单位历次履约考核情况汇总表》
5、《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各中标单位季度履约考核情况汇总表》
施工单位履约考核评分表
施工单位名称:
考核时段:
年第 季度
工程合同标段:
考核日期:
年 月日
编号
考核项目
及标准分
考 核内 容
扣分范围
实际扣分
扣分小计
一
工 程组织 (10)
1
人员及设备
(2)
人员或设备的配备不满足合同要求,或不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影响工程进程
1-2
施工人员不熟悉拟开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2
未经批准更换试验室主任、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技术人员,每人次
0.5
项目经理或总工每月驻地天数不满足合同要求,每人天
0。
5
主要人员离开工地不履约请假制度,每人天
0.5
施工、试验、检测、测量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1-2
2
施工组织
(2。
5)
施工管理制度不健全
0.2—1
未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0.2-2。
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及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审查论证
0.2—1.5
未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
0.2—1.5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0.2-1.5
未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报批计划
0。
2—1.5
3
试验检测
(1.5)
试验室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0.2—1
试验检测操作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每次扣
2—1。
5
检测频度不够,项目不全,报检不及时
0.2-1.5
试验仪器、器具逾期未标定,每件扣
0.2
试验资料不齐全、填写不标准,签字不全,涂改每次
3
测试资料不真实
1.5
无设备、试验室管理台帐
4
设备、材料管理
(1)
设备、材料抽测不合格,每次
0.2
因设备、材料的采购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进场设备、材料验收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
0.5
材料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分类存放、标志和防护
2-1
拖欠设备、材料款影响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1.5)
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分包
对批准的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以包代管,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1。
分包量超出规定
1—1.5
报验工程量与实际明显不符,每次扣
不接受业主和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1—1。
未执行设计变更流程和事项报告流程
1—1。
6
资料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无专职档案管理员
2-1
资料档案管理不完整、不及时、不规范,每项扣
2
施工资料欠真实,签字手续欠完备,缺少相应台帐资料
0.2-1.5
伪造施工记录、测量成果,每项扣
1.5
施工月报内容不齐全或不及时
0.2—1
施工日志、相应台帐不齐全或未按规定每月集中报送总监办公室查验
未汇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0.2-1
二
工程质量(30)
质量保证体系(5)
创优无目标、计划或计划未落实,措施不力
0.5-3
未建立质保体系或质保体系不健全
0.5—3
质量责任未落实到人
5-3
未按要求细化、分解质量控制目标和方案
5—3
未按工程进度和实际地质情况修订完善施工技术方案
2-2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方案未向施工班组交底或未有签认意见
0.2-2
对监理指令未及时反馈意见,每次扣
对质量问题的发现、解决处理不及时,不报或处理不力
0.2-5
对分包单位质量责任落实不明确
0.2—2
实体质量(15)
据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分表,得分90—95分
1-9
据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分表,得分80—90分
9—12
据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分表,得分70-80分
12-15
据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分表,得分<70分
15
质量问题(5)
发现工程事故隐患
0.2-2.5
发生质量问题
1-5
隐瞒质量问题、发生了质量问题没有记录
1-5
质量问题整改不力、不及时
0.5-5
受到省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
1-5
存在明显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每次
临时工程发生安全问题
施工工艺及质量(5)
违反规定的施工工艺、施工规范及流程施工
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偷工减料,每次扣
1
各工序未按修订完善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方案进行
2—5
三
工程进 度(25)
工程计划(10)
工程总体进度计划风险较大,操作性不强
1—10
年度、季度、月度进度计划未层层分解、落实
1-10
工程进度(15)
未完成阶段性目标,每少1%扣
重要节点工程未按期完成
1—15
月度计划未按期完成
月报反映的工程进度不真实
资金使用情况与工程进度不符
0.5-5
四
安全文明(25)
安全管理(15)
未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落实不到位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殊作业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不完整,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不到位
0.5—8
未设立明显的安全防范标志。
防火、防电击、防爆、防坠、防坍塌、防汛、防渗、防管涌、防台风、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力、安全预案不切实可行
0.5-8
未为从业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测量试验人员未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每人次扣
现场管理人员未统一着装、挂牌,施工人员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安全带。
0.2-8
未建立专职巡查、安全日志、定期检查制度。
