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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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篇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帐务申报审核程序
第三章财产管理规定
第四章财务盘点制度
第五章职员借款管理规定
第六章帐务处理程序
第七章附件:
本篇附表
第一章现金管理办法
一、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职员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二、结算起点为1000元,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三、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四、出纳会计(行销内勤)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以总经理批准。
五、出纳会计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六、公司职员因公务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由总经理根据实际金额核准,财务部门将在当次报帐中结清。
七、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填写“现金报帐单”,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自出纳处支取现金。
八、凡货物采购应及时填写“大宗货物采购申请单”和“大宗采购资金计划表”,经报集团核准后,公司方可使用资金。
九、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二章财务报帐申报审核程序
为使本公司职员报帐有所遵循,节约费用支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对本公司报帐现作如下规定:
一、报帐分类
公司报帐可分三类:
即一般费用报帐、原材料费用报帐、固定资产及其他报帐。
二、财务报帐程序
1、一般报帐单应有报帐人、领款人、部门主管、财会主管和核准人等,属于实物类报销的,还需有验收人或证明人或使用人。
2、每一份报帐凭证应序号清楚,粘贴整齐,金额一致,真实无涂改,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帐。
三、财务报帐要求
1、原材料费用报帐须凭经核批的“日常采购申请单”或签定的购货合同填写“货物采购申请单”,附公司“货物验收单”及“货物入库单”等有效结算票证,按公司规定填写“对外付款申请单”,依报帐程序办理。
2、外购固定资产凭审批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预算单”、“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入库单”、“固定资产付款申请单”及结帐发票,经公司行销内勤办理登记手续后,按公司规定报帐程序报帐。
3、所有报帐费用应凭正式、合法、有效的单据报销。
要求报帐人填列报帐单据规范、完整、正确。
4、所有报帐单据应有报帐人于背面签字确认,单据应全部均匀地粘贴在粘贴纸上,以便于会计档案的保存。
5、报帐人除取得有效的外来单证以外,其他附件应符合要求,具体指:
(1)报销交际应酬费须附总经理批准的交际“应酬申请单”;
(2)销货运费报销须将交货单交财务部一并审核后保存,搬运费用按作业量和费用标准执行;
(3)销售折扣与折让要严格按合同执行;
(4)外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低质易耗品需附经核准的“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单”、“低值易耗品验收单”和“低值易耗品入库单”;
(5)报销修理费须附相应的有效报销凭证;
(6)保险费报销应有正式生效的保险合同;
(7)诉讼费用报销需附有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或协议;
(8)其他自制和外来的相关附件,应填写“无凭证报帐申请单”等。
6、非本公司职员一律不得作为报帐人员履行报帐手续。
7、报销部门主管对属下提出的报销申请是否真实与合理应进行严格初审。
四、报帐时间及单据传递
1、公司报帐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五进行。
2、报帐单据传递按报帐程序进行,报帐单在经财务部审核后,由财务部传递至总经理核批。
五、其他事项
1、职员报帐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公司财务部可不予报帐。
2、报帐人应及时完备报帐手续并向公司报帐,对于已向公司借款逾期不报帐者,公司将从其工资及其他现金发放款项中扣除。
3、对故意用假票或伙同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报销费用者,一经查出,公司将处以1-5倍罚款,违纪行为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4、验票管理
(1)在销售货物时,凡遇支票付款时需待银行认定进公司帐户后才可开出库提单。
(2)凡遇汇票付款时,需待银行验票无误或进公司帐户后才可开出库提单。
(3)凡遇现金付款时,需经过本公司验钞机验过后才可开出库提单。
决不可粗心大意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否则责任自负。
5、发票管理
发票应专人管理使用(销售发票由采购内勤管理开据),存根妥善保管,严格按序号开票,保证发票的及时有效使用。
6、公司财务人员有责任对有关报销等事宜保密。
第三单财产管理规定
一、目的
财产是公司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为保证公司各项财产的安全、完整及资源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财产管理范围
1、财产是指公司已拥有所有权益的各项有形资产及债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项、存货及固定资产。
2、现金指公司的库存现金及符合规定的有价证券。
3、银行存款指公司在各开户银行存放之款项。
4、应收帐项指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等。
5、存货是指拥有实际处置权的可供销售的产品及归口公司行政部门管理的低值易耗品、材料物资等。
6、固定资产指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并划归公司管理已入公司固定资产帐项的各项有形资产。
三、对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
1、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其范围内使用现金,除此以外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一律采用转帐结算方式。
2、出纳会计(行销内勤)是公司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负责人,出纳员要合理确定日常现金库存量并报开户银行批准,日常现金存量应控制在5000元以内,对超过限量的现金要及时交存银行,否则发生损失承担全部责任(销售现金或支票由采购内勤负责接受,并及时送交银行)。
3、公司有价证劵要视同现金保管。
4、对于先进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要做到日清月结,日常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帐必须做到帐款相符。
