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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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餐厅必须设置消毒专用间,并配备齐专用消毒工具,消毒间必须专人负责。
标上消毒人员姓名,消毒时间、记录消毒餐具;
3、各餐厅必须作到餐餐消毒,对周转快的餐具(如粥碗、筷子)用84消毒液随用随消毒;
4、各餐厅必须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步骤进行消毒。
去污、洗涮、入消毒柜。
用药物浸泡10-30分种消毒。
用药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药物浸泡10-20分钟)、净水冲洗。
5、各餐厅消过毒的餐具必须干净卫生,无污垢,无油垢。
6、未经消毒的餐具(如碗、盘、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7、各餐厅无论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备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厅所有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须消毒1至2次。
9、各餐厅的大厅、操作间、主副食为、毛菜间、消毒间、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须餐餐消毒。
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4.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
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5.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6.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7.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8.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9.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10.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1.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2.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专用并保持清洁,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3.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从业人员培训:
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酒店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四、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设备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一、用具卫生
1、用于加工的菜刀、砧板应按生熟食品分开使用(红色代表熟食加工,蓝色代表生食加工)。
砧板做到“三面”光洁(砧板面、砧板底、砧板边缘保持光洁),砧板在停止使用后刮洗清洁后竖放。
2、打饭勺、菜勺、汤勺、铲子不能直接放在台面上,应放置在干净的桶里面或盆子里面。
3、使用后的饭碗、汤碗、菜碟、筷子等餐具必须经过开水漂洗、清水加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高温消毒四道程序的处理,保证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无异味方可投入使用;
每天每餐经消毒的餐具必须由保安员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卫生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每次餐具检查的合格率不能低于97%,且每周对各种餐具、工具、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统一的消毒处理,消毒时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用具消毒配置比例1:
99;
用于洗手的配置比例1:
49),同时由保安员现场监督并做好记录。
4、搬运餐具时必须戴一次性卫生手套,餐具搬运至指定位置后摆放整齐并加盖白布。
5、用于盛装青菜(蓝色)的胶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地脚架上,严禁直接放置于地面。
(红色胶筐装熟食,蓝色胶筐装生食)
6、各类餐具、厨具、清洁工具要集中摆放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厨具、餐具要加盖白布。
7、保持冰库内物品整洁干净且存放应适量(以当天用量为宜);
生熟食应标识清楚并分柜存放,每周清洁一次,清洁时用洗洁精及毛巾抹洗,严禁用扫把和拖把清洁,冰库外表禁止用水直接冲洗。
8、经消毒后的餐具应分类存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或放置在消毒盒内时必须加盖白布,工作人员手不能接触餐具盛食品的位置。
9、围餐台位食具只准在使用前的15分钟摆放,并把小碗、茶杯等倒放在碟上。
10、收台时剩菜、用过的餐具要直接运送到餐具清洗房,不准在楼面、餐厅停放。
11、服务员给客人倒酒水,瓶口不能与杯接触。
为客人添菜、加汤时不能把汤勺和筷子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具。
二、、操作间、餐厅卫生
1、地面无垃圾杂物、无油污、无积水、保持干爽清洁。
2、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
3、墙面、门窗、天花、瓷砖、玻璃无油污、污渍、灰尘、蜘蛛网。
4、风扇、灯管、灭蚊灯、宣传标语、开关插座要长期保持干净。
5、要按相关规定对餐厅消毒杀虫,随时扑灭苍蝇、蚊子、蟑螂等其它害虫,并填写相关的记录表。
6、开餐时必须派人对餐厅卫生跟踪清洁,始终保持地面、桌椅无油污、无汤水、无杂物,干净整洁。
7、每周必须对饭堂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范围包括:
后栏环保设施、厨房天花、大厅天花、吊扇、灯管、抽油烟管道等设备、设施。
8、前走廊天花、地面、通告栏要时刻保持干净整。
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能上岗,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
2、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培训合格证或交部门统一保管,以便检查。
3、从业人员上岗后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感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胧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直接接触顾客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岗。
4、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初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5、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原料的清洗要彻底。
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
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4、餐厅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饪后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
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后供应。
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餐厅不得出售冷荤凉菜。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10、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家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投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餐饮管理,严防和制止,调解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管理制度。
1、公司成立消费者投诉领导小组,由经理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办公室、采购部、财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接待、调处消费投诉工作。
3、如有消费者投诉公司办公室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经理。
同时接待好投诉人员,了解投诉事宜,登记投诉内容。
4、投诉工作采取调解的方式,需要赔偿以上的须报经经理审批予以解决,赔偿以下的公司办公室处理解决。
5、严禁消费者投诉事件,受理投诉后涉及到哪个部门的问题,事后由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承担责任,由公司予以追究。
6、严格执行监督管理部门对消费投诉的处理和监督。
7、公司办公室要加强食品消费、投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掌心,在公司内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