无安全日志、记录台帐或记录不全
0.2-5
对分部工程或危险较大的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或落实不到位,未对危险部位、岗位进行进行分析、鉴别并建档。
2-5
未结合分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未签认,无记录
0.2-5
危险施工现场无明显警示标志,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
施工用电未按规定设立安全防护,配电、开关、线路配置、接地、接零等不符合安全用电规范,每处
大型施工脚手、支架、模板的安装、拆除未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经批准,涉及危险性较大的特种定型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非专业生产单位生产,或未取得专业资质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即投入使用,每台次
0.5-8
出现一般安全责任问题,每次扣
专项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不足,或被扣罚后未及时补齐
5-8
文明管理(10)
项目部未设置项目概况牌、安全质量进度廉政目标牌、责任人牌、举报电话牌等
1—3
未明显划分和标记各施工临时设施区域
0.5—3
施工区和项目部围挡和临时房屋搭建不规范
0.5-5
施工项目部办公、生活、堆场等场地硬化、照明和施工道路路面处理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
5—5
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标识不明显,分类不合理、防雨防风等措施不力
0.5—3
项目部环境不整洁,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做到工完料清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要求配戴胸牌,每人次
施工管理网络未上墙公布
施工中未注意做好环境保护,发生建筑垃圾乱堆、污水流淌、阻断交通等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活的现象
0.5-5
五
廉政建 设(10)
廉政建设(10)
未建立廉政责任制等配套制度
2—5
未开展廉政教育、未设立廉政公示牌和举报箱
2-10
未履行《廉政合同》有关条款
2—10
扣分总计 = 分
加分因素
部省级表彰(10分)
市级、省厅局级表彰或排名前三(5分)
实得分总计=100–扣分总计+加分因素= 分
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表
监理单位名称:
考核时段:
监理合同标段:
考核日期:
考核内容
关联施工单位得分(60)
工程组织得分权重计算值(见注1)
工程质量得分权重计算值(见注1)
工程进度得分权重计算值(见注1)
安全文明管理得分权重计算值(见注1)
人员设备(5)
人员配备
(2)
擅自抽换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负责人
擅自抽换合同约定的项目总工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每人
擅自抽换监理员,每人
监理人员未按照合同承诺到位,每人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每月驻地天数不满足合同要求的21天,每人天
0.1
0.1
机构的内部管理(1.5)
无组织机构网络图、无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0.1—1
监理人员职责及分工不明确
0.1-1
监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
0.1—1
监理规章、职责等未上墙公布。
施工进度表等未上墙,随实际过程及时填画更新不及时
1—1
未开展监理内部每周交流会并作记录,每周
未履行监理规划中关于培训的计划的承诺
1-1
监理设施、设备及管理(1.5)
仪器设备配备达不到合同的要求
1—1
仪器设备未定期进行标定,每件
0.2
无设备管理台帐,每天
办公设备不能满足要求,办公生活环境不卫生
0.1-1
交通工具满足不了监理工作要求
0.1-1
通讯工具不能满足监理要求
质量保障(9)
质量保证体系
(2)
无总体质量创优目标、创优计划
0.1-2
监理工作大纲不具体或控制性工程进度计划未组织专家会论证
0.1-2
无旁站计划
1-2
无监理人员培训计划
0.1-2
监理实施细则不具体或质量控制要点未组织专家会论证
1—2
监理工作程序不完善或执行不力
0.1-2
质量控制(7)
未定期召开工地会议或虽已召开会议但未形成会议纪要,每次
未定期形成质量控制分析评价意见
0.1-3
未认真审核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及设备情况并提出评价意见
1-3
未认真审查、复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并提出合理意见
未参加施工单位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并签认,每次
0.2
未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无书面指令或有指令但无反馈意见,每次
0.2
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巡视不够,缺少记录。
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缺少完整的旁站记录.
0.2-5
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及时处理,每次
0.1—3
工序检查认可不及时、不认真,每次
分项工程完成后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自评,并组织监理复评
1-3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不真实、不准确
2—5
因监理工作不力,致工程产生质量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隐患
试验检测(6)
未对承包人的试验工作(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及原材料试验)进行旁站并定期提交评价意见
2-3
对原材料和工程实体的抽检频率和平行试验数量不足,抽检报验不及时
2-5
未认真检查各种设备、材料的储存及防护
0.1—2
施工过程中未对用于工程的设备和材料进行符合性抽样试验检查并提交评价意见
未按合同、规范要求的频率,独立完成工程控制点,工程基准线和水准点的复核,每次
未对施工单位的放样点进行复核,对放样数据进行推算,每次
变更管理(6)
项目变更不准确或不真实,每次
1-6
项目变更审核不及时,签字不齐全,每次
未执行设计变更流程和事项报告流程,每次
六
计量管理(6)
工程量复核不准确,每次
计量不及时,签字不齐全,每次
未执行计量流程
0.1-3
九
台账资料(4)
监理月报内容不齐全或上报不及时,每次
0.2
监理日志、监理巡查记录、监理旁站记录不连续或不完整
监理资料不齐全、欠规范或整理不及时、签字手续欠完备,资料归档不及时
对承包人的施工资料检查督促不力,造成施工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0.1—2
缺少试验检测台账,每天
已有规定未采用工程项目规定的统一表式
0.1-4
十
廉政建设(4)
未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和举报箱
未履行《廉政合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