月末终结日记帐余额必须与总帐科目余额相符,银行日记帐每月必须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若不一致则由出纳员负责对所有调节帐项进行核实,追查原因,以确保公司银行资金的安全。
5、出纳员负责保管各项银行结算单据,对重要票据如银行承兑、汇票等,应视同现金保管,防止因丢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6、出纳员负责对公司结算用信用卡进行管理,负责信用卡的申领、发放、回收及结算对帐等工作,对信用卡结算资金的安全负有责任。
四、应收帐款管理
1、应收帐项的管理责任人为公司财会专员。
2、对各项应收帐项,财会专员要审查票据是否符合商业票据的各项规定,票据是否加盖有效印章,对不符合规定要求要拒收;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要对其入帐时间和入帐金额进行确认,审查其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以保证公司拥有完全债权。
3、加强公司日常信用管理,及时核实和清理各项应收帐项,完备票据的背书、转让、贴现和申请兑现等项手续,按公司规定提取坏帐准备和坏帐损销工作。
五、对各项存货的管理
1、存货购入应根据实际关价、包装费、中转运输及装卸费,入库前整理和合理损耗确认存货数量和购入成本。
2、以其他方式转入的存货按合同、协议价或评估价确认数量和入帐金额。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部门为公司人事部、保管责任人为行销内勤,负责公司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入库、领用、处置,日常台帐记录等各项管理工作(采购内勤负责购买)。
4、各项存货的入库、领用、发出等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单据齐全、传递到位、计量准确。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公司采用一次摊销法,存货计价采用加权平均单价。
6、公司存货日记帐和盘点采用承续盘存制,存货每月月底进行盘点,填报“货物盘点表”和“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盘盈盘亏计入待处理损益,待核查清楚后报批处理;属于保管负责人原因,要追查责任人责任,相关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六、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1、根据公司固定资产取得的不同形式,采用实际原始成本,完全重量成本和净值计价方式分别确认入帐。
2、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公司人事部,核算部门为公司财务部,保管责任人分别为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对于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由人事部门负责统一保管。
3、固定资产折旧,公司采用分类折旧法,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状态,按折旧相关规定制度,每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4、对于固定资产,公司每年必须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填报“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盈盘亏暂作“待处理损益”处理,待报批后列入营业外收支项目。
5、固定资产处置,应按公司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和审批手续办理。
6、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保持帐、卡、物相符,对于固定资产大修,由人事部门提出修理报告,经审批后修理。
第四章财务盘点制度
一、目的
盘存制度是公司资产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实行每月一次、每批一次、每地一次。
应本着按时、全面、彻底地进行盘存,做到帐物一致、帐表一致、帐帐一致,真实反映盘存的结果,并认真做好盘存登记工作。
二、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
系主指原料、物料。
2、财务盘点:
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3、财产盘点:
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三、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
由财务部门会同业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
由财会专员与出纳会计共同盘点。
(3)财产:
由经管部门会同财会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月份检查:
由总经理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四、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
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盘点人:
由财会部及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3、协点人:
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五、盘点前准备事项
1、经管部门将应于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
2、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3、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4、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6、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
六、盘点报告
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
由财会专员签字后转呈总经理签核。
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由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第三联转送总经理;
七、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现金、银行存款、备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外,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帐后办理。
八、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自然月末举进行为原则。
2、存货,原则上采取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改变盘点方式。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
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则应需事先经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