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创安建设职责修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综治创安建设职责修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治创安建设职责修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财务股工作职责………………………………………8
(四)防汛办工作职责………………………………………9
(五)工管股工作职责………………………………………9
(六)电力股工作职责………………………………………9
(七)供水股工作职责………………………………………9
(八)乌溪水库工程筹备办工作职责………………………10
(九)水利管理所工作职责…………………………………10
(十)水电站工作职责………………………………………11
(十一)后溪水库管理处工作职责…………………………12
五岗位个人工作职责……………………………………………13
(一)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13
(二)水电站运行工岗位职责……………………………13
(三)渠道站水工岗位职责………………………………14
(四)发电车间电气值班工岗位职责…………………14
(五)发电车间水机岗位职责……………………………15
(六)后勤总务安全工作职责………………………………16
(七)仓库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16
(八)门卫保安人员工作职责………………………………17
(九)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17
一总则
1.安全生产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综治创安责任制是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强化各级综治创安责任制,确保我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法定代表人是本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及综治创安工作负责。
3.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
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实现全员责任制。
二综治创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和宣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处水利水电安全生产和综治平安创建工作。
2.分析全处水利水电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水利水电安全生产目标和规章制度。
3.研究解决全处安全生产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协调综治创安事件的调查处理。
5.完成市水利局综治办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一级(处领导)工作职责
(一)主任(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主管全处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水电生产、水资源监护、农田灌溉等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
2.建立完善与本行业工作相适应的综治创安责任体系。
3.组织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综治创安责任目标,组织
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任务,及时研究、部署并参加本处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重大活动。
4.主持召开综治创安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综治创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5.组织和领导本处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防范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及时整改。
6.本处内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尽快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分管水电站副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处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结合全处电站的管理现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指导全处电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主持研究解决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和综治创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5.电站生产工作中发生较大安全事件及以上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三)分管供水副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处供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结合萩芦溪流域水资源情况,研究制定萩芦溪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落实本流域水资源安全监管巡查报告制度。
4.指导全处水资源安全管理,科学合理调度供水计划,确保供水安全。
5.发生供水安全受严重威胁或供水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
导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四)分管防汛工作副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处水利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结合全处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现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负责落实防汛值班,安排编制防汛工作预案,组织、协调、指导全处的防汛工作。
4.主持研究解决本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对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5.水利工程发生重要险情和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五)分管工程管理与建设副主任工作职责
2.结合灌区的实际和管理现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主持制定和完善灌区管理办法,做好各管理所的供水管理,确保渠道和灌区的安全供、用水。
4.主持、研究、解决灌区用水中突出的问题,对水事纠纷和水事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理。
5.在灌区管理工作中发生较大安全事件及以上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六)党支部副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发挥党组织在综治创安工作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并带领周围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
3.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4.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时,要把综治创安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协助制定管理处年度综治创安工作计划,跟踪督促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七)工会工作职责
1.督促并协助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
2.对职工进行遵守劳动保护法令、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3.组织并协助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劳动和综治创安工作竞赛活动。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认真执行。
5.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维护女工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
四二级(股室及站所)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负责全处保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节假日值班制度的落实,抓好保密、综治等法规的宣传、报道工作。
2.建立本处人员、档案、保密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对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督促驾驶员参加培训学习考核年审,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驾驶员违章行驶,对违章行驶造成损失的驾驶员进行处罚和教育。
4.负责职工食堂及机关防火、防盗、防雷与用电的安全管理,发现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5.负责单位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安全及全处各类挡案的安全管理,确保文件保密安全。
(二)综治创安办公室(安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本处各级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责任制,组织各站所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安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3.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督查,及时排查、登记造册安全生产隐患,督促隐患存在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和制定整改计划。
4.承办处综治创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督促安全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全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
5.全处范围内发生较大安全事件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收集材料准确上报事故情况。
(三)财务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财经税收政策。
2.组织、协调、监督全处资金使用管理,对所有资金使用按照财经规定登记造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3.分析编制年度及阶段性的资金入库情况与使用计划,保证全处资金正常运转。
4.正确处理各项账务,坚持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5.负责本单位财务印章、支票和现金、账本的保管与使用安全,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
(四)防汛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律法规。
2.组织汛前检查,落实全处防汛、防台风等工作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负责全处水雨情的收集分析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及防汛地段实施防洪调度。
3.编制防汛预案,制定水情调度方案,合理安排防汛值班,保证汛情传递畅通。
4.落实防汛物资、交通工具,切实准备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
5.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抢险,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险情。
(五)工管股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管理条例》,组织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
2.负责指导、监督全处水利设施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3.编制全处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4.组织全处水利工程防汛、度汛工作,编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水利工程发生险情事故时,应视险情程度根据管理权限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六)电力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执行《电力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水电站职工进行安全与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
2.负责指导、督促全处水电设施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3.编制全处水电站工程技改与节能减排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4.制定和完善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完善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处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5.电力工程发生险情事故时,应视险情程度根据管理权限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七)供水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流域内水资源巡查检测,落实污染源排查情况,及时造册登记,落实水资源安全监管巡查报告制度。
3.结合流域水资源情况,制定萩芦溪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统计分析全处供水情况,编制供水计划,确保供水安全。
5.发生供水安全受严重威胁或供水事故时,应视险情程度根据管理权限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八)乌溪水库工程筹备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协调编制乌溪水库工程筹备进展计划。
3.编制乌溪水库工程实施过程的相关制度与安全措施。
4.负责乌溪水库工程现场工作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5.负责跟踪督促乌溪水库工程资金到位与使用安全。
6.发生险情事故时,视具体情况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九)水利管理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执行《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并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
2.严格履行“萩芦溪水电管理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相关内容,制定管理所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网络,责任落实到人。
3.制定和完善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以及水利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4.管理所第一负责人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5.管理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水利工程、供水安全、防火、防盗、防雷、用电等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防范措施,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定期对大坝、渡槽的位移进行观测,制定落实所辖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7.所辖工程发生险情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视具体情况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8.出现安全事故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及时向处安办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计划等书面材料。
(十)水电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并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
2.严格履行“萩芦溪管理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相关内容;
制定水电站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网络,责任落实到人。
3.制定和完善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完善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4.水电站第一负责人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5.水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水工建筑、压力管道、机电设备、电力设施及防火、防盗、防雷、用电等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防范措施,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制定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辖区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履行。
7.辖区内发生险情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视具体情况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十一)后溪水库管理处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管理条例》《防洪法》及《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并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
2.严格履行“萩芦溪水电管理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相关内容,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网络,责任落实到人。
3.制定和完善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完善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4.加强大坝的日常安全观测,落实大坝防汛预案。
5.部门第一负责人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大坝、水工建筑、机电设备、电力设施及防火、防盗、防雷、用电等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防范措施,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发生险情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视具体情况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9.及时向处安办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计划等书面材料。
五岗位个人工作职责
(一)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工作,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
3.自觉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4.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品。
5.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7.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章作业的指令。
8.积极向企业提出安全生产、消除隐患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二)水电站运行工岗位职责
1.岗位责任制:
1)必须做到“三熟”、“三能”。
“三熟”---熟悉设备系统,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职规程制度。
“三能”---能分析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故障,能掌握一般维修技能。
2)负责本岗位管辖的设备,正确维护与安全经济运行。
3)设备发生损坏、不正常或事故时,立即向值长报告,并在值长领导下进行理。
4)对运行机组的控制仪表进行监视,负责对机电设备运行操作的调整,并做好运行日志登记。
5)负责安排检修工种现场和布置安全措施,检修结束时在值长领导下,负责验收工作。
6)做好设备场地清洁卫生工作。
2.巡视检查制:
1)值班人员应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进行认真巡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2)对非自己管辖的范围、交叉地带的设备应将情况互相通报。
3)对下列特殊情况,应增频检查。
A、存在缺陷、隐患和屡次发生异常及易损的设备。
B、采用新运行方式、新检修、新改进的设备。
C、对自然气候变化,负荷高低变化有影响的设备。
(三)渠道站水工岗位职责
1.负责水工建筑物及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准确、及时报告渠道水位。
2.清除渠道、隧洞杂物,并做好值班及机电设备的清洁卫生。
3.负责水工建筑物及辅助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做好有关记录。
4.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启闭机室禁止外人随意进出,确保安全生产。
5.水工机电设备检修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检修后值班人员负责做好验收工作。
6.每班巡视检查不少于二次,引水设施、压力前池每日巡视检查一次,汛期或水情异常时增加巡视次数。
(四)发电车间电气值班工岗位职责
1.在值长的领导下,负责发电机、变压器、馈电线路的操作,认真监视配电盘各仪表的指示,许可情况时,在值长监护下负责机组开停的并列解列操作,细致调整周波及力率,保证电能质量,合理分配负荷,保证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需要离开岗位时,应征行值长许可。
2.发现异常现象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如值班长不在现场,应根据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处理,事后汇报值班长,负责调整有功负荷和力率,使发电机组处最佳运行状态。
3.认真巡视本岗位各设备,按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保证其清洁整齐,负责所管辖的设备处于可靠运行,负责转子、励磁机整流子、电刷的运行维护和清洁工作,在各项操作或监护中要正确无误,维护完整各备用设施。
4.熟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和二次保护控制接线图,熟悉中央音响信号系统及本岗位设备的构造原理,掌握运行事故处理及操作维护等方法,对所管辖设备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特殊情况加强巡视检查。
5.做好班内的培训工作,协助付值班工做好运行日记的记录,岗位在控制桌边,监视电气仪表的指示,应为电气方面的负责人。
(五)发电车间水机岗位职责
1.在值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水机的安全经济运行,要认真监视调速系统,检查各温度计的指示情况,保持各油、水压正常等,需要离开岗位时,应征的值长许可。
2.熟悉水力机械、调速器及附属设备的构造原理,运行事故及维护等方法,当水轮机级及附属设备发生不正常运行和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按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处理,当值班长不在时应根据事故处理规程处理,事后报告值班长,对备用设备要正确维护其完整好用。
3.认真巡视本岗位设备,按时做好清扫工作,保证其清洁整齐,交班前一小时要认真全面清扫并检查一次所管辖的设备。
每班至少要检查三次。
4.岗位在调速器旁,操作开停调速器,并对油、气、水系统进行监督,协助职工进行运行日记的记录。
(六)后勤总务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所属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
5.负责本部门所属液化气(罐)、热水器及其它设施的安全管理。
6.负责后勤物质供应、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卫生管理。
(七)仓库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是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2.要经常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3.应加强仓库管理,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
4.定期检查仓库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并做好保养,熟悉不同类型材料的灭火方式,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5.进入仓库范围严禁吸烟,发现有人吸烟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的应向有关领导汇报。
6.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等业务知识,对不同属性的物品进行分区放置,分类管理。
7.对仓库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标示清楚,做好仓库物资的防腐、防蛀、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管理工作,隔离存放,严防跑冒滴漏。
8.下班之后必须关闭仓库门窗、电器电源开关,确保物资安全。
9.积极参加各种组织的安全培训,配合管理处、站所的安检工作。
(八)门卫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机关、站所安全保卫工作,应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上下岗之间要做好交接手续,不准留空岗。
3.上班期间不喝酒、不打瞌睡,服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要保持门卫室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4.门卫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对外来人员应进行礼貌询问,并做好登记手续。
5.每天下班后、夜间、节假日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报告。
6.维护好上、下班大门口秩序,督促职工摩托车或电动车有序、规范停放。
7.负责报纸、信件的签收工作,严格登记手续,对急件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九)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单位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自愿接受新工人(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接受本管理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本部门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相关规程规定,爱护公物,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和安全知识学习。
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本人严格遵守管理处及本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与考勤制度,有事外出要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情况下,